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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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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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七年十一月北京,主要内容,检查验收制度检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提交检查验收的成果和资料检查验收的内容与方法县级调查成果的核查确认汇总成果检查验收成果评价指标检查验收报告,检查验收制度,国家承担对县级农村调查成果的核查确认以及省级调查成果的验收,原则上国家不对各级城镇土地调查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省级负责各县市城镇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对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成果实行县级自检、省级预检验收、全国调查办核查确认的检查验收制度,对省、市级汇总成果实行自检和上级验收的检查验收制度。
检查验收分工序、分阶段进行。
合格后方可转入下工序(阶段),不合格的应予更正,把差错消灭在本工序(阶段)。
检查验收的依据,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5.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国土资源部)6.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国土资源部)7.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8.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生产技术规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9.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10.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11.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局籍字第26号)12.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汇交办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以及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颁布的其他技术文件,检查验收的总体要求,检查验收全过程应当有记录,包括质量问题、问题处理以及质量评价等的记录。
记录必须详细、及时、认真、规范。
检查验收的职责,各级土地调查办公室为验收主体,办公室主任为检查验收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检查验收工作。
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程序,自检:
县级调查办组织对成果全面自检,形成自检报告。
预检:
自检后,经市级调查办组织复查,以书面形式向省级调查办提出预检申请,省办组织成立预检组,对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形成预检报告。
验收:
县级调查办根据预检报告完善调查成果,以书面形式逐级向省级调查办提出验收申请。
省办组织对成果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核查确认:
验收合格后,由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分批向全国调查办提出核查确认申请。
全国调查办组织对成果进行核查和确认,出具核查确认意见。
检查验收流程,自检,预检,验收,核查确认,县级调查办,自检报告,市级调查办,复核,省级调查办,预检申请,预检报告,全国调查办,验收报告,确认申请,确认意见,省、市级调查汇总成果检查验收的程序,市(地)级和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对本级汇总成果进行自检,形成自检报告,报上一级土地调查办申请成果验收。
申请市(地)级汇总成果验收的,县级调查成果必须全部通过验收;申请省级汇总成果验收的,所有市(地)级成果必须全部通过验收。
县级成果提交验收的必需材料,提交检查验收的县级调查成果和资料,外业调查成果:
原始调查图件及农村土地调查记录手簿、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地籍测量原始记录、权属调查有关成果、田坎系数测算成果。
图件成果:
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挂图、城镇地籍图、宗地图、基本农田分布图、耕地坡度分级等专题图、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
数据成果:
各类土地分类面积数据、不同权属性质面积数据、基本农田面积数据、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
提交检查验收的县级调查成果和资料(续),数据库成果: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
文字成果:
包括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数据库建设报告、成果分析报告、基本农田调查报告等专题报告。
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重要的过程数据及检查记录:
内业解译信息、分幅矢量化数据等重要的过程数据、过程质量检查及自检记录。
提交检查验收的汇总成果和资料,提交检查验收的汇总成果和资料,数据成果:
各类土地分类面积数据、不同权属性质面积数据、基本农田面积数据、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
图件成果:
土地利用挂图、市(地)级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基本农田等专题图件、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
文字成果:
包括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成果分析报告、基本农田调查报告等专题报告。
