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第二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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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第二部分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第二部分)
第三节 设备购置费的构成与计算标准
设备购置费是指电网工程中,购置组成工艺流程的各种设备,并将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所支出的购置及运杂费用。
计算公式:
设备购置费=设备费+设备运杂费
一、设备费
设备费是指按照设备出厂价格(或交货价格)购买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包装费)。
在编制概预算时,根据市场供货情况及供货价格计算。
【使用说明】
设备的招标供货合同价格、协议供货合同价格、出厂价格、供应商供货仓库的出库价格统称为供货价格,在确定供货价格时一定要明确双方的交货地点。
二、设备运杂费
设备运杂费是指设备自生产厂家(或指定交货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包括:
设备的上、下站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以及采购保管费。
计算公式:
设备运杂费=设备费×设备运杂费率
设备运杂费率=铁路、水路运杂费率十公路运杂费率
(一)铁路、水路运杂费率
1.主设备(主变压器)铁路、水路运杂费的计算
运距100km以内费率为1.5%;超过100km时,每增加50km费率增加0.08%;不足50km按50km计取。
2.其他设备铁路、水路运杂费的计算见表3.4.3.1。
表3.4.3.1 其他设备铁路、水路运杂费率
序号
适 用 地 区
费率
%
1
上海、天津、北京、辽宁、江苏
3.0
2
浙江、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黑龙江、吉林、湖南、湖北
3.2
3
陕西、江西、福建、四川、重庆
3.5
4
内蒙古、云南、贵州、广东、广西、宁夏、甘肃(武威及以东)、海南
3.8
5
新疆、青海、甘肃(武威以西)
4.5
6
西藏
具体测算
注:
以上费率中均不包括因运输超限设备而发生的路、桥加固、改造,以及障碍物迁移等费用。
(二)公路运杂费费率
公路运输的运距在50km以内费率为1.06%。
运距超过50km时,每增加50km费率增加0.35%,不足50km按50km计取。
(三)其他说明
供货商直接供货到现场的,只计取卸车费及保管费,主设备按设备费的0.5%计算,其他设备按设备费的0.7%计算。
第四节 其他费用的构成与计算标准
其他费用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建设所必需的不属于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的其他相关费用。
包括: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费,生产准备费,大件运输措施费,基本预备费。
计算公式:
其他费用=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十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十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费十生产准备费+大件运输措施费+基本预备费
一、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是指为获得工程建设所必需的场地而发生的有关费用。
主要包括:
土地征用费,施工场地租用费,迁移补偿费,余物清理费,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通信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措施费。
计算公式: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土地征用费+施工场地租用费+迁移补偿费+余物清理费+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通信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措施费
【使用说明】
(1)根据《土地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物权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地出台了很多与土地、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收费项目,如土地复垦费、植被恢复费、水土流失补偿费、权属地基调查费、房屋拆迁配套费、宅基地补偿费、房屋拆迁赔偿费、青苗赔偿费等,这些费用的划分,应按照“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中各项目的定义分类汇总计入相关费用,具体处理如下:
1)与环保和水土保持有关的费用应按照是补偿(评价)性质、工程项目或是行政收费性质,分别划入前期工作费、工程本体(或辅助生产工程)费用或工程建设监督监测费。
2)土地复垦费和植被恢复费一般是施工租用场地到期后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发生的费用,因此应计入“施工场地租用费”。
3)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的水土流失补偿费计入“工程建设监督监测费”中的“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及补偿费”。
4)对于权属地基调查费、房屋拆迁配套费、宅基地补偿费、房屋拆迁赔偿费、青苗赔偿费等,如果是工程所征用土地上发生的,应计入“土地征用费”,如果是施工租用场地上发生的,应计入“施工场地租用费”。
(2)为满足建设需要,对建设场地范围内的军事区、规划区、机关、企业、住宅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电力线、通信线、公路、铁路、地下管道、沟渠道、坟墓、林木等进行拆除、迁移、改造、封闭或采取限制措施所发生的补偿费用,以及打谷场、鱼塘、经济作物的赔偿费用,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需要迁移并异地重建或重置的列入“迁移补偿费”项目,拆除费用列入“余物清理费”。
2)需要就地保护的设施和打谷场、鱼塘、经济作物的赔偿费用,属于被征用土地上的计入“土地征用费”项目,属于所租用的建设场地上的计入“施工场地租用费”,属于送电线路走廊施工赔偿的,计入“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
(3)关于土地费用和房屋拆迁费用的计算方法,本标准中规定按照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计算,该处所说的人民政府是指省级人民政府。
(4)在办理土地征用和相关赔偿工作中,要同各级政府部门、村镇和村民做很多协调工作,所发生的协调费用和招待费用已按照国家有关招待费标准在项目法人管理费项目中综合考虑,不得另行计列。
(5)关于森林砍伐及植被恢复费用应视该土地的使用性质而定。
如果是站区被征用土地上的林木砍伐和植被恢复费用,在“迁移补偿费”中考虑;如果是在租用的施工场地上的林木砍伐和恢复费用,在“施工场地租用费”中考虑;如果是送电线路走廊内非征用或施工租用土地上的林木砍伐和恢复费用,在“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中考虑。
