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工业企业成本核算方法探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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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工业企业成本核算方法探讨
中小工业企业成本核算方法探讨
我国于2005年建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有效实施,得到了国内、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其中存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等会计准则已经涉及产品成本的内容,但准则规定比较原则,不够具体;1986年出台的《国有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中的一些内容不能完全满足新制造环境下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有必要结合市场经济新发展、企业管理新需要、会计准则新变化,进行修订完善。
适时建立专家工作机制,为会计标准建设提供机制保障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制定企业产品成本制度奠定扎实实践基础
通过实地调研方式,采取“四个一”的调研方法(收集一套成本制度、跟踪一个流程、召开一个座谈会、形成一个报告),
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为制定企业产品成本制度奠定扎实理论基础
制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应当立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适应企业做大作强走出去的发展趋势,满足我国企业经营管理需要,在制定过程中注意以下四个结合。
(一)和当前产品成本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发展趋势相结合
成本核算方式已经由传统的手工记账向信息化转变。
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范围,以解决我国大中型企业的成本核算需求为定位,要求企业在ERP、SAP等信息技术广泛使用的基础上加强成本核算和管理。
(二)和目前行之有效的规定和做法相结合
继承《国有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行业核算办法下,我国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对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进行改革和发展。
(三)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相结合
有机整合零散分布在存货、固定资产、借款费用、无形资产、职工薪酬等具体准则中关于产品成本要素的内容,进一步细化成本核算方法,统一规范成本核算项目,减少成本核算的随意性。
(四)和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
立足于工业制造业,充分体现其他行业特点,使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的成本构成更具可比性。
如在产品成本开支范围、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产品成本核算项目、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方面制定了统驭性的成本核算原则,在此基础上以工业企业为蓝本,区分不同行业制定产品成本核算规定,满足企业集团化管理、多元化经营的成本管理需要。
(一)产品的定义
考虑到本制度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产品成本核算,为了与企业会计准则实现紧密衔接,我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存货范围,对“产品”进行定位。
即,产品是指企业在其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在此基础上,对产品的外延进行了扩展,规定产品也包含企业提供的劳务。
(二)行业类别界定
以往发布的若干行业会计制度和行业核算办法,行业的种类主要涉及:
工业、农业、房地产开发、施工、旅游和饮食服务、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地质勘察、勘察设计、金融、保险等。
在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涉及有形产品制造加工的行业包括:
1.农、林、牧、渔业;2.采矿业;3.制造业;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建筑业;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批发和零售业;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6.教育;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0.国际组织。
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其中,生产性服务业包括运输、仓储、通讯等,生活性服务包括商贸、餐饮旅游等。
综合以上行业类别进行进一步归类,我们将有关行业划分为“工业”、“农业”、“商业”、“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通信业”、“软件业”、“餐饮旅游业”和“其他行业”十类。
其中,“工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企业;“农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商业”包括批发业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他行业”是指除工业、农业、商业、建筑、房地产、交通运输、通信、软件、餐饮和旅游等行业。
确定以上分类和行业范围的理由包括:
一是基本上覆盖了我国以往发布的行业会计制度和行业核算办法的行业范围,有助于保持政策的延续性,确保新老制度的有效衔接和稳定实施;二是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基本一致,确保本稿行业分类的科学性以及便于有关行业的企业理解和操作;三是涵盖了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务的主要类型,确保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具备广泛适用性;四是考虑到金融业企业在成本核算对象、业务流程、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特点,规定金融业企业不适用本稿。
同时,本稿以“工业”为蓝本制定有关规定,企业通常情况下应当根据该规定进行产品成本核算;兼顾“农业”、“商业”“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通信业”、“软件业”、“餐饮旅游业”和“其他行业”的特点,要求原则上比照工业进行产品成本核算外,还对其行业特有的有关产品成本核算内容进行了规定。
(三)作业成本法的引入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企业产品生产制造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直接生产成本比重与传统制造环境相比有所下降,同时制造费用剧增并呈多样化,分摊标准如果只用人工小时等已经难以可靠地反映各种产品的成本。
相当一部分企业反映,制造费用(间接费用)的分配问题已经成为加强产品成本核算和管理的瓶颈和难点,提出引入作业成本法,提高产品成本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随着企业IT技术的运用,企业新制造环境的逐渐形成,企业使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来管理经营与生产,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设备、资源、人、技术的作用,是产品成本核算和管理的趋势。
适时引入作业成本法,有助于引导企业将产品成本核算与产品成本信息分析和应用结合起来,提高产品成本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企业降本增效。
同时,应当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用作业成本法。
规模小、产品范围窄、间接费用低的企业在采用作业成本法时存在一定问题。
一、中小企业的管理特点决定其适用简易的成本核算方法
中小型企业一般指资产规模不大、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及所耗原材料大致相同的、管理(含财务人员)较少的企业,组织体系通常利用垂直式管理体系,管理跨度较小。
中小型企业因数量众多而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到来,掌握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的人员创办新兴的科技企业将呈不断增长趋势,其中将有为数众多的小型企业。
中小型企业由于由于受到规模、财力和人力的限制,企业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务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制度一般不完整,不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数据采集不准确。
在生产方面具体表现为:
1.没有专职的成本核算人员;
2.辅助核算部门不独立核算;
3.车间划分不明显或虽明显但传递手续不完善,经常失真;
4.车间管理人员与行政管理人员不易区分---说到这,是否有人会说,那还能核算准,核算不准核算又有何意义?
