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集团资金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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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资金管理模式3
第三章资金管理业务体系5
第四章资金管理组织及其职责6
第五章资金管理人员及要求10
第六章资金的流程管理11
第七章商业汇票18
第八章外币业务19
第九章资金信息系统20
第十章会计记录20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21
第十二章附则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资金管理,明晰集团不同管理层次之间资
金管理职责和权限,明确资金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资金管理的主要任务:
1.做好资金收支平衡计划,满足企业支付和偿债需求,支持业务发展;
2.保证以较低的成本筹集资金,控制财务费用;
3.优化企业信贷规模,平衡业务发展和融资规模,控制财务风险;
4.监督资金收支过程,敦促资金的收支是在授权范围内的安全使用和高效使用;
5.合理控制资金持有量,提出短期沉淀资金合理使用建议;
6.监督并控制利率敞口,制定和实施利率管理政策;
7.协助管理层控制资本性支出规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集团下属各单位,包括集团总部、日用家电集团及其下属经营单位、制冷家电集团及其下属经营单位、电机事业本部及其下属经营单位、房地产事业本部及其下属经营单位、香港公司、采购中心及物流公司,适用具体对象为集团各级资金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
包括资金管理模式、资金管理业务体系、资金管理组织及其职责,资金的流程管理,商业汇票、外币业务和资金信息系统,不包括对外融资管理和对外担保管理。
第五条集团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差异化资金管理原则,包括集中统一、派员协管和自主管理三种模式;
2.逐级授权原则,上级对下级资金管理机构适当授权,下级资金管理机构在授权范围内组织本层级的资金管理;
3.资金效益原则,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控制资金成本,追求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4.营运资金规模合理化原则,保证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规模的合理性和匹配性;
5.资金占用的有偿原则,资金使用者承担相应利息;
6.长期投资与现金流能力相适应原则,投资规模与进度根据资金状况量入为出;
7.外汇风险规避原则,合理选择进出口结算方式、结算期限、结算币种等,防范外汇风险。
第二章资金管理模式
第六条集团资金管理采用三种差异化管理模式:
集中统一模式、派员协管模式和自主管理模式。
第七条三种模式的适用范围
1、集中统一模式:
集团公司、XXX电器及下属单位、电机事业本部及下属单位、房地产事业本部及下属单位、采购中心、物流公司;
其中,集团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金管理原则:
股权投资由集团承担;君兰第一期项目土地资金由集团投入,限时收回,开发资金由封闭贷款解决;后续项目的启动资金和开发资金由其自身发展滚动或项目封闭融资解决,集团根据实际需要,可提供临时代垫资金;旧项目向集团办理内部封闭贷款,旧项目的销售回款用于归还集团内部贷款。
2、派员协管模式:
云南汽车公司、湖南汽车公司、香港公司;
3、自主管理模式:
华凌集团、荣事达合资公司、重庆X通公司。
第八条三种模式下的结算管理
1、集中统一模式:
由所属的一级结算中心或异地分部统一办理收支结算;
2、派员协管模式:
集团派驻人员协助异地经营单位财务部办理收支结算,所有收支经过派驻人员的审核后办理;
3、自主管理模式:
经营单位自行办理收支结算,在集团年度资金预算范围内自行安排资金支付和控制资金风险。
第九条三种模式下的融资管理
1、集中统一模式:
在集团批准的年度、月度资金预算和融资计划内,集团财务管理部融资管理中心或一级结算中心异地分部统一对外办理融资业务,各经营单位的财务部协助开展融资工作。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对外封闭融资由房地产事业本部负责;
2、派员协管模式:
在集团批准的年度、月度资金预算和融资计划范围内,派驻人员与异地公司财务部共同对外办理融资业务;
3、自主管理模式:
在集团批准的年度资金预算范围内,经营单位负责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独立开展融资业务,月度融资执行情况按有关规定报集团财务管理部备案。
当经营单位对外融资确有困难时,集团财务管理部视情况给予协助。
第十条三种模式下的资金预算管理
