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级中等学校中区海洋文学研习营实施计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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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级中等学校中区海洋文学研习营实施计画
2009全國高級中等學校(中區)海洋文學研習營實施計畫
一、依據:
教育部「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辦理暨98年2月9日教中(四)字第0980502057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透過營隊活動方式,從人文角度深入感受海洋文學豐富美感及意象,藉以提升對海洋精神認知與詮釋。
(二)藉由海洋文學研究,體驗海洋人文情感,活絡本土文化意涵,藉以強化
台灣海洋文學創作。
(三)透過實際參與見聞,以人文體驗海洋環境生態,關懷海洋,以達海洋教育
之目標,重建海洋文化精神。
三、主辦單位: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四、承辦單位:
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五、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社教文化基金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師友月刊
六、辦理地點:
國立彰化高級中學(彰化市中興路78號)暨彭湖青年活動中心
七、辦理時間:
98年7月1日—7月4日
八、參加對象:
(一)台中縣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市等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二)參加學生以80名為原則。
(三)每8名學生編制成一小隊,每小隊編制一名輔導老師,共10名。
九、活動內容:
(詳如活動課程表如附件一)
透過體驗方式來了解海洋歷史及意涵,以海洋觀點深入探討文學中海洋意象的美感與意境,提升對海洋文學詮釋及涵養,並透過外海體驗深化及豐富台灣海洋文學內涵,並於營對活動後舉辦98年高級中等學校海洋文學暨攝影比賽,以實現海洋文學體驗營目標。
十、活動方式:
(一)專題講座
(二)分組討論(8名學生一組,共分10組,由輔導老師帶領)
(三)影片欣賞
(四)外海體驗
(五)文學寫作(8名學生一組,共分10組,由輔導老師帶領)
(六)寫作比賽
(七)攝影比賽
十一、報名方式:
(一)推荐原則:
由各校推荐具下列條件之一學生(每校推荐一至二名),被推荐同學於報名時,需提供一篇個人創作,以便承辦單位審核。
1.曾代表學校參加全國及縣(市)文學比賽之學生。
2.曾參與學校校園刊物創作表現優異之學生。
3.對海洋文學創作有興趣之學生。
(二)報名事項:
1.被推荐同學填好推荐報名表(內含學生基本資料與自傳)(如附件二,請自彰化高中網站首頁右方欄:
招生競賽:
2009海洋文學項下載),及一篇文學作品(如附件三)後,統一請學校推荐單位協助寄送電子檔。
另若被推荐學生為弱勢學生,請於報名表身分欄位中勾選特殊,弱勢學生請各校自行判定,不需檢附證明。
2.請在98年5月22日(五)前,將電子檔傳至ocean@mail.chsh.chc.edu.tw,寄件主旨請標明「2009海洋文學體驗營推荐報名表」;完成寄送後,請以電話04-7222121轉2402楊小姐或2405胡小姐確認。
3.經審查通過後,由彰化高中學圖書館以公文通知各學校及學生個人。
十二、文學及攝影比賽
(一)活動結束後,參加學員須參加98年高級中等學校海洋文學獎比賽及依個人意願參加攝影比賽,並於規定日期內繳交作品。
(二)國立板橋高中承辦98年高級中等學校海洋文學獎比賽及攝影比賽(如附件四、五),由國內海洋文學及攝影之學者專家籌組評審團,針對報名作業進行評比,得獎作品編印成冊,寄送各校及圖書館參考。
(三)被推荐同學同意前項之著作權為教育部所使用。
前項創作將展覽及出版專冊,藉以提供大眾鑑賞與學校教學之參考。
十三、經費:
由中部辦公室委辦費項下支應暨財團法人社教文化基金會專款下支應。
十四、本計畫陳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2009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海洋文學體驗營(中區)課程表
日期
07/01(星期三)
07/02(星期四)
07/03(星期五)
07/04(星期六)
地點
彰化高中圖書館
澎湖青年活動中心
澎湖青年活動中心
彰化高中圖書館
09:
00
報到
07:
00-
08:
00
早餐
10:
00-
10:
20
始業式
08:
00-
10:
30
行過黑水溝
彰化-布袋港-澎湖馬公
海洋文化踏查與解說
1、先民的腳印
參訪「海洋開拓館」
2、海洋與石滬文化
參訪「海洋資源館」
3、澎湖媽祖信仰
參訪「媽祖廟」等古蹟
4、潮間帶生態體驗
洪國雄(台灣生態書寫作家)
小組成果發表
綜合座談
10:
30-
12:
00
從安徒生到海明威—世界海洋文學怎麼看
蔡秀枝(國立台灣大學外文系)
腳跡與船痕-談我的台灣海洋文學寫作經驗
廖鴻基(台灣海洋文學作家)
結業式
12:
00-
13:
30
午餐/午休
13:
30-
15:
00
中國筆記小說裡的海洋書寫
馮曉庭(國立嘉義大學中文系教授)
台灣海洋文化與媽祖信仰
林茂賢(台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教授)
15:
20-
16:
50
跨國脈絡下的移動敘事-台灣古典詩歌的海洋經驗
廖振富(國立中興大學文學院副院長)
海洋的體溫‧浪花的節拍-台灣原住民族的海洋文學圖景
魏貽君(國立東華大學民族語言與傳播學系教授)
17:
00
晚餐
18:
30-
20:
00
海洋議題紀錄片放映
邱誌勇(靜宜大學大眾傳播系主任)
行動.書寫.海洋夢
夏曼.藍波安(台灣海洋文學作家)
夜航
澎湖馬公-布袋港—
彰化
20:
00-
21:
00
星光夜語
【駐營輔導員】
囈語壯闊:
小組討論與創作
【駐營輔導員】
