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 锅炉及相关设备的检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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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规 锅炉及相关设备的检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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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规锅炉及相关设备的检修
8锅炉及相关设备的检修
8.1一般注意事项
8.1.1在锅炉内部进行检修工作前,应把该炉与蒸汽母管、给水母管、排污母管、疏水总管、加药管等的连通处用有尾巴的堵板隔断,或将该炉与各母管、总管间的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关上锁,然后挂上安全标示牌。
电动阀门、气动阀门的控制装置,应切断其电源或气源,并挂上安全标示牌。
8.1.2在作业人员进入燃烧室及烟道内部进行清扫和检修工作前,应把该炉的烟道、风道、燃油系统、煤气系统、吹灰系统等与运行中的锅炉可靠地隔断,并与有关人员联系,将给粉机、排粉机(一次风机)、送风机、回转式空气预热器、电除尘器、捞渣机、碎渣机等的电源切断,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
8.1.3燃烧室及烟道内的温度在60℃以上时,不准入内进行检修及清扫工作。
若有必要进入60℃以上的燃烧室、烟道内进行短时间的工作时,应制订具体的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并经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在锅炉大修中,动火作业(包括氧气瓶、乙炔气瓶等易燃易爆装置的放置)要与运行油母管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8.1.4在工作人员进入燃烧室、烟道前,应充分通风,不准进入空气不流通的烟道内部进行工作。
检修的锅炉不应漏进炉烟、热风、煤粉或油、气。
8.1.5直吹式磨煤机检修开始前,作业人员应将机壳、分离器内的积粉清除。
8.1.6在风扇叶轮上进行检修作业时,应做好防止叶轮转动的措施,禁止站在叶轮上靠人本身的策略来盘动叶轮。
使用拔轮器拆风扇磨叶轮时,所有工作人员要远离、避开螺栓断裂时飞出的方向。
8.2燃烧室的清扫
8.2.1开始清扫工作前,清扫工作负责人应按8.1.2和8.1.3的要求,检查各项安全措施,并应先通知锅炉运行或集控运行值班负责人。
8.2.2进入燃烧室进行清扫工作前,应先通过入孔、手孔、看火等处向热灰和焦渣浇水。
检修工作负责人及清扫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耐火砖、大块焦渣有无塌落的危险,遇有可能塌落的砖块和焦渣,应先用长棒从入孔或看火孔等处打落。
8.2.3在燃烧室内部工作时,应至少有两人在一起工作,燃烧室外应有人监护。
8.2.4清扫燃烧室前,应先将锅炉底部灰坑出清。
清扫燃烧室时,应停止灰坑出灰,待燃烧室清扫完毕,再从灰坑放灰。
8.2.5清除炉墙或水冷壁杰焦时,一般应从上部开始,逐步向下进行,不得先从下部开始;如特殊情况不能先从上部开始时,应做好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才能进行清焦。
禁止进入冷灰斗内进行清焦工作。
8.2.6若燃烧室甚高,需搭脚手架进行清扫时,脚手架应牢固,即使有大块焦渣落下,也不致损坏。
脚手架搭设的位置应便于工作人员的进入。
燃烧室内的脚手架应经过检修工作负责人、搭设脚手架专业负责人及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
8.2.7在燃烧室上部或排管处有人进行工作时,下部不准有人同时进行清扫工作。
8.2.8燃烧室清扫工作完毕后,清扫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是否有人或工具还留在燃烧室内。
8.3烟道、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除尘器的清扫
8.3.1清扫工作开始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按8.1.2和8.1.3的要求检查各项安全措施。
8.3.2清扫烟道时,应先检查烟道内有无尚未安全燃烧的燃料堆积在死角等处所,如有,应立即除掉。
含有大量可燃物的细灰,可用雾状水先进行浇熄。
8.3.3清扫省煤器、再热器前,应打开空气门或抬起安全门,省煤器、再热器内应没有压力。
8.3.4工作人员进出烟道时,一般应用梯子上下。
不能使用梯子的地方,可使用牢固的绳梯。