1、集中统一模式:
集团审批年度资金预算,集团财务管理部审批月度资金预算,由一级结算中心及其异地分部根据资金预算进行监控管理;
2、派员协管模式:
集团审批年度资金预算,集团财务管理部审批月度资金预算,由派驻人员根据资金预算进行监控;
3、自主管理模式:
集团审批年度资金预算,在年度资金预算范围内制冷集团审批华凌集团、荣事达合资公司、重庆X通公司的月度资金预算,并将其月度资金预算和月度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报集团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三章资金管理业务体系
第十一条集团资金管理业务体系共分三个层级:
1.集团财务管理部设资金管理中心和融资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负责集团资金预算管理、资金结算管理、资金政策制定和外汇管理等,融资管理中心负责对外融资管理和担保管理;
2.资金管理中心下设的集团结算中心及其异地分部(统称“集团结算中心”)、控股结算中心及其异地分部(统称“控股结算中心”)、香港结算中心、XXX电器财务部下设的XXX电器结算中心及其异地分部(统称“XXX电器结算中心”),是集团一级结算平台,在遵循集团资金管理制度基本原则下负责各自下属成员单位的对外收支结算,各异地分部接受融资管理中心委托开展对外融资业务,香港结算中心接受融资管理中心委托拓展海外融资业务。
3.日电集团财务部下设的日电结算中心和制冷事业本部财务部下设的制冷结算中心,是XXX电器结算中心下属的二级结算平台,负责审核各自成员单位的收支结算,办理内部资金调剂,不具有对外收支结算和对外融资的职能。
第十二条一级结算中心异地分部管理原则:
1.集团根据产权归属关系设置对应一级结算中心的异地分部,异地分部接受所属一级结算中心和融资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对一级结算中心异地分部的行政管理原则:
异地分部成员单位产权归属集团公司时,异地分部归属集团结算中心管理;异地分部成员单位产权归属威尚公司时,异地分部归属控股结算中心管理;异地分部成员单位产权归属XXX电器时,异地分部归属XXX电器结算中心管理;异地分部成员单位产权归属同时有集团公司、XXX电器或威尚公司时,异地分部由资金管理中心直接管理。
第十三条集团资金管理业务体系图:
第四章资金管理组织及其职责
第十四条资金管理组织:
集团的资金管理组织实行分层管理模式,各层级的财务部负责组
织日常资金管理,为本层级的资金管理责任部门。
第十五条集团财务管理部的资金管理职责为:
1.制定和规范集团资金管理的基本规章和制度,指导和监督集团下属单位建立资金管理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流程规范等;
2.制定并下达集团下属单位资金预算目标,审核其编制的资金预算;
3.负责编制集团总部、集团结算中心、控股结算中心资金预算,并汇总编制集团汇并资金预算;
4.保持资金平衡,执行调剂与调拨,满足集团下属单位合理的资金需求;
5.负责除华凌集团、荣事达合资公司、重庆X通公司和房产开发项目以外的对外融资管理,包括申请和管理银行授信额度、对外银行借款、开立及贴现商业汇票、融资担保;
6.维护银企关系,平衡融资业务和结算业务比例,保持良好的银行信用;
7.负责除XXX电器、华凌集团、荣事达合资公司、重庆X通公司以外的成员单位的对外收支结算。
第十六条XXX电器财务部设XXX电器结算中心,其资金管理职责为:
1.在遵循集团资金管理的基本规章和制度前提下,指导日电集团
和制冷集团建立资金管理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流程规范等;
2.审核日电集团和制冷集团的资金预算,汇总编制XXX电器结算中心资金预算;
3.保持资金平衡,执行调剂与调拨,满足日电集团和制冷集团合理的资金需求;
4.负责XXX电器的对外收支结算。
第十七条设立香港结算中心,集团财务管理部委托香港公司财务部进行管理,其资金管理职能为:
1.在遵循集团资金管理基本制度规范前提下,建立健全香港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2.审核下属成员单位的资金预算,汇总编制香港公司资金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检查、评价,上报集团财务管理部;
3.平衡香港公司内部资金需求,执行资金调剂、划拨;
4.负责下属成员单位资金结算,负责香港公司结算业务流程的优化以及相关内部控制的建立,提出资金风险防范建议;
5.接受融资管理中心委托,拓展融资业务,维护银企关系。
第十八条日电集团财务部设立日电结算中心,其资金管理职责为:
1.在遵循集团资金管理基本制度和XXX电器结算中心资金管理办法前提下,建立健全日电集团的资金管理细则;
2.负责对集团下达的资金预算目标进行分解,审核下属经营单位的资金预算,汇总编制日电结算中心资金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检查、评价,上报XXX电器结算中心;
3.平衡日电集团内部资金需求,执行资金调剂、划拨;
4.审核下属经营单位资金结算,负责日电集团结算业务流程的优化以及相关内部控制的建立,提出资金风险防范建议;
5.协助融资管理中心办理融资业务。
