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会计.ppt
- 文档编号:18693510
- 上传时间:2023-09-15
- 格式:PPT
- 页数:45
- 大小:307KB
保险会计.ppt
《保险会计.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险会计.ppt(4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第七章保险企业会计,第一节保险公司会计概述,一、保险的含义及分类
(一)保险及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向保险人支付保费,保险人对于合同中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出险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当投保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二)保险的分类1.根据保险标的不同2.根据保险人承保的方式不同3.根据经营目的不同4.根据保险的实施方式不同5.根据保险保障的对象不同,二、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及特点
(一)主要业务1.保险的经营业务2.保险资金的运用业务
(二)业务特点1.经营产品的无形性。
2.经营产品的风险性。
3.资金营运的重要性。
三、保险公司会计核算的特点
(一)在会计要素方面的特点1.关于资产要素2.关于负债要素3.关于所有者权益要素4.关于损益要素
(二)在财务报表方面的特点,第二节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一、财产保险及其会计核算特点
(一)财产保险的基本概念财产保险是指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向保险人交付保费,保险人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二)财产保险的会计核算特点1.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一般于签订保单时确认,而人寿保险的保费收入一般于收到保费时确认。
2.财产保险业务一般只发生手续费支出,不发生佣金支出。
3.短期财产保险业务按会计年度(一年)结算损益,长期财产保险业务按业务年度(长期保险的期限)结算损益,而人寿保险业务一般按会计年度结算损益。
4.财产保险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自留保费的50%提存,而人寿保险业务则按有效保单的全部净值提存。
5.财产保险业务不具有储蓄性质,不涉及保户利差支出的核算,而人寿保险因其具有储蓄性质,因而有时涉及保户利差支出的核算。
二、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核算,保费收入是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取得的收入,是保险公司的主要收入项目,也是保险公司建立保险基金的来源。
保费收入的多少,反映保险公司承保能力的大小和保障责任的大小。
因此,积极组织保费收入,准确核算保费数额,是作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核算的前提。
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核算,包括保费的计算、保费收入的确认和保费收入的账务处理等内容。
(一)保费收入的计算,保费是投保人购买保险的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或=基本保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1.纯费率的确定第一,计算各年的保额损失率。
第二,计算平均保额损失率。
第三,附加均方差,确定纯费率。
2.附加费率的计算附加费率的计算比较简单,可以按单位保额的附加费用来确定,即:
附加费率=附加费保险金额100%在确认附加费时,通常需要考虑预计营业费、预计利润及安全附加费等因素。
在实际业务中,为方便起见,通常按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附加费,因此上述公式可以改为:
附加费率=保险费附加费提取比例保险金额另外,附加费率也可以由纯费率的一定比例来决定。
(二)保费收入的确认原则1.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2.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能够流入企业。
3.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保费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三、赔款支出的核算,
(一)赔款支出的计算1.财产全部损失时赔款支出的计算。
2.财产部分损失时赔款支出的计算。
(二)赔款支出的账务处理,四、财产保险准备金的核算,
(一)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核算1.内容及计算方法第一种情况: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案准备金。
第二种情况: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案准备金。
第三种情况:
理赔费用准备金。
2.账务处理方法,四、财产保险准备金的核算,
(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核算1.核算内容及计算方法第一种:
年平均估计法。
第二种:
月平均估算法。
第三种:
季平均估计法。
2.账务处理方法,第三节人身保险业务的核算,一、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种类及特征1.人身保险的种类
(1)人寿保险
(2)健康保险(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人身保险业务的主要特征
(1)影响保费的因素不同。
(2)期限一般较长。
(3)计提的责任准备金不同。
