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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资料
第一编经济法总论
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
教学的目的和要求
明确经济法概念的语源,明确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征和范围,深刻理解经济法的概念及其本质,了解国内外关于经济法概念的诸论和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各种主要观点。
教学重点
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点
经济法的概念
当前中国经济法“新诸论”
教学难点
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各种主要观点
讲授方式
讲授
课时分配
4课时
第一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一、调整对象的特点
其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这种特定的经济关系具有三个特点:
1、起因特点:
它是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并因国家协调而引起。
2、主体特点:
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即双方或至少一方代表着国家意志,执行国家管理意图,主体地位不平等。
3、性质特点:
它是一种协调与被协调,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二、调整对象的范围
1、市场障碍排除关系
2、宏观调控关系
3、国家投资经营关系
三、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主要观点
1、20世纪80年代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观点
a、“全”类观点:
主张经济法调整一切经济关系(陶和谦)
b、“大”类观点:
主张经济法应把别的部门法,特别是民法的调整范围视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80年代前期的《纵横统一论》和80年代后期的《密切联系论》)
c、“小”类观点:
主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同经济管理相关的经济关系
d、“无”类观点:
否认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2、当前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新诸论”
a、经济协调关系论(代表人物:
杨紫烜、徐杰)
b、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论(代表人物:
漆多俊)
c、国家干预经济关系论(代表人物:
李昌麒)
d、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论(代表人物:
刘文华)
第二节经济法的概念
一、济法的语源
1、国外语源
(1)摩莱里对经济法概念的最早使用
(2)德萨米对经济法概念的使用
(3)蒲鲁东对经济法一词的使用
(4)国外立法中首次使用经济法一词的是德国1919年的《煤炭经济法》、《碳酸钾经济法》
2、国内语源
1979年6月中央领导人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词”中提出: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们需要制定各种经济法。
这是经济法中国语源。
二、经济法的概念和功能
1、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功能
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
第三节经济法的特征
一、突出的经济性
二、鲜明的隶属性
三、技术性
四、全局性
五、综合性
【复习思考题】
1.试述经济法的概念和本质。
2.试述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征和种类。
3.试评当前中国主要的经济法学术观点。
第二章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教学目的和要求
理解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掌握中国经济法的背景和主要发展阶段,了解世界经济法的发展概况。
教学重点
1、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2、中国经济法的发展沿革
教学难点
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在社会根源上的异同
教学课型
理论课
讲授方式
讲授、课堂讨论
课时分配
6课时
第一节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一、社会经济调节机制的多元化
由于市场主要存在以下三种缺陷:
市场障碍、市场惟利性和市场调节机制作用的被动性及滞后性,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阶段同时需要“无形之手”和“国家之手”进行调节。
二、现代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发达
国家调节经济的基本方式有三种:
1、国家经济强制干预的调节方式
2、宏观调控的方式
3、国家直接参与某些经济活动的调节方式
三、法律体系的演变规律
针对市场调节三个缺陷,国家分别采用三种基本调节方式,这三种调节方式需要法律加以规范和保障,从而形成经济法的三大基本内容:
1、市场规制法
2、宏观调控法
3、国家投资经营法
四、经济法产生的思想理论基础
第二节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产生阶段(19世纪末至一战前后)
二、迅速发展阶段(1929年经济危机至二战后)
三、趋于完备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
四、更加完善和日益国际趋同化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
第三节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
一、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背景与途径
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立法概况
