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实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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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实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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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城市规划实务题解,2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评析要点:
.符合上一层规划(用地性质、人口规模、道路交通、绿地系统、工程管线).用地功能划分、道路交通组织、空间布局结构、地形地物利用、历史文化保护、河湖绿地系统.容积率、绿地率.交通组织、机非车流、出入口分布、停车位配置.公共设施.用地兼容性指导7).实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居住小区规划方案的评析评析要点:
住宅类型、居住组团、居住环境;空间布置、划分社会空间和私密空间;公建布置绿化(定额标准、分级配置、分布、系统)道路交通组织建筑风格和景观环境昆明市西华小区规划(规划设计篇P102),五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分析和综合评价1.审查图纸:
总平面图、设计说明、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透视图;2.评析要点:
设计资质;总平规划要求(红线、日照间距、消防要求、绿地、停车场布局);方案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室内外停车数量、绿地率等技术指标.);交通出入口、市政接口;建筑艺术与环境。
一:
某单位编制了一滨河新城(中等城市规模)总体规划方案,报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经审查发现有些问题应当加以改正。
试指出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
(图1)解题要点:
1.工业布局;2.合理的生活岸线;3.道路骨架:
主、次干道;4.疏港大道;5工业与生活区卫生防护带问题;6油库选址;7市政设施。
评析:
1.工业用地布局不合理,沿江未考虑生活岸线;建议将带形工业区改为集中布置方式,在城市的下风、下游,保持三类工业区位置,二类工业区与其相邻,并集中布置,以减少对城市居住区的影响。
沿江中部原有的工业用地移至下游后,可作为居住用地,与城市公园相衔接,形成城市文化和生活必需的生活岸线。
2道路交通组织中,主次不明确,道路功能不清晰,疏港大道的位置不妥。
建议将疏港大道作为城市主要交通性干道加宽,并北移至江边,以解决港口城市的人流、车流和货流的集散;居住区内部的道路按生活性,道路系统设置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按城市交通性干道设置,并考虑足够的绿化隔离带,以减少工业区对城市生活的污染和干扰。
3油库选址不当,根据油库选址原则,应与人群集中的学校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现有布局难以满足,建议移至远离学校和居民生活区,在沿江下游交通便捷的位置考虑,并与周边的各类建筑、道路留有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
4市政设施未考虑,应在城市的上风上游设水厂,下风、下游设污水处理厂,并在适当的位置设汽车站、消防、环卫、垃圾站等市政公用设施。
二:
某开发商拟在滨江规划建设一居住小区,用地规模约12公顷,提出了一个用地功能的布局初步设想。
试指出该设想中主要用地功能及其布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图3)评析要点:
1.住宅用地布局;2.小区商服;3.托幼小学;4.道路交叉口;,评析:
1.高层、多层、低层住宅布局不合理;该用地北面临江,东面临市级绿地,为了使各类住宅布置恰当,可将低层住宅在用地的东面沿市级绿地布置,多层住宅在干道以北沿江布置,高层住宅在城市次干道以南布置,这样可合理兼顾居住环境和景观的要求;2小区商业服务设置在桥头,对十字路口的交通组织不利,应调整到用地中部沿城市次干道两側。
3托幼小学的用地规模偏小,位置也不恰当,应扩大用地规模并在用地的东南角布置,并使学校大门距城市次干道不应小于80米。
三:
某市一工厂位于市区内,因生产不景气,报经总公司批准,同意改建一座高层宾馆,占地面积32000平方米。
总公司在批准时指出,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经研究并口头同意该厂用地使用性质可以调整。
随后该厂便与合作方签定协议,由合作方出资,建成以后各得一半建筑面积。
合作双方的建设方案报经总公司批准后,即着手进行建设。
正当开糟施工之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了该工程建设,责令立即停工,听候处理。
试分析:
该工程为什么会受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处置?
评析:
1,该项目属于违法用地,根据城市规划法,对城市用地性质的变更,应由用地方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城市人民政府审批,方能改变用地性质;该工厂的总公司无权审批,规划部门口头同意也不能作为依据。
2,该项目未办理“一书两证”因此是违法建设,建设方应按规定办理“一书两证”,属于合作开发建设的项目,合作双方应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合作开发合同”,在城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各自的国有土地使用证;,3对该项工程处置应按以下程序:
1)及时立案,作现场踏勘和调查取证,立即下达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送达建设方,由当事人签收,并同时送达施工单位,停工等待处理。
2)要求建设方重新申请用地性质变更,提出在该用地建高级宾馆的选址申请,规划部门应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如不同意该用地性质变更,则通知建设方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如同意该用地性质变更,并同意宾馆的选址和规模,建设方应向申请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补办“一书两证”后,建设方可向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在以上手续办理完备后,规划部门方可下达复工通知书。
并对建设方的违法行为酌情给予处罚。
四:
某市城市规划区的东南部,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方案,有一约60公顷的城市规划绿地。
某科研单位与当地村委会签定协议,在规划绿地内(现为耕地)占用3公顷土地建设住宅,补偿费用1000万元。
一年后建成多层住宅五栋,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
该科研单位在分房过程中,有职工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该科研单位领导搞违法,建设,要求查处。
经查后,城市规划执法人员认为,该科研单位和村委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变相买卖,违法侵占耕地,同时也未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行占地、建设,属违法建设,且侵占规划绿地,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违法事实清楚,不用再找当事人调查。
于是,根据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对违法建设作出予以没收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经部门领导批准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后,科研单位不服该行政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败诉。
试分析:
败诉的原因是什么?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如何正确处理此案?
要点:
败诉的原因:
1村委会与科研单位签定的合同无效;村委会与科研单位签定的合同违反城市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该合同为无效经济合同,村委会变相买卖土地是造成该违法用地的主要责任方及受益方,应责令村委会退出违法所得;规划部门仅处罚科研单位是不妥当的;2处罚程序不符合行政处罚法,按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3城市规划部门无权没收违法建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应当如何正确处理:
首先应进行立案登记,案件承办人要写明违法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性质、栋数、层数、面积、违法情节、对规划影响的程度;并到现场踏勘,作调查笔录,被调查人应签字或盖章;再进行调查取证,应取得原始文件、图纸、合同、当事人的陈述材料;案件承办人经调查、取证及核实后,根据违法用地和建设的事实,违法情节严重,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变相买卖土地的村委会,应会同土地管理部门责令村委会退出违法所得,限期上缴国库。
科研部门新建的住宅占用的3公顷城市绿地,可在满足城市绿化指标的前提下将原规划的60公顷减小3公顷,但须报,请原总规审批部门批准,同时还应对建设方的行为酌情处罚。
如占用了3公顷城市绿地的结果,不能满足城市绿化指标的基本要求,则应要求建设方在城市规划的住宅用地位置,补偿3公顷的绿化用地。
处罚意见由承办人提出处罚决定书,报处长、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由规划部门签发,“处罚决定书”送达建设方,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申请听证权;属当事人不复议也不起诉,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P32),市域城镇体系修改方案规划图,(P33),1,2,3,4,4,4,5,总规用地选择示意图,(P35),1,2,3,4,总规用地规划图(反例),(P36),4,1,2,2,2,3,4,6,6,6,6,7,8,9,10,11,11,12,12,总规道路网规划示意图(反例),(P40),
(1),
(1),
(2),
(2),(3),总规道路网规划修改建议示意图(反例),(P41),4,1,2,2,2,3,5,6,5,6,7,8,11,12,3,4,7,8,新建小区详细规划总平面图,(P47),(P80),某大型商场改造现状图,(P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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