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卷55摄决择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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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卷55摄决择分
《瑜伽師地論》卷55〈攝決擇分‧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之五
上淨下照老師指導
釋宗證敬編
2005/4/1
(大正藏:
冊30,601b5-607a15;披尋記:
冊三,頁1807-1836)
第二章 問答正決擇二地
第二節 廣明六種善巧
第一項 蘊善巧
B.解四蘊名
(601b7)如是已思擇色蘊。
我次當說名所攝四無色蘊隨所應建立相。
(A)以十門別解四蘊之名
a.解「一心相」
如〈本地分〉立一心相,今先顯示。
如世尊言:
「若有眾生於如來所但發一心,及一言說:
『善逝大師!
善逝大師!
』如是發心,我尚說彼於諸善法多有所作,何況身、語如其心量,隨順奉行!
」又如是言:
「由一淨心,當往善趣。
」如是等類,當知此中依轉所攝相續一心,由世俗道,名「發一心」;又依世俗相續道理,名「發一語」及「發身業」。
b.明分別意與無分別五識同緣現境
問:
有分別心、無分別心,當言同緣現在境耶?
為不同耶?
答:
當言同緣現在境界。
何以故?
由三因故:
謂極明了故,於彼作意故,二依資養故。
c.明煩惱相應
問:
染心生時,當言自性故染?
為相應故?
為隨眠故?
答:
當言相應故、隨眠故;非自性故。
若彼自性是染污者,應如貪等畢竟不淨。
若爾,大過!
由彼自性不染污故,說心生時自性清淨。
問:
諸煩惱纏,於心二種染污因中,當言何等?
答:
當言相應。
問:
此中何等說名「隨眠」?
答:
諸煩惱品所有麁重不安隱性;又持諸行令成苦性。
是故聖者,由行苦故,現觀為苦,於諸行中,安住苦觀。
云何觀耶?
如毒熱癰,乃至廣說如〈有尋有伺地〉,應如是觀。
d.明三染惱
(601c)復有三種染惱心法,當知普攝一切染惱:
所謂業染惱、受染惱、煩惱染惱。
初二染惱,唯欲界繫;最後染惱,通三界繫。
e.明縛
(a)煩惱縛
問:
何等名為「心煩惱縛」?
答:
一切隨眠。
(b)業縛
問:
何等名「業縛」?
答:
1.樂著事業,名為「業縛」。
2.又於三處為障礙業,亦名「業縛」,謂於出離心,於得出離喜樂,於得聖道。
3.又順異熟障業,亦名「業縛」。
4.又邪願業,亦名「業縛」。
→如是四種,別開有六,總合為四。
f.明遍行、別境
問:
諸識生時,與幾遍行心法俱起?
答:
五。
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
問:
復與幾不遍行心法俱起?
答:
不遍行法乃有多種,勝者唯五:
一、欲;二、勝解;三、念;四、三摩地;五、慧。
1 五遍行
「作意」云何?
謂能引發心法。
復次,「作意」為何業?
謂於所緣,引心為業。
「觸」云何?
謂三和合故,能攝受義。
「觸」為何業?
謂受、想、思所依為業。
「受」云何?
謂三和合故,能領納義。
「受」為何業?
謂愛生所待為業。
「想」云何?
謂三和合故,施設所緣,假合而取。
此復二種:
一、隨覺想;二、言說隨眠想。
「隨覺想」者,謂善言說人、天等想。
「想」(602a)為何業?
謂於所緣,令心彩畫言說為業。
「言說隨眠想」者,謂不善言說嬰兒等類,乃至禽獸等想。
「思」云何?
謂三和合故,令心造作,於所緣境隨與領納和合、乖離。
「思」為何業?
謂發起尋、伺、身語業為業。
2 五別境
「欲」云何?
謂於彼彼境界,隨趣希樂。
「欲」為何業?
謂發生勤勵為業。
「勝解」云何?
謂於彼彼境界,隨趣印可。
「勝解」為何業?
謂於所緣功德過失或俱相違,印持為業。
「念」云何?
