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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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泾县污水干管(一期)工程
勘察招标文件
招标人: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日期:
二O一0年二月三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概况
(1)泾县城东排水渠污水干管,长约2000M。
(2)泾县泾川大道污水干管,长约1500M。
(3)泾县稼祥中路污水干管,长约700M。
(4)泾县气象路污水干管,长约700M。
(5)泾县李村路污水干管,长约900M。
(6)泾县曙光路污水干管,长约1000M。
(7)泾县财富路污水干管,长约1500M。
以上工程项目及建设规模等均为初定项目,工程投资初步测算约2830万元,具体实施以政府发文批准项目和规划设计要点、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价为准。
2、勘察范围:
本招标文件所列各项工程的地质勘察。
3、工程勘察周期:
110个日历天。
4、勘察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设计、勘察标准,深度达规范要求。
5、资金来源:
贷款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评标定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8、投标有效期为:
30天(日历天)
9、投标文件份数:
一式一份(其中:
正本壹份、副本一份)。
10、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0年2月5日15时
地点:
泾县污水处理厂基建办。
11、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
1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0年2月28日15时
地点:
泾县污水处理厂基建办。
17、开标时间:
2010年2月28日15时30分
地点:
泾县污水处理厂基建办。
(二)自然条件
1、水文与气象简况:
泾县地处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属暖湿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5.6℃,平均相对湿度79%,年平均降水量1044mm,年平均日照时数2209小时,年平均霜期237天,主导风向东南风。
主要地表水系有串场河、泰东河、何垛河、通榆河、梓辛河、五烈河。
2、地形、地貌简况:
东台地处里下河地区东北部,台城及其近郊地势平坦,起伏甚微,地势由东向西逐步倾斜,地面标高一般在3-4.5米(黄海高程),台城及其周围河网发达,北郊一带农田水利基本定型,西南郊区沟河港汊较多。
3、土壤:
东台市境内属中下游冲积平原,以砂粘土为主,粘砂土次之,土壤有机质含量为1.4%。
(三)招标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之规定,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实行设计、勘察一体化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勘察单位。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等级;(设计单位不具备勘察资质的,可由设计单位为主体与勘察单位联营共同投标)
2、项目班子及主要成员要求:
⑴设计、勘察项目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应有七名及以上并为本单位在册未退休的专职人员(其中设计不少于四人,勘察不少于三人)。
⑵设计组负责人应为市政、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勘察组负责人应为勘察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
⑶设计、勘察项目组负责人应有设计、勘察过类似工程设计、勘察业绩。
3、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法人单位联合体;
4、投标人以往承接的设计、勘察任务在质量、市场竞争行为、合同履约行为方面无劣迹。
(五)设计单位不具备勘察资质时,采取联营投标的要求:
1、联营单位均应为独立法人企业。
2、联营单位均须各自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
3、投标文件和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营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法人印章。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附联营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应约定联营单位的共同责任和联营单位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设计单位为联营单位的主办人,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主办人传递。
中标后由设计单位全面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5、联营单位应以共同名义统一参加投标,不允许任何一个联营单位成员就本项目独立投标,或参与两个及以上的联营单位投标,任何违反这一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联营单位内部一切事务,由联营单位成员自行协调处理,与招标人无涉。
7、投标申请人须以书面形式对上述招标人的要求作出相应的保证和理解。
8、如果达不到本须知对联营单位的要求,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组成
1、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八)条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和书面答疑材料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2009年3月4日10时/分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否则视为无疑问)发送到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要求注明被疑问项目名称,不要标明疑问人的单位名称。
邮箱dtzbtb@。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修改或补充,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提交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后,投标人于2009年3月4日16时/分时后到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网(网址)上下载(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两日前应当每天都要上网查阅,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
该澄清、修改或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投标人对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或资料所做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三、投标报价
(九)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设计、勘察所必须的全部费用。
(十)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招标采用标准取费的百分比报价方式,其最高报价不得高于现行标准取费的80%(报价时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不论大小一律不计),在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提出设计变更等因素而增加或减少工作量时设计费不作调整。
(十一)报价依据
1、招标文件;
2、现行工程设计、勘察收费标准、各系数的取值;
3、答疑文件及各种补充通知。
4、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以及东台市城东新区开发建设筹备领导小组与代理机构的合同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下列办法计算,列入投标报价内,由中标人支付。
中标金额(设计勘察费)在100万元以内时:
招标代理费=[中标金额*1.5%]*40%。
四、投标文件
(十二)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向代理机构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1、商务标
(1)投标函:
主要内容为按现行规定收费标准的设计、勘察费比例报价及设计周期和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承诺;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联营单位成员均须提供)
(3)服务承诺书:
见第四章。
上述
(1)-(3)项资料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
2、资格后审资料(联营单位成员均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项目组组成人员结构表;
