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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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
反方一辩(立论—辩论的中心)
谢谢,谢谢主席!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各位同学晚上好!
感谢刚才对方一辩慷慨激昂的陈词!
然而,纵使您舌绽兰花,也始终无法颠倒黑白。
对方辩友的论点一个比一个精彩,然而遗憾的是您说得再多也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为您的定义和前提就已经错了。
关于“打工”,《现代汉语词典》第244页是这样解释的:
打工,即是做工,而且多指临时性的。
而对于“做工”,第1830页解释为:
从事体力劳动。
可见大学生打工无论从现实还是从字典上看,大多是从事重复的低级劳动。
再看前提,讨论本辩题的目的在于它的指导意义。
也就是给予当代大学生,尤其是在座的各位一个正确的指引和规劝。
而它的前提应该是我们要指导的对象有权力选择是否打工。
如果以少数不打工就无法继续求学和生存的大学生为对象,那么这个讨论将失去意义,因为条件导致了他们根本就没有选择。
在此前提之上,为了证明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我方提出以下两个标准:
第一,从个人微观角度来看,大学生打工得不偿失。
首先,我们应该把自己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合理地配置。
众所周知,大学是人生中最后一个系统接受知识的关键时期,在校大学生的主要任务应该是学习。
知识不足,再能干的人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而如果我们把时间投入到打工中,只是在低级劳动中不断重复积累那些在校内工作交往也能获得的一般经验,而对将来职场交际,专业工作有帮助的特殊经验却是打工大学生所无法获得的。
因此,从投入产出来看,大学生打工,实在不是一个优化时间配置的明智之举。
其次,从人格塑造来看,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
在大学生心理素质不够成熟,判断能力较弱的前提下让他们盲目进入社会,很容易导致大学生受到社会不良习气和错误意识的影响,从而产生扭曲的心理和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严重地阻碍了大学生人格的塑造。
最后,大学生打工,权益无法得到有力保障。
在现阶段法律尚不完善,维权成本高,大学生维权意识薄弱,法律贯彻力度不足的背景下,大学生权益遭受侵害后通常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第二个标准,即是从社会宏观角度来看,大学生打工不利于社会劳动资源的优化配置。
大学生是个特殊的社会团体,他们现阶段的任务是为了将来更好贡献社会而积累知识。
如果让大学生在这个时期从事那些低级劳动,显然是一种对人力资源的浪费,难免会因小失大。
(相信对方辩友也一定不会愿意放弃将来成为一个名律师,好法官的机会而迫不及待的去做一个低价优质的普通劳动力吧!
因此,大学生打工,并不利于整个社会的良性,持续发展。
纵上所述,我方在有效选择的前提下,从个人和社会这两个标准出发,充分证明了,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
大学是我们完成高中学习任务后继续深造的又一学习阶段,既然还是学生主要任务就应还是学习,而且各高校启动助学贷款工作目的就在于保证大学生能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所以在学习好专业技能知识后再走上社会也不迟,还有大学生打工也存在诸多弊端:
一、大学生打工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得不偿失;二、大学生打工大都没有和用人单位签定合同,自身利益得不到保障;三、大学里的各种社团也能锻炼能力;四、商人低价雇佣大学生会冲击人才市场,引起不公平竞争,我们大学生说大但还小,社会阅历不够丰富,心理承受能力差,一旦受骗上当,尤其是女生,能否及时调整好心态呢?
再有大学生是受高等教育的准知识分子,将来是民族的精神脊梁,众所周知,知识分子一旦成为金钱的奴隶则会丧失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的精神。
现在的大学生打工,都在想怎么取悦招工单位,怎么让经理老板开心,想怎么挣大钱,教授在台上讲节义,学生在台下想生意,这样的大学课堂能指望出现专心做学问的思想家、国学家吗?
无商不奸,大学生打工,涉身商海,焉能洁身自好,坑蒙拐骗偷,吃喝嫖赌抽,终究要学一些的,而且商海无情,身处其中必须弱肉强食,冷酷无情,这与知识分子应具备的爱心是相违背的。
也有人说,大学生打工不是去学经商,只是去干一些体力活,我不禁想问一句,中国是缺有力气的体力劳动者还是缺有思想的脑力劳动者呢?