謂於彼彼境界,隨趣明記。
「念」為何業?
謂於久所思、所作、所說記憶為業。
「三摩地」云何?
謂於彼彼境界,隨順趣向為審慮依心一境性。
「三摩地」為何業?
謂智所依為業。
「慧」云何?
謂於彼彼境界,隨順趣向簡擇諸法,或如理觀察,或不如理觀察,或非如理非不如理觀察。
「慧」為何業?
謂於言論所行染污清淨,隨順考察為業。
問:
此不遍行五種心法,於何各別境事生耶?
答:
如其次第,於所愛、決定、串習、觀察四境事生。
三摩地、慧於最後境;餘隨次第,於前三境。
g.明率爾、尋求、決定三心
問:
諸名所攝與心相應所餘蘊法,當言率爾起耶?
尋求耶?
決定耶?
答:
若依彼類心,當言即彼類。
h.舉經問
問:
如經言:
「此四無色蘊,當言和合,非不和合,不可說言如是諸法可分、可析令其差別。
」何故彼法異相成就,而說和合、無差別耶?
答:
眾多和合,於所緣境受用領解方圓滿故。
若不爾者,隨闕一種,於所為事,應不圓滿。
i.明心法四種異名
問:
諸心心法,凡有幾種差別名耶?
答:
有眾多名,謂1.「有所緣」、2.「相應」、3.「有行」、4.「有所依」等
問:
何故眼等亦有境界,而但說彼名「有所緣」,非眼等耶?
答:
由彼眼等離所取境亦得生起;心與心法則不如是。
問:
何故名「相應」?
答:
由事等故、處等故、時等故、所作等故。
無量差別。
問:
何故名「有行」?
答:
於一所緣作無量種差別行相轉故。
問:
何故名「有所依」?
答:
由一種類託眾所依差別轉故。
雖有為法無無依者,然非此中所說依義。
唯恒所依為此(602b)量故。
j.明有五種互相對法
1.三受相望[異種類互對]
問:
何故樂望苦受、苦望樂受、若樂若苦望非苦樂說互相對?
答:
由自種類而不同分互相對故。
2.「捨」望「無明」[助伴互對]
問:
何故不苦不樂受望彼無明說互相對?
答:
由與諸受、一切煩惱皆為助伴互相對故。
3.「明」望「無明」[能所治互對]
問:
何故明與無明說互相對?
答:
能治、所治互相對故。
4.「明」望「涅槃」[因果相屬互對]
問:
何故明與涅槃說互相對?
答:
因、果相屬互相對故。
(B)後就三性四蘊皆作九門解釋
a.束四蘊以為三性
云何建立四無色蘊為善、不善、無記性耶?
謂一切無差別。
b.舉一頌列出九門
嗢拕南曰:
依處與自性,相應,世俗等,軟等,事,差別,德、失,能、所治。
c.九門分別三性
(a)九門分別善蘊
1.明依處
問:
善法依處有幾種?
答:
略說有六:
一、決定時;二、止息時;三、作業時;四、世間清淨時;
五、出世清淨時;六、攝受眾生時。
2.明自性
問:
何等為自性?
答:
謂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如是諸法,名自性善。
3.明相應
問:
如是諸法互相應義,云何應知?
答:
於決定時,有「信」相應。
止息雜染時,有「慚」與「愧」,顧自、他故。
善品業轉時,有「無貪」、「無瞋」、「無癡」、「精進」。
世間道離欲時,有「輕安」。
出世道離欲時,有「不放逸」及「捨」。
攝受眾生時,有「不害」,此是悲所攝故。
4.明假實
問:
是諸善法,幾世俗有?
幾實物有?
答:
三世俗有,謂不放逸、捨、及不害。
所以者何?
不放逸、捨,是無貪、無瞋、無癡、精進分故─即如是法離雜染義,建立為捨;治雜染義,立不放逸。
不害即是無瞋分故,無別實物。
5.明三品
問:
何等名軟善根?
答:
諸不定地所有善根;或在定地,而能對治上品煩惱。
問:
何等名中(602c)品善根?