放置绳梯应避开热灰,防止绳梯被热灰烧坏。
8.3.5清扫烟道时,应有一人站在外边靠近入孔的地方,经常和在烟道内工作的人员保持联系。
8.3.6清扫烟道、省煤器、再热器时,应打开所有的入孔门,以保证足够的通风。
如在清扫过程中,需使用吸风机加强通风时,作业人员应先离开烟道,然后开动吸风机,等待烟道内的灰尘减少,并经清扫工作负责人检查认为可以工作时,方可允许工作人员戴上防护眼镜和口罩进入烟道内工作。
但此时在吸风机入口前一段烟道内不准有人工作。
8.3.7清扫烟道工作,一般应在上风位置顺通风方向进行,不准有人停留在下风烟道内。
8.3.8清扫空气预热器上部时,不准有人在下部工作或逗留。
清扫下部时应特别注意还要被落下的灰尘烫伤。
8.3.9清扫完毕后,清扫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是否有人或工具还留在烟道内。
在关闭入孔门或砌堵入孔以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再进行一次同样的检查,检查后立即关闭。
8.4煤粉仓的清扫
8.4.1禁止进入储有煤粉的煤粉仓内进行工作。
清扫煤粉仓前,应与运行值班负责人取得联系,把仓内煤粉用尽并放光。
8.4.2清扫煤粉仓前,应将连通该煤粉仓的所有落粉管闸门及消火管闸门等全部关闭上锁,并挂上“禁止操作,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
进入煤粉仓前,应进行彻底通风,并经过工作负责人检查(如用仪表测量或用小动物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
8.4.3清扫煤粉仓的工作人员应戴防毒面罩、防护眼镜、手套、服装应合身,袖口、裤脚应用带子扎紧或穿专用防尘服。
进入仓内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应缚在仓外固定物上,并至少有两人在外严密监护。
监护人在监护中要拿住工作安全带的绳子,并能看见工作人员的动作,喊话时也能听见。
如发生意外,应立即把工作人员救上来。
工作人员进出煤粉仓时,应使用梯子上下。
8.4.4煤粉仓在开启入孔门进行通风时,入孔门处应安置牢固、。
可靠的格栅,四周设围栏并凤明显的标记。
8.4.5煤粉仓内应使用12V的行灯,橡皮线和灯头绝缘应良好,行灯不准埋入残留在煤粉仓内死角处的积粉内。
8.4.6清扫煤粉仓时,禁止在仓或仓外附近吸烟或点火。
禁止把火柴或易燃物品及其他非必需的物件带进煤粉仓内。
8.4.7如煤粉仓四角有积粉,作业人员需靠近铲除时,应先放置跳板,跳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宽度,并须放置牢固。
铲除积粉应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防止产生火花。
8.4.8清扫过程中如发现煤粉仓内残留的煤粉有自燃现象时,清扫人员应立即退到仓外,将煤粉仓严密封闭,用蒸汽或二氧化碳灭火。
8.4.9煤粉仓清扫工作人员应根据身体情况,轮流工作与休息。
8.4.10清扫完毕后,清扫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确认无从或工具留在煤粉仓内,然后关闭入孔门和防爆门。
8.5受热面的清洗和汽包内部的
8.5.1锅炉放水和冷却后,在打开汽包入孔门以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按8.11的要求检查该炉是否确已与各母管和总管可靠地隔断,检查汽包是否与大气可靠地连通(保持汽包空气门在开启状态)。
8.5.2打开汽包入孔门进应有人监护。
工作人员应戴着手套小心地把入孔门打开,不可把脸靠近,以免被蒸汽烫伤。
打开不带铰链的人孔门时,应在松螺丝前用绳子把人孔门系牢,以便稳地放在汽包内。
8.5.3工作人员进入汽包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检查汽包内的温度,一般不越过40℃,并有良好的通风时方可允许进入。
在汽包内工作的人员应根据身体情况,轮流工作与休息。
8.5.4首先进入汽包的工作人员应先把汽包下方的下降管等管口全部封好,防止异物掉入炉管内;进入汽包的工作人员,应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衣袋中不准有零星物件。
8.5.5在汽包内清洗汽包和排管时,应有一人在外面监护。
8.5.6在清洗工作前,应检查洗管器的电动机、电线和行灯是否完好,电动机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刀闸及开关须有良好的绝缘把手。
8.5.7汽包内禁止放置电压超过24V的电动机,电压超过24V的电动机只能放在汽包外面使用。
8.5.8在汽包内用电动洗管器清洗排管时,指定操作电动机开关的工作人员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汽包内工作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根据汽包内工作的需要,操作电动机的开关。