就在三四十年前,我们国家曾让知识分子劳动改造,历史已经作出评价称之为文化浩劫,难道我们希望文化浩劫在今天重演吗?
大学生是比价单纯的,所以很多奸商间大学生打工心切,就想出坏点子骗大学生的钱,近来不断曝光的大学生被假中介骗了钱,就是因为成千上万的幼稚学子给了这些骗子带来了广阔的市场。
虽然少数大学生找到了正当的工作,但都是临时性的,要么与所学专业不相干,要么打工所学对将来发展没有多大意义,比如站柜台,一旦真正工作之后就会谋求别的职业,练得再熟练得收钱工作也派不上用场了,不如让那些受中等教育的待业青年长时间从事这些职业,还有现在寒暑假很多外地大学生不回家,告诉家里是在当地打工,其实是做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打工也就成为了欺骗家人的幌子。
人这短短的一生,每个阶段都有每个阶段要完成的事,我们处于学习阶段专于学习才是根本。
综述:
大学生时期是人格塑造最关键的时期,此时此刻,做人之道,处事准绳,理论学问与理论经历都是不可或缺的学习局部。
首先,本人们要陈说的是,本人们历来就没有承认大学生打工是有一定益处的。
可是,不得不说,假如只针对打工而面向于一个大学生的整个大学生活,那弊肯定大于利。
2.时间概念切入点:
大学生既是学生,当然是以学习为主。
权且不看哪个中央的学生,都有固定的学习时间,以XX大学为例,一个学生一天的学习时间占X小时,假如用除了学习以外的时间去打工,那么疏忽的东西有:
体育锻炼(这是培育团队肉体和悲观个性阳关怀理的主要途径)、社团生活(大学时期主要的组织经历和“重在参与”的肉体以及曾强学问面的主要组成局部)人际交往(大学时期其实是自己组建社会人脉的重要时期,如今的同窗,很可能就是一辈子的人际网络),肉体情况(有充分的膂力和良好的休息才干让人把一切的事情都布置好,包括以上几点)从这里可看出打工是多么的得失相当。
假如对方说,并不是一切时间都去打工,只是寒暑假之类的,那更好辩了。
暑假挣点零花钱,去找点社会经历,接触各行各业,各个层次的人也不见得是坏事。
本人们一开端就没有承认大学生打工是没有利的,综上所述,只是弊大于利。
例子
大学是学生治学的天堂。
在校大学生应该把有限的时间投入无限的知识海洋和学习。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无疑是一中急功近利,拔苗助长的功利主义行为。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浪费大好学习时光,只会让人得不偿失。
其次,在校大学生心理素质不够成熟,缺乏经验和对社会了解有限,面对众多的压力,包括自己的家庭,社会等方面。
而且,大学生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和在涉足社会对危险会估计不足,容易造成县花一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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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忽视的是,近年来大学生兼职市场的“红灯”也不断亮起。
大学生在找兼职和做兼职过程中可能会遇上一些陷阱,一些企业或中介机构利用学生急于寻找兼职的心理,收取几百元不等的“中介费”或“押金”,却不做实事,常有大学生们上当受骗甚至受害的案件。
西南交通大学的单亮兼职事业敲响了大学生兼职警钟,启迪我们除了兼职还有生命更重要。
中国大学生网2005年7月14日报道《大学生只身赴武汉“追”骗子千名大学生求职被骗10余万》
《新青春参考》报道过的“18岁女生兼职泪沾襟”的事件,还有去年湖南株州某职业技术学院的一位女生去当家教,被人乱刀砍死的事件等
等都提醒我们,特别是女生,必须擦亮眼睛找兼职,注意人身安全。
2005年8月22日,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内,诱骗全国各地2000多名大学生到重庆从事非法传销的轰动全国的“欧丽曼”传销案在重庆市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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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找兼职遭遇“黑中介”被白骗走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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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这样的新闻屡见报端
再次,高校,社会和家庭对在校大学生做兼职的态度又是怎么样呢?