答:
若在定地世間善根;或能對治中品煩惱。
問:
何等名上品善根?
答:
謂出世間所有善根;或能對治下品煩惱。
又諸善法,或由加行力、或由串習力、或由自性力、或由田士力、或由清淨力,當知成上品。
6.明依事
問:
善根生時,依幾種事而得生耶?
答:
若略說依八種事:
一、施所成福業事;二、戒所成福業事;三、修所成福業事;四、聞所成事;五、思所成事;六、餘修所成事;七、簡擇所成事;八、攝受有情所成事。
當知此中,隨其所應,依所說事。
◎或於現法、或於後法,隨為一種貪、瞋、惡見,於心相續先成穢染;既被染已,由彼對治,令於是處不復相應。
7.明差別
問:
何等名為善法差別?
答:
◎或有一種,乃至十種。
如〈本地分〉已廣宣說。
◎又諸善法,或有對治雜染故;或有雜染靜息故;或有攝受可愛果故;或有相續清淨故;或有供養靈廟故;或有攝受有情故。
如是等類善法差別,應當了知。
8.明德失
復次,善法無有過失,有何功德?
善法功德,有無量種,謂能淨治心,令離煩惱纏及隨眠;令於所緣無有顛倒;能令善根堅固不退;令等流行相續而轉。
不為自害,不為他害,不為俱害;不生現法罪,不生後法罪,不生現法後法罪;能令受彼所生喜樂。
能盡生為上首所有眾苦;又能增長涅槃勝解,能親近彼。
能令財位無有退失;處眾勇猛,無懼無畏;廣大名稱,流布十方;為眾聖賢之所稱讚;臨命終時,不生憂悔;身壞已後,生諸善趣;於諸善法,令無(603a)退失;能速隨證自所求義。
→如是等類諸善功德無邊無量,當盡了知。
9.明能治
、所治
云何建立諸善對治?
由十五種,謂厭患對治故,斷對治故,持對治故,遠分對治故,所欲趣纏對治故,非所欲趣纏對治故,隨眠對治故,軟品煩惱對治故,中品煩惱對治故,上品煩惱對治故,散亂對治故,諫悔對治故,羸劣對治故,制伏對治故,離繫對治故。
(b)染污四蘊九門
I.總說
復次,諸染污法二相所顯:
一、本煩惱,二、隨煩惱。
今當先說本煩惱,後當分別隨煩惱。
II.別解
(I)根本煩惱九門
1.明依處
問:
本煩惱有幾種依處?
答:
六:
一、與無明俱,可意雜染境界。
二、與無明俱,不可意雜染境界。
三、與不如理作意俱,雜染境界。
四、與無明俱,劣、等、勝有情、各別五取蘊、得未得顛倒、功德顛倒。
五、與無明不如理作意俱,聽聞不正法。
六、與無明不如理作意俱,於聽正法而生懈怠。
當知:
最初,欣樂和合依處。
第二,欣樂別離依處。
第三,於境顛倒依處。
第四,陵蔑上慢依處。
第五,邪執法行依處。
第六,不修正行、不為還滅依處。
2.明自性
問:
煩惱自性有幾種?
答:
有六種:
一、貪;二、瞋;三、無明;四、慢;五、見;六、疑。
3.明相應
問:
何煩惱與何煩惱相應?
答:
無明與一切。
疑都無所有。
貪、瞋互相無,此或與慢、見,謂染愛時,或高舉、或推求;如染愛,憎恚亦爾。
慢之與見,或更相應,謂高舉時,復邪推搆。
4.明假實
問:
是諸煩惱,幾世俗有?
幾實物有?
答:
見,世俗有,是慧分故。
餘,實物有,別有心所性。
5.明三品
問:
是諸煩惱,云何建立軟、中、上品?