操作电动机的人员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
8.5.9洗管器软轴放入汽包内的总分不可过长,以免不能伸直而搅伤人身或搅缠衣服。
8.5.10洗管器放入炉管内以后,才可通知启动电动机。
洗管器从炉管抽出以前,应先通知停止电动机。
8.5.11如使用高压水洗管器清洗炉管时,应有人负责高压水阀门的开、关工作,按照清洗作业人员的要求来开、关阀门。
在高压水洗管器放入炉管以前,不准开启水门,在未将水门关闭之前,不准将洗管器抽出管外。
8.5.12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确认无人或工具留在汽包内部后,方可关闭人孔门。
8.6燃烧室内的检修
8.6.1作业人员进入燃烧室进行检修茹苦含辛有,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燃烧室是否能安全地进行工作,并检查燃烧室和第一段烟道内的灰和焦渣是否已清扫干净,然后才允许工作人员进入燃烧室。
如需对锅炉进行紧急检修而未能预先清扫燃烧室时,检修部门负责人应先查明燃烧室内确实没有悬挂着的大块焦渣,积存着的热灰、焦渣,损坏的炉墙、碹砖等以及其他可能落下的物件,并按8.1.1~8.1.3的要求,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工作人员进入燃烧室。
8.6.2在燃烧室内工作需加强照明时,可由电工安设110、220V临时性的固定电灯。
电灯及电线须绝缘良好并接漏电保护器,并安装牢固,放在碰不着人的高处。
安装后,应由检修工作负责人检查。
禁止带电移动110、220V的临时电灯。
8.6.3在燃烧室内安装炉内升降脚手架完毕,应进行载荷试验,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8.6.4炉内升降脚手架使用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措施交底,对卷扬机、滑轮、钢丝绳等进行认真检查,经三级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8.6.5炉内升降脚手架四周围栏应牢固可靠,围栏临空侧下部应设安全网。
8.6.6炉内升降脚手架使用期间,应每天对脚手架、安全绳、主绳、卷扬机、滑轮组及逆止器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炉内升降脚手架禁止超荷使用。
8.6.7炉内升降脚手架上的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另外设置的安全绳上。
8.6.8升降脚手架应采用双制动装置,操作电源应使用安全电压。
8.6.9在燃烧室内工作如需要开动引风机以加强通风和降温时,需先通知内部工作人员,锅炉内部灰尘减少后再进入。
燃烧室内有人工作时,禁止调速风压。
8.6.10燃烧室内调换炉管、水冷壁管或拆砌炉墙时,如没有可靠的隔离措施,下面不准有人工作。
8.7烟道内的检修
8.7.1在烟道内进行检修工作前,一般应先清扫烟道,如因工作紧急不能预先清扫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按8.1.1~8.1.3、8.3.2的要求检查各项安全措施。
烟道灰斗内的灰渣,在任何情况下均应事先清除。
8.7.2在烟道内进行检修工作时,应有一人站在人孔外面递送材料和工具并进行监护。
8.7.3在受热面的管子上工作时,应铺上木板,并固定牢。
8.7.4在烟道内进行工作时,应打开所有人孔门以保证足够的通风。
如需启动引风机来加强通风时,应符合8.3.6的要求。
8.8电除尘器的检修
8.8.1在进入电除尘器内部工作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电除尘器电源已断开,电场残留的静电电荷已全部释放,电除尘器阴、阳极振打,排灰器,大梁加热器,高低压柜电源切断。
隔离开关(刀闸)可靠接地,各电场放电极部位分别安装接地线。
排灰斗内无积灰。
灰熺加热器汽源关闭。
电除尘器内残余气体清除并进行通风、冷却。
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并按8.1.12的要求执行,方允许工作人员进入电除尘器内。
8.8.2若有必要进入60℃以上的电除尘器内进行短时间的工作时,应制订具体的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并经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8.8.3进行电除尘器内部水冲洗工作中,应有丙人及以上人员参加:
一人在冲洗,一人在外监护并负责开、关冲洗水阀门。
冲洗人员应穿雨衣、胶鞋,戴防尘口罩、。
防护眼镜。
8.8.4冲洗人员应站在安全可靠的位置,冲洗水压缓慢升高,从上往下冲洗。
8.8.5在电除尘器内部因工作需要临时搭设的跳板应绑扎牢固。
8.8.6在电除尘器内工作时,应条形所有的人孔门来保证内部有足够的通风。
电除尘器外设专人监护,人孔门处放置“在此工作!