1.土地征用费:
土地征用费是指按照 《 土地管理法 》 的规定,为取得工程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耕地开垦费、勘测定界费、征地管理费、证书费、手续费以及各种基金和税金等。
计算标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计算。
【使用说明】
1)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税费应列入“土地征用费”项目。
2)在征地过程中发生的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勘测定界费、征地管理费、办证费等应列入“土地征用费”项目。
2、施工场地租用费:
施工场地租用费是指为保证工程建设期间的正常施工,需临时租用场地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场地的租金、清理和复垦费等。
计算标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按照项目法人与土地所有者签仃的租用合同计算。
【相关政策】
1、我国的土地可以租用的相关规定:
(1)如果是农用地,那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水包期,经国务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可以续延。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承包经营人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如果租用承包经营人的土地,双方应签订合同。
(2)如果租用的不是农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15年,但是一般可以续延。
(3)所谓的甲方、乙方,其一必是国家或集体。
因为我国土地归国家、集体所有。
(4)租金由双方协商确定。
2、土地复垦:
(1)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或恢复生态的活动。
(2)土地复垦适用范畴:
包括非生产建设或临时堆放活动造成的土地破坏。
(3)复垦后的建设用地属于出让土地的,其使用年限为从复垦协议签定之日起国家规定的该用途的最高年限,农用土地为三十年承包经营权。
3、迁移补偿费:
迁移补偿费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对所征用土地范围内的机关、企业、住宅及有关建筑物、构筑物、电力线、通信线、铁路、公路、沟渠、管道、坟墓、林木等进行迁移所发生的补偿费用。
计算标准:
迁移补偿费按照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计算。
4、余物清理费:
余物清理费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对所征用土地范围内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有碍工程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计算标准:
余物清理费按照表3.5.2.4中的费率计算,并应扣除残余物回收金额。
表3 余物清理费费率
项目名称
计算公式
费率
%
建筑
工程
一般砖木结构
建筑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10
混合结构
建筑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20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结构
有条件爆破的
建筑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20
无条件爆破的
建筑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30~50
临时简易建筑
建筑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8
金属结构
拆除后金属结构能利用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55
拆除后金属结构不能利用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38
安装工程
金属结构及工业管道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45
机电设备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32
送电线路及通信线路
拆除后能利用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62
拆除后不能利用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35
铁路工程
铁路站
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18
铁道线
工程新建直接费×费率
10
注 1:
费率中不包括运距超过5km部分的渣土运杂费。
注 2:
安装工程新建直接费中不包括未计价材料费。
【使用说明】
(1)余物清理费计算标准中规定的工程新建直接费是指概算编制年的新建直接费,其中措施费项目中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
(2)此处所说的残余物指的是拆除工程中包含在建筑安装定额中的材料的回收价值。
旧设备以及线路工程中的铁塔、导线等由于已经形成固定资产,应按照固定资产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5、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
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是指按照送电线路有关规范要求,对线路走廊内非征用和租用土地上需清理的建筑物、构筑物、林木、经济作物等进行赔偿所发生的费用。
计算标准:
按照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计算。
【使用说明】
城市电缆线路工程施工中的城市道路挖掘和破路费、绿化赔偿费列入“送电线路走廊赔偿费”计列。
6、通信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措施费:
通信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措施费是指拟建送电线路与现有通信线路交叉或平行时,为消除干扰影响,对通信线迁移或加装保护设施所发生的费用。
本费用中不包括线路交叉跨越所发生的费用。
计算标准:
依据设计方案以及项目法人与通信部门签仃的合同或达成的补偿协议计算。
二、项目建设管理费:
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建设项目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自项目法人筹建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生产的合理建设期内对工程进行组织、管理、协调、监督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
项目法人管理费,招标费,工程监理费,设备监造费,工程保险费。
计算公式:
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法人管理费+招标费+工程监理费+设备监造费+工程保险费