1、前苏联的经济法
2、前东欧国家的经济法
第四节中国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中国经济法的沿革
1、初创阶段(1949年10月至1978年)
2、发展阶段(1979年至1992年)
3、渐趋完备阶段(1992年至今)
二、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法的发展特点
1、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
2、立法紧紧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行
3、立法反映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
4、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立法的中心内容
【复习思考题】
1、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2、述经济法在西方国家产生和发展的主要阶段。
3、述中国经济法产生的背景和主要发展阶段。
4、经济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的条件和标志是什么
第三章经济法的地位
教学目的和要求
深刻理解经济法在整个法的体系中的地位,掌握经济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教学重点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的部门
经济法同商法、行政法、民法的联系和区别
教学难点
经济法同商法的关系
讲授方式
讲授
课时分配
2课时
第一节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一、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其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从世界范围看经济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具有必然性;就某个国家而言,经济法在该国成为独立的法的部门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
1、以国家为一方主体而发生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发达
2、该国法制特别是经济法制比较健全,重视并实际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管理经济。
二、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
案例:
熨平经济波动、避免“大起大落”—经济法中宏观调控法的功能
[案情]1998—2002年,我国经济走出了一条1949年以来从未有过的既稳定又较快增长的新轨迹。
这五年,GDP增长率分别为7.8%、7.1%、8%、7.3%和8%,平均增长7.6%,最高点和最低点之间的波幅仅为0.9个百分点。
至今,这一稳定且较快增长的态势仍然继续。
这在过去是没有过的。
过去长时期内,我国经济波动的特点:
一是在波动的幅度上“大起大落”,二是上升期和回落期的时间长度上“短期短落”。
“大起大落”和“短期短落”的核心问题在于,每次大起时峰位都很高,而且在短短的一两年内就可以迅速大起。
在1958、1964、1970、1978、1984、1992年的6高峰年份,GDP增长率分别高达21.3%、18.3%、19.4%11.7%、15.2%和14.2%,均超过11%。
现在使中国经济稳定、较快增长的诸多原因中,依法有效地实施宏观调控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思考问题]
1、经济法的地位既体现在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的地位上,还体现在经济法的经济、社会功能上。
2、经济法中的宏观调控法在避免过大的经济波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的作用。
第二节经济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一、经济法与公法、私法的关系
经济法属于公法,不属于私法。
二、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二者为并列关系)
(1)联系:
在调整对象、渊源、独立地位、作用方面有共同点
(2)区别:
a调整对象不同
b主体不同
c作用不同
d调整方法不同
三、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
(1)共性
a、两者的性质有共同之处:
经济法属于公法性质;商法总体上属私法,但同时具有公法条款(一方面保护企业的权利,同时又运用国家公权力对企业进行监督)
b、二者都是有规定有关企业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
(2)差异
a、调整范围不同:
商法仅调整商事关系及企业经营关系,经济法则调整因国家适度干预企业经济活动而发生的经济关系。
b、调整机制不同:
商法确认个体自我调节机制,即强调意思自治、地位平等;经济法采取社会整体调节机制,即国家以全社会的名义为国民经济整体进行调整。
c、价值取向不同:
商法侧重保护个体,即保护商事主体的合法利益,保证其以合法手段实现其赢利目的;经济法侧重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以建立公平的竞争秩序。
四、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1)联系
在调整对象、渊源、独立地位、作用、主体地位方面有共同点
(2)区别
a、调整对象不同
b、主体不同
c、作用不同
d、调整方法不同
五、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
【复习思考题】
1.试述经济法的地位。
2.经济法与民商法有哪些联系和区别?
3.经济法与行政法有哪些联系和区别?
第四章经济法的体系和渊源
教学目的和要求
明确经济法体系的结构,掌握经济法渊源的种类,了解经济法体系与调整经济法关系的规范性文件体系的区别。
教学重点
经济法渊源种类
教学难点
经济法的体系结构
课时安排
4课时
教学课型
理论课
教学方法
讲授、课堂讨论
第一节经济法的体系结构
一、经济法体系的概念
二、经济法体系的结构
1、市场规制法
2、宏观调控法
3、国家投资经营法
第二节经济法的渊源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和规章
四、地方性法规
五、国际条约
【复习思考题】
1、试述经济法体系有哪些基本构成?
2、经济法的体系是如何形成的?
3、企业法、公司法是否属于经济法体系?
为什么?
4、为什么说宏观调控法将成为经济法的核心?