”标示牌。
8.8.7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理电除尘器检修现场,确认电除尘器内人员已安全撤离,无工具、物品遗留在电除尘器随后立即关闭人孔门。
8.8.8电除尘器试运行期间,禁止打开人孔门检查电场内部情况。
8.9脱硫设备的检修
8.9.1FGD(烟气脱硫)系统检修前,应对脱硫系统原烟道、净烟道、GGH(烟气换热器)内部进行清扫(清扫工作按照8.3烟道清扫规定执行)。
清扫工作开始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将GGH(烟气换热器)电源切断,并按8.1.2、8.1.3的要求检查各项安全措施。
8.9.2在脱硫系统烟道内进行检修工作时,应有一人站在人孔外面递送材料和工具并进行监护。
8.9.3在脱硫系统烟道、GGH(烟气换热器)内工作时,应打开所有的人孔门以保证足够的通风。
8.9.4进入升压风机内部检查前,应在脱硫烟气系统停运至少1h后进行。
打开风机人孔门散热,并观察有无烟气泄漏,升压风机动叶调节机构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
”标示牌。
8.9.5进入GGH(烟气换热器)内部检查,应在GGH(烟气换热器)停运至少1h后进行。
打开人孔门散热,并将GGH(烟气换热器)主辅电机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
”标示牌。
8.9.6到事故浆池(罐)、排水地坑、石灰石浆池(罐)以及水箱等内部工作前,应先将池、罐、箱内的液体排放并冲洗干净,采取安全可靠措施,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具,并有专人监护。
8.9.7脱硫系统真空皮带机室应挂“严禁烟火!
”标示牌,真空皮带机周围禁止动火。
8.9.8脱硫系统试运转结束,残留于设备和管道内的水应尽可能地排出。
如在机械运转后不立刻投入运行,或脱硫系统长期停运,应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保养。
8.10出渣机械及灰渣斗内的检修
8.10.1进入灰斗内工作时,冷灰斗上部应无人工作。
8.10.2浓缩池内水未放尽,不准进入池内工作。
8.10.3浓缩机检修时,禁止工作人员在浓缩机桁架上行走。
8.10.4进入浓缩池时,不准利用耙架作为上下通道。
8.10.5更换浓缩机轴承时,桁架支撑应搭建在浓缩池主梁上。
8.11化学清洗
8.11.1化学清洗前,有关工作人员应学习并熟悉化学清洗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具体步骤和安装措施,了解所使用的各种药剂的特点,掌握灼伤急救办法。
8.11.2化学清洗作业人员应经过学习和考试合格后参加清洗工作,参加化学清洗的人员应佩带专用袖章。
8.11.3化学清洗临时安装的管道与化学清洗系统图应相符。
8.11.4与化学清洗无关的系统、设备和仪表应完全隔绝。
8.11.5化学清洗系统所有管道焊接应可靠,所有法兰垫片、阀门及水泵的盘根均应严密耐腐蚀。
8.11.6化学清洗时,禁止在系统上进行明火作业和其他工作。
化学清洗过程中,应有专人值班,定期巡回检查。
8.11.7搬运浓酸、浓碱时,应使用专用工具。
直接接触苛性碱或酸的人员和检修人员,应穿戴专用的防护用品。
8.11.8在化学清洗现场,特别是重要表计、人行通道等重要部位的照明应充足,现场备有冲洗水源、急救药品和防酸服、胶靴、面罩、胶皮手套等劳保用品。
8.11.9化学清洗现场应备有消防设备,消防水管路应保持畅通。
8.11.10禁止向沟内排放废酸液。
在向除灰系统内排放酸时,应有相应的技术措施。
8.11.11化学清洗过程中应派专人监视锅炉水位。
8.12水压试验
8.12.1升压前,应检查炉内各部是否有其他工作人员,并通知他们暂时离开,然后才可开始升压。
