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联系与不同的概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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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联系与不同的概述
关于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联系与不同的概述
提纲: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联系
二、两种制度的不同点及具体处理研究
(一)核算基础不同
(二)计算净收入(或净利润)的期间不同。
(三)会计平衡公式不同,应相应进行调整
(四)财务成果计算不同
(五)会计报表不同
(六)编制调整说明
三、两种制度转换衔接的基本原则
(一)以《企业会计制度》为标准进行调整原则
(二)追溯调整原则
(三)符合公认原则
(四)特别处理原则
(五)重要性原则
(六)明确调整程序原则
四、完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办法
(一)设置合理、统一的会计科目
(二)建立科学的固定资产核算方式
(三)构建合理的成本核算模式
(四)加大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结束语
正文:
随着我国财会制度改革力度的逐步加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进行了改制,与市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将会直接面对来自国际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
事业单位要走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管理势在必行。
由于企业会计制度更利于事业单位竞争和体制改革的要求,因此,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转变是必然的趋势。
根据新的《企业财务通则》规定,改制后的事业单位比照适用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进行会计核算。
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转变过程中,事业单位原有的一些财务、会计管理理念需要重新认识,有些财务、会计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联系
第一,企业会计和非盈利性的事业单位会计是构成现代会计的两大体系,事业单位会计属于预算会计的一种,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预算会计的职能也随之相应拓宽和发展,预算单位会计主体地位不断的变化和加强,非盈利组织的事业单位作为一个独立的特殊体系,与企业会计的差别逐渐减少,二者有着逐渐趋同的发展方向。
第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存在诸多的相同点,首先是两种制度的会计前提相同,主要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业务活动、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在会计核算的原则方面,二者也遵循着大体相同的原则,例如真实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等;两者在会计要素方面虽然有着一定的差异,但是两者在内容和方法大体一致,例如企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六项。
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项。
各要素的界定、内容及特征相同。
另外,在会计科目的设置、各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以及财务分析方法的应用上具有一致性。
第三,随着我国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事业单位从单纯由国家拨付经费收支向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向补贴、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模式转变,收支项目和内容呈多元化发展,逐渐强调成本核算,注重现金收付与资金使用效率并重。
在企业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在信息质量要求、报表要素确认和计量原则、报告方法和内容等方面来看,其对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方面的规定也大同小异各项核算原则、方法基本一致,报表构成也基本相同,所有者权益、利润、净资产和结余实际上是资产和负债以及收入和支出计量的结果,本质上是一致的。
所以,企业与事业单位不仅在核算和报告原则上有一致性的理论指导,而且在确认、计量方法上也有一致性的原则。
二、两种制度的不同点及具体处理研究
(一)核算基础不同。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采用收付实现制,《企业会计制度》是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
由于基础的不同,将给衔接过程中带来如下问题:
1、收入反映的不同。
事业单位反映收入是在一个会计年度实际收到的各种收入,包含了已收到但实际未确认权利的收入。
企业单位反映的收入则是按照《企业收入准则》的收入实现条件确认的,包含了未收到但实际已确认的部分。
具体调整时,可分为以下几类处理:
⑴对以前年度的收入,其已经能够满足收入实现条件的,可不进行调整。
⑵对以前年度的收入,不能满足收入实现条件,其结果会对未来的经营产生影响的,直接调整净资产的结余科目,将其反映在预收账款之中。
⑶本年度收到的收入,不能满足收入实现条件的,将其调整到预收账款。
⑷对以前年度和本年度未实际收到的但满足收入实现条件,应确认收入,依据所发生的原始凭证,补入账。
以前年度调整结余,本年度直接调整收入。
⑸经上述调整后,原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反映的收入科目余额,根据其实质内容按如下口径进行分析性调整衔接。
序号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企业单位会计科目
1
财政补贴收入
补贴收入(需拨下属单位则调整到其他应付款)
2
上级补助收入
补贴收入
3
拨入专款
专向应付款(或其他应付款)
4
事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5
经营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6
其他收入
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2、支出反映的不同。
