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教学管理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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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教学管理职责
经济管理系教学管理职责
一、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1、系主任是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教学工作。
2、系副主任负责教学管理工作。
3、教学秘书负责处理日常教学的具体工作。
4、各专业教研室主任(专业主任)负责开展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作,领导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
5、系主任、系副主任、教学秘书和教研室主任是教学活动的主要教学质量监督小组成员,负责教学活动的日常检查、评估、协调和指导,强化教学质量的实时监控,保证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
二、教学常规管理
(一)学籍管理
1、教学秘书负责办理学生证注册,分班级统计报到情况,报教务处。
2、对未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由班主任负责查明原因,分班统计未注册学生名单,汇总到教学秘书处,开学一个月内统一报教务处。
及时向未注册学生发出限期注册通知。
3、教学秘书配合学院做好新生学籍信息的核对工作。
4、教学秘书配合学院做好在校生学籍信息的核对工作。
5、教学秘书配合学院做好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
6、教学秘书负责分班学生证的发放工作。
7、教学秘书负责学生选课、重修、补修和对学生上课的考勤和管理。
8、教学秘书开学初向任课教师提供上课点名册。
9、教学秘书负责督促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负责将考试成绩报表按班级装订存档。
10、负责分发学生成绩单,接受在校生成绩查对,出具在校生学习证明。
11、教务秘书负责审查学生在期末和补考结束后的成绩,对不及格的学生名单及详细资料和初步处理意见报系主任审阅,再报学院。
12、教学秘书收集受理和审查学生休学、复学、转专业、转学、退学、留级等申请,报系主任批示后及时报送学院审批。
13、教学秘书统计毕业、结业初步名单,预审毕业生资格分班级将名单报系主任审查后,报教学务处审定。
(二)教学运行管理
1、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各班级学期开课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填报实施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
统一报教学秘书处,手续报批。
2、教研室主任负责本专业教学任务的安排,安排任课教师。
报系主任审核,报学院审批。
3、课表一经排定,严格执行,确需调整,应填写《调停课申请表》,由系主任签字同意后,教学秘书报教务处审批调整。
4、分管教学副主任负责审核、审批教师学期授课计划和实践教学学期授课计划。
5、教学秘书负责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
6、教学秘书负责收集、系主任负责审查和审批教师停课、调、代、补课申请手续,原则上每学期停、调课总量不超过总学时数的5%。
7、教学秘书负责记录停课、调、代、补课情况,并及时反馈至相关系、部和教务处。
(三)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系主任负责根据《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原则意见》对教师进行考核。
(四)教务网络系统建设与管理
1、系主任、系副主任、教学秘书和教研室主任和教师,负责利用教务网进行日常教学管理。
2、教学秘书负责相关原始数据的录入与保存。
3、教学秘书负责各种教学资料和用表的下载。
4、系主任、系副主任、教学秘书和教研室主任和教师根据需要负责提出教务管理系统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教学质量管理
(一)教学质量制度建设
1、系副主任根据专业发展和教学管理的需要,负责制定教学管理制度。
2、系副主任负责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掌握一线教学动态,督促教师教师严格执行教学常规管理的规章制度。
认定并报系主任处理教学差错,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
3、系副主任负责制定教学检查内容、制定教学检查方案,实施定期不定期教学检查活动。
4、系副主任负责认真执行并监督听课制度的落实。
5、教学秘书负责组织每学期召开学生座谈会至少2次,每次座谈会3天内反馈教学信息。
6、系主任负责组织教师年度教学工作考核。
系副主任负责组织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教育、和教师评学活动。
教学秘书负责收集并向相关系、部反馈在本系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
7、系副主任负责教学过程监控及教学质量的检查与分析,对教学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改进教学工作。
8、教学秘书负责配合学院完成有关教学质量的原始数据的采集及分析。
9、教研室主任负责本专业、课程的评估考核、认真做好各类教学评估的自评工作。
(二)人才培养方案管理
1、教研室主任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教研室主任负责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教学秘书负责提供本系需要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目录。
4、教研室主任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确有必要调整的,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批。
(三)专业建设
1、系主任负责根据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制订本系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
2、系副主任负责组织新专业的调研、申报和建设工作。
3、专业带头人负责专业建设的具体实施,争创重点专业,形成特色专业。
4、教研室主任负责开展试点专业、重点专业、特色专业、新增专业等自评工作。
5、系主任负责组建各专业合作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负责各专业合作建设委员会定期开展工作。
