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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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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
一、工程概况
1.1本工程位于吉林市酿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食醋生产车间,建设地点在吉林市九站开发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11500㎡,建筑高度为22,6m,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本工程是框架结构,桩承台基础,建筑层数:
地上三层。
建筑层数:
一、二层7.5m,三层7.5m局部5.5m。
二、群塔作业的特点
2.1塔机数量多
为了满足需要,主楼位置布置了2台塔机,。
型号QTZ-40。
2.2制约条件多
基础深,整体面积大,所有塔吊均在设在基坑内部,大部分需要依靠本单位的相邻塔机接力供料各运输。
塔机机身在结构施工期间须通穿两层结构。
两个塔楼同时施工,要求满足各单位的需要。
2台塔机群塔作业,各相邻塔机塔臂的高度必须有高度差,且满幅回转不得碰及相邻塔机和塔身。
且塔机的自由高度和锚固后顶升高度不一,要求塔机在有限的自由高度中调整,并不得超规范违章作业。
拆塔难度大,本工程大部分选用大塔型,其塔帽、起重臂和配重量大。
三、群塔作业的管理
面对各种难点,按建设部及青岛市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和总体的部署,并采取了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期间,各塔机实现合理使用、安全作业,发挥塔机的最大效能,满足施工进度需要,并达到总体协调的目的,成立本区塔机作业指挥中心,首先由项目生产经理来任指挥长,安全员任副指挥长,各塔机操作负责人为组员,全面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作业的指挥与协调。
3.1明确管理职责
塔机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施工现场的塔机使用、维修、运行工作。
各单位塔机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塔机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检查评比等工作,负责向塔机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服从塔机指挥中心的整体部署与指挥,本区塔机作业指挥中心。
3.2加强人员管理
3.2.1加强塔吊司机的管理:
选派责任心强、有较长驾龄、技术全面的司机担任塔机驾驶任务。
要求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机司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严格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
3.2.2加强信号指挥人员的管理:
本工程系群塔水平交叉、立体多层次的特殊作业现场,塔机司机视野有限,因此信号指挥人员至关重要,必须选派有实际工作经验、责任心强,能够照顾全面的信号指挥人员担任现场的信号指挥工作。
同时必须经劳动局统一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指挥。
3.2.3加强对起重工(挂钩工)的管理:
所有起重在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教育,明确本施工现场特有管理规定。
四、塔吊平面布置
4.1塔吊型号选择及高度限制
本工程共有两个塔楼,为了满足最大范围的覆盖作业,存在多塔交叉施工作业,为了保证安全施工,又能满足各区施工需要,本塔吊布置的总体思路----最大限度地减少塔吊交叉施工作业,保证安全施工,共计需安装2台塔吊。
4.2塔吊平面布置
结合工程特点,本工程塔吊平面布置原则:
1、考虑墙柱钢筋模板安拆和材料吊运需要,整个工程作业面必须全部覆盖;2、为了便于材料水平倒运需要,相临塔工作范围应有一定交叉;3、塔基中心必须设在柱网中心。
根据以上原则,在保证安全、便于施工的条件下,所有塔吊大臂回转范围内,每台塔吊大臂均与其他塔吊塔身不交叉,交叉作业塔吊任何部位之间距离均大于最小安全距离4m以上,塔吊必须全部布置在结构范围内。
具体的塔吊平面布置见附图。
4.2.1高度限制
本工程2台塔吊关系为:
俩个塔吊水平距离达60m,不存在碰撞,两塔高低差在10m,符合要求。
4.2.2群塔运行控制
塔吊的运行采取以下原则:
4.2.2.1低塔让高塔,低塔机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机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4.2.2.2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作业区域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4.2.2.3动塔让静塔,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4.2.2.4轻车让重车,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4.2.2.5客塔让主塔,以各单位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单位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4.2.2.6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为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的安全,各塔机必须随工程需要确保驾驶室内有塔机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时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前应认真做交接班记录。
4.2.2.7遇突然停电或故障时需采取临时措施。
如遇突然停电或故障使塔吊大臂朝向影响周围塔吊作业,为减少碰撞危险,要用手动装置调整大臂朝向后在回转齿圈处高置障碍固定大臂,无手动回转装置只能主进先固定大臂,但周围塔吊要避让该塔。
4.2.2.8遇恶劣气候须采用的措施。
塔司要经常检查塔吊回转制动要可靠,一般风力条件下应能控制大臂,当风力达5级,要及时索好大臂停止作业,当有雾雨及夜间照明不良时停止作业。
4.2.2.9起吊重物时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各回转半径起吊的重量运行严禁超载,吊钩与所吊重物的中心位置基本垂直,不准斜吊重物。
在吊装作业中,严格执行“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清不吊。
2雨雪大风恶劣天气不吊。
3、零散物品无容器或捆扎不牢不吊,4、吊物上站人或吊物下有人不吊。
5、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6、吊物重时不明或超载不吊。
7、斜牵斜挂不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起落点不吊。
9、安全装置失灵或有异常情况不吊,10、违章指挥不吊。
五、操作管理规定
5.1立塔完毕应按市建委制定的表格内容进行验收,合格签字后能使用。
塔吊司机持《劳动局核发塔司证》上岗,严禁非司机上塔操作。
5.2塔式起重机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塔吊机组人员应认真及进填写好运转、保养、检查、维修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