答:
◎最後所(603b)斷,名軟品;中間所斷,名中品;最初所斷,名上品。
◎復由六因,諸煩惱成上品:
一、婬欲所生煩惱,性多上品。
二、串習所生煩惱,性多上品。
三、安足處煩惱,謂根熟者,性多上品。
四、不可治煩惱,謂無涅槃法者,性多上品。
五、非處加行煩惱,謂於尊重福田等所,性多上品。
六、有業煩惱,謂正發業者,性多上品。
6.明依事
問:
煩惱生時,由幾煩惱事而得生耶?
答:
(1)貪,由十事生:
一、取蘊;二、諸見;三、未得境界;
四、已得境界;五、已所受用過去境界;六、惡行;七、男女;八、親友;九、資具;十、後有及無有。
問:
何貪於何事生耶?
答:
隨其次第,十貪於十事生。
何等為十?
謂
(1)事貪,
(2)見貪,(3)貪貪,(4)慳貪,(5)蓋貪,(6)惡行貪,(7)子息貪,
(8)親友貪,(9)資具貪,(10)有、無有貪。
(2)瞋事亦有十種:
一、己身;二、所愛有情;三、非所愛有情;四、過去怨親;五、未來怨親;六、現在怨親;七、不可意境;八、嫉妒;九、宿習;十、他見。
◎瞋亦有十,如其次第,依彼而生。
依前六事,立九惱事,緣彼一切瞋,皆名有情瞋;餘名境界瞋。
若不忍為先,亦有情瞋,若宿習瞋,若見瞋。
◎如是十瞋、略有三種:
一、有情瞋,二、境界瞋,三、見瞋。
(3)無明,依七事起:
一、世事;
依此七事,起七無知,或復十九。
當知
(1)於初事,由三種門生疑惑。
二、世間安立事;
三、運轉事;
四、最勝事;
五、真實事;
六、雜染清淨事;
七、增上慢事。
(2)於第二事,由內六處,若外、若俱,生我我所
怨親等見。
(3)於第三事,由業、異熟及俱,生作者、受者、無因、惡因見。
(4)於第四事,誹謗三寶。
(603c)(5)於第五事,誹謗諸諦。
(6)於第六事,起邪解行。
(7)於第七事,依得自義起增上慢。
(4)慢,依六事生:
一、劣有情;二、等有情;三、勝有情;四、內取蘊;五、已得未得顛倒;六、功德顛倒。
依此六事,生七種慢:
謂慢、過慢等。
當知二慢依勝有情事生;餘各依一事。
(5)見,依二事生:
一、增益事,二、損減事。
A.增益事有四種:
一、我有性增益;二、常無常性增益;三、增上生方便增益;四、解脫方便增益。
B.損減事亦有四種:
一、謗因;二、謗果;三、謗作用;四、謗善事。
當知此中,
◎謂無施與乃至無妙行惡行,是名「謗因」。
◎謂無妙行惡行業果異熟,是名「謗果」。
◎謂無此世間,乃至無化生有情,名「謗作用」。
所以者何?
諸士夫用,是此中作用義。
此士夫用復有四種:
一、往來用;二、持胎藏用;三、置種子用;四、後有業用。
◎若謂世間無阿羅漢等,名「謗善事」。
◎依此廣略八事、二事,生於五見,謂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取、邪見。
◎又依六十二事,生邊執見及邪見,謂計前際事、計後際事,如經廣說。
依此事差別,有六十二見。
(6)疑,依六事生:
一、聞不正法;二、見師邪行;三、見所信受意見差別;四、性自愚魯;五、甚深法性;六、廣大法教。
7.明差別
問:
何等名為煩惱差別?