(4)设计、勘察项目组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其中设计4名及以上,勘察3名及以上)经历表、技术职称证书或国家注册结构师、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为设计、勘察项目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被委托人(如有时)、招标文件购买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手册和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联营协议书(非联营单位不需要提供)。
上述
(1)~(6)项资料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
(十四)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或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十五)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右上角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十六)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十七)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30天内有效。
(十八)投标担保金
1、投标担保形式:
本地企业在东台市区金融机构开户的使用转帐支票,其他企业使用银行汇票,无论本地企业或外地企业一律不得使用其它结算方式,投标担保金的付款人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且必须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中出票,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缴纳户名:
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开户行:
东台市建行新东南路分理处。
(联营单位的投标但保由设计单位提交)
特别提醒:
任何以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项目部等类似分支机构名义出票的,以及所使用转帐支票或银行汇票不是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出票的均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担保,至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担保金在中标人确定后七天内予以退还(无息)。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缴纳贰万元的履约担保金,待全部交图后予以返还(无息)。
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
(十九)现场踏勘和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责任和风险,以及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和应支付的费用。
五、投标文件密封和提交
(二十)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资格后审资料二个部分,按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分别密封完好。
并在开标时带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设计、勘察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被委托人(如有时)、招标文件购买人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手册和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书,联营协议书等资料原件备查。
2、封袋上都应标明招标人、工程名称、标书名称、投标人名称(并盖印鉴)、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并盖印鉴)。
投标函、项目组组成人员结构表、服务承诺书应有投标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印鉴或签名。
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章印密封。
4、联营单位投标应按上述要求同时加盖各成员单位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章印。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二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与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招标采购交易市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
(二十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二十条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金的;
(4)未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投标担保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递交的。
(二十三)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提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定标
(二十四)开标
1、开标:
(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开标程序: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3)资格后审:
①资格后审活动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实施。
②资格审查委员会进入资格审查场所,开启投标人资格后审资料袋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
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则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唱标;
③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需要,有权要求部分或全部投标申请人提供一项或多项或全部被审查资料的原件(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确认)核对,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不得借故推托或拖延。
如无法提供招标人需要核对的原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的原件核对工作在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前进行;
④在开标会议上当众宣布资格审查结果;
(4)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经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可原封退回。
(5)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十五)评标、定标办法
1、评标、定标办法:
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看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
然后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报价最低的前五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由招标人在其中择优选定一家为中标人。
(二十六)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1、本须知第十三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二十条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3、投标报价高于标准取费%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备查或提供不全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7、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组负责人和项目组要成员执业资格证书中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金的;
10、联营协议书责任、权利、义务不明确或有损招标人利益或未提交联营协议书的;
11、被委托人(如有时)、招标文件购买人、设计和勘察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之一非本单位正式人员的。
1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1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5、投标文件中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的;