在锅炉水压试验的升压过程中,应停止锅炉本体内外一切检修工作。
8.12.2省煤器或减温器单独进行水压试验时,如汽包内有人工作,在开始进水前,工作负责人应通知汽包内的工作人员离开。
8.12.3水压试验进水时,管理空气门及给水门的人员不准擅自离开,以免水满烫伤其他人员。
8.12.4禁止在带压运行下进行捻缝、焊接、紧螺丝等工作。
如需不放水紧螺丝,应先将压力降到符合7.1.17的规定。
8.12.5水压试验后泄压或放水,应了解放水总管处无人在工作,才可进行。
如检修人员进行操作,则应取得运行值班负责人的同意。
放水完毕后,应再通知运行值班负责人。
8.12.6锅炉进行超压试验时,在保持试验压力的时间内不准进行任何检查,应待压力降到工作压力后,才可进行检查。
8.12.7水压试验时,周围空气温度应高于5℃,否则应有防冻措施。
8.13安全阀校验
8.13.1新投产锅炉的安装、大修结束及安全阀经检修后,应对安全阀进行校验。
8.13.2参加安全阀校验的调试人员应持证。
工作人员应有熟悉设备系统及阀门特性,技术要求、安全门校验措施的具体步骤。
8.13.3安全阀校验中运行操作人员与调试人员间的联系信号、通信设备正确可靠。
8.13.4参加校验调试人员应尽量远离被校验的安全阀及安全阀的排汽口、疏水口。
8.13.5在现场进行安全阀调试人员应使用听力保护装置。
8.13.6在校验安全阀无关人员禁止在现场逗留。
8.13.7安全阀校验中,运行值班人员应严格控制升(降)压速率,参加校验人员不准中途离开现场。
8.13.8安全阀未经校验的锅炉在点火启动和在安全阀校验的过程中应有严格的防超压措施。
8.13.9安全阀应装设排汽管并予以固定,排汽管应直通安全地点,并有足够的流通截面积,保证排汽通畅。
8.13.10安全阀应按照《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的规定,定期进行放汽试验。
在进行放汽试验中,运行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水位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必要时,可根据情况扩大水位保护范围或解除水位保护。
放汽试验结束后,应立即恢复汽包水位保护。
8.13.11安全阀校验后,应将其启座压力、回座压力详细记录在锅炉技术登录簿或压力容器技术档案中。
8.13.12在寒冷地区,对安全阀的阀体、管道和消声器等斗应采取防冻措施。
8.13.13有压缩空气控制的气室安全阀应配置可靠的除油、除湿供气系统及可靠的控制汽源。
8.13.14电磁安全阀电器回路试验每月进行一次。
8.13.15安全阀的液压校验装置、在线定压仪所配的压力传感器和力值传感器应定期检测。
8.13.16安全阀全部校验完毕,降至正常工作压力后,应及时退出直启式安全阀的防启座装置;对带有脉冲汽源地安全阀,应及时恢复系统,投入脉冲阀及完整的安全阀系统(包括电、气动控制系统),并有完整的系统投入记录,防止因安全阀实际处于解列状态而发生锅炉超压事故。
9除灰设备地运行和检修
9.1一般注意事项
9.1.1新建、扩建、改建地除灰设备设计、施工和运行应符合《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及有关规定,满足防尘和“三废”排放的要求。
9.1.2在除灰渣设备集中布置处,应设有必要的地面冲洗、清扫以及排污设施。
9.1.3在除灰系统中,有灰尘飞扬的场所应设除尘、通风设施。
9.1.4冬天应对除灰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9.1.5定期对灰管进行检查,重点是灰管的磨损和接头处、各支撑装置(含支点及管桥)的状况等,防止管道泄漏事故的发生。
9.1.6凡灰斗中使用核料位计的,应做好放射源的防护工作,防止核辐射。
灰斗检修时,应将核料位计停运和停电。
9.2湿灰系统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9.2.1在灰(渣)浆池、沉灰(渣)池、浓缩机、脱水仓、澄清池等易使人跌入池内或高空危险处,应设置防护栏杆。