2005年,据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对该校的调查显示:
高校老师高票反
对在校大学生做兼职。
70.5%的老师(37.5%来自文科,37.5%来自工科,25%来自理科)对于在校大学生在外兼职持反对态度;仅仅只有28.8%的家
3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长支持自己的孩子做兼职。
调查还显示,一些大学生做兼职盲目地以赚钱为目的,占用了大量的课余时间,很多同学因此影响学习成绩,荒废了专业知识。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一位老师认为,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应该以学为主——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至于部分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以争取勤工助学的岗位。
高校老师的高票反对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和意义。
高校老师高票反对和少数家长的支持率也告诉我们,大学生在学校应该以学为主,努力科学价值观,明确目标,一心拼搏。
四,从法律方面来看。
打工兼职,是很多大学生特别是贫困生补贴微薄的生活费用的主要方式。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社会上打工兼职的在校大学生一旦合法权益被侵害,劳动监察部门一般情况下不接受其维权投诉,大学生要维权,只能上法庭打官司。
但打官司所需的昂贵诉讼费用、大量时间和精力投入,往往令贫寒学子望而却步,绝大多数的学生选择了放弃,“打落牙齿和血吞”。
1,根据现行法规,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受《劳动法》约束.目前在校大学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对象(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于1994年7月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
目前看来已不太适应现实需要),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劳动法》保护的范畴迫在眉睫。
在依法行政的今天,劳动部门在大学生打工维权方面仍然是“有心无力”。
日前就发生了四川某高校中文系女研究生冯某打工受骗,劳动监察部门爱莫能助的尴尬事件。
2,打工维权成本:
大学生不能承受之重。
目前在校大学生打工维权难是一个普遍性问题,症结在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未将在校大学生包括在调整范围内,在校期间在社会做兼职的大学生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
法律专家认为,大学生群体在贫困生比例高达15%至20%的情况下,维权成本居然高出普通人一大截,实在不可思议。
做兼职的通过学校介绍,这种情况学生的权益基本上有保障。
但大多数的还是通过社会上的中介机构找兼职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受骗上当,或者合法权益被侵害,其中只有个别同学报案,绝大多数都放弃了。
因为一方面金额不是很大,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学生不可能走法律诉讼的路,那样的话,成本就太高了,学生承受不起。
前相关法律的滞后之处在于:
在校大学生只能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打工权益,其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之高远远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
3,目前税务部门对大学生兼职收入暂按通行的办法征收税款无明确商业规定只有模糊要求,对于是否应该对大学生兼职收税和应该征收多少已引发争议.这些问题暧昧地表明:
国家并不太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在社会做兼职,而应该是以学习为主。
在兼职问题和兼职事件频发的情况下,在还没有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修改,大学生兼职市场存在法规空白的情况下,在政府各部门对大学生兼职还存在管理漏洞,职责不明和大学生兼职的劳动权益还得不到确实的制度保障,兼职问题遭遇尴尬,还找不到谁来为大学生打工维权撑腰的情况下,我们一致认为:
大学生在校期间做兼职将弊大于利。
综上所述我方观点认为: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可能面对的问题
二辩攻辩问题
1请问对方辩友是否有过打工经历?
如果有,请问你打工的原因是什么?
?
如果没有,请问你想不想通过打工来获取社会经验实现经济独立呢?
2在同等条件下,公司通常会优先选择有打工经历的学生,请问对方辩友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
3毕业后当我们为谋生而打工时,对方辩友凭什么认为,此时没有学校老师的监督没有足够的社会经验的“大孩子”外出打工会比在校大学生打工更安全呢?
?
三辩的攻辩问题:
1.一个有虫牙的人吃苹果导致牙疼,谁之过?
?
有虫牙的人还是苹果?
2.个别缺乏安全意识的大学生打工遭受损失,谁之过?
?
缺乏安全意识的大学生还是打工?
3.请对方辩友举出一个由打工本身的弊端引起不良后果的事例
1,在世界上教育最发达的美国,大学生课余兼职是被列入联邦教育计划之内的,请问对方辩友怎么解释?
(学生和公众普遍认为通过打工接触社会,可以培养学生的能力和责任心,同时也形成以自立为荣的朴实健康的社会风气,是对课堂实践不足有益补充。
)
2,(sohu)重庆市职场上有这样一件趣事:
李先生是市内一家制药企业的高层主管,拿着30~50万元的年薪,却仍要寻找兼职,请问他是什么心理?