答:
一切差別,略有十五:
一、內門煩惱;二、外門煩惱;三、見斷煩惱;四、修斷煩惱;五、可愛趣纏所攝煩惱;六、非可愛趣纏所攝煩惱;七、隨眠所攝煩惱;八、軟品煩惱;九、中品煩惱;十、上品煩惱;十一、散亂位煩惱;十二、諫悔位煩惱;十三、羸劣位煩惱;十(604a)四、制伏位煩惱;十五、離繫位煩惱。
8.明德失
復次,煩惱無有功德,有多過失,謂於纏位污心相續,廣說如〈有尋有伺地〉。
9.明能治
、所治
復次,煩惱非能對治。
雖復經言:
「依愛斷愛」、「依慢斷慢」,然非煩惱;但是善心加行希求、高舉行相,與彼相似,假說愛、慢。
復次,如前說十五種心對治差別,當知煩惱是彼所治,亦十五種。
(II)隨煩惱九門
1.明依處
復次,隨煩惱依處,當知略有九種:
一、展轉共住;二、展轉相舉;三、利養;四、邪命;五、不敬尊師;六、不忍;七、;八、毀增上心;九、毀增上慧。
2.明自性
復次,隨煩惱自性云何?
謂
(1)忿、
(2)恨、(3)覆、(4)惱、(5)嫉、(6)慳、(7)誑、(8)諂、(9)憍、(10)害、(11)無慚、(12)無愧、(13)惛沈、(14)掉舉、(15)不信、(16)懈怠、(17)放逸、(18)忘念、(19)散亂、(20)不正知、(21)惡作、(22)睡眠、(23)尋、(24)伺。
如〈本地分〉已廣詮說。
→如是等類,名隨煩惱自性。
此中,初二,依初依處而生;
〔忿、恨─展轉共住〕
第三、第四,依第二;
〔覆、惱─展轉相舉〕
第五、第六,依第三;
〔嫉、慳─利養〕
第七、第八,依第四;
〔誑、諂─邪命〕
第九,依第五;
〔憍─不敬尊師〕
第十,依第六;
〔害─不忍〕
十一、十二,依第七;
〔無慚、無愧─毀增上戒〕
所餘十二,依後二依處而生。
〔(13)惛沈~(24)伺─毀增上心、毀增上慧〕
當知此中毀增上心、毀增上慧由三門轉:
一、由毀止相門,二、由毀舉相門,三、由毀捨相門。
◎惛沈、睡眠,由初依處生;
◎掉舉、惡作,由第二依處生;
◎不信乃至尋伺,由第三依處生。
3.明相應
復次,隨煩惱云何展轉相應?
當知無慚、無愧,與一切不善相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惡慧,與一切染污心相應;睡眠、惡作,與一切善、不善、無記相應;所餘當知互不相應。
4.明假實
復次,隨煩惱幾世俗有?
幾實物有?
謂忿、恨、惱、(604b)嫉、害,是瞋分故,皆世俗有。
慳、憍、掉舉,是貪分故,皆世俗有。
覆、誑、諂、惛沈、睡眠、惡作,是癡分故,皆世俗有。
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是實物有。
放逸,是假有,如前說。
忘念、散亂。
惡慧,是癡分故,一切皆是世俗有。
尋、伺二種,是發語言心加行分故,及慧分故,俱是假有。
5.明三品
復次,隨煩惱云何成軟、中、上品?
當知如本煩惱說。
6.明依事
7.明差別
8.明德失
9.明能所治
如是隨煩惱,若事、若差別、若過失、若所治,隨其所應皆如煩惱應知。
(c)無記四蘊九門
1.明依處
復次,諸無記法依處,當知略有四種:
謂業所引生;生已,若行住、若養命、若三摩地差別。
2.明自性
復次,彼自性云何?
謂異熟生蘊,若中庸加行所攝威儀路及工巧處,若為嬉戲加行所攝變化。
3.明相應
問:
彼云何展轉相應耶?
答:
◎威儀路、工巧處,或於一時展轉相應。
如說或有事業,行時易作,非住、非坐、亦非偃臥;乃至或有事業,若行、若住、若坐、若臥,皆悉易作。
如經廣說。
◎所餘無有展轉相應。
4.明假實
問:
是諸無記,幾實物有?
幾是假有?
答:
於異熟所攝諸蘊及心加行差別中而施設故,當知一切皆世俗有。
5.明三品
云何彼成軟、中、上品?
