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与政策业务管理知识分析解读.pptx
- 文档编号:18670254
- 上传时间:2023-08-27
- 格式:PPTX
- 页数:153
- 大小:822.60KB
财务会计与政策业务管理知识分析解读.pptx
《财务会计与政策业务管理知识分析解读.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务会计与政策业务管理知识分析解读.pptx(15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营改增试点改革政策解读营改增试点改革政策解读及相关会计处理业务分析及相关会计处理业务分析目录营改增的背景分析营改增政策解读及实务操作第一部分营改增的背景分析一、我国流转税简介一、我国流转税简介
(一)营改增前,我国流转税体系:
(一)营改增前,我国流转税体系:
(二)营改增后,我国流转税体系:
(二)营改增后,我国流转税体系:
二、营改增的本质原因二、营改增的本质原因营业税重复征税严重,税负重。
营业税重复征税严重,税负重。
【案例】甲公司将一台设备租给乙公司收取租金100万元,乙再将此设备转租给丙公司收取租金120万元。
现行税制此例中甲、乙公司要缴纳的营业税各是多少?
甲方应缴纳的营业税=1005%=5万元乙方要缴纳的营业税1205%=6万元此项交易下甲乙双方共需缴纳营业税11万元营改增后甲、乙公司要缴纳的增值税各是多少?
甲方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100/1.17*17%=14.53万元乙方应缴纳的增值税=(120-100)/1.17*17%=2.9万元此项交易下甲乙双方共需缴纳增值税17.44万元。
事实上甲公司在购进设备时还可抵扣17%的进项税,营改增后甲乙都减轻了税负。
三、营改增的好处三、营改增的好处
(1)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明显下降,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
试点方案规定销售额试点方案规定销售额500500万作为分界点万作为分界点,销售额小于,销售额小于500500万的企业可以选择做一般纳万的企业可以选择做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旦划定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旦划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就从原来营业税的税人,税率就从原来营业税的5%5%,降为增值税,降为增值税简易征收的税率简易征收的税率3%3%,税负下降超过,税负下降超过40%.40%.
(2)大部分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增加而普遍下降。
以运输业为例,营改增后运输业实际税以运输业为例,营改增后运输业实际税负由原先的负由原先的2%2%左右提升到左右提升到4%4%左右,税负增加左右,税负增加明显。
明显。
但是,运输业下游的制造业进项税抵扣却但是,运输业下游的制造业进项税抵扣却可以由可以由7%7%提高至提高至11%11%,提高了,提高了44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而对于一般服务业,下游企业则可以直接而对于一般服务业,下游企业则可以直接多抵扣多抵扣6%6%的进项增值税。
因此,从全产业的进项增值税。
因此,从全产业链角度看,营改增的减税效应是十分明显链角度看,营改增的减税效应是十分明显的,只是这种减税效应可能“改在服务业的,只是这种减税效应可能“改在服务业,获利的却是工商业”。
上海、北京的减,获利的却是工商业”。
上海、北京的减税测算数据比较大,而服务业的实际减税税测算数据比较大,而服务业的实际减税感受却不深,其实就是这个道理。
感受却不深,其实就是这个道理。
目前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12种之多,分别为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家里买一套140万的房子,该价格中包含了5%的营业税7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4900元,土地增值税约为20万元等等。
另缴纳3%的契税4.2万元,印花税700元。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营改增实务操作解读营改增实务操作解读七、税收减免七、税收减免六、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解读六、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解读五、营改增相关会计处理五、营改增相关会计处理三、税率和征收率三、税率和征收率一、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一、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二、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二、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八、征收管理征收管理八、征收管理征收管理九、纳税申报九、纳税申报一、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一、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营改增政策实施前的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税种。
(二)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在营改增试点地区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加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1+6)1交通运输业的具体征税范围行业大行业大类类服务类型服务类型征税范围征税范围交通运交通运输业输业使用运输使用运输工具将货工具将货物或者旅物或者旅客送达目客送达目的地,使的地,使其空间位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置得到转移的业务移的业务活动活动陆路运输陆路运输服务服务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服务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航空运输服务服务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管道运输服务服务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活动问题问题11:
快递业务是否属于本次营业税改:
快递业务是否属于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
征增值税范围?