还是为了钱吗?
(为了体验生活,实现自我)
3,请问:
是利用课余时间睡觉、玩游戏、上网聊天充实一些,还是出去兼职,学点经验,挣点收入,活的充实一些?
4,兼职对社会岗位的补充,没有兼职这也岗位由谁来做?
5,现在企业招聘时往往注明:
“至少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经验者优先……”。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是有过兼职经历的同学有竞争力,还是没有社会实践经验的同学有竞争力?
完整版
正方一辩:
我方观点是大学生兼职利大于弊.在当今社会中,什么最重要?
人才!
人才最重视的是什么?
经验!
没有工作经验,就如同千里马没有伯乐的识别,而永远湮没于尘世间.所以大学期间做兼职是必要的.在做兼职的过程中,可以锻炼自己的社交能力,待人接物的能力等,并能正确处理与上级,同事的关系,为以后参加实际工作提供经验教训,且可为自己的日常开销增加费用.这些都是对大学生很实际的好处,虽然有一部分大学生因为不能很好地分辩而导致上当受骗,只要以后多加注意就可以避免.而现在很多大学生都在做兼职,这也是证明我方观点”大学生兼职利大于弊”正确的一个有力凭据.
反方一辩:
正方一辩真是”谦谦君子”啊,动口不动手.我做过兼职,知道其中利弊,请听我方观点.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因为据调查所知,当前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有限,在兼职中很难找到能真正锻炼能力的工作.我想,正方一辩忽略了这一点,未根据实际情况.大部分学生都只是做家教,发传单,贴海报等工作,除了这些还能做些什么呢?
很小的工作,不想做,觉得大材小用,有点难的工作又不敢做,这些普通的兼职能起到实践能力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做家教,只是温习高中学过的知识,而高中与大学所学关联不甚大,大学更多是抽象理论的东西,再加上我国对学生素质教育不太重视,导致所学知识很难在实际中得到应用,家教只不过是一个谋取零花钱的途径。
相信不少大学生刚入学时都会被五花八门的广告招聘所吸引,毕竟大家都有点自食其力的想法,于是便按照所提供的地址找那些所谓的“家教事务所”或“家教中心”之类的机构,而所见与所想却是大相径庭,内心便首先打了一个折扣,再加上几乎所有此类机构都是先交钱,才能帮助提供兼职信息,而广告上并未说明这一点,便更有点看不上了,签了合同之后,让回去等消息,而这是很多中介机构的惯用伎俩,从此便人间蒸发,杳无音讯了。
这时,好多人才后悔当初的选择,白白浪费了钱财精力不说,还对社会产生了不信任感。
于是,以后再见到此类广告,一律回绝,但它仍追得你无处藏身,一段时间下来,积累的广告就有厚厚一叠了,更添反感,更不用说它的好处了。
或许有人会说搞促销可以锻炼自己的社交,语言表达能力,但是这是有前提的,你要对你推销的新产品熟悉,知其优缺点,并能组织有效语言抓住顾客的心,而这是需要花费一番心思的,且取得成功的概率并不大,大学生应以学业为重,若因此耽误了正常专业的学习,那不是得不偿失吗?
所以我方认为:
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
接下来,进入攻辩阶段,先由正方二辩或三辩提问。
正方二辩:
我不同意对方刚才陈述的“兼职无利论”,比如发传单,它确实可以使个人的口头表达能力有所提高,能很快地与陌生人搭上话,并完成你的任务,这难道不是一种能力吗?
是每个人不锻炼就可以具备这种能力吗?
显然不是,请对方三辩予以解答。
反方三辩:
对于正方二辩的提问,我不能表示同意。
因为,大学就是一个小型的社会,在大学里有各种各样的社团组织,班里,系里,院里,校里会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这些都是大学生借以培养自己社交能力的好机会,况且大学生的知识,经历,修养大都在同一层次,相互了解,更有共同语言,交流起来也比较容易,比较方便。
而发传单时,难免会经受路人的不理睬,态度傲慢,甚至拒不接受,对一个心理承受能力不好的人来说,这无疑是对他的一种打击,甚至可能造成心理障碍,这些潜在的危险难道不应该被重视吗?