我也有这要样的疑问,也正是如此才更想通过介绍这样一种简单的方法以期能对中小企业成本核算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中小企业的这些特点决定了他们应对成本核算方法进行简化,使成本核算方法能适应其管理现实的需要;也同时决定了他们多数应使用的是实际成本法,而做不到使用标准成本法或作业成本法。
二、核算方法的选择
无论什么工业企业,无论什么生产类型的产品,也不论管理要求如何,最终都必须按照产品品种算出产品成本。
按产品品种计算成本,是产品成本计算最一般、最起码的要求,品种法是最基本的成本计算方法。
若有需要或管理上是按订单生产,可使用分批法。
同时因小企业一般不对外筹集资金,(待查措词)不向公共部门报送报表,所执行的也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的是参照税法规定的一种四不像的尽量能起到一些避税效果的会计政策。
这在本文所要介绍的核算方法上也能体现出来。
三、相关科目设置及核算思路
1.不再分别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科目,将其合并为一个生产成本科目,不按产品设明细帐,直接设原材料、工资及福利费、电力(燃料动力)、制造费用等几个二级明细科目对大项费用进行归集。
因为一般中小企业经营范围有限,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及所耗原材料大致相同,除了主要原材料能归属到具体产品外,其它项目并不能归属到具体产品,核算到产品没有实际意义。
但当所用原料及所产产品区别较大,可以按产品设明细帐;也可不设,而用成本核算表代替,即所谓的以表代帐。
2.因中小企业车间划分不明显或虽明显但传递手续不完善,制造费用科目不按车间设明细帐,直接设机物料、修理费、折旧等几个二级明细科目对车间费用进行归集。
同时因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多参加生产管理,对这种由管理人员参与且发生不会太多、金额不会太大的与生产有关的差旅费、办公费没必要再设制造费用-办公旨同。
差旅费什么的二类科目。
而是直接记入管理费用。
制造费用月底不先进行分配,而是转到生产成本科目后统一分配。
3.原材料范围。
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只把产品构成比例较大的几种做为原材料,这样即能减少工作量,又因非主要原材料提前进入了成本,可起到一点避税作用。
4.对车间月末已领未用的原材料,酌情处理:
若价值较低,归入当月即可;若价值较高,算入下月(假退料)
5.废品损失只在管理上做处理,不单独做成本核算。
6.若管理上或生产工艺上非常有必要,设自制半成品科目。
否则不设。
7.不设在产品科目。
生产成本科目月末余额即为其成本(分配方法见下)。
8.不设低值易耗品科目,直接记入制造费用---机物料或修理费明细科目,同时设备查帐以备管理需要;若需要设,亦采用一次摊销法,入帐同时即进行分配。
9.关于折旧,建议按税法规定的年限计算,可省去纳税调整的辛苦。
税法没有明确规定的,再参考财务制度的规定。
10.对于在产品构成中所占比重较小且数量众多的存货建议采用实地盘存制计算每月实际消耗量。
四、日常工作及成本资料的取得
(一)日常
1.成本计算离不开仓库和车间等单据的传递、归集、整理等,这就需要企业起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如库房管理制度。
2.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记录、生产通知单、领料单、入库单等资料要及时转交会计部门。
3.日常发生的与生产有关的费用归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科目。
(二)月底
1.计提折旧,结转制造费用科目到生产成本科目
2.取得原材料库月报表,先比对已入财务帐原材料与库房所报购入数量是否有出入,若有应属发票未到者,要估价入帐。
原材料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
3.取得工资相关资料,计提工资及福利费。
4.由生产车间相关部门提供各工序在产品数量及完工程度。
五、成本费用分配方法
(一)原则:
1.分配方法要符合企业自身的生产技术条件,要能体现受益原则。
2.分配标准的选择原则强调所选择的标准与待分配的费用之间有一定联系,并且容易取得。
3.能分清受益对象的直接记入,分不清的按一定标准记入。
(二)
1.能直接归属到某产品的原材料等大项费用直接归入相应产品。
2.其它成本费用一律采用产值比例法分配,即按各产品的产值占总产值的比例进行分配,在产品按约当产量计算产值参与分配。
六、个人对此法的评价
1.核算基本准确,能满足成本分析的需要,但不够精确。
2.产品约当产量估计不够准确,这也是成本核算中的通病,没法。
3.产值比例法未见哪本会计著作上有记载,感觉没有理论依据,适用范围也不太广,主要适用于已做过详细成本核算、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及所耗原材料大致相同的企业。
不过我认为其有一定的科学性,虽然其同工时比例法、工资比例法、材料比例法原理不一样,效果却相近。
七、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正常性停工与非正常停工
2.委托加工问题(互相多重委托)
3.生产研发耗用问题
4.试生产阶段无产品产出耗用问题
八、成本核算的几个相关问题
1.成本会计最核心的是了解企业的生产流程和各个关键的作业,了解车间最新的生产情况,月底通过编制成本核算报表将财务与业务结合,及时地分析每个月的成本波动,坐在办公室每天进行核算去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2.成本核算不只是财务部门、财务人员的事情,而是全部门、全员共同的事情。
一是成本核算需要生产车间、技术部门、采购部门等多部门的配合;二是计算出的成本是否合理,不但需要财务部门的自我评价和时间的验证,还需要生产、技术等部门的评价,让生产等部门对自己计算出的结果做个论证等,是有必要的。
有时仅*财务部门自己检查有时难以发现问题的。
(注意:
实际中,财务部门和其它部门检查的角度或指标多有不同,这好许是易产生差异的原因)
3.成本会计实务可以接受成本会计理论的指引,但要突破相关理论的束缚,不要局限在成本会计理论的框框里面,最好的成本会计核算和管理体系就是最贴近企业生产流程的核算体系‚这样才能反映本公司的生产管理特点‚每一个企业的生产特点都有其特殊性‚公司的管理层在不同的阶段有着不一样的关注点‚所以在确定整体思路的前提下‚成本核算体系要有一定的可变性,关键的要在成本理论的指导下解决管理层关心的问题,将业务和财务相结合。
4.正如中国会计视野网友qiqiaoao所说,我国现行的所得税法是重损益而轻资产,即对期间损益作了大量详细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而对资产价值及生产成本的计量却缺乏相应的规定。