第二编市场规制法
第五章竞争法
教学目的和要求
明确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深刻理解中国反垄断立法的必要性,掌握我国现有立法规定的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和法律责任,了解世界各国反垄断法的一般规则对象和特殊规制对象,了解各国(各地区)竞争法的内容和竞争立法的模式。
教学重点
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
反垄断法的一般规制对象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
教学难点
各种具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
中国制定反垄断法的必要性
教学课型
理论课
授课方式
讲授、多媒体、案例讨论
课时分配
8课时
第一节竞争与竞争法概述
一、竞争的概念及特征
1、概念
竞争是指有着不同经济利益的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为争取收益最大化,以其他厉害关系人为对手,采用能够争取交易机会的商业策略,争取市场的行为。
2、特征
(1)竞争的主体特定:
为交易方向一致、行业相同或近似但经济利益上有着厉害关系且相互排斥的两个以上的经营者。
(2)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特定;通常表现为经营者推行一系列竞争策略、使用众多的竞争手段。
(3)竞争的结果特定:
竞争会导致优胜劣汰。
二、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市场对竞争的要求)
1、自愿原则
2、平等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守信原则
5、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的原则
三、竞争法的概念和作用
1、竞争法的概念
2、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1)竞争关系
(2)竞争管理关系
3、竞争法的作用
四、竞争法立法模式和体系
1、竞争法的立法模式
世界各国采用的立法模式有三种
(1)分立式:
即将反垄断或限制竞争行为和反不正当行为区分开来分别立法。
(2)合立式:
即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合并立法。
制定统一的竞争法。
(3)综合式:
即对反垄断行为和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法律上不做明确划分,也不制定以“竞争”“交易”直接命名的法律,但法律的实质内容为调整竞争关系和竞争管理关系。
2、竞争法的体系
(1)反垄断实体法
(2)反不正当竞争实体法
(3)竞争管理体制法
(4)竞争法程序规范
五、竞争法的执法机构
国际上有三种模式:
1、设立准司法机关性质的专门执法机关(以美、日为代表)
2、设立行政机关专司竞争执法(以欧洲多数国家为代表)
3、由司法机关专门执行竞争法(以德国为代表)
第二节反垄断法
一、垄断的概念及特征
二、反垄断法的一般规制对象
(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1、概念
指经营者获得相关的市场支配地位以后滥用这种支配地位,以致在相关交易领域内实质性地限制或排除竞争的行为。
2、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前提条件)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主体必须是已获得相关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
(2)行为要件
微软公司被诉案—析论垄断行为的法律控制
[案情介绍]
1998年5月20日,美国司法部和全美20个州正式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美国最大的电脑软件商微软公司,指责微软公司利用视窗操作系统进行垄断销售,违反了反托拉斯法。
由于微软公司的视窗操作系统控制着全球85%的个人电脑市场,为减少新科技发展带来的威胁,微软推出了“探索者”浏览器,免费供应给电脑制造商。
鉴于视窗系统的广泛使用,电脑制造商们只能接受微软提出的条件,并在其产品中安装“探索者”浏览器。
此举引起生产浏览器的竞争对手网景公司的不满。
对此,司法部要求微软公司在推出新产品时,要么把“探索者”从界面中移开,要么将网景公司的“导航者”浏览器置入其中。
另外,政府还要求软件公司同意让电脑生产商家自由更换视窗操作系统的初始画面及微软公司设定的合同服务公司网址。
[问题]
1、垄断的含义和分类
2、微软行为的性质分析及处理
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
(1)强制交易
某民航机场限制竞争案
1996年5月底,民航某省A市机场所属的开发公司与某港商合资兴办的“阳光”公司的出租车投入运营,从此开始A市机场即不再允许其他出租车从机场向外拉客人。
社会上的出租车只能往机场送客人,将客人送到机场后即空车返回;若被发现从机场向外拉客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甚至扣车。
民航A市机场的这一做法实际是将送客人出机场的出租车应运业务全部交给了“阳光”公司。
需要乘出租车出机场的客人也别无选择,被迫只能乘“阳光”公司的出租车出机场。
而该公司的出租车价位相对比较贵,乘客和其他出租车经营者对此都感到不满。
试分析民航机场这一做法是否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3)掠夺性定价
(4)差别对待
(5)独家交易(排他性交易)
(6)垄断价格行为
(7)拒绝交易
自然垄断案例
某市邮电局在其营业大厅内张贴一则通告,通告规定:
在市邮电局安装电话的用户,一律到省邮电器材集团恒达公司(系市邮电局下属企业)购买电话机。
用户在办理装机手续的同时,须先交电话机款,否则不予办理。
此规定从1995年5月16日起执行。
[问题]
1、该市邮电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如果违法,该如何处理?