塔吊司机酒后或有疾病,绝不准操作。
5.3塔吊机组人员应定期检查塔吊基础,轨道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雨后更应密切观察,定期检查塔吊结构的焊缝是否开裂,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销轴的开口销安全可靠情况,电器设备是否漏电,电机碳刷是否磨损严重要现问题及时解决。
5.4塔吊司机在操作室内禁止吸烟,打闹与他人闲谈,专心操作,在吊装工作中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5.5操作控制时应从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推到其他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回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动转停止后,再进行逆转,严禁直拉变换方向,操作时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
5.6起重工要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被吊物必须绑扎牢固,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散捆现象。
5.7起重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的检查与鉴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
5.8在吊钩提升离近高度限位开关进或起重机运行将要接触到止档置时应分别降低速度以至到停止位置。
吊钩距臂尖不小于1—2米,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扔任何物品。
5.9塔司开机车前及必要时,要鸣铃示警通知受负载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在吊运过程中,塔司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紧恶劣天气(5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要暂时停止作业,吊装工作中平移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50厘米以上。
5.10起重机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条件。
操作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禁止放置易燃和防碍操作物品。
5.11禁止重物自由下落,只允许重物距离就位点1米左右处使用缓慢下降装置,并且只允许短时间使用就位装置。
5.12起重机在运行工作中严禁上下爬梯进行修理、调整和保养工作,除必要情况下禁止带电检修,凡是上起重机塔尖、臂杆加油、检查、维修应系好安全带。
5.13在吊装作业时,吊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行走,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并留足够安全距离进行慢就位。
起重机的臂架和起吊物品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14起重、变幅卷筒放绳后卷筒上的钢丝不少于三圈,钢丝绳在卷筒上保持排列整齐不挤压并经常保持油润,要经常检查钢丝头固定可靠性。
5.15操作完毕后,司机应将每一控制器拔回零位,拉下电源总闸,收拾好工具,锁好操作室门,才能下塔,然后拉断地面上电源一关,方可离开现场。
5.16所有的电器设备都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不能大于4欧姆。
塔吊工作完毕后,大臂应停止在顺风方向,吊钩上不得悬挂任何重物,吊钩应停在规定的位置并与大臂保持2—5米的距离。
5.17机组与指挥人员要进行预演练。
互相纠正,规范双方交流指挥信号。
指挥人员必须是专职信号工,要佩戴“指挥”字样的臂章,不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生“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对于违反规定指挥塔司有权拒绝执行。
5.18规定使用音响信号与旗语信号配合使用,指挥员要站在使塔司能看清信号的安全位置,当发现操作有误时要立即发生停止信号。
5.19塔吊司机与指挥人员要了解塔吊机械性能,不得擅自调整或拆卸超重、超高等安全装置,要不得或能目测吊物重量,不得超出塔吊性能使用塔吊,对捆扎不合格的吊物禁止起吊。
六、塔吊指挥信号
6.1塔吊指挥信号以对讲机为主,旗语辅助,每台塔吊使用专用单一频道。
6.2严禁占用、串用塔吊专用频道。
6.3旗语信号必须使用统一的规定信号。
6.4塔吊操作工、信号工
6.5塔吊操作工和信号工须持有效上岗证件方可上岗作业。
6.6每台塔吊须配备3名塔吊司机,6名信号工。
6.7塔吊司机和信号工严禁连班作业,每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
6.8除本塔吊信号工外严禁任何人和其他塔吊信号工对该塔吊进行指挥作业,塔吊司机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作业。
6.9塔吊司机、信号工要熟记本塔机各种机械性能,特别是本塔吊的起重量——幅度吊重性能曲线。
6.10信号工穿着与本塔吊编号统一的指挥马甲,指挥马甲是塔吊司机识别指挥人员的唯一重要标志,非信号工不得穿着与信号服颜色、样式相近的服装。
6.11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前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6.12现场用指挥语言采用普通话,指挥语言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6.13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
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待塔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动作指令。
6.14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
安全指挥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七、塔吊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由于本工程现场2台塔吊在吊装范围均属交叉作业,交叉范围大,为了防止吊装纠纷,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特作以下规定:
7.1施工队每台塔吊每班各派三人作为塔吊指挥(地面1人,基坑内2人),施工队内部之间的吊装协调由队长和塔吊指挥负责。
7.2每台塔吊均配3名塔吊司机,每人每班8小时,保证24小时均有人值班,塔吊司机排班表报吊装负责人,下发至施工队,值班司机须将值班牌挂在本人床铺上,以备塔吊指挥辨认。
7.3塔吊司机只服从塔吊指挥发出的指挥信号,信号不清时,用笛声告之塔吊指挥,须弄清信号后方可操作。
7.4围墙外一律禁止吊装作业,严禁从路上方吊运。
散件吊运不准混吊,小件必须用吊笼吊运。
7.5塔吊司机和塔吊指挥须持证上岗。
7.6各种吊装作业(特别在交叉区内),如塔吊司机感觉捆绑不牢、不安全,可不听信号工发出的指挥信号,且鸣笛示警通知信号工。
7.7塔吊司机需要在交叉区内吊装作业时,须鸣笛通知对方塔吊司机,听到对方应答后,方可作业。
7.8作业完毕后,塔吊司机须将吊钩收到大臂根部,吊装作业钢丝绳必须取掉(由塔吊指挥负责)。
吉林市一建北京分公司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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