可是资产最终会通过折旧、摊销、销售等方式转化为期间费用,现在的资产价值即是今后的期间费用的来源和依据,在我国的成文法中法无禁止即为合法,税法既然没有对相关的资产计量作禁止或限制性规定,那么会计功夫的深浅就会决定今后期间费用的多少,而会计本身就是介于艺术和科学之间的一门学科,它离不开估计、判断并由此衍生出了令人眼花的会计魔术,这为企业纳税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
因此现行税法重损益而轻资产计量的做法无异于开门闭窗。
这也为在成本核算这方面提供了足够的筹划空间。
5.电算化对成本核算的促进
(1)成本会计最核心的是了解企业的生产流程和各个关键的作业,了解车间最新的生产情况,月底通过编制成本核算报表将财务与业务结合,及时地分析每个月的成本波动,坐在办公室每天进行核算去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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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本核算不只是财务部门、财务人员的事情,而是全部门、全员共同的事情。
一是成本核算需要生产车间、技术部门、采购部门等多部门的配合;二是计算出的成本是否合理,不但需要财务部门的自我评价和时间的验证,还需要生产、技术等部门的评价,让生产等部门对自己计算出的结果做个论证等,是有必要的。
有时仅*财务部门自己检查有时难以发现问题的。
(注意:
实际中,财务部门和其它部门检查的角度或指标多有不同,这好许是易产生差异的原因)
(3)成本会计实务可以接受成本会计理论的指引,但要突破相关理论的束缚,不要局限在成本会计理论的框框里面,最好的成本会计核算和管理体系就是最贴近企业生产流程的核算体系‚这样才能反映本公司的生产管理特点‚每一个企业的生产特点都有其特殊性‚公司的管理层在不同的阶段有着不一样的关注点‚所以在确定整体思路的前提下‚成本核算体系要有一定的可变性,关键的要在成本理论的指导下解决管理层关心的问题,将业务和财务相结合。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
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
第四条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能否归属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原则,正确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的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的类型、产品种类的繁简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项目、范围,及时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企业一般应当按月编制产品成本报表,全面反映企业生产成本、成本计划执行情况、产品成本及其变动情况等。
第二章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成本费用,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九条制造企业一般按照产品品种、批次订单或生产步骤等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一)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产品或管理上不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产品品种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二)小批单件生产产品的,一般按照每批或每件产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三)多步骤连续加工产品且管理上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每种(批)产品及各生产步骤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产品规格繁多的,可以将产品结构、耗用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基本相同的产品,适当合并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条农业企业一般按照生物资产的品种、成长期、批别(群别、批次)、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劳务作业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一条批发零售企业一般按照商品的品种、批次、订单、类别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二条建筑企业一般按照订立的单项合同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单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同分立原则,确定建造合同的成本核算对象。
为建造一项或数项资产而签订一组合同的,按合同合并的原则,确定建造合同的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三条房地产企业一般按照开发项目、综合开发期数并兼顾产品类型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四条采矿企业一般按照所采掘的产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五条交通运输企业以运输工具从事货物、旅客运输的,一般按照航线、航次、单船(机)、基层站段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从事货物等装卸业务的,可以按照货物、成本责任部门、作业场所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从事仓储、堆存、港务管理业务的,一般按照码头、仓库、堆场、油罐、筒仓、货棚或主要货物的种类、成本责任部门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六条信息传输企业一般按照基础电信业务、电信增值业务和其他信息传输业务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七条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科研设计与软件开发等人工成本比重较高的,一般按照科研课题、承接的单项合同项目、开发项目、技术服务客户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合同项目规模较大、开发期较长的,可以分段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八条文化企业一般按照制作产品的种类、批次、印次、刊次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九条除本制度已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应当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企业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按照第八条至第十九条规定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进行产品成本核算。