9.2.2浓缩机启动正常后,方可向浓缩池加灰浆,投入系统运行。
浓缩池停止进浆后,浓缩机继续运行一段时间,期间用反冲洗水对其冲洗,待流出清水后方可停止备用。
同时,保证灰浆泵的连续运行,防止浓缩池内灰水淤积。
禁止灰水排入备用浓缩池,以免积灰淤积而影响浓缩机再启动运行。
9.3除渣和除石子煤系统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9.3.1捞渣机附近为危险区,禁止人员长时间逗留。
9.3.2运行中,捞渣机检修时,应关闭放渣门(或关断门)、并制定详细的措施方案经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捞渣机检修前后,开关渣门操作时,应注意安全。
9.3.3锅炉运行中,冷灰斗下面应巡查,做好防止大焦块掉落的安全措施。
9.3.4脱水仓下部的排渣门应密封,无泄漏。
9.3.5脱水仓、渣仓放渣时,仓下面不准有人。
正常运行中,禁止人员在仓下面长时间逗留,防止仓门脱落伤人。
9.3.6当脱水仓在析水或卸渣时,渣浆不得引入该仓内。
运行中防止渣位过高溢到浓缩池从而影响浓缩机的正常运行,锅炉结焦、碎渣机故障颗粒增大时更应注意。
9.3.7石子煤系统运行中应注意的事项:
9.3.7.1应将人孔门上锁,运行中禁止打开锁。
9.3.7.2禁止在石子煤输送机下长时间停留或攀越栈桥。
9.3.7.3系统启动前,应先启动石子煤仓顶除尘系统。
9.3.7.4当需要打开石子煤斗人工排放时,应将石子煤斗入口阀关闭,检查人工排放孔的门栓呈拔出状态,方可打开人工排放门。
9.3.8石子煤场要参照煤场管理注意防尘、防烫伤(防止煤自燃结焦)。
9.4干灰系统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9.4.1干灰库安全装置应有效可靠。
定期对真空压力释放阀进行校验。
干灰库顶部的100%排气能力布袋除尘器要保持完好,能够消除从灰库通到大气中的空气颗粒。
9.4.2干灰库系统运行中不准停气,库底气化风系统应保持畅通及均匀。
运行中应定期检查各气化风小管道,确认其工作正常。
9.4.3人员进入灰库工作的要求:
9.4.3.1禁止进入储有干灰的干灰库内进行工作。
进入干灰库前,应将连通该库的所有落灰管闸门全部关闭上锁,并挂上“禁止操作,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同时卸空灰库内的存灰。
9.4.3.2打开灰库顶部的压力真空释放阀,预先做好残灰引流,防止污染环境。
9.4.3.3打开灰库人孔门,灰库充分通风。
只有经工作负责人的检查(如用仪表测量或用小动物检查)和允许后,才可进入灰库工作。
9.4.3.4用高压水冲洗、清灰,使库壁、库底的积灰清理干净,气化板露出材料质地。
9.4.3.5进入干灰库的工作人员应戴防尘面罩、防护眼镜、手套、服装应合身,袖口、裤脚须用带子扎紧或穿专用防尘服。
9.4.4在接触粉尘岗位及地点工作时,应戴纱布口罩或防尘口罩。
9.4.5正常运行中,要采取措施防止除尘器灰斗脱落;进行人工清理灰斗时,要采取措施防止干灰大量排出,造成人员烫伤。
9.4.6仓泵检修前,应关闭入口插板阀,确认仓内物料排空;同时关闭空气截止阀,保证严密隔离。
9.5卸灰系统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9.5.1干灰库下应设置干灰装船机或干灰装车机等干灰散装机,散装机应能实现无尘装料作业。
9.5.2灰码头前沿水域不应占用主航道。
码头外侧不宜设栏杆,以便船舶靠近码头时移动缆绳,但应设钢管护栏。
护栏高度可为0.3m。
码头内侧及两端应有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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