1、项目法人管理费:
项目法人管理费是指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发生的机桂开办费及经常性费用。
其内容包括:
项目法人机构开办费、项目法人工作经费。
计算公式:
输变电工程项目法人管理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费率(表3.5.3.1)
系统通信工程项目法人管理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费率(表3.5.3.1)
表3.5.3.1 项目法人管理费费率(%)
电压等级
220及以下
330
500
750
变电工程
4.28
3.72
3.28
2.94
架空线路工程
1.35
1.22
电缆线路工程
3.87
系统通信工程
1.64
注:
变电扩建工程按表中费率乘以0.75系数。
【费率调整原因】
主要考虑了目前的建设项目管理现状:
(1)项目法人治理结构、项目管理模式与管理机构发生了较大变化。
(2)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各个方面要求不断提高,相应建设管理工作较以往更加细化,管理工作大量增加。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提高了项目安全与环境建设标准。
(4)工程竣工需要进行达标投产,验收标准提高,建设管理工作的内容增加。
(5)工程建设的外部协调工作量增大。
(6)增加了施工图文件审查费。
(7)根据已完工程财务决算资料,项目法人管理费实际发生额超出2002年预规的计取标准很多。
【使用说明】
(1)关于工程审计,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处理。
如果是国家审计,费用由国家审计部门负担;如果是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费用由上级主管部门负担;如果是项目法人委托审计,其费用在项目法人管理费中考虑。
(2)在电网工程项目中,设备材料的合同签订、催交验货、现场开箱检查等工作一般由项目法人单位的物资部门负责管理服务,其费用应视其工作内容在相应费用项目下支付。
1)设备材料的招标、定货、合同签订服务费用由招标费用中考虑;
2)催交验货服务费用由项目管理费用中考虑;
3)装置性材料的现场开箱检查费用由采购保管费用(包括在材料预算价格中)中考虑。
4)如果是项目法人与物资部门签订的是供货合同,物资部厂作为供货代理商赚取设备材料差价时,其所有费用均包括在设雀材料价格中,不应另行计费。
(3)关于工程的达标评优费用:
按照正常的施工验收规程、规范,竣工工程必须为达标工程,不另计费用。
如果需要评优,按照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如果是施工企业主张的,费用在施工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如果是建设项目法人主张的,费用在项目注人管理费中列支。
2、招标费:
招标费是指项目法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查标书、标底,组织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以及委托具有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对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监理、调试等承包项目进行招标所发生的费用。
计算公式:
变电工程招标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费率(表3.5.3.2)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招标费=安装工程费×费率(表3.5.3.2)
电缆线路工程招标费=安装工程费×费率(表3.5.3.2)
系统通信工程招标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里费)×费率(表3.5.3.2)
表3.5.3.2 招标费费率
【使用说明】
(1)委托编制技术规范书的费用不包括在招标费中。
技术规范书一般由设计单位编制,相关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
(2)招标费中包括标书、标底的编制及审查费用。
(3)招标代理费用中,设计招标、设备招标、施工招标委托代理费用比例可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计算方法按照概算中设计费、设备费和建筑安装费用比例进行分摊。
(4)招标费中不包括项目前期工作(例如采用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可行性方案编制单位等)中发生的招标费用,该阶段的费用均在前期工作费中考虑。
【相关规定】
(1)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内容:
接受招标人的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
(2)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权限的界定:
《招标投标法》第十五条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这一条规定了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权限范围。
①代理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
②代理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代理人以自己的技能为被代理人的利益独立为意思表示。
换句话说,代理人的使命是代他人为法律行为,如订立合同、履行债务、请求损害赔偿等。
第二,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即所谓的“直接代理”。
第三,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③代理的适用,仅限不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应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④从产生代理权的不同根据划分,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三类代理:
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发生的委托代理,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法定代理,基于法院或有关机关的指定行为发生的指定代理。
④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权限范围内,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招标事宜,为招标人取得权利、设定义务。
因此,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尽管投标人是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联系的,但其代表的是招标人的利益,行为后果也由招标人承担。
3、工程监理费:
工程监理费是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规程规范要求,项目法人委托工程监理机构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实施监理所支付的费用。