(4)保单的性质不同。
(二)寿险业务的会计核算特点,1.保费收入和保险金的给付一般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记账。
2.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一般按有效保单的全部净值提取,而非寿险责任准备金一般按当年自留保费的50%提取。
3.寿险业务按会计年度结算损益,而非寿险业务可以按会计结算年度或业务结算损益。
4.寿险中途退保时,应通过“退保金”账户核算;非寿险退保时,一般通过“保费收入”账户核算。
5.寿险属于定额给付性质保险,非寿险属于照价赔偿性质保险,两者在理赔或给付环节的计算以及会计核算上都有明显的差别。
6.寿险业务非常特殊,其利润表往往不能真实体现某段会计期间该业务的真实损益,因此,寿险在年终决算时,还必须计算“三差损益”,以便分析某个会计期间真实的经营成果。
二、寿险保费收入的会计核算,
(一)寿险保费的计算寿险保费由两部分组成:
纯保费和附加保费。
纯保费形成人寿保险公司未来给付的各种保险金,它是根据生命表、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等许多因素制定出来的;附加保费主要用于人寿保险公司的各项开支并形成人寿保险公司的利润。
1.寿险费率的确定因素
(1)年龄。
(2)性别。
(3)保险品种。
(4)生命表。
(5)利率。
(6)经营费用。
2.寿险保费的计算原理
(1)趸交保费的计算原理。
(2)年交纯保费的计算原理。
(3)纯费率与附加费率的确定。
(二)寿险保费收入的会计核算,人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核算所涉及的账户与财产保险保费收入核算所涉及的账户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
前者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而后者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前者于收款时保单生效,后者于签单时保单生效。
另外,在寿险的实际业务中,“应收保费”的业务较少,几乎所有的保单都要求即时付清保费。
下面举例加以说明。
三、寿险给付的会计核算,
(一)满期给付业务的核算为核算满期给付业务,保险公司应设置“满期给付”科目,该科目是一个损益类科目,借方登记满期给付时实际支付的金额,贷方登记结转到“本年利润”中的金额,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满期给付”科目应按人寿保险的险种设置明细账。
(二)死伤医疗给付业务的核算,死伤医疗给付是指投保人在投保人寿保险和长期健康险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责任,保险公司应按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投保人或其受益人保险金,包括死亡给付和医疗给付。
在给付死伤医疗保险金时,应该与满期给付一样将投保人欠保险公司的保护质押贷款、利息及保费一并扣除。
为核算死伤医疗给付业务,保险公司应该设置“死伤医疗给付”科目。
该科目是一个损益类科目,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死伤医疗给付金额,贷方登记结转到“本年利润”中的金额,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该科目应该设置“死亡给付”和“医疗给付”两个二级科目,并按具体险种进行三级明细分类核算。
(三)年金给付业务的核算,年金给付是指人寿保险的投保人生存至规定的年龄,由保险公司按规定定期给付投保人保险金。
为核算年金给付业务,保险公司应设置“年金给付”科目,该科目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年金数额,贷方登记结转到“本年利润”中的金额,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寿险责任准备金的会计核算,
(一)寿险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其保费收入和保费支出都存在下面的等式关系:
t年以前的收入+t年以后的收入=t年以后的支出+t年以前的支出这个公式又可以改写为:
t年以前的收入-t年以前的支出=t年以后的支出-t年以后的收入通过改写后的公式,可以得到两种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推算方法:
1.过去法,又称已缴保费推算法。
其计算公式是:
寿险责任准备金=t年以前已收保费的终值-t年以前已付保险金的终值2.将来法,又称未缴保费推算法。
其计算公式是:
寿险责任准备金=t年以后应付保险金的现值-t年以后应收保费的现值,
(二)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会计处理为核算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一般应单独设置“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和“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根据2006年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保险责任准备金”和“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两个账户来核算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五、其他寿险业务的核算,
(一)加保与退保业务的核算人寿保险业务的期限较长,其特点决定了保险人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随时进行加保或退保。
加保即增加保险金额,它需要对原保险合同进行变更,加保的手续与新投保的手续是一样的,会计处理方法也是一样的。
退保指允许退保的保单在保险期限未满的情况下,投保人提出退还保费的业务。
退保人在业务部门办妥手续后,可持有关凭据到会计部门领取退保金。
退保业务在会计上通过“退保金”科目核算。
“退保金”是损益类科目,借方登记支付投保人的退保金,贷方登记结转到“本年利润”中的数额,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在退保时,投保人若有预交保费,保险公司应予以退还;投保人若有尚未偿还的质押贷款本息,保险公司应予以抵扣。