这样反而不利于他能力的提高,难道不是吗?
正方三辩:
我认为反方三辩的观点有失偏颇,你说的只是个别情况,而我们针对的是大多数的大学生,他们经历过高考风雨的洗礼,心理承受能力应该不会很差,反方观点并不能表明兼职弊大于利;再者,大学里面的一些职位,大都是为那些有一定组织才能的人安置的,而多数特长不明显的同学便无处发展,做兼职就恰好弥补了这个缺陷,社会比大学的层次,接触面都大得多,能学到的东西也多得多,不是有句话说:
社会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吗?
做兼职可以使广大学生有机会开发自己不同方向的潜力,这难道不是它的好处吗?
反方三辩只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似乎底气不足啊!
反方二辩:
正方三辩说得是对:
社会比大学舞台大,可是请注意我方言论的重点,社会越大,危险性也就越大,不可掌控性也就越大,而大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还不是很强,对某些诱惑不能抗拒,不可避免会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如果真的发生了,事情谁负责呢?
肯定没有人负责,那大学生的权益该如此保障?
正方想过这样的问题吗?
要做某件事,就要事先考虑它的可行性,正方对兼职的不良后果估计不足,不能完好地论证其观点。
正方一辩小结:
我想反方辩友未能正确理解我方观点,大学之所以为大学在于它的特殊性;对大学生的能力提高有一定的限制;而社会的一般性,恰是对大学的一些补阙,毕竟大家终将走上社会,现在多了解一点,以后再出来就会少走些弯路了。
反方一辩小结:
我们不要离开话题太远,我方主张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是从其对大学生的身心,学习,生活多方面谈论的,而正方辩友以偏概全,以点概面,对实际情况考虑不足,这不正表现出他们在论据上的不足,也正反衬出我方论点的正确吗?
接下来,自由辩论阶段,双方辩手使出浑身解数,唇枪舌战,你来我往,仿佛战场上两军对决,直杀得浓烟滚滚,战火弥漫,10分钟时间眨眼即过,评委叫停。
嘉宾向反方三辩提问:
你能讲一下大学生兼职的好处吗?
反方三辩:
当然有,大学生兼职是可以获得适当报酬,作为自己的劳动补偿,是自我价值的一个体现,钱来得较容易,使人沉迷其中,不利于其他方面的发展。
嘉宾向正方二辩提问:
如果你的一个同学想做兼职,你会怎么做?
正方三辩:
我会看情况而定,看他想做哪一方面的,然后再帮他联系,同时告诫他要小心,防止上当受骗,并让他好好做,不要放弃此次机会。
然后,观众向正反方提问,正反方各自做了精彩的回答。
反方四辩总结陈词:
总之,我方坚持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正方由于不能在实践生活中找到可以佐证的事例,并不能对我们提出的问题给予正面的解答;况且,大学生还是应以学业为重,掌握本专业技能是最重要的,毕竟现在社会是看众人才的一技之长的,切不可因为兼职而荒废学业,浪费精力,得不偿失。
真想做的话,一定要多方打听,仔细查询,确保无太大风险方可应允。
总结完毕,谢谢!
正方四辩总结陈词:
大学生兼职有利有弊,但具体分析起来,可能和个人情况有关,也与所处环境有联系,并不能一概而论,大学生要参与社会实践,做一些兼职并不会过多地影响学习,另外,平时多参加学校里面组织的活动,也可以提高自己的能力,一句话,做兼职可以,但要权衡利弊,以取得最优效果。
总结完毕,谢谢!
提问
1,父母供你读书的,不是供你在外面打工的.既然他们有钱让你上大学,应该就不会缺你打工挣的这一点钱.你要是说减轻爸妈负担,若家里真的有困难,我想那是喂养不了现在的一个大学生的.那就干脆不上学了,不仅省了学费,还能正正式式的去上班.这不是更为父母减轻负担吗?
?
?
你要想清楚,你爸妈给你钱是让你学习来的,不是让你去打工的.
2,现在的大学生打工基本十分低下,不是发传单就是当家教.还有甚者做起了服务员,这难道就是国家培养的21世纪大学生吗?
3,问:
既然你方认为“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为什么现在有那么多的大学生打工呢?