计算公式:
变电工程监理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费率(见表3.5.3.3-l)
系统通信工程监理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里费)×1.93%
电缆线路工程监理费=安装工程费×2.15%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监理费根据线路长度按照表3.5.3.3-2所列标准计算。
表3.5.3.3-1 变电工程监理费费率
工程类别
变电工程
kV
架空线路
kV
电缆线路工程
系统通信工程
110及以下
330及以下
500及以上
110及以下
330及以下
500及以上
1.65
0.45
费率
%
0.64
0.55
0.48
0.53
0.45
0.35
表3.5.3.3-2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监理费标准
万元/km
电压等级
kV
35
110
220
330
500
750
费率
%
5.20
4.30
3.60
3.30
3.10
2.85
注:
箱式变电站按每站0.5~2万元计列。
【使用说明】
(1)本标准中监理服务的深度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电力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建设监理费用各阶段的参考比例:
勘察阶段,3%;设计阶段,10%;施工阶段,85%;保修阶段,2%。
(3)双回以上的多回路线路,以同杆(塔)双回为基础,每增加一回,按照同电压等级单回线路费用标准的20%增加。
如220kV同塔四回线路监理费标准计算:
1.25+l.OO×20%×2=1.25+0.4=1.65(万元/km)
【工作内容说明】
项目全过程监理的工作范围见表2-2。
表2-2 项目全过程监理的工作范围
电压等级
kV
单回路
同杆(塔)双回
750
2.00
500
1.55
2.05
330
1.25
1.60
220
1.00
1.25
110
0.60
0.75
35
0.50
0.60
注 1:
线路长度不足5km的按5km计算。
注 2:
架空线路的费率以平地、丘陵为标准地形考虑,河网泥沼、一般山地按本标准乘1.1系数,高山按本标准乘1.2系数,峻岭按本标准乘1.3系数。
注 3:
大跨越工程,按安装工程费的1.5%计算。
注 4:
穿越城区的电网工程,可根据其施工难度,按本标准乘1.1~1.2系数。
注 5:
高海拔地区、酷热地区架空线路工程本标准乘1.1系数。
4.设备监造费
设备监造费是为保证设备质量,按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设备监造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法人在主要设备的制造、生产期间对原材料质量以及生产、检验环节进行必要的见证、监督所发生的费用。
变电工程监造的范围:
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组合电器等主要设备。
计算公式:
设备监造费=全站设备购置费×费率
费率标准:
330kV及以下变电工程0.7%,500kV及以上变电工程0.5%
注:
成套进口设备不计入取费基数。
【使用说明】
(1)设备监造费中“成套进口设备不计入计费基数”规定中不计入取费基数的主要指成套进口设备。
对于分散进口的小型设备,价格一般参照国内设备以人民币的形式在表三中估列,费月汇总计入设备购置费,在计算设备监造费时不必扣除。
(2)变电站工程中,设备监造的范围己经综合考虑了HGIS、GIS的监造费用,但互感器、避雷器、电容器等设备属于不推荐监造设备。
(3)送电线路工程铁塔、导线等材料的监造费用在项目法人管理费中己经考虑。
5、工程保险费:
工程保险费是指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工程贝产、安全等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要素进行保险所支付的费用。
根据项目法人要求及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实际保险范围和费率计算,从基本预备费中支付。
【使用说明】
(1)工程保险的内容和品种由项目主管单位审核确定。
(2)在可研阶段和初设阶段,工程保险费可以参照同类工程计列,从基本预备费中支付。
三、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是指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
项目前期工作费,知识产权转让与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设计文件评审费,项目后评价费,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电力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费,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
计算公式: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项目前期工作费+知识产权转让与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设计文件评审费+项目后评价费+工程建设监督检浏费+电力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费+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
1、项目前期工作费:
项目前期工作费是指项目法人在项目前期阶段(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地震灾害评价、编制水土保持大纲、矿产压覆评估、林业规划勘测、文物普探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分摊在本工程中的电力系统规划设计的咨询费与设计文件评审费等。
初步设计阶段冲民据项目法人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项协议费用计列,可行性研究阶段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
项目前期工作费=(勘察费+基本设计费)×费率(表3.5.4.1)
表3.5.4.1 项目前期工作费费率
【使用说明】
(1)项目前期工作费中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设计费和可行性研究设计费,但不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和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
(2)项目前期工作费中关于工作人员的工资、差旅费用、业务性支出等费用的计算原则与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一致。
(3)电网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中项目应取得的支持性文件主要有:
1)投资主管部门对本工程项目的意见。
2)规划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的批复文件。
3)土地主管部门批准的用地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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