事业单位反映的支出是在一个会计年度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包含了已经支出,但其受益期在以后的支出。
企业单位反映的支出则是按照配比原则确定的,包含了应归入当期成本支出,在以后才需支付的各项支出。
调整时可按下列进行。
⑴以前年度反映的支出,其满足配比原则,并在合理的期间进行处理的可不调整。
⑵对以前年度反映的支出,不能满足配比原则,并对未来的经营成果有影响的,直接调整净资产的结余科目,将其反映在“待摊费用”中。
⑶对本年度支付的支出,不能与收入配比,同时对未来的经营成果有影响的,调整本期支出,将其反映在“待摊投资”中。
⑷对已经发生的支出,但支出所获得的服务或购入的物资尚未实现的,调整到“预付账款”中。
如是以前年度,调整结余。
本年度发生则直接调整其支出。
⑸对以前年度和本年未发生实际支出,但按照配比原则,其支出应计入相应的会计期间,以“预提费用”补入账处理。
以前年度支出调整结余科目,本年度支出调整支出。
⑹对以前年度和本年度发生的购置固定资产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固定资产标准进行清理。
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反映在固定基金中的全部金额进行冲销,调整相应的支出科目。
以前年度购置的冲减结余科目,本年度发生的直接调整支出。
再依照企业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政策进行计提折旧,分别其不同的期间进行调整处理。
(备注: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中对经营性固定资产要求计提折旧,但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规定的固定资产会计处理是没有区别的。
实务中都按会计制度进行处理。
)
将原按事业单位规定的,不满足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的固定资产部分,直接调整结余科目和支出科目。
将固定资产按照规定计算折旧额,分别以前年度和本年度发生进行处理。
⑺无形资产的调整,一次性计入支出,但对以后经营成果有影响的,按照规定的受益期计算摊销额后进行调整。
⑻支出经上述调整后,其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反映的支出科目,根据其实质内容,按如下口径进行分析性调整衔接。
序号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企业单位会计科目
1
拨出经费
其他应付款
2
拨出专款
专向应付款(其他应付款)
3
专款支出
其他应付款
4
事业支出
主营业务成本(或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
5
经营支出
其他业务支出(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
6
成本费用
在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
7
销售税金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
3、对于资产类科目部分反映不同的调整。
⑴对外投资需要调整其相应的投资基金,将其转回一般基金中,合并入净资产一并调整。
⑵对未调整过的,原按事业单位反映的资产类科目,按如下口径进行分析性调整衔接。
序号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企业单位会计科目
1
现金
现金
2
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
3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4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5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
6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7
材料
原材料
8
产成品
产成品
9
对外投资
长、短期投资
10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1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4、负债类调整
对未调整过的负债类科目,按如下口径进行分析性调整衔接。
序号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企业单位会计科目
1
借入款项
长、短期借款
2
应缴预算款
其他应付款
3
应缴财政专户款
其他应付款
5、净资产类科目的调整
⑴事业基金主要由开办时的注册资本和滚存的结余资金组成,相应调整实收资本和盈余公积。
⑵专用基金核算的是专门用途的资金结余,按性质调整应缴福利费、其他应付款。
⑶事业结余核算除经营收支外的各项收入结余,调整到未分配利润科目。
⑷经营结余核算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支相抵后的余额,调整如未分配利润。
⑸按上述调整净资产类科目的衔接。
序号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企业单位会计科目
1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实收资本和盈余公积
2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已调整冲消
3
固定基金
已调整冲消
4
专用基金
应付福利费和其他应付款
5
事业结余
未分配利润
6
经营结余
未分配利润
7
结余分配
未分配利润
(二)、计算净收入(或净利润)的期间不同。
事业单位是每年计算结转一次,改为企业单位按月计算结转反映。
(三)、会计平衡公式不同,应相应进行调整
事业单位会计平衡式:
(1)年度中间的平衡为资产+收入=负债+净资产+支出
(2)年末的平衡为:
资产=负债+净资产
改为企业单位的会计平衡式:
不分年度中间和年末,统一按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平衡
(四)财务成果计算不同,应相应进行调整
事业单位净收入的计算:
事业收入-事业支出=事业结余
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结余
改为企业单位净利润计算: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净利润
事业单位经营成果计算:
每年末进行结转,是按照年度来计算财务成果。
改为企业单位经营成果计算:
每月进行结转,每期分别累加反映经营成果,按照年度来计算财务成果。
(五)会计报表不同,应相应进行调整
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等。
改为企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
(六)经过衔接调整后,必须编制调整后的会计报表和详细的衔接调整说明,完整详尽的反映出调整前情况,调整过程和调整结果,并制成会计档案加以妥善保管。