(二)保单转移与寿险保单复效的核算保单转移是指投保人因迁移外省市,而将保险公司允许转移的保险关系转入外地同系统保险公司的业务。
保单复效是指因没有按期缴纳保险金而失效的保单,投保人在保险公司规定的申请复效期内,缴足保单失效期间的保费及相应利息,使原保单恢复有效的业务。
(三)衍生保险产品的核算人寿保险公司除了提供风险保障以外,有的还提供诸如附加储蓄、投资等服务功能,如投资连接保险、万能保险、变额保险等。
这种附加储蓄和投资功能不是保险业务的本质,而是保险合同的衍生产品。
同时,这些产品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附加储蓄和投资等服务功能所取得的收入能从保险收入中单独分离出来,并可单独确认和计量。
作为附加储蓄和投资的资金流入不属于保费收入确认和计量的范畴,从严格意义上看是一种代客理财服务的性质,根据2006年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独立账户资产”和“独立账户负债”账户对其单独核算、单独报告,从而实现与保险业务的分离核算。
总之,保险公司从这类衍生产品中实现的保费收入以及相关的代理服务收入应该分别核算,并在财务报告中分别予以披露。
六、寿险业务的利源分析,寿险业务的利源分析应当从寿险产品的定价入手。
人寿保险公司在制定寿险产品价格时,必须依据一定的利率、费率(营业费用率)和死亡率指标,而这几个指标都是预定或估计出来的,因此保险产品的成本(保费)属于预定成本。
正是因为保险成本源于预计,其与实际指标不可能正好相等,于是形成了保险定价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便形成了保险公司的利益来源。
这种利源主要包括死差益(损)、利差益(损)和费差益(损)三个部分。
第四节再保险业务的核算,一、概述
(一)再保险的概念及特点再保险,即再保险合同,又称分保,是指保险公司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的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
再保险是保险人的保险,是保险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再保险可以在本国范围内进行,也可以在世界范围内进行。
与原保险相比,再保险的主要特点是:
(1)再保险是保险公司之间的一种业务经营活动。
(2)再保险合同是独立合同。
(3)再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4)再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
(二)再保险业务的种类1.按保险责任分配形式分类
(1)比例分保。
(2)非比例分保。
2.按合同安排方式分类
(1)临时分保。
(2)合同分保。
(3)预约分保。
(三)再保险业务的会计核算特点1.再保险业务同时涉及分保分出人和分保分入人的核算。
2.分保账单是再保险业务核算中使用的唯一重要的记账凭证,由分保分出人填制。
3.再保险公司是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在非结算损益的业务年度,再保险合同的收支差额全部作为长期责任准备金提取。
4.由于分保接受人是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所以对于接受的分保业务,只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和长期责任准备金,不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5.因为再保险业务不是委托保险代理人进行的,所以不涉及向保险代理人支付手续费或佣金的问题,但分保接受人应该摊回一部分由原保险人支付手续费或佣金。
(四)关于分保账单分保账单是由分保分出人对于分保活动中的各项指标,如分出保费、摊回分保赔款、摊回分保费用、扣存和返还准备金等填制的原始凭证,是再保险双方当事人进行往来账务清算的依据,是会计部门记账的直接依据。
分保账单按分保的方式一般可分为比例分保账单和非比例分保账单,两种账单的内容、格式大同小异,但要求编制和报送的时间不同,比例分保账单一般半年编制一次,并在编制账单以后的6周内寄送,若寄送后2周之内分保接受人未提出异议,则分保分出人就可以结付账单。
非比例分保账单一般要求在业务成交后即刻报送,最迟不得超过业务起始后的2周,并立即支付保费,在分保双方未同意按固定保费计算的情况下,分保人通常要送预付分保账单和调整分保账单两期账单。
下面就分保账单中常见的几个项目加以说明:
1.分出保费。
2.分保手续费。
3.转分保手续费。
4.摊回分保赔款。
5.扣存及转回的准备金。
6.纯益手续费。
7.税款及杂项。
8.准备金利息。
9.余额。
二、分出业务的核算
(一)分出保费的计算保费的计算是任何保险业务会计核算的基础。
分出保费是再保险业务中,因再保险业务而由分保分出人向分保接受人交纳的保费,其计算方法因保险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其中,比例分保分出保费的计算比较简单,可直接根据比例分保合同中预定的分保比例和原保费两个指标确定,计算公式为:
分出保费=原保费合同分保比例而非比例分保分出保费的计算比较复杂,这里简单介绍两种方法:
1.变动再保险费制。
2.固定再保险费制。
(二)分出保费的会计处理为核算再保险业务,分保分出公司一般应设置“应付分保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存入保证金”、“分出保费”、“摊回赔付支出”、“摊回分保费用”、“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摊回分保合同准备金”等科目。
三、分入业务的核算分入业务指再保险接受人因再保险而形成的各种业务。
就分保接受人而言,再保险业务的程序主要包括受理分保建议、研究最优分保方案、签订分保合同、审核赔款账单、分保账单及会计处理等。
再保险合同生效后,分入公司的会计部门应根据分出公司编制的分保账单等进行分保业务收支的会计处理并提取责任保险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为核算分入业务,保险公司应设置“保费收入”、“存出保证金”、“赔付支出”、“分保费用”、“应收分保账款”和“应付分保账款”等科目。