第三节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概述
1、不正当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2)特征:
主体的特定性、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危害性
2、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范围
(1)主要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2)也调整一部分限制竞争行为
3、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相邻法的关系
(1)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2)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
(3)与产品质量法的关系
当发生法条竞合时,优先适用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4)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案情分析)
不正当竞争法将一些假冒知识产权的行为从规范竞争的行为做了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比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更为广泛。
荷兰英特文基公司诉北京国网公司抢注“IKEA”域名案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案情介绍]
荷兰英特文基公司在世界29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以“IKEA”命名的大型专卖店一百五十余家,经营家具及家居用品。
1983年,该公司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在中国商品分类和国际商品分类以及服务上分别获得了“IKEA”、IKEA及图形组合商标和中文“宜家”的注册商标。
在国际上,该公司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香港等90个国家和地区的多种商品和服务项目上注册了“IKEA”和IKEA及图形组合商标。
当该公司准备在中国互联网上注册以自己拥有的注册商标“IKEA”为标志的域名时,却发现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已在先注册了域名“”,将原告公司的注册商标“IKEA”与被告抢注的三级域名“ikea”相比较,二者的读音、文字外形、字母组合以及消费者的呼叫方式等方面均完全相同。
英特文基公司认为:
国网公司抢注的域名是对该公司已使用多年且极具独创性的注册商标公然的仿冒;英特文基公司的商标“IKEA”是驰名商标,在中国已经逐步为消费者认同。
国网公司在抢注“IKEA”域名后,长期空置未加以使用。
其行为应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英特文基公司诉至法院。
[问题]
从域名的归属方面探讨《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二、我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1、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交易行为
2、公用企业滥用独占地位的行为(属限制竞争行为)
3、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属限制竞争行为)
4、商业贿赂行为
5、虚假宣传行为
6、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7、压价排挤竞争对手行为(属限制竞争行为)
8、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属限制竞争行为)
9、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10、诋毁商誉行为
11、串通勾结投标行为(属限制竞争行为)
三、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交易行为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1)概念
(2)种类
a、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b、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c、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d、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3)、法律责任
2、假冒或仿冒知名商品的行为
(1)概念
(2)构成要件
a、主观方面:
表现为故意
b、客观方面:
对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做相同使用或近似使用
c、客体方面:
侵害了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专有权
d、后果方面:
造成了与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并使消费者误认误购
(3)法律责任
结合案例分析掌握
3、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行为
(1)企业名称的构成要素
(2)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行为的构成要件
a、主观方面:
冒用人主观上存在冒用故意
b、客观方面:
因冒用引起消费者的误认
c、客体方面:
侵犯了企业的名称或者姓名专有权
(3)法律责任
4、商品质量的虚假表示
(1)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的行为
a、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行为
b、伪造或冒用名优标志行为
(2)伪造产地的行为
(3)法律责任
结合案例分析掌握
《读者》杂志社诉某出版社侵犯名称、装潢不正当竞争案
—析论侵犯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情介绍]
《读者》杂志社是全国知名的杂志出版单位,其出版发行的《读者》杂志内容丰富,可读性强,在全国非常畅销。
《读者》杂志的前身是《读者文摘》,因与美国在我国注册的杂志同名,而于1993年7月改名为《读者》,并将该名称进行注册公告。
同年8月,某出版社借机出版了《读者精华本》,该书不仅采用了《读者》杂志已经公告注册的名称,在封面设计上也采用了与《读者》杂志相同的样式和风格,而且在内容的装帧设计上也与《读者》杂志相同,只是将封面的字体由原版的手写体改为楷体。
该书出版后,引起许多《读者》杂志的忠实读者的误购,许多购买者在阅后发现上当受骗,纷纷向《读者》杂志社质询或投诉,使《读者》杂志社的声誉和信誉受到了很大的损害。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读者》杂志社一方面同某出版社进行了交涉,另一方面也要求省新闻出版局予以查处。
在省新闻出版局会同有关单位查处的过程中,某出版社承认了其仿冒《读者》名称及装潢的行为,向《读者》杂志社登报道歉,停止发行、销毁《读者精华本》,并赔偿《读者》杂志社的经济损失。
[法律问题]
侵犯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含义及其认定。
伪造产地标志案例
[案情]
1996年,福建阳光(集团)公司经该省市经委同意,引进日本某株式会社高清晰度激光打印机的生产技术及关键设备,于同年5月正式投入生产,其产品为FM3395型激光打印机。
该(集团)公司河北发展公司为使该激光打印机尽快占领市场,打开销路,要求福建阳光(集团)将上述速印机用印有“madeinJapan”(日本制造)字样的外包装箱进行包装。
福建阳光(集团)公司依照其要求,将外包装上印有“madeinJapan”(日本制造)字样的激光打印机运往河北,在对外销售时被查获。
阳光(集团)公司河北发展公司在从事经营活动中故意伪造产地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4)项的规定,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1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1条的规定,对该(集团)公司做出了处罚。
四、公用企业滥用独占地位的行为
1、概念
2、特征
3、法律责任
五、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1、概念
2、特征
3、法律责任
中国电信重组案
—反行政垄断案
[案情介绍]: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电信业务市场的开放,入世对电信业来讲机遇与挑战并存。
入世将极大促进中国电信行业的体制改革,政府将不再是电信企业的“婆婆”,而是监督电信市场公平竞争的“裁判”。
事实上,入世后,面临更大挑战的是政府。
给国内外企业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将成为今后政府主管部门的首要任务。
同时,在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的这一天,电信重组方案被公布。
重组方案将中国电信现有资源划分为南、北两个部分,中国电信所属的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和河南、山东共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信公司归属中国电信北方部分,其余归属中国电信南方部分。
南北两部分按光纤数和信道容量分别拥有中国电信全国干线传输网70%的产权,以及所属辖区内的全部本地电话网。
中国电信北方部分和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为中国网络通信集团,中国电信南方部分保留“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名称。
其实在此之前,中国已经按美国模式对中国电信进行“竖拆”,即将中国电信分拆为无线寻呼、移动通信、固定电话和卫星通讯四个独立的专业电信公司,2001年底属“横向分拆”型再次拆分。
[问题]:
1、什么是行政垄断?
2、行政性垄断与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与经济性垄断的区别在那哪里?
六、商业贿赂行为
1、概念
2、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
(1)主体方面:
是从事市场交易的经营者
(2)主观方面:
是经营者出于故意和自愿的行为,以争夺市场为目的
(3)客观方面:
表现为违反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不正当竞争法,采取隐蔽手段进行,往往以帐外暗中方式进行。
(4)对象方面:
包括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促成交易的中间人。
(5)手段方面:
以财物行贿和其他手段进行
3、商业贿赂的典型形式—回扣
(1)回扣的概念特征和形式
(2)回扣与折扣、与佣金的区别
4、法律责任(案例链接)
某市贸易公司回扣促销商业贿赂案
[案情介绍]
某省某市某贸易公司在夏天购进了2万双皮凉鞋。
由于质量较差,只销出少量,积压了1万多双皮凉鞋,占用了该公司很大一部分流动资金。
为了尽快将这些凉皮鞋处理出去,该贸易公司经理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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