◎謂異熟生及威儀路,不猛利故,俱是軟品。
諸工巧處,性猛利故,說名中品。
當知變化,性極猛利,故是上品。
◎又四種類,各有差別。
謂
無色界異熟是軟品;色界異熟是中品;欲界異熟是上品。
若坐、若臥是軟威儀;住是中威儀;行是上威儀。
初習業者是下工巧;已串習者是中工巧;堪為師(604c)者是上工巧。
下品修三摩地所得是軟變化;中品修三摩地所得是中變化;上品修三摩地所得是上變化。
→如是等類軟、中、上品差別應知。
6.明依事
問:
是諸無記依何事生?
答:
當知略說依十二事。
如〈聞所成地〉已說。
7.明差別
云何諸無記差別?
◎謂
異熟生,五趣別故,五種差別。
若威儀路,威儀別故,四種差別。
若工巧處,十二事差別故,即十二種差別。
異生、聲聞、獨覺、菩薩、如來差別故,為嬉
戲、為利他、身語變化差別故,當知變化八種差別。
由此差別即攝餘事,故不別說。
◎又
異熟生,一向無記;
、
二,三可得;
一,有二種。
若依伎樂,以染污心發起威儀,是染污性;若依寂靜,即是善性。
若依染著發起工巧,是染污性;若善加行所起工巧,即是善性。
為引導他、或為利益諸有情故而起變化,當知是善;此無染污。
(3)以諸門廣辨五蘊
A.將諦對蘊通善惡
(A)辨諦、蘊相攝
復次,如是五蘊幾諦所攝?
又此諸諦幾蘊所攝?
當知三諦、五蘊,更互相攝。
滅諦、諸蘊,互不相攝;由滅諦性是彼寂靜所顯故。
(B)辨四諦
a.明十六行
苦諦
問:
如〈聲聞地〉已說於四諦中有十六行觀,何故於苦諦為四行觀?
答:
為欲對治四顛倒故。
謂初一行對治初一顛倒;次一行對治次二顛倒;後二行對治後一顛倒。
集諦
問:
何故於集諦為四行觀?
答:
1.由有四種愛故。
此四種愛,當知由常、樂、淨、我愛差別故,建立差別。
2.初愛為緣,建立後有愛。
第二、第三愛為緣,建立喜貪俱行愛及彼彼希樂愛。
最後愛為緣,建立獨愛;當知此愛,隨逐自體。
3.又(605a)「愛」云何?
謂於自體,親昵藏護。
「後有愛」云何?
謂求當來自體差別。
「喜貪俱行愛」云何?
謂於現前或於已得可愛色、聲、香、味、觸、法,起貪著愛。
「彼彼希望愛」云何?
謂於所餘可愛色等,起希求愛。
滅諦
問:
何故於滅諦為四行觀?
答:
由四種愛滅所顯故。
道諦
問:
何故於道諦為四行觀?
答:
由能證彼四愛滅故。
b.明十行
舉要略解
復次,如〈聲聞地〉已說壞等十種行相,
此中,「無所得」云何?
謂唯有根,唯有境界,唯有彼所生受,唯有彼所生心,唯有計我我想,唯有計我我見,唯有我我言說戲論;除此七外,餘實我相了不可得。
「不自在」云何?
謂眾緣生、無常、苦相所攝諸行,離我相故。
以十行與
三苦相攝
問:
此十行相,由何行相攝壞苦耶?
答:
由結行相及變壞增上所起憂惱,當知是壞苦性;非唯變壞,已離憂者,雖復遇彼,不為害故。
問:
何等行相攝苦苦耶?
答:
由不可愛行相。
問:
何等行相攝行苦耶?
答:
由不安隱行相。
明八苦與
三苦相攝
復次,如經言:
「生苦乃至略攝五取蘊苦」,
如是諸苦相,
◎幾苦苦攝?
謂初五。
幾壞苦攝?
謂中二。
幾行苦攝?
謂後一。
◎復次,初七,苦苦攝;彼所對治淨妙煩惱,壞苦攝;最後一,行苦攝。
由世尊言:
「入變壞心」;又作是言:
「由蓋、纏故,領彼所生心諸憂苦」。
故知煩惱壞苦故苦,道理成就。
明四苦與
八行相攝
復次,如經言:
「有四種苦:
一者、生苦,二、緣內苦,三、緣外苦,四、麁重苦。
」
問:
此中何行攝何苦?