三、两种制度转换衔接的基本原则:
(一)以《企业会计制度》为标准进行调整原则。
转换衔接的过程就是将以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某一时点核算结果转化为同一时点按《企业会计制度》的核算结果,因此其调整的标准是《企业会计制度》。
(二)追溯调整原则。
转换调整的结果反映的内容是按《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的结果,实质上是视同该单位一直是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所形成的结果,因此调整的原则应采用追溯调整法。
(三)符合公认原则。
任何会计核算都是在一定的公认基础上进行的,背离了公认的原则,会计反映的东西无疑是一堆数字游戏。
调整后的结果必须符合一般公认的会计原则。
(四)特别处理原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特点,主要是反映一定时期的收支、结余和财务状况,与《企业会计制度》所反映的一定时期的经营结果、财务状况有着不尽相同的特殊情况,对其形成的特别内容,加以强制规定转换衔接的途径,保证转换结果统一规范。
(五)重要性原则。
两种制度的核算基础不同,必然导致其所反映的内容均有区别,但在调整过程中,不可能事无巨细,追溯到底。
因此合理确定一个重要性水平,对重要的事项按追溯调整进行调整,不重要的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这样的调整,才能即符合实际,又保证相对合理。
(六)明确调整程序原则。
调整之前,要制定一定的调整程序。
是采取先按照原会计制度调整,最后按照调整后的余额进行对接,还是采取其他程序应事先明确。
以下是按照该程序进行处理。
四、完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办法
(一)设置合理、统一的会计科目
在事业单位企业化改革的过渡阶段,从会计核算的规范要求来看,经营性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内容将会向两边分化经营性事业单位中,事业型的单位其会计核算规范将进一步向预算会计靠拢,而具有施工性质、需要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者部门将向企业会计靠拢。
在事业单位企业化后,可以对国家拨付的事业费管理采取事业单位财务准则进行核算,事业单位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应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特点,采用新会计制度中通用的科目。
对于不能够反映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但在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中又十分重要的科目,则可以统一另行设置。
根据拨付资金的性质,通过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如“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中,没有能够确切地反映事业单位资金来源的科目,则可以根据其资金来源的特点,设置一个科目“实收资金”,以反映一个事业单位实际收到的各种资金。
此外,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事业公积”科目,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用于反映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渠道得到的,用来发展本单位建设的自有资金。
以及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之外,还可以加一个“事业费用”科目,以核算某些事业单位在发展本单位的事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二)建立科学的固定资产核算方式
事业单位企业化后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建立固定资产核算方式,在固定资产的构建、使用、处置方面进行设置,选择合适的固定资产折旧办法,并增设“累计折旧”科目,使得会计核算能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
根据不同情况,在转制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中列支折旧费用,对不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可只提折旧不列支出。
具体做法是在每一个财务年度末填报决算表时,要认真填列一份详细地反映固定资产增减情况报表,并根据年末固定资产实际折旧总额,填报第一年度的预算报表,申列折旧基金计划,申报预算拨款中取得折旧基金,并列入专款专用的科目,以备后用。
在需要更新固定资产时,同样需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经审查核实确需要更新时,方可从折旧基金中支付使用。
(三)构建合理的成本核算模式
针对如何构建合理的成本核算模式,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一些业务出于管理要求和成本核算的考虑,比较适应权责发生制的,可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
适度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有利于加强成本控制,体现事业单位业务活动运营效果,实现计划、预算、控制和报告的一体化。
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兼顾国家拨付事业费的管理仍采用事业单位财务准则进行核算,建立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区分经营性收入和财政收入。
在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初期的会计核算中,采用以企业财务准则为主,事业单位财务准则为辅的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即在总账和报表中采用企业财务准则反映,事业经费采用事业单位财务准则以附表和辅助说明的方式进行反映。
(四)加大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之后,许多财务人员的财务意识一时无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普遍存在财务意识不到位,一味注重资金管理、增量管理和财务合规性管理,而轻视资产管理、存量管理和资产绩效管理,会计核算混乱,财务信息失真等问题突出。
因此,实行企业化管理后的事业单位应该加大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更新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逐步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走向规范化,尽快适应事业单位财务的企业化管理。