数据库成果:
集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及遥感影象为一体的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县级农村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内容,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成果完整性检查:
检查提交的调查成果及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检查成果资料是否进行整理、归档,装订是否规范、易于检索。
总体技术方法检查:
检查关键技术方法正确性:
土地利用分类体系;地类认定;调查比例尺选择;数学基础;耕地坡度的分级和量算方法;田坎系数测算方法及面积扣除;面积计算方法;调查界线(国界、行政区域界、沿海滩涂界线等)。
调查底图检查:
全国调查办依据调查底图生产技术规定,开展调查底图现势性检查、格式检查、数学基础检查、平面精度检查以及影像质量检查等。
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续),数据库成果检查扫描影像:
扫描影像是否清晰,能够区分图内要素;纠正同名控制点最大误差不超过图上0.2mm。
分幅矢量:
图内要素采集无错漏现象;要素的采集与底图相吻合,线划(点位)偏移不超过0.2mm;数据拓扑严格无错误;数据层层名及点线面属性结构符合要求;属性数据值正确无丢漏。
数据库:
图层名称符合标准无丢漏;拓扑结构无错误;图层空间关系正确;线接边误差不超过图上0.1mm;图斑中无碎片;属性数据输入正确。
元数据:
结构满足标准要求;数据项内容填写正确无丢漏。
地类一致性检查将农村调查数据库中土地利用要素与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套合,进行100地类一致性检查。
以影像为依据,逐个检查土地利用图斑、线状地物的地类与对应在影像图上判读的分类是否一致。
将认为不一致的记录在成果检查表,作为外业实地检查的依据。
与影像对比,将界线移位大于图上0.2mm的土地利用图斑、线状地物,记录在检查表中,作为外业实地核查的依据。
以影像为依据,将认为丢漏的图斑、线状地物等记录在成果检查表,作为外业实地核查的依据。
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续),原始调查图件及调查记录手簿检查:
抽取图幅数10图幅,最少不少于10幅。
检查内容为:
地类图斑:
图斑划分、最小图斑上图标准、图斑编号注记符合标准,以及图斑地类编码与调查记录手簿记载是否一致。
线状地物:
上图标准、线状地物与境界或权属界关系的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线状地物地类编码、宽度否与调查记录手簿记载一致。
补测地物:
补测地物的编号与记录手簿记载是否一致,记录手簿上的草图是否与原始调查图件相似。
零星地物:
若有零星地物,检查零星地物点位表示及编码是否与农村土地调查记录手簿记载一致。
注记:
权属单位、行政区域、主要地理名称是否标注。
图幅整饰:
图幅比例尺、图幅编号、内外图廓及经纬度注记、方里网、影像日期、坐标系、高程系、地图投影及分带、接合图表、调查人及日期、检查人及日期等是否齐全完整。
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续),权属调查成果检查:
抽取不少于5个行政村的权属界线协议书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为:
调查底图上宗地编号附图所示界线是否与调查底图上相似。
界址点描述和界线描述,与附图标绘一致。
界线所在图幅、位置的注记是否齐全,字迹清晰。
附图是否标注权属单位名称,标注正确协议书界线、双方指界人及调查人员签字盖章。
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无涂改痕迹。
界难以调处的,划定工作界线,填写权属界争议原由书。
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续),基本农田检查检查基本农田规划资料是否经依法批准。
检查基本农田划定资料是否经依法批准。
检查基本农田调整补划资料是否经依法批准。
检查数据库中的基本农田地块是否与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资料一致。
检查基本农田上图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基本农田地块编号是否符合要求。
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续),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续),图件成果检查1、标准分幅现状图检查:
抽取10图幅(不少于10幅)全面检查,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分幅现状图与原始调查图件比例尺是否一致。
检查标准分幅现状图与原始调查图件内容是否一致。
检查图内要素是否齐全,包括地类界线、地类属性、权属界线、行政区域界线、地形地貌、测量控制点、独立地物、地理注记等。
检查图外要素是否齐全,包括图种名、图名、图号、图幅接合表、坐标系及高程系说明、成图比例尺、制图单位全称及说明、辅助说明、图例等。
检查图内、外要素的颜色、图案、线型等表示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检查图历簿。
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续),图件成果检查(续)2.基本农田分布图、耕地坡度分级等专题图检查检查基本农田分布图、耕地坡度分级等专题图的比例尺是否恰当。
检查专题内容是否完整,表示是否正确,要素间的关系处理是否合理。
检查图幅整饰是否完整、规范,图面是否清晰易读。
3.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检查检查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是否能反映调查比例尺,基本单位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检查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内容是否完整,表示是否正确。
界内纵向累加值之和与横向累加值之和是否相等,是否为界内总面积,是否与下发的控制面积相等。
破图幅中行政界线内外控制面积之和,是否等于该图幅图幅理论面积。
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续),分类面积汇总表及有关统计表检查调查汇总统计表包括:
土地调查分类面积汇总表、农村土地调查分类面积汇总表和其他表。
主要检查内容为:
检查数量、格式、内容是否齐全、正确。
检查村等权属单位面积、分类面积之和是否等于乡镇面积、乡镇分类面积;各乡镇面积、分类面积之和是否等于县行政区域控制面积、县分类面积。
各表之间的同一地类面积是否一致。
对统计汇总表出现的任何问题,都必须对整个数据重新进行计算和汇总。
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续),土地调查报告成果检查文字报告成果内容是否齐全,表达是否清晰、流畅,条理性强,前后表述是否一致。
技术报告中调查各环节技术方法是否表述清楚,数据库建设的内容是否符合建库规范有关要求。
各种数据表格是否规范,表格内数据是否平衡,是否与报告中引述一致。
数据变化分析中各地类间的变化和转换关系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情况;耕地的增加来源、减少去向;建设用地增加量和占用耕地数量是否符合实际;调查成果与历史数据(调查当年变更调查数据)差异分析。
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续),其他内容检查沿海县的滩涂、海岛调查,统计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用于本次调查的其他资料,检查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续),外业检查检查比例:
不少于20%的不一致图斑和线状地物,全部补测地物,及不少于5个行政村的权属界线。
检查方法携带原始调查图件、调查记录手簿、标准分幅现状图、土地权属有关资料、调查成果检查表和必要的测量工具等到实地检查,记录检查结果。
检查内容:
以实地现状为准,对照检查原始调查图件(或标准分幅现状图)上标绘内容与实地是否一致,包括图斑形状、地类,线状地物走向、地类和宽度等。
检查权属界线位置、走向是否正确。
检查补测地物的精度是否满足要求。
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续),检查内容包括:
城镇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库检查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检查权属调查成果检查地籍控制测量成果检查细部测量检查地籍图检查面积量算及汇总统计检查室外检查,城镇土地调查成果检查,城镇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库检查数据库检查元数据检查地籍图检查宗地图检查统计表格检查文字报告检查,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检查比例:
城镇土地调查成果内业抽取,外业抽查比例视内业抽检情况确定,一般为。
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检查,权属调查成果检查检核权属调查结果;检查地籍调查表;检查宗地草图;检查地类划分。
地籍控制测量成果检查坐标系统选择、长度变形超限。
起算数据,首级控制等级选择,施测方法。
各级控制网布设、点位密度,精度,界址点测定、地籍图测绘和像片联测。
首级控制、加密控制与图根控制施测,精度和密度。
平差方法、数据处理方法。
观测记录数据齐全、规范。
高程基准选择、施测精度。
资料齐全、内容完整规范。
细部测量检查:
检查手簿及各项精度地籍图检查:
数学精度符合要求(包括数学基础、平面位置精度)。
图式使用正确,各种注记、编码有无遗漏,图面整饰清晰完善。
图幅间接边合理、无不接现象、无逻辑错误。
界址点、地物点点位精度、邻近点精度符合要求。
面积量算及汇总统计面积量算方法是否正确,误差是否在限差内。
汇总统计表格是否齐全,数据是否正确。
表内的纵向、横向数据是否平衡。
表间的衔接是否严密。
表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
室外检查:
在室内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按要求随机抽取一定量的图幅,赴实地重点核实和检测、检查,并记录。
权属调查检查:
界址点、界址线、宗地,勘丈数据误差;地籍调查表;地类认定、土地利用情况认定;界址点标志;街道、街坊、宗地划分,标注。
像控点及地籍控制点检查:
像控点;地籍控制点位置;GPS控制点观测条件;地籍控制点与像控点观测条件和精度;外业检测精度。
地籍图、地籍数字正射影像图检查:
界址点、界址线位置,界址点标志设置;建筑物结构、层次;地物要素及取舍;点位精度等。
细部测量检查:
外业选择测站,利用全站仪、光电测距仪等仪器采用高精度或同精度方法检测,界址点、地物点实地检测点数不少于25个,并与已有坐标进行比较,评定精度。
界址点点位中误差;地物点点位中误差,邻近地物点间距;界址点与邻近地物间距误差。
县级调查成果的核查确认,-国家级的工作任务,信息核查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是保证调查成果质量的一项重要手段。
县级调查成果的核查确认,县级调查成果的核查确认由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也称全国土地调查办)全面负责,组织开展逐地块全面的内业地类一致性核查和重点地区、重点地类的外业实地核查,以保证土地调查数据的真实性,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也为第二次调查成果质量评定提供量化依据。
核查确认的程序经省级验收合格的调查成果,由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分批向全国土地调查办提出核查确认申请。
由全国土地调查办组织人员对成果进行核查,并将内业核查结果反馈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
在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协调下,县级土地调查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疑问图斑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反馈全国土地调查办。
全国土地调查办组织人员进行外业实地核查。
核查合格后形成核查确认意见。
县级调查成果的核查确认,县级调查成果的核查确认,提交核查确认的成果与资料1、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含数字正射影像图);2、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成果分析报告及专题报告等3、汇总统计表、省级验收报告技术方法在统一的地理坐标系下,将土地利用数据库和正射影像图套合,目视判读影像,逐图斑与数据库中地类属性进行比较,记录不一致或存疑的图斑、线状地物及其有关属性,汇总疑问图斑的类型和面积,并结合相关资料分析调查数据。
在此基础上,进行外业实地检查。