何苦攝何行?
答:
◎初行、初苦,展轉相攝。
〔生苦─生苦〕
次有三行,與第二苦展轉相攝。
〔老苦、病苦、死苦─緣內苦〕
次有三行,(605b)與第三苦展轉相攝。
〔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緣外苦〕
最後一行,與最後苦展轉相攝。
〔五取蘊苦─麁重苦〕
◎前所說愛自性差別建立集諦四種行相,當知為生今果差別四種苦故。
c.攝三解脫門
明相攝
復次,此十六行,
幾是空行?
謂二,即苦諦後二行。
幾是無願行?
謂六,即苦諦前二行,及集諦一切。
幾是無相行?
謂滅諦一切。
幾是清淨因所顯行?
謂道諦一切。
辨次第
問:
要由無常想,能住無我想,何故此中先說空耶?
答:
此約無我觀已生,由無常觀建立無願;以此二觀,前後展轉互修治故。
(C)明諦次第
◎復次,四聖諦說次第者,謂由此故苦,此最為初;如此故苦,此為第二─此二攝黑品究竟。
由此故樂,此為第三;如此故樂,是為第四─此二攝白品究竟。
譬如重病、病因、病愈、良藥。
◎又有差別,謂如世間遭苦次第,當知建立聖諦次第。
所以者何?
如諸世間曾所遭苦,即於此處先發作意;次於遭苦因、次於苦解脫、後於解脫方便,發起作意。
(D)明諦義
問:
諦義云何?
答:
如所說相不捨離義,由觀此故到清淨究竟義,是諦義。
問:
苦諦義云何?
答:
煩惱所生行義。
問:
集諦義云何?
答:
能生苦諦義。
問:
滅諦義云何?
答:
彼俱寂靜義。
問:
道諦義云何?
答:
能成三諦義。
(E)約四諦分別二諦
問:
如是四聖諦,為世俗諦攝?
為勝義諦攝?
答:
勝義諦攝。
何以故?
於順苦、樂、不苦不樂諸行中,由自相差別故,建立世俗諦;由彼共相一味苦故,當知建立勝義諦。
(F)明知斷證修
問:
何緣故說
答:
「遍知苦諦」、
由彼苦諦,是四顛倒所依(605c)處故;為除顛倒,故遍知苦。
「永斷集諦」、
既遍知苦,即遍知集;由彼集諦,苦諦攝故。
雖遍知苦,仍為集諦之所隨逐,故須更說「永斷集諦」。
「觸證滅諦」、
言「觸證」者,是現見義。
由於滅諦現前見故,不生怖畏,愛樂、攝受,是故次說「觸證滅諦」。
「修習道諦」?
若勤修道,乃能成辦所說三義,是故後說「修習道諦」。
(G)明諦現觀
a.總問答辨體及顯數
問:
諦現觀有幾種?
此復何相?
答:
決定義,是現觀義。
此則於諸諦中決定智慧及彼因、彼相應、彼共有法為體,是名現觀相。
此復六種應知,如〈有尋有伺地〉說。
b.別解釋
(a)明思現觀
此中云何名初現觀?
謂於諸諦決定思惟。
(b)明信現觀
云何名為第二現觀?
謂三寶所三種淨信,由於寶義已決定故,及聞所成決定智慧。
(c)明戒現觀
云何名為第三現觀?
謂聖所愛戒,於惡趣業已得決定不作律儀故。
(d&e)明現觀智諦現觀與現觀邊智諦現觀
I.明現觀智諦現觀
云何名為第四現觀?
(I)出觀體
i.觀人空
謂於加行道中,先集資糧極圓滿故,又善方便磨瑩心故,從世間順決擇分邊際善根無間,有初內遣有情假法緣心生,能除軟品見道所斷煩惱麁重。
ii.觀法空
從此無間,第二內遣諸法假法緣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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