(四)课程建设
1、系主任负责课程建设规划。
2、系副主任负责审核推荐申报学院上网课程各各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工作。
3、教研室主任负责本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建设,做好阶段性自查工作,组织建设期满的课程申请评估验收。
4、任课教师负责对于某些内容更新较快的课程,应在开课前提出修订意见,经专业负责人审核,系主任批准后执行。
(五)教材建设与管理
1、系主任负责本系教材建设的规划,系副主任负责具体实施。
2、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教材的编写、推荐、申报教材建设项目。
收集教师使用教材意见,填报并审核教材版本选用意见。
3、教学秘书负责组织本系班级领取与发放教材,负责收集反馈教材使用信息。
4、系主任负责自编教材使用的把关及质量检查。
(六)实践与技能教学管理
1、系主任根据学院实践教学体系的总体框架、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构建本系各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训基地建设与具
2、系副主任根据学院的有关原则意见,负责制订各类实践性环节教学管理文件,并负责实施。
根据学院实验室管理文件及规范,拟定本系的实施细则。
3、任课教师负责所授课程的实践教学计划的编制,系副主任负责教学实习(校内)和毕业生实习(校外)顶岗实习单位、岗位、指导指导教师等的安排落实。
4、系副主任负责各类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监控、检查、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
5、系副主任负责对实验人员、教学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管理。
教师负责对所任课程耗材的编制,各实验人员负责对耗材清单进行收集整理,统一报学院审批,审批后负责耗材采购,使用管理。
各实验人员负责对所管辖的实验室建立教学仪器档案、台帐。
6、系主任负责接受学院安排的其它教学系的实践教学任务,负责本系实训室的开放工作。
7、系副主行具体负责落实本系职业技能、科技竞赛,参与组建职业技能校队,组队参加各级大学生职业技能、科技竞赛,组织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8、系主任负责本系职业技能考核人员的培训、报名及资格预审,教学秘书负责发放准考证,做好技能鉴定场地、设备及原材料等考前准备工作,发放技能等级证书。
负责成绩查询。
负责本系双证书的统计工作。
9、系主任协助竞争性实训基地项目申报,负责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职能部门交办的实训基地建设相关工作。
10、系主任协助职能部门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实验室人员及时准确填报实训工作报表和教学仪器设备报盘基地数据。
(七)毕业实习管理
1、教研室主任负责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编写专业技能《实习教学大纲》,根据教学计划要求,拟定《实习教学计划》。
2、系副主任负责制订毕业实习方案,负责实习时间的安排,实习单位的选择、实习指导教师的确定、实习学生的分配、实习前的动员组织、实习过程的监督管理、实习结束后的总结评定、教学秘书负责实习资料的收集管理。
3、系副主任负责组建毕业实习教学指导小组。
本小组负责组织学生毕业实习前的动员和中期检查,及时解决毕业实习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实习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与评定工作。
4、系副主任负责按1:
20--1:
40的师生比例安排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或具有一定带习教学经验的管理人员担任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报学院审核。
(八)考务管理
1、教学秘书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全国或全省性统考的报名。
2、教学秘书负责安排落实学生参加的所有课程考试及补考、等级考试等各类考试的主考、监考、巡考工作。
3、系副主任组织教师和学生学习监考、考场规则,开展诚信教育。
严格考试纪律。
教学秘书负责报批课程的缓考、免考工作。
5、系副主任指导教学秘书组织好任课教师对课程试卷的命题、审批、封包与保管。
6、教学秘书负责组织教师及时审阅批改试卷。
并要求在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上报成绩和成绩分析表,并将成绩输入教务管理系统。
7、系主任负责教师按学院要求进行试题库建设工作,检查督促教师对已经建设的试题库及时更新。
四、教学改革与研究
1、系主任负责做好教学改革宣传工作,发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实践。
2、系教学副主任负责组织和指导教师定期开展教研教改活动,深入研究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3、系主任、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要认真执行听课制度。
掌握和指导教学业务。
4、系主任负责组织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初[审及推荐,副主任负责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负责组织推荐教学改革项目申请鉴定,负责具体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的监督工作。
5、教研室主任负责落实推广和应用通过鉴定的教学改革成果。
五、教学档案管理
1、教学秘书负责本系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计划、课程标准、教学日历、分学期课程总表、课程考试审批表、考试安排表、学生成绩报表、学籍总表、转学、转专业审批表、教学建设等各类教学管理材料和保管工作。
2、教学秘书负责按学校档案管理确定,将本系相关档案及时报送学院档案部门存档。
六、评建工作
1、系主任负责制定评建工作规划及相关制度。
2、教务秘书负责协助职能部门在评估数据平台中录入本系的相关数据。
3、系主任负责对本系数据进行整体分析,明确下一步努力目标。
七、本系教学二级管理中的其它未尽事项,参见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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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管理 教学管理 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