核查确认的内容,资料齐全性检查;数据库质量检查;基本农田检查;面积汇总检查。
地类一致性检查影像特征分析:
分析正射影像和核查区情况,了解影像类型、时相和处理情况,熟悉主要地形地貌特征,掌握主要地类分布和影像特征等。
检查方法:
在统一坐标系下,将数据库中的相关图层与正射影像图准确叠加,目视判读影像,全辖区逐图斑与数据库中地类进行比较,将不一致或存疑的图斑、线状地物的有关属性记录在地类一致性检查记录表中,并按照影像将不一致部分勾绘出来作为疑问图斑。
疑问图斑(线状地物)分类:
根据影像判读地类和数据库地类的不同,对疑问图斑(线状地物)进行分类。
数据汇总及分析:
按照疑问类型,对疑问图斑进行分类型统计和分地类统计分析,总结规律性的问题,并编写内业核查报告。
报告编写和疑问图斑分布图制作:
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编写内业核查报告和制作疑问图斑分布图。
县级调查成果的核查确认,地方复核:
县级调查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地类一致性检查记录表和内业核查报告,对有疑问的图斑、线状地物进行逐个核实,并记录核实结果,编写复核情况报告。
外业实地核查:
根据内业地类一致性核查结果和地方核实情况,对重点地区及重点地类(如耕地、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抽取不少于5%有疑问的图斑、线状地物和补测地物进行外业实地检查和核实,并记录结果,编写外业实地核查报告。
县级调查成果的核查确认,成果确认:
根据内、外业核查和地方复核成果,对照历年土地变更调查结果,结合土地调查数据变化分析情况,对县级土地调查成果进行确认。
汇总成果的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数据库成果检查:
市(地)级、省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检查参照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的检查要求进行,重点检查行政界线两侧地物的接边、数据库系统的运行情况、数据汇总逻辑一致性等。
数据汇总检查:
检查数据汇总成果的内容、数量、格式是否齐全、正确;下一级行政区面积和与上一级行政区域面积(控制面积)是否一致;检查各表之间的同一地类面积是否一致;市(地)级、省级地类汇总数据是否等于验收的下一级行政辖区各地类面积之和。
汇总成果的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土地利用挂图检查:
检查比例尺是否恰当,内容是否完整、正确,要素关系处理是否合理,要素的选取指标是否符合要求,综合取舍是否能反映调查区域的土地利用分布规律,图幅整饰是否规范等内容。
土地调查报告成果检查:
是否完整地反映了调查区域范围内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情况、开展情况、技术情况,并对汇总数据作出恰当的分析。
田坎系数测算方法检查(省级汇总成果):
样方选取数量、面积是否满足要求;样方选取是否具有代表性;系数计算方法是否正确;计算表填写是否规范、正确。
成果评价,评价内容:
县级调查成果评价包括:
整体成果评价、内业成果评价、外业评价、数据库评价和成果核查确认等五大项内容。
汇总成果评价包括数据库评价、数据汇总评价、土地利用挂图评价和文字报告评价等四项内容。
评价原则:
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全面检查与抽样检查相结合评价方法:
成果实行合格、不合格评价方法。
成果评价,评价指标重要成果有缺项的,为不合格成果,须补齐后,再进行检查。
技术方法检查发现技术路线有严重缺陷的,为不合格成果。
内业检查中DOM质量应满足要求,土地调查数据库符合建库技术规范的要求。
当内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小于检查总量(包括图斑、线状地物、权属界线等)5%时,为合格成果。
外业检查中权属界线准确无误,补测地物的精度满足要求,抽查的图斑、线状地物正确率达到95%以上的为合格成果。
核查确认中面积汇总数据与调查上报数据一致,外业抽查正确率达到95%以上的视为合格成果。
检查验收报告,
(一)自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检查时间和地点、检查组人员组成、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需详细列表指出,并存档)、整改建议(需具体说明)和基本结论等。
(二)预检报告县(市、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预检报告填写要求:
1预检单位、人员、预检时间、预检地点。
2预检依据。
3预检的主要成果。
4预检方法。
5检查量。
6对预检成果的评价。
预检意见的重要内容,根据检查,实事求是、客观地对成果进行总体评价。
主要包括提交的成果是否齐全;总体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突出的好的方面进行评价等。
7存在问题。
预检意见的核心内容,必须写清楚问题的性质、内容和详细的处理、修改方法、要求等,使申请预检单位严格依据预检意见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8结论。
明确成果问题修改后是否需要重新申请预检、或是预检单位对个别重大问题再进行抽查、或是成果完成单位对成果修改完善后直接申请验收。
预检组组长:
(签字)签字日期:
(三)验收意见县(市、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验收意见主要内容:
1组织验收单位、时间、地点、程序。
2对提交验收成果的完整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评价。
3对总体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工艺流程的评价。
4通过对成果的内外业检查、抽查,对成果质量的总体评价。
5对数据成果的评价。
6对文字报告的评价。
7对技术创新点或采用新技术的评价。
8是否通过验收的结论。
9成果存在具体不足之处及改进意见。
以上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可增减。
主任委员:
(签字)副主任委员:
(签字)年月日,(四)核查确认意见县(市、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核查确认意见主要内容:
1组织核查单位、时间、地点。
2核查内容。
3内业一致性核查结果4外业实地核查结果。
5面积汇总检核结果。
6主要存在问题和建议。
7结论。
核查组组长:
(签字)签字日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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