囈語壯闊:
小組討論與創作
21:
00
藍色的夢
附件二
2009高級中等學校海洋文學體驗營(中區)推荐報名表
學校名稱
推荐順序
(1或2)
相片(電子檔)
姓名
年級
生日
性別
連絡電話
家:
手機:
身分證字號
身份
□一般
□特殊
住址
飲食
□葷□素
家長稱謂姓名
特殊疾病
家長聯絡電話
學生自傳
200-300字
發表作品經歷
(條列曾於班級作文、文學比賽、刊物等發表之作品名稱、文類)
推荐單位
組
處
校長
姓名
電話分機
※表格不敷使用,可自行延伸。
附件三文學作品
姓名
學校
題目
文類
發表
□本篇作品曾發表
□本篇作品不曾發表
作品
※表格不敷使用,可自行延伸。
附件四98年高級中等學校海洋文學獎徵文比賽計畫
一、依據:
教育部「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暨第3屆第3次本土教育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
二、目的:
為鼓勵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海洋創作,活絡海洋文學,以激勵台灣海洋文壇,深耕高中學子海洋知能,以期達海洋立國之精神。
三、主辦單位: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四、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社教文化基金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師友月刊社。
五、協助學校:
國立蘭陽女子高級中學、國立羅東高級中學、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國立彰化高級中學、國立鳳山高級中學
六、承辦學校:
國立板橋高級中學
七、徵文內容:
以海洋觀點深入探討文學中海洋意象的美感與意境,詮釋海洋文學涵養。
八、作品規格:
1.新詩組(行數五十行以內)。
2.散文組 (字數三千字至四千字以內)。
3.短篇小說組(字數八千字至一萬兩千字以內)。
九、參加資格:
以參加98年高級中等學校海洋文學體驗營學員為限。
十、相關規定:
(一)作品應徵類別(新詩、散文、短篇小說),每人投稿以每組一件作品為限。
(二)作品請以Word檔案呈現(doc格式),版面採A4形式,以直式橫書書寫,題目為標楷體18字元,於標題右下方,標示學校、姓名,內文採標楷體14字元、行距1.5倍行高(不符規定之參賽作品,恕不列入評選)。
(三)作品請影印三份、doc電子檔(光碟)2份,並請詳填報名表。
掛號郵寄並註明「98年高級中等學校海洋文學獎徵文比賽徵選及參賽組別」字樣,未按規定或逾期恕不受理(未得獎作品,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底稿)。
(四)參賽作品須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媒體形式(含網路)發表過之作品,請勿一稿數投。
(五)得獎名單公佈之前,不得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文學補助申請案,若經發現,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六)參賽作品格式有疑義時,由本評審委員會合議認定之。
(七)為擴大文藝推廣成效,創作類之獲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需授權本部,並得以任何形式無償使用於各項非營利之研究、展示及推廣教育。
唯參賽者保有著作人格權,但於本活動進行及展覽期間,得獎者不得對本部行使著作人格權。
(八)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額得從缺。
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出版,出版權、著作權歸教育部,不另支酬勞,出版後致贈作者每人乙冊。
(九)應徵作品應由個人創作,集體創作不予錄取。
(十)評審前,若遇不可得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十一、報名方法:
(一)依照承辦單位提供之報名表格及相關規範逐項填寫報名。
(二)作品請以掛號郵寄至各承辦學校,並由承辦學校收齊統一送至國立板橋高中。
十二、評審方式:
(一)比賽作品評審作業分為初審、複審。
初審由承辦單位就其格式、資格作初步審查;複審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等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查工作。
(二)比賽作品如未達評審認定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獎項從缺。
十三、評分標準:
內容及思想50%、結構25%、文辭及藝術表現25%
十四、收件日期:
98年7月1日起至2008年8月1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十五、獎勵方式:
以文學類別(新詩組、散文組、短篇小說組)分組獎勵,每
組各取前5名為優勝及佳作6名(各組兩名),三組共錄取21名。
得獎同學
發予禮券、獎狀一幀,以資獎勵。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佳作(各2名)
新詩
10000元
8000元
6000元
5000元
3000元
2000元
散文
10000元
8000元
6000元
5000元
3000元
2000元
小說
10000元
8000元
6000元
5000元
3000元
2000元
十六、本辦法陳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98年高級中等學校海洋文學獎徵文比賽報名表
編號(此欄學生不用填寫):
參賽作品組別(請打勾)
□散文類
□新詩類
□小說類
參加營隊
(請打勾)
□北區□東區
□中區□南區
作品名稱
姓名
就讀學校
身份證字號
連絡電話/手機
通訊處住址
作品內容介紹(請務必填寫,20字至50字為限)
※以上資料請務必填寫,以便與得獎同學聯繫!
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參賽作品如獲獎,本人同意將該作品之著作權讓與【教育部】,謹此聲明。
☆著作權讓與人:
(請簽名)
家長(法定代理人):
(請簽名)
附件五98年高級中等學校海洋攝影獎比賽計畫
一、依據:
教育部「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暨第3屆第3次本土教育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
二、主旨:
為增進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體驗海洋風情,藉由捕捉海洋迷人景象,表現大海般的豐沛生命力,藉以提升高中學子之海洋知能。
三、主辦單位: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四、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社教文化基金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師友月刊社
五、協助單位:
國立蘭陽女中、國立羅東高級中學、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國立彰化高級中學、國立鳳山高級中學
六、承辦學校:
國立板橋高級中學
七、徵文內容:
以發現台灣海洋之美感與意境為宗旨,詮釋及傳達台灣海洋之美。
八、參加資格:
參加98年高級中等學校海洋文學營學員為限。
九、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一律放大為規格6x8/單張,短邊不限之彩色照(非噴墨式輸出相紙),參賽作品必須為單張作品(連作不收),不得裝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
(二)參賽作品每人限10件,並詳細填妥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作品照片及底片光碟請浮貼於報名表背面(繳交底片與參賽作品應相符),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未按規定或逾期恕不受理(未得獎作品,恕不退件,請應徵者自留底稿)。
十、相關規定:
(一)參賽同學請提供3份照片、JPG電子檔(光碟)2份,並請詳填報名表。
參賽作品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寄(郵遞區號22050)台北縣板橋市文化路一段25號國立板橋高中體育組收,信封上請註明「98年高級中等學校海洋攝影獎比賽」字樣。
參賽作品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二)參賽作品須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媒體形式(含網路)發表過之作品。
(三)得獎名單公佈之前,不得重複投稿其他攝影獎、攝影補助申請案,若經發現,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四)參賽作品格式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會合議認定之。
(五)為擴大文藝推廣成效,創作類之獲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需授權本部,並得以任何形式無償使用於各項非營利之研究、展示及推廣教育。
惟參賽者保有著作人格權,但於本活動進行中,得獎者不得對本部行使著作人格權。
(六)作品若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額得從缺。
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出版,出版權、著作權歸教育部,不另支酬勞,出版後致贈作者每人乙冊。
(七)應徵作品應由個人創作,集體創作不予錄取。
(八)評審前,若遇不可得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十一、報名方法:
(一)依照承辦單位提供之報名表格及相關規範逐項填寫報名。
(二)作品請以掛號郵寄(郵遞區號22050)台北縣板橋市文化路一段25號
國立板橋高中體育組收,信封上請註明「98年高級中等學校海洋攝影獎比賽」字樣。
十二、評審方式:
(1)評審作業分為初審、複審。
初審由承辦單位就其格式、資格作初步審查;複審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等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查工作。
(2)應徵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獎項從缺。
十三、評分標準:
攝影技巧35%、創意35%、作品概念佔30﹪
十四、收件日期:
98年7月1日起至2009年8月1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十五、獎勵方式:
取前五名作品為優勝,另取佳作15名,總計共20名。
得獎同學發予禮券、獎狀一幀,以資獎勵。
名額
類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佳作(共15名)
攝影組
8000元
6000元
5000元
3000元
2000元
1200元
十六、本辦法陳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98年高級中等學校海洋攝影獎比賽報名表
編號(此欄學生不用填寫):
作品名稱
底片(數位)規格
____Dpi×___Dpi或其他
姓名
就讀學校
參加營隊
□北區□東區
□中區□南區
身份證字號
性別
通訊處住址
拍攝時間
地點(詳細說明)
連絡電話/手機
作品內容介紹(請務必填寫,20字至50字為限)
※以上個人資料請務必填寫
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參賽作品如獲獎,本人同意將該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權讓與【教育部】,謹此聲明。
著作權讓與人:
(請簽名)
家長(法定代理人):
(請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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