第十九条制冷集团财务部设立制冷结算中心,其资金管理职责为:
1.在遵循集团资金管理基本制度和XXX电器结算中心资金管理办法前提下,建立健全制冷集团的资金管理细则;
2.负责对集团下达的资金预算目标进行分解,审核下属经营单位的资金预算,汇总编制制冷结算中心资金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检查、评价,上报XXX电器结算中心;审核下属华凌集团、荣事达合资公司、重庆X通公司的年度资金预算,审批华凌集团、荣事达合资公司、重庆X通公司的月度资金预算,将华凌集团、荣事达合资公司、重庆X通公司的月度资金预算和执行情况汇总报集团财务管理部备案。
3.平衡制冷集团内部资金需求,执行资金调剂、划拨;
4.审核下属经营单位资金结算,负责制冷集团结算业务流程的优化以及相关内部控制的建立,提出资金风险防范建议;
5.协助融资管理中心办理制冷集团下属的XXX电器结算中心成员单位的融资业务,指导、支持华凌集团、荣事达合资公司、重庆X通公司开展对外融资工作。
第二十条华凌集团、荣事达合资公司、重庆X通公司财务部的资金管理职能:
1.在遵循集团资金管理基本制度和制冷集团资金管理办法前提下,建立健全适合本公司管理运作需求的资金管理细则;
2.编制本公司资金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检查、评价,经制冷集团财务部审核后,上报集团财务管理部;
3.平衡本公司内部资金需求和资金调剂、划拨;
4.办理本公司资金结算,负责结算业务流程的优化以及相关内部控制的建立,提出资金风险防范建议;
5.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开展融资业务,维护银企关系。
第二十一条日电集团和制冷集团(华凌集团、荣事达合资公司、重庆X通公司以外)下属经营单位财务部在资金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在遵循日电集团、制冷集团资金管理办法前提下,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资金管理细则;
2.负责制订本单位资金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流向,防范资金风险;
3.协调本单位及下属经营单位的结算与内部贷款业务;
4.协助融资管理中心办理融资业务。
第五章资金管理人员及要求
第二十二条资金管理岗位设置:
各级资金管理机构应建立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
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资金业务的全过程,人员设置如下:
1.资金业务负责人,对资金业务全面负责,对资金管理进行规划、组织和监控;
2.资金预算人员,负责资金预算和预算执行分析,内部资金调剂,协助办理融资业务等;
3.会计人员,负责资金业务的记账与复核,会计报表的编制等;
4.出纳人员,负责现金及有价证券管理,支票、电汇凭单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对账等;
5.稽核人员,负责对资金业务的全面复核;
6.系统维护人员,负责资金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
第二十三条资金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职业道德:
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2.业务素质:
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集团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与规范,熟悉资金管理过程,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3.职业责任:
保守本单位的商业机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漏资金信息。
第六章资金的流程管理
第一节银行开户
第二十四条银行账户的开立:
集团结算中心、控股结算中心、XXX电器结算中心、香港结算中心选择实力雄厚、结算便利、服务一流的商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华凌集团、荣事达合资公司、重庆X通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制冷集团财务部批准后自行开立银行账户,报集团财务管理部和XXX电器财务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银行结算业务的平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融资管理中心每月3日前根据各银行对集团的授信支持水平及融资业务开展需要,制定并下达集团、控股、XXX电器结算中心在各银行结算业务比例的指引,集团、控股、XXX电器结算中心于每月3日前上报上月结算业务比例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经营单位的账户设置:
日电、制冷集团的经营单位(华凌集团、荣事达合资公司、重庆X通公司除外)分别在日电、制冷结算中心开设内部结算账户办理收支结算。
日电集团、制冷集团、电机事业本部、房地产事业本部、香港公司、采购中心及物流公司根据产权归属关系分别在XXX电器结算中心、集团结算中心、控股结算中心、香港结算中心开设内部结算账户办理收支结算。
各单位可以在一家银行开设一个基本账户用作备用金账户。
未经集团财务管理部批准,各单位不得在银行开设账户。
第二十七条集团结算中心、控股结算中心、XXX电器结算中心、香港结算中心开立账户、变更账户应按相关分权规范进行审批。
批准开户后由集团行政管理部统一刻制银行预留印章。
银行预留印章为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异地分部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可使用分部经理私章。
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和银行结算凭证(支票、电汇凭单等)必须分设专人用专属保险柜进行保管。
第二节资金余额管理
第二十八条各级资金管理机构应完善资金余额管理制度,包括:
1.库存现金余额:
●严格执行现金盘存和库存现金限额,做到账实相符;
●坚持日清月结,禁止“坐支”、“白条”等违规操作;
●明确资金收付和保管的责任;
2.银行存款余额:
●定期进行银行存款余额的对账工作,及时清理未达账项;
●及时、准确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收入款项要及时入账,控制资金浮游量,提高资金周转速度;
3.商业汇票余额:
●各级公司应严格执行集团结算中心、控股结算中心、XXX电器结算中心制定的商业汇票管理办法,不得越权办理商业汇票业务;
●每日进行商业汇票登记簿核对工作,以确认商业汇票业务与相关资金业务和商业活动的一致性;
4.资金余额报表:
●各级公司根据上级公司要求上报库存现金余额、银行存款余额和商业汇票余额,保证集团可用资金的真实性;
●集团结算中心、控股结算中心、XXX电器结算中心、香港结算中心应编制人民币和外币收支日报表,于次日上午9:
30前呈报集团CEO审阅。
●人民币与外币收支日报表包括期初资金余额、本期资金流入、本期资金流出、期末资金余额,其中本期发生额按照日电集团、制冷集团、电机事业本部、房地产事业本部、香港公司、采购中心及物流公司分别列示。
集团结算中心、控股结算中心、XXX电器结算中心、香港结算中心应保证报表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节资金集中
第二十九条各级资金管理机构实施资金集中管理:
1.集中管理下属成员单位的资金收入;
2.统一拨付下属成员单位因业务需要的货币资金;
3.除房产开发项目和华凌集团、荣事达合资公司、重庆X通公司以外,其余单位协助融资管理中心统一对外办理融资业务,不得自行对外融资,所有单位不得办理担保;
4.核定下属单位的备用金限额和支付起点,并监控其现金缴纳与支用。
第四节资金预测和平衡
第三十条资金预测内容:
资金的预测包括年度、月度和周资金预算。
在集团年度资金预算编制方案的指引下,日电集团、制冷集团、电机事业本部、房地产事业本部、香港公司、采购中心及物流公司财务部组织编制本公司年度资金预算,经集团财务管理部审核,呈送集团CEO批准。
日电集团、制冷集团、电机事业本部、房地产事业本部、香港公司、采购中心及物流公司财务部于每月3日前编制当月资金预算,经集团财务管理部批准后作为周资金预算的控制依据。
周资金预算由日电集团、制冷集团、电机事业本部、房地产事业本部、香港公司、采购中心及物流公司财务部自行制定,于每周一上午11:
30前报集团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三十一条资金预算职责:
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对资金预算工作进行指导、监控检查和考核。
日电集团、制冷集团、电机事业本部、房地产事业本部、香港公司财务部对下属经营单位的资金预算严格审核,对资金收付的合理性负责,严格控制超预算资金需求。
日电集团、制冷集团、电机事业本部、房地产事业本部、香港公司、采购中心及物流公司财务部于下月4日前向集团财务管理部报送上月资金预算执行分析。
第三十二条资金预算监控:
集团对日电集团、制冷集团、电机事业本部、房地产事业本部、香港公司、采购中心及物流公司的整体资金收支净流量和收支进度进行监控,对经营性资金预算与投资性资金预算分别监控。
1、经营活动主要从销售资金收入、支出总额、资金收支净流量方面进行监控,主要监控指标包括销售回款率、经营活动资金净流量、收支进度;
2、投资活动按年度投资资金支出总额进行监控。
集团对日电集团、制冷集团、电机事业本部、房地产事业本部、香港公司、采购中心及物流公司建立资金风险预警管理,集团财务管理部在集团月度资金预算分析报告中进行预警提示,通报集团管委会,并在下月资金预算审批中进行相应调整。
日电集团、制冷集团、电机事业本部、房地产事业本部、香港公司、采购中心及物流公司财务部应建立资金风险预警体系,对本公司及下属经营单位的资金流进行监控。
第五节资金调剂和划拨
第三十三条资金调剂职责:
日电集团、制冷集团(华凌集团、荣事达合资公司、重庆X通公司除外)、电机事业本部、房地产事业本部、香港公司、采购中心及物流公司的预算资金缺口、资金需求和资金划拨由集团结算中心、控股结算中心、XXX电器结算中心、香港结算中心负责审批和解决。
日电集团、制冷集团下属单位的预算资金缺口、资金需求和资金划拨分别由日电、制冷结算中心审批和解决。
第三十四条资金调剂申请与审批:
日电集团、制冷集团(华凌集团、荣事达合资公司、重庆X通公司除外)、电机事业本部、房地产事业本部、香港公司、采购中心及物流公司的自有资金无法满足资金需求时,可以填写借款申请书,提前5个工作日向集团结算中心、控股结算中心、XXX电器结算中心、香港结算中心提出内部贷款申请,结算中心根据以下依据,决定是否满足其资金需求:
1.流动资金贷款是否在年度授信额度内;
2.专项贷款(用于股权投资、基建工程、固定资产支出等)是否在预算审批额度内专款专用。
第三十五条集团结算中心、控股结算中心、XXX电器结算中心批准内部贷款申请后,综合本结算中心资金状况,决定是否向融资管理中心提出对外融资请求。
第三十六条融资管理中心对于集团结算中心、控股结算中心、XXX电器结算中心的融资申请,综合集团银行授信情况决定以对外融资方式或资金调剂方式解决。
对外融资的有关规定见《集团对外融资与担保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以资金调剂方式解决融资请求时,由融资管理中心填写资金调拨单分别送资金调出结算中心和资金调入结算中心,调剂双方按相关结算制度办理资金调拨手续。
资金调剂利率与集团内部贷款利率一致。
资金调剂利息于每月末由利息收取方根据资金调剂账务计算应收利息,经利息支付方确认后,于每月10日前编制上月资金占用利息计算表,纳入调剂双方的责任制考核。
第三十八条内部贷款利率:
集团内部贷款利率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决定,2005年内部贷款利率分为一年期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和专项贷款利率,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5.58%,专项贷款利率为年利率5.76%,对到期无法偿还的贷款实行日息万分之三的逾期利率。
内部贷款利息遵循“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内部贷款利息由结算中心于每月21日向借款单位自动划收。
第三十九条未经集团财务管理部批准,日电集团、制冷集团、电机事业本部、房地产事业本部、香港公司、采购中心及物流公司之间不得相互调剂资金。
第四十条根据集团资金状况,集团财务管理部灵活采取临时性资金政策。
第六节资金支付
第四十一条支付审批制度:
各级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对资金支付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支付授权制度应按照资金支付业务程序予以规定,包括:
支付申请资料、支付审批人、权限、程序、审批依据等。
第四十二条支付审批方式:
各级资金管理机构应制定支付的审批方式,包括逐项审批制、超权限审批制。
超权限审批可采用三种方式:
每笔资金支付额度、一定时间(如日,月)的资金支付额度、超过资金流入量的资金支付。
第四十三条集团内部支付:
日电集团、制冷集团、电机事业本部、房地产事业本部、香港公司、采购中心及物流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应根据业务性质明确结算期限,到期按时支付。
到期因资金不足或其他原因无法支付时,应向所属结算中心提出借款申请,通过调剂或融资解决,并承担占用或借款利息。
第四十四条特殊资金支付:
对于特殊资金支付事项,包括预付货款、支付股东利润、非正常税金支付、非正常罚没、捐赠等,各级资金管理机构应遵照集团分权规范手册,根据支付金额、业务性质明确支付审批权限。
第四十五条投资资金支付:
集团总部、日电集团、制冷集团、电机事业本部、房地产事业本部、香港公司、采购中心及物流公司的投资活动的资金支出,按照集团分权规范手册履行审批手续后,由所属结算中心办理。
第四十六条现金支付:
现金支付应限制在核定备用金账户限额和支付起点内的要求,严禁设立“小金库”、公款私存等。
第七章商业汇票
第四十七条商业汇票授权原则:
1.在集团对日电集团、制冷集团、电机事业本部、房地产事业本部的年度商业汇票授信额度范围内,日电集团、制冷集团、电机事业本部、房地产事业本部财务部分解制订下属一级经营单位商业汇票授信额度;
2.融资管理中心负责办理除华凌集团、荣事达合资公司、重庆X通公司以外的其余经营单位的开立及贴现商业汇票,并对开立和贴现商业汇票余额进行严格控制;
3.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入和背书、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收款、商业汇票到期付款由集团结算中心、控股结算中心、XXX电器结算中心负责办理。
第四十八条商业汇票业务:
1.原则上不得接受商业承兑汇票;
2.未经融资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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