解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031616号)第二条第
(二)款规定,单位和个号)第二条第
(二)款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邮电信业税目征收人从事快递业务按邮电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因此,快递业务属于营业税“邮营业税。
因此,快递业务属于营业税“邮电通信业”税目范围,不属于本次营业税电通信业”税目范围,不属于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
改征增值税的范围。
2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具体征税范围行业大类行业大类服务类型服务类型征税范围征税范围部分现代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业围绕制造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现代物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的业务活动研发和技研发和技术服务术服务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信息技术信息技术服务服务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
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程管理服务文化创意文化创意服务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注意广告促销费属于会展服务)务和会议展览服务(注意广告促销费属于会展服务)物流辅助物流辅助服务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运服务。
有形动产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远洋运输的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不包括不动产租赁】不包括不动产租赁鉴证咨询鉴证咨询服务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
【不包括劳务派遣工程监理】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
【不包括劳务派遣工程监理】【注意注意11】自】自20132013年年88月月11日起,将交通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
据测算,全部试点地、发行等纳入试点。
据测算,全部试点地区区2013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1200亿元。
亿元。
【注意注意22】船舶代理服务按照】船舶代理服务按照港口码头服务业缴纳增值税。
缴纳增值税。
解读:
船舶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船舶所有解读:
船舶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的委托,经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的委托,经营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联系安排引航、营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靠泊和装卸;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受订舱业务;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关手续;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代收运费,代办结、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代收运费,代办结算;组织客源,办理有关海上旅客运输业务算;组织客源,办理有关海上旅客运输业务;其他为船舶提供的相关服务。
;其他为船舶提供的相关服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2011133号)第四条中“提供船舶代理服务的单位号)第四条中“提供船舶代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和个人,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委托向运输服务接收方或者运船舶承租人委托向运输服务接收方或者运输服务接收方代理人收取的运输服务收入输服务接收方代理人收取的运输服务收入,应当按照水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的,应当按照水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废止。
规定相应废止。
【注意注意33】搬家公司提供搬运家具的服务】搬家公司提供搬运家具的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解读:
财税解读:
财税20111112011111号文件中应号文件中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四款第八项规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四款第八项规定:
“装卸搬运服务,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定:
“装卸搬运服务,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
”因此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
”因此,搬家公司提供搬运家具的服务属于装卸,搬家公司提供搬运家具的服务属于装卸搬运服务,属于营改增范围。
搬运服务,属于营改增范围。
【注意【注意4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知财税201286201286号号建筑图纸审核服务、环境评估服务、医疗事建筑图纸审核服务、环境评估服务、医疗事故鉴定服务,按照“鉴证服务”征收增值税故鉴定服务,按照“鉴证服务”征收增值税;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文印晒图服务按照“设计服务”征收增值税文印晒图服务按照“设计服务”征收增值税;组织安排会议或展览的服务按照“会议展览组织安排会议或展览的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征收增值税;服务”征收增值税;广告促销费属于会展服务征收增值税;。
广告促销费属于会展服务征收增值税;。
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码头服务”征收增值税;“港口码头服务”征收增值税;网站对非自有的网络游戏提供的网络运营服网站对非自有的网络游戏提供的网络运营服务按照“信息系统服务”征收增值税;务按照“信息系统服务”征收增值税;(三)纳税人提供上述应税服务时应是有偿(三)纳税人提供上述应税服务时应是有偿的。
的。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解读:
本条是有关提供应税服务的定义。
解读:
本条是有关提供应税服务的定义。
“销售货“销售货物”的定义物”的定义?
“?
“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的定义?
确定提供应税服务的应?