16、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符合本须知第(十三)条规定的;
17、项目组组成人员不満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8、联营单位成员就本项目独立投标或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联营单位投标的。
(二十七)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设计、勘察报价、设计周期、服务承诺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二十八)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十九)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三十)招标人将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中标候选人允许他人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参加投标的;
(2)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七、授予合同
(三十一)定标后,招标人与代理机构联合签发《中标通知书》。
(三十二)办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根据《合同法》、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设计、勘察合同。
第二章设计、勘察文件
一、设计依据和基础资料(在正式设计前提供)
1、红线图和场地现状图;
2、规划设计要点。
二、设计方案设想和要求
1、设计方案应与规划要求相一致,其结构风格要充分体现现代化城市品位,具有特色,并且要与周边环境协调。
2、在保证结构合理、使用年限、施工便利的基础上,尽量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以降低造价,提高经济效益。
三、设计、勘察深度
1、工程勘察前,勘察人必须根据规范要求和实际需要编写《勘察纲要》,报业主审查同意后实施。
勘察文件必须真实、准确。
2、勘察深度应满足有关市政工程勘察规范要求,对桥梁工程的各墩、台和主要防护构筑物地基作出工程地质评价,提供地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以及施工排水的工程地质依据和必要的设计参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道路勘察应对沿线各地段路基的稳定性和岩土性质作工程地质评价,并为路基设计确定路基设计回弹模量和适宜的路面结构组合类型、路基压实、防护、排水设计以及不良地质现象防治等提供工程地质依据和必要的设计参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3、设计深度应符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并能满足施工需要,桥梁设计重点应放在总体布置和主体结构上,以期塑造桥梁这一跨越性工程构筑物的特点,道路设计应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按照总体规划的道路类别、级别、红线宽度、横断面类型、地面控制标高、地上杆线与地下管线布置等进行道路设计。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一、各单项工程设计、勘察周期个日历天。
(其中初步设计
天,发包人审查方案时间顺延,测量由发包人提供)
二、设计、勘察质量应符合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勘察设计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委托设计、勘察合同要求。
三、违约责任:
1、因设计人或勘察人对设计、勘察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承包人设计勘察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不予收费,并由承包人支付损失部分的全部赔偿金。
2、设计周期按中标承诺,提前不奖,推迟按违约论处,违约金按每天3000元计算。
四、工程设计、勘察费计算办法
工程设计收费按现行规定标准×中标比例计算,计费额按各单项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价之和计算(不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
勘察收费按现行规定标准×中标比例计算,勘察实物工作量按批准的《勘察纲要》实施。
五、设计、勘察费支付办法
施工图纸按期交付并待工程施工招标结束后,按应付款的50%支付,余款待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六、承包人应积极配合施工图审查,并及时根据审查意见完善施工图的修改和变更工作。
七、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方不得将项目转委他人,否则发包人有权另择承包人,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章服务承诺书
一、勘察布点数量、深度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不得随意变更或减少;
二、施工图设计深度应符合设计规范并满足施工要求;
三、在接到业主的通知后,确保在个日历天内完成业主要求各工程的设计、勘察所有施工图纸;
四、按照业主的通知及时参加技术交底(书面形式);
五、在符合设计规范、施工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尊重业主意见及时对施工图进行设计变更,不论设计变更工作量大小,或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造价的增减,设计、勘察费用不作调整;
六、经常深入工地与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解决技术问题;
七、积极参加设计交底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验收、质量检验、试车、竣工验收、保修期间的检查工作;
八、确保所承诺的设计、勘察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及时到位并开展工作;
九、加强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四不"即不接收监理、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的礼品、礼金;不参与监理、施工单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指定材料品牌、厂家;不介绍生产厂商和供应商;
十、设计、勘察的质量保证措施(自行确定);
十一、其它优质服务措施(自行确定);
十二、认真做好回访工作,取信于东台人民,为东台经济发展作贡献;
承诺人郑重承诺:
如每违背上述条款之一时,视同违约,违约金按每次5000元计算,由业主在设计、勘察费中扣除。
(其中第三条违约金按每推迟一天3000元计算)。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注:
如系联营单位投标应同时盖章、签章
第五章投标书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
东台市城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的工程设计、勘察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了上述基础资料、投标须知等相关资料后,我方愿按现行收费标准的%取费,承城东新区市政工程的设计、勘察任务。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各工程在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和施工图纸设计工作。
设计、勘察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3、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30天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承诺。
在该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对我方始终具有约束力。
4、在合同协议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单位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方同意,贵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6、我方提交投标担保金人民币壹万元。
如果我方在投标后撤回投标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规定天数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有违约情况的,或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设计、勘察,贵单位有权没收担保金,另选中标单位,同意将投标担保转为不出借资质的承诺保证金。
7、我方由公司和公司组成联营单位共同承担本项目任务,并接受你方对联营单位的要求,一旦我方中标,确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委托设计、勘察合同书的要求,共同负责应由我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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