答:
请对方辩友注意,我们今天来这场辩论仅仅是讨论“弊”与“利”的问题。
而每个人有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做人态度,他们选择自己想做的事,与我们的辩题根本毫无关系。
请对方辩友不要偏离主题。
问:
对那些贫寒学生打工,你有何看法?
答:
那人家更有自己的特殊情况了。
我们应该默默地给与他们同情和帮助,而不是苛求人家因情况困难“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啊!
问:
对目前国家出台法律保障大学生打工的权益有何看法?
答:
这正表现了当前社会劳务市场所隐藏的黑暗和大学生打工的潜在危险性啊。
同时,法律虽出台,大学生的懂法自我保护意识还远远不够,至少在最近的二三十年内他们还不懂得怎样合法捍卫自己的权利。
这正是我们应该重视的一大弊端。
4,1.请问对方辩友,你父母送你来大学是来兼职的吗?
一年拿一两万块的学费来兼职,明显的舍本逐末!
2.请问对方辩友,国度为什么设立大学?
假如兼职好,为什么不让全体学生勤工俭学,都在学校兼职?
那样还能够防止在外面兼职的一些不用要的风险,不是更好吗?
3.请问对方辩友,大学生的本职工作是什么?
是学习!
连学习都搞不好,对得起一年几万块的学费吗?
1、学习的时间用来做兼职,能否对学习有影响?
2、兼职期间遇见懊恼或不顺心的事,能否影响学习心情?
3、对学习有影响就间接影响未来,能否是因小失大?
4,请问对方辩友,大学生进来兼职占用学习时间吗?
你们觉得用这段时间好好学习学问使未来有更好的工作好呢还是如今做兼职赚那几份钱好呢?
大学生还不是很成熟,进来做兼职平安能保证吗?
正与反
正面观点:
打工可增强我们的社会竞争力关注我们的生活,关注我们的同学,在繁忙的学习之余,做家教者有之,搞推销者有之,发传单者有之,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让这股“打工热”瞬间席卷了原本平静、清朗的大学校园呢?
难道真的如同某种论调所言,是高度物质化的社会理念对大学校园的一种侵袭与同化吗?
或者真是如同某些人所说,这是大学校园纯净空气遭受污染的一种显现呢?
当代大学生到底需不需要打工?
我们认为:
需要!
从个人需求来看:
近年来,随着教育部对于高校收费的进一步调整,日趋高昂的学杂费造成了不少家庭的负担,因此对于家庭情况原本窘迫的同学而言,打工也就成了他们无奈的选择。
无论选择打工是否自愿,这都不失为一种缓解家庭经济负担、自食其力地解决困难的好方法。
当然,这并非是唯一的方法也更非最好的方法。
同时,与传统意义上的勤工俭学不同,现在大学生打工,更主要的是看打的这份工能不能为自己提供接触社会、培养工作能力、增加工作阅历的机会,有很多人甚至把这看做是毕业找工作的“预演”,这来源于打工的一个直接作用就是可以丰富个人简历。
现在的社会就业竞争激烈,毕业大学生就业的形势越来越严峻,目前企业在招聘毕业生的时候提出了须有几年工作经验的要求,这就使得莘莘学子不得不以打工经历来搪塞。
从社会需求来看,用人单位其实也很需要大学生这样“低价优质”的人才,有的企业还把吸引大学生前来打工作为培养和储备人才的一种方式。
每年企业招收毕业生时在很短的几次面试中往往难以比较客观地把握一个学生的各方面素质与能力,现在通过给学生以打工的机会,察其言,观其行,这样既降低了招聘者的审查难度,而学生也可以对就业单位进行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
这样的双向选择,不仅为大学生打工在客观上“扩大”了就业市场,也提高了毕业大学生的就业率。
从学校教育的角度来看,大学生打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我国现行大学教育体系中书本知识与社会实践严重脱节的缺陷,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增加大学生的社会经验,训练大学生的实际社交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反面观点:
今天的学习是为了明天更好的创业
打工是需要花费比较多的时间、精力,这样做势必影响学业,某些学生甚至因此造成考试“挂红灯”。
某些学生辛辛苦苦打工的钱全部都用来交了“挂科费”。
不少学生也主张学生以学为重,如果为几个钱浪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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