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质量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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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质量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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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
钱清至滨海工业区公路工程
工程技术质量实施细则
浙江鼎盛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钱清至滨海工业区公路工程施工
土建1标段项目经理部
2014年3月
第一章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新建钱滨线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实现技术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为施工生产服务,依据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管理的总体要求是:
施工平面布置合理,工程标牌清晰,施工方案科学实用,技术保障体系齐全,安全措施完善,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2、重点工程项目和独立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要有符合要求的工程标牌,其内容包括:
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主要工程数量、质量目标及开竣工日期。
3、各种组织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人员职责均要上墙,并将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进度图等有关图表布置在会议室或适当位置,现场应该有板报及宣传标语,同时,分部管理人员包括值班员、调度员、质检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均要求持证(卡)上岗,并佩戴胸牌。
4、场容场貌管理。
要求布局合理,路沟畅通,生活卫生,整洁高效。
构件、材料、机械设备等放置整齐合理,便于施工,作业面要工完料尽场地清。
5、现场技术管理。
根据总指挥部的要求,分部在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要进行现场实地调查,合理编制科学、可操作性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并在施工中根据工程实际及时调整优化施工方案;以贯标为手段,坚持规范化施工,标准化作业,强化对特殊过程的技术指导与监控,正确使用规范、标准和图纸;内业各种记录资料准确、及时、完整、齐全,专人编制竣工文件、施工技术总结,并与工程同步进行。
6、现场质量管理。
执行总指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
要求以“贯标”为指导,做到样板先行,规范操作,加强施工过程监控,一次达标。
施工现场要健全质量管理机构,推行质量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环节以至每个职工在质量管理中的责任,配专职质检员,实行一票否决权和优质优价制度,施工人员熟知操作程序和质量标准,施工中坚持转序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决不能开工;坚持“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三工”(工前交底、工中检查、工后讲评)制度,以工序质量保证整体工程质量,确保工程一次达到标准。
7、现场安全管理。
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现场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现场必须设立专职安全检查员并佩戴标志,加强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施工部位、高处、深井电工区或主要通道口要设置安全警告标牌,施工作业人员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施工机具、设备有用电保护措施,材料场、物资库、机房等要专人看管,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8、现场进度管理。
施工现场进度管理要以统筹兼顾、均衡发展、提高效率、确保工期为原则。
开工前,要根据工程规模、工期要求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内容齐全,并在施工中根据实际调整和优化;形象进度标绘及时准确,反映实际进度,同时要有保证工期、加快施工进度的具体措施,根据现场不同阶段、不同季节适时组织不同形式的施工竞赛,确保合同工期的及时兑现。
9、坚持文明施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活动。
同时根据总指的要求与部署,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以点带面,消除现场管理“脏、乱、差”的现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三节 安全生产管理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理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科技进步,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全体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大力整治事故隐患,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认真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一个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新局面。
3、把安全生产目标分解为若干具体指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横向到职能部门,纵向到基层班组,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
4、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企业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⑵、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和上级劳动安全法规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并督促检查落实。
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经常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的办法。
⑷、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制定、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则,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⑸、组织对职工尤其是各级领导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支持安全监察人员工作,总结交流经验,及时表彰先进,处罚事故责任者。
⑹、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⑺、依据工程项目特点,合理编制施工方案,科学组织施工,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积极开展预测、预防、预控活动。
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治,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按规定提取和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
⑼、负责对各工程队伍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发动群众,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
⑽、积极协助调查、分析、处理职工和民工伤亡事故,对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或缺少安全防护设施而造成的职工和民工死亡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⑾、对分承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并对其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⑿、工程部负责现场施工的监督与管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现场检查,召开职工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分析时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参加工程和生产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队设兼职安全员。