四、再保险责任准备金的核算为应付未来理赔或给付的需要,分保接受人应该根据再保险业务相应地计提各类准备金,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长期责任准备金和寿险责任准备金等,这些准备金的计提方法与原保险的计提方法相同,这里不再赘述。
从分保分出人的角度看,由于原保险的保费收入分出一部分给了再保险人,因此原保险人按全额计提的保险责任准备金(不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在分保时应该进行适当地调整,并将应由再保险人分摊的保险责任准备金确认为一种收款权利,即应由分保分入人补偿给分保分出人的准备金。
第五节保险资金运用的核算,一、保险资金运用业务概述
(一)保险资金运用的含义保险资金的运用是指保险公司为了提高偿付能力、增强竞争实力,在保险业务的经营中,将不断积聚的各种保险资金进行有利的投资,使其不断地保值和增值以及进行有效融资的各项活动,是保险公司的重要经营业务。
(二)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1.安全性原则。
2.合法性原则。
3.效益性原则。
4.分散性原则。
5.流动性原则。
(三)保险资金运用的形式对于保险资金的运用形式,我国保险法规定: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及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
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和具体项目的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具体比例,由中国保监会决定。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业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业务。
(2)资金拆借业务。
(3)证券回购业务。
(4)贷款业务。
其中,投资业务与一般工商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完全相同,本章不再赘述,这节将主要阐述资金拆借业务、证券回购业务和贷款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
二、资金拆借业务的核算
(一)资金拆借业务的核算内容保险公司的资金拆借业务主要包括资金的拆出和资金的拆入两部分。
拆出资金是保险公司的一项流动性资产,拆入资金是保险公司的一项流动性负债。
(二)资金拆借业务的会计核算为核算资金拆借业务,保险公司应该设置“拆入资金”和“拆出资金”两个科目。
资金拆借会计核算中的主要问题是利息费用的处理问题:
1.资金拆入方的利息支出。
2.资金拆出方的利息收入。
三、贷款业务的核算
(一)贷款业务核算的内容贷款是指保险公司对外单位或个人提供贷款的经济活动。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只能从事用户质押贷款业务,不得从事除用户质押贷款以外的贷款。
贷款本身具有内在的风险性,从发放之日起就有收不回来的可能,这将会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赔偿能力和给付能力,从而影响保险公司的信誉和保险市场的稳定。
我国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贷款业务种类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这使得保险公司的贷款业务风险较小,会计核算也比较简单。
(二)保户质押贷款的会计核算为核算保户质押贷款,人寿保险公司应设置“保户质押贷款”科目。
该科目借方登记发放的保户质押贷款的数额,贷方登记收回的保户质押贷款的数额,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回的保户质押贷款数。
“保户质押贷款”科目应按借款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保险公司发放的保户质押贷款一般期限都不长,因此保户质押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通常被列为流动资产。
由于贷款本身有风险,因此一般情况下,对发放的贷款应该像坏账准备一样提取准备金,但保户质押贷款不同于普通贷款,其贷款额度通常被控制在保单有效价值以内,所以一般都能保证收回,可以说,保户质押贷款基本上没有风险,所以对它可以不提取坏账准备金。
四、证券回购业务的核算
(一)证券回购业务核算的内容证券回购业务是指保险公司在银行间同业市场办理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交易的国债、中央银行融资券、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等债券回购的经济活动。
保险公司回购的债券必须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保险公司托管和结算,不得转托管到证券交易所。
(二)买入返售证券业务的会计核算为核算返售证券业务,保险公司应设置“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等科目。
(三)卖出回购证券业务的会计核算为核算卖出回购证券业务,保险公司应该设置“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利息支出”等科目。
本章小结,本章主要阐述了保险公司两大主营业务:
保险经营业务和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
根据运营特征的不同,保险经营业务可以分为寿险(包括人寿保险和长期健康险)和非寿险(包括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险);根据承保方式的不同,保险经营业务又可分为原保险业务和再保险业务。
根据保险经营业务的分类特点,本章分别从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再保险的角度,全面阐述了保险经营业务的核算。
关于保险资金运用业务,本章主要阐述了资金拆借业务、质押贷款业务和证券回购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保险 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