企业内部管理有相关要求的,还可以按照现代企业多维度、多层次的管理需要,确定多元化的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多维度,是指以产品的最小生产步骤或作业为基础,按照企业有关部门的生产流程及其相应的成本管理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组合出产品维度、工序维度、车间班组维度、生产设备维度、客户订单维度、变动成本维度和固定成本维度等不同的成本核算对象。
多层次,是指根据企业成本管理需要,划分为企业管理部门、工厂、车间和班组等成本管控层次。
第三章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成本的经济用途和生产要素内容相结合的原则或者成本性态等设置成本项目。
第二十二条制造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
直接材料,是指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
燃料和动力,是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和动力。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国家规定的有关环保费用、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第二十三条农业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机械作业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
直接材料,是指种植业生产中耗用的自产或外购的种子、种苗、饲料、肥料、农药、燃料和动力、修理用材料和零件、原材料以及其他材料等;养殖业生产中直接用于养殖生产的苗种、饲料、肥料、燃料、动力、畜禽医药费等。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人员的职工薪酬。
机械作业费,是指种植业生产过程中农用机械进行耕耙、播种、施肥、除草、喷药、收割、脱粒等机械作业所发生的费用。
其他直接费用,是指除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机械作业费以外的畜力作业费等直接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应摊销、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运输费、灌溉费、固定资产折旧、租赁费、保养费等费用。
第二十四条批发零售企业一般设置进货成本、相关税费、采购费等成本项目。
进货成本,是指商品的采购价款。
相关税费,是指购买商品发生的进口关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等。
采购费,是指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仓储费、整理费、合理损耗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商品采购成本的费用。
采购费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第二十五条建筑企业一般设置直接人工、直接材料、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
建筑企业将部分工程分包的,还可以设置分包成本项目。
直接人工,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给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以及在施工现场直接为工程制作构件和运料、配料等工人的职工薪酬。
直接材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所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其他材料以及周转材料的租赁费和摊销等。
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使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按照规定支付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等。
其他直接费用,是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搬运费、材料装卸保管费、燃料动力费、临时设施摊销、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以及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的为订立建造承包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企业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分包成本,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分包,支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价款。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企业一般设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借款费用等成本项目。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是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费用、安置及动迁费用、回迁房建造费用等。
前期工程费,是指项目开发前期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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