确定提供应税服务的应税行为是否成立,其确定的原则中的有偿性同销售货物是税行为是否成立,其确定的原则中的有偿性同销售货物是一致的,其主要区别在于服务是无形的,它不以实物形式一致的,其主要区别在于服务是无形的,它不以实物形式存在,因此,对提供和接受服务的双方来说不存在存在,因此,对提供和接受服务的双方来说不存在所有权所有权的转移,服务的施行就是服务提供的发生。
其中对“有的转移,服务的施行就是服务提供的发生。
其中对“有偿”有两点需要注意:
偿”有两点需要注意:
非营业活动
(一)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只针对在境内提供的应税服务征税(四)只针对在境内提供的应税服务征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解读:
解读:
境内外劳务判定原则境内外劳务判定原则由“劳务发由“劳务发生地”调整为“属人”和“收入来源生地”调整为“属人”和“收入来源地”相结合。
地”相结合。
“应税服务提供方在境内”,是应税服务提供方在境内”,是指境内的所有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指境内的所有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都属于境内应税服务,即属人原则。
服务都属于境内应税服务,即属人原则。
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无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无论是否发生在境内、境外都属于境内提论是否发生在境内、境外都属于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供应税服务。
“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是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是指只要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无论提供指只要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无论提供方是否在境内提供,都属于境内应税服务方是否在境内提供,都属于境内应税服务,即,即收入来源地原则收入来源地原则。
此种情形主要针对应税服务此种情形主要针对应税服务提供方是提供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此情形下接受应税服,在此情形下接受应税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包括两种情况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应税,一是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应税服务(既包括完全发生在境内,也包括境服务(既包括完全发生在境内,也包括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他人在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他人在境外外提提供的应税服务),二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供的应税服务),二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应税服务。
在境内接受应税服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1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如:
法国本地的旅行社为在法国旅游如:
法国本地的旅行社为在法国旅游的中国团队提供的运输服务。
的中国团队提供的运输服务。
2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如:
在德国的某汽车租赁公司为中国如:
在德国的某汽车租赁公司为中国游客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游客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二、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二、应税服务的纳税人
(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上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上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注意: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二)两类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关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1)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注:
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同时该应(注:
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同时该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应为税服务年销售额应为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财政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根据试点情况对应税服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根据试点情况对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
务年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
)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非增值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工商户在内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问题1:
试点地区A公司从事货物生产并兼营运输业务。
试点前,A公司已被认定是货物生产的一般纳税人,试点后其是否还需要被认定为从事运输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假设其年营运额只有10万元。
解读:
根据财税(2011)111号附件2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第二条规定,试点实施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其中:
年应税服务营业额无论是否超过小规模规定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试点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累计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提供境外服务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已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部分。
问题2:
连续12个月的起始计算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解读:
因各省市营改增试点的时间不尽相同,因此连续12个月的起始计算时间也不相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
计算应税服务营业额的具体起、止时间由试点地区省级国家税务局(包括计划单列市,下同)根据本省市的实际情况确定。
如:
江苏省规定试点开始前,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问题3:
试点地区甲税务师事务所按当地试点政策计算,在连续12个月内应税服务额为510万元。
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否构成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标准?
解读: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第一条规定,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
5100000(13)4951456.31元5000000元。
结论:
该纳税人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
(22)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是按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是按差额计算还是全额计算?
差额计算还是全额计算?
要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要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案例】某纳税人税改前连续不超过某纳税人税改前连续不超过1212个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交通运输业应税全部收月的经营期内累计交通运输业应税全部收入为入为560560万元,支付给合作运输方的运费万元,支付给合作运输方的运费为为8080万元。
万元。
解析:
解析:
税改前应纳营业税税改前应纳营业税(5605608080)3%3%14.414.4(万元)(万元)税改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税改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60560(113%3%)543.69543.69(万元)(万元)500500(万元)(万元)该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
该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
(33)纳税人同时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纳税人同时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时,年应、劳务,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时,年应税销售额应如何确定,按何标准认定为税销售额应如何确定,按何标准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解读:
总的原则是对增值税应税货物解读:
总的原则是对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销售额,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劳务销售额,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确定。
别计算确定。
【案例】某商业企业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项目,假设有下列三种情形:
A.增值税应税货物及劳务年销售额85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400万元;结论:
由于应税货物及劳务年销售额超过80万,应按规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B.增值税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505万元;结论:
由于应税服务营业额超过500万,应按规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C.增值税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450万元,合计520万元。
结论:
虽然合计金额达到80万及500万标准,但由于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未达到80万,应税服务营业额未达到500万,不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4)(4)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500万元以及万元以及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55)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人。
(66)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情形但不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情形aa、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其他个人;bb、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和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
(77)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人。
代扣代缴增值税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代扣代缴增值税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1税率)税率)税率税率境内的代理人和接受方为境外单位和境内的代理人和接受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值税。
【案例】本市某宾馆,支付给境外某公本市某宾馆,支付给境外某公司特许权使用费司特许权使用费500500万元。
境外某公司万元。
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财务会计 政策 业务 管理知识 分析 解读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