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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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
《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
(名词、问答及部分案例)
一、名词解释
1、自诉人:
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
2、辩护人:
是指在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或经人民法院指定,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的诉讼参与人。
3、审判管辖:
是指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范围上的分工。
4、回避:
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为。
5、指定辩护:
指司法机关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以协助其行使辩护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6、视听资料:
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7、拘传: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是强制措施中最轻的一种。
8、逮捕:
是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方法。
是强制措施中最重的一种。
9、附带民事诉讼:
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
10、审查起诉:
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以决定是否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项诉讼活动。
11、简易程序:
是基层人民法院对某些简单轻微的刑事案件依法适用较普通程序简易的一种刑事审判程序。
12、上诉不加刑:
是指第二审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特殊原则。
13、审判监督程序: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
14、侦查:
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15、刑事诉讼:
是在国家专门机关主持下,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
16、犯罪嫌疑人:
是指因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和被检察机关审查是否提起诉讼的人。
17、刑事被告人:
是指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或自诉人正式向审判机关提起诉讼,要求审判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
18、立案管辖: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19、刑事诉讼证据:
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当事人等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
20、证明责任:
是公安、司法机关所负有的收集或者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者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
21、证明对象:
是指司法人员和诉讼当事人及其律师在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各种案件事实。
22、取保候审:
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23、通缉:
是指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并采取有效措施,将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的一种侦查活动。
24、提起公诉:
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以及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全面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给被告人以刑事处罚的活动。
25、辩护:
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一方的指控而进行的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罪责的反驳和辩解,是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
26、管辖: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
27、侦查实验:
是指为了确定与案件有关的某一事件或者事实在某种条件下能否发生或者怎样发生而按照原来的条件,将该事件或者事实加重演或者进行试验的一种侦查活动。
二、简答题
l、人民检察院职权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答:
1是行使侦查权的国家机关之一;2是国家的唯一公诉机关;3是诉讼监督机关;4是审查逮捕的主要机关。
2、简答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诉讼地位
答:
1是有极大可能被定罪和处刑的人;2是采取强制措施的对象;3是证据的主要来源;4是辩护权的主体,是辩护职能的主要承担者。
3、哪些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4、实行审判公开有什么意义
1是保障审判的民主性和公正性的关键措施。
2对于促使侦查、起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和保证诉讼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3对于防止片面性,客观全面地查明案件情况,正确处理案件,维护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也具有重要意义。
5、地区管辖有哪些原则要求
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的原则;2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的原则。
6、应当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
7、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8、刑事诉讼证据应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客观性。
即作为证据的事实本身应该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其与待证事实之间的联系也是客观的;2关联性。
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客观的联系。
3可采性。
是指证据必须为法律所允许,方可用于证明诉讼中的待证事实。
9、逮捕的条件有哪些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而有逮捕必要的。
10、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包括哪几个方面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4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的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l、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有什么区别1前者只适用于审判阶段,而后者则适用于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各个阶段;2前者只是暂时停止审判,其他诉讼活动继续进行;而后者则是暂时停止诉讼;3前者受诉讼时限的制约,而后者则不受制约。
12、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1)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该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13、提起公诉要具备哪些条件1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必须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14、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刑事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但被告为盲、聋、哑人的,及无罪辩护的等,不能适用)
15、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特点。
1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2提起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各级法院院长或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3有严格的条件限制;4法律没有规定期限;5重新审判的法院可以是原审的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也可以是提审的上级法院;6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16、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
(1)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
(2)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3)必须依法进行;(4)是贯彻落入国家刑罚权,解决被告人定罪量刑问题的一项特定的国家活动;(5)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6)目的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权利,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等。
17、刑事辩护的含义。
(1)是一种针对指控进行的对抗性诉讼活动;
(2)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3)是维护、实现司法公正不中缺的一项诉讼职能;(4)是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8、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1)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
(2)公安机关承担部分涉及到的有关程序法事(3)法院不承担证明责任;实;(4)犯罪嫌疑人、被告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除外),但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也要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
19、对哪些人可以扭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
20、保证人的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1、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
(2)法律根据不同;(3)适用对象不同;(4)羁押期限不同。
22、律师对犯罪嫌疑人可给予哪些帮助?
(1)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
(2)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4)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和控告;(5)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23、不起诉的种类
(1)法定不起诉;
(2)酌定不起诉;(3)存疑不起诉。
三、案例分析
l、某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
一审判决生效后地区检察分院在工作检查中发现,甲盗窃数额巨大,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量刑畸轻,对此案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检察院应按照下列哪种方式提起再审抗诉(C)
A.由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抗诉B.由县检察院向地区中级法院提起抗诉C.由地区检察分院向地区中级法院提起抗诉D.由地区检察分院向县法院提起抗诉
2、C市人民法院受理甲盗窃案后,因甲系未成年人,即指定律师乙作为甲的辩护人。
开庭审理时,甲以刚刚知道自己的父亲与辩护人乙交恶为理由,拒绝乙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不需要辩护人而由自己自行辩护。
对此,C市人民法院应按下列哪个选项处理(B)A.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B.准许甲拒绝乙继续辩护,但要求甲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另行为陈某指定辩护人C.通知甲的近亲属,由其亲属决定是否需要辩护人辩护D.不准许甲拒绝乙继续辩护
3、上诉人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章某的盗窃罪和抢劫罪判处的刑罚不当,一审判决两罪刑罚分别为2年和9年,合并执行lO年,准确量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
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应如何做出决定(B)A.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合并执行11年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合并执行仍为10年C.维持一审判决D.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4、丁某、吴某、李某1997年6月10日在某市郊外抢劫了一名进城卖菜的农民秦某,在抢劫过程中,丁某用匕首刺中秦某的胸部,致秦某死亡。
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
不定项
1.本案中,丁某、吴某、李某可以获得律师帮助的时间是:
A
A、从第一次被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B、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习起,可以委托辩护人C、自侦查之初就可以委托辩护人D、自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之日起可以委托辩护人
2.当丁某、吴某、李某委托辩护人时,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辩护人的有AC
A、正在被执行缓刑的人B、他们的监护人、亲友C、现职公、检、法工作人员D、外国人
3.如果李某委托了辩护人,则人民法院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丁某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B
A、要求丁某委托辩护人B、应当为丁某指定辩护人C、可以为丁某指定辩护人,即使丁某本人并非经济困难D、只有当丁某经济困难而无力聘请辩护人时,才应为其指定辩护人
4.本案中,如果丁某不可能被判处死刑,而他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时候,人民法院:
A
A、应当准许B、不应当准许C、应当先审查,再决定是否准许D、可以不予准许
5.本案中,如果丁某可能被判处死刑,而他在法庭审理时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并经合议庭同意,在重新开庭后,丁某再次拒绝重新指定的辩护律师的,则:
A
A、人民法院应予准许B、人民法院应不予准许C、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丁某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必须由人民法院再为其指定辩护人D、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丁某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为其指定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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