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按条件配备,并保持相对稳定。
⒁、建立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
工程开工前,对新到现场的作业队伍、对新工人和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应先培训后上岗。
培训应有记录。
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分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要坚持工前布置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讲评安全的”三工’安全制度。
同时,有效地开展“安全月”和‘安全生产周’活动,以推动安全生产经常化、群众化和制度化。
⒃、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
每项工程开工前由分部安质部门专门检查验收,确认施工安全准备工作合格才能开工。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现场分项工程施工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预防措施等。
⒄、运用现代安全管理理论和科学管理方法,实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发动群众参与安全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的活动。
职工对单位的管理者违章指挥、强行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节 工程质量管理
为强化质量管理,明确质量责任,要全面落实“雕筑路桥精品、构建社会和谐’这一质量方针,达到以质树誉,以优取胜,创出工程质量新水平。
1.质量管理机构
⑴、施工队设专(兼)职质检人员1名,具体负责工程质量工作,同时需指定人员负责QC活动和计量测试工作。
⑵、质检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并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其主要任务是:
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检验评定验收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具有执法、监督、指导三大职能。
2、单位工程指定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⑴、负责把上级规定以及施工规范、规则、设计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变成通俗易懂的条文,向班组做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认真检查督促。
⑵、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并约请监理人员进行检查签证。
⑶、对施工测量、定位放样负直接的技术责任。
⑷、经常检查各班组按图纸和技术要求施工的实际情况,对违反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措施的班组和个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⑸、协助、领导、组织职工学习施工技术,推广新工艺,建立质量档案。
⑹、参加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填写各项原始记录。
3、安质部质量责任制
⑴、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指示、规程、标准和各项制度;并以此为依据对技术准备、技术交底、设计交底、设计文件审核、材料试验、施工操作和质量检验评定,进行监督、检查。
⑵、督促指导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⑶、负责制定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创优计划、质检计划、组织召开年度优质工程和QC成果评审会,指导工程创优和QC小组活动的开展及申报材料的整理。
⑷、定期收集、及时向上级质量部门上报质量情况(包括质量月、年度报表、不合格信息),参加质量事故处理。
⑸、组织对质量体系运行中的不合格提出改进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验证。
⑹、组织建立工程质量档案。
明确质量责任人,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⑺、认真组织并参与定期和不定期质量检查,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提出加固、补强或其它技术措施,根据质量优劣实施奖罚,及时下发质量检查通报。
⑻、负责对申报验工计价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签证。
⑼、有违反施工程序和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以及使用的材料和设计不合格等影响质量的行为及时制止。
⑽、组织指导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小组活动,定期组织召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发表交流会。
⑾、参加编制和审定重点、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选择最佳施工方案。
⑿、负责提出工程所需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非标准加工件的技术标准。
⒀、及时提出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施工规则、规范和规程,并有计划地检查执行和落买情况。
⒁、负责开展技术革新并对“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进行研究、引进、吸收、开发、推广和应用,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四新”技术的指导,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在质量上的保证作用。
⒂、搞好计量监督,提高计量水平,有计划地进行计量器具现场抽查,确保施工计量正确,防止发生质量事故。
⒃、负责对重点、难点工程的测量控制工作,把好测量关,杜绝测量事故。
⒄、加强试验工作,组织选择合理的试验方法,使用的原材料都要进行试验,对试验资料、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负责。
⒅、负责测试仪器的管理,并协同有关科室对全公司测试人员进行动态管理。
第五节施工测量
第一条、工程部负责管理项目测量工作及仪器的检查、制定测量管理制度,测量小组配备测工4人左右,施工队设测量组,配仪器及测工2-3人。
第二条、测量工作程序
1.交接桩:
分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后,应于开工前会同设计院及监理单位到工地共同办理线路测量桩交接手续。
2.复测:
交桩后应由分部工程部负责组织测量,于开工前按照原设计管区内的线路及各种大型建筑物进行全面复测与校对,并应采取不同方法及换手复核,确保控制点的准确性。
如发现超出规定较大误差时,应与设计单位联系修正或提出修正办法,经设计单位同意后进行修正。
复测后线路导线控制点桩、圆曲线及曲线的始终点桩、水准基点桩,主要工程固定中桩、三角网导线网精测点桩,均应设护桩,绘制示意图,对水准基点应埋设永久基点桩。
各种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必须做到真实,未经复核的资料不得使用。
原始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记录清楚,不准事后凭记忆补填修正。
⑶两个单位接头处的测量工作要互相衔接,接头处的交点桩或付交点桩、直线转点桩、水准基点桩以及其它共同的基桩应双方会同核对,并做好记录,以后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
3.施工测量:
施工前,分部测量组应对各施工队伍进行交桩,办理交桩手续。
分部及队的主管技术人员按分工负责组织,根据复测后的各种控制点桩对管区进行施工测量。
对重要工程必须由分部测量班进行测量或复测。
4.竣工测量:
工程竣工时,应由分部组织竣工测量,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验标”要求,对城路路基及各种建筑物的位置尺寸、标高进行复测核对,并真实反映在竣工图纸上。
全线路基及各种建筑物的贯通复测,应结合初验进行竣工复测,同时埋没线路永久桩及各种线路信号标志。
第三条、测量仪器管理
⑴建立测量仪器档案卡片,对使用的测量仪器,要有专人负责,建立履历书,对仪器的使用、维护等情况进行记录。
对不使用的各种仪器也要有专人妥善保管,要做到帐、卡、物相符。
⑵测量仪器的使用和检查校正由责任人员进行,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仪器。
⑶测量人员、各种测量仪器及检定情况统计表,按要求向公司技术质量部填报。
⑷测量仪器管理执行公司《测试仪器管理办法》。
第六节工程试验
第一条、分部设工地试验室,管理全段工程项目的试验工作。
施工队设试验员,配合分部试验室工作,并做好本施工队的试验工作。
第二条、为了保证试验工作的开展,应视需要配备足够的试验人员,并应有适应比例的持证上岗人员。
第三条、基本任务和