五、结束语
通过上面的简单分析和处理,基本上可以将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某一时点的财务状况和收支结果,调整反映为按《企业会计制度》的核算成果。
具体操作时,要做深入细致的基础工作,才可能实现这个目标。
有条件的单位最好选择在开年的1月1日进行衔接调整处理,这样可以简化部分工作,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附:
物流企业会计制度
物流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交通运输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包括从事远洋、沿海、内河、公路运输企业,海河港口,仓储企业,外轮代理企业,以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轮渡、地铁等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等级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注明:
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顺序号│编号│ 项目名称
│ │一、资产表
1 │101 │ 现金
2 │102 │ 银行存款
3 │109 │ 其他货币资金
4 │111 │ 短期投资
5 │112 │ 应收票据
6 │113 │ 应收帐款
7 │114 │ 坏帐准备
8 │115 │ 预付帐款
9 │119 │ 其他应收款
10 │121 │ 材料采购
11 │124 │ 材料
12 │125 │ 燃料
13 │126 │ 轮胎
14 │129 │ 低值易耗品
15 │131 │ 材料成本差异
16 │133 │ 委托加工材料
17 │139 │ 待摊费用
18 │151 │ 长期投资
19 │161 │ 固定资产
20 │165 │ 累计折旧
21 │166 │ 固定资产清理
22 │169 │ 在建工程
23 │171 │ 无形资产
24 │181 │ 递延资产
25 │191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二、负债类
26 │201 │ 短期借款
27 │202 │ 应付票据
28 │203 │ 应付帐款
29 │204 │ 预收帐款
30 │209 │ 其他应付款
31 │211 │ 应付工资
32 │214 │ 应付福利费
33 │221 │ 应交税金
34 │223 │ 应付利润
35 │229 │ 其他应交款
36 │231 │ 预提费用
37 │241 │ 长期借款
38 │251 │ 应付债券
39 │261 │ 长期应付款
│ │三、所有者权益类
40 │301 │ 实收资本
41 │311 │ 资本公积
42 │313 │ 盈余公积
43 │321 │ 本年利润
44 │322 │ 利润分配
│ │四、成本类
45 │401 │ 辅助营运费用
46 │411 │ 营运间接费用
47 │421 │ 船舶固定费用
48 │424 │ 船舶维护费用
49 │427 │ 集装箱固定费用
│ │五、损益表
50 │501 │ 运输收入
51 │502 │ 运输支出
52 │511 │ 装卸收入
53 │512 │ 装卸支出
54 │521 │ 堆存收入
55 │522 │ 堆存支出
56 │531 │ 代理业务收入
57 │532 │ 代理业务支出
58 │541 │ 港务管理收入
59 │542 │ 港务管理支出
60 │551 │ 其他业务收入
61 │552 │ 其他业务支出
62 │561 │ 营运税金及附加
63 │571 │ 管理费用
64 │572 │ 财务费用
65 │581 │ 投资收益
66 │591 │ 营业外收入
67 │592 │ 营业外支出
附注: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上列会计科目作必要增、减或合并:
1.统一核算的专业公司或有独立核算的附属企业的企业,可以增设“拨付所属自尽”科目;附属企业可以相应增设“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2.有调剂外汇业务的企业,可以增设“外汇价差”科目。
3.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增设“备用金”科目。
4.有外购商品的企业,可以增设“外购商品”科目。
5.国家拨给特种储备资金的企业,可以增设“特种储备物资”科目和“特种储备基金”科目。
6.经常收取保证金的企业,可以增设“存入保证金”科目。
7.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不设“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增设“在途材料”科目。
8.根据需要,企业可以不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而在“材料”“轮胎”“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内分别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核算。
9.低值易耗品较少的企业,可以将其并入“材料”科目核算。
10.预收、预付帐款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预收帐款”、“预付帐款”科目,将预收、预付帐款在“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科目核算。
11.材料在成本中所占比重很大的企业,可以将“材料”科目分为“辅助材料”“修理用备件”等科目。
12.企业如发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债券,可以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目。
13.对其他业务中经营规模较大、收入较多的经常性业务,企业可以参照相应行业会计制度,增设有关资产、收入、陈成本、费用、税金等科目,单独核算。
14.还有其他未包括在会计科目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其他负债的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增设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略)
三、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
━━━━━━━┯━━━━━━━━━┯━━━
编号 │会计报表名称 │编报期
───────┼─────────┼───
会交01表 │ 资产负债表 │月报
───────┼─────────┼───
会交02表 │ 损益表 │月报
───────┼─────────┼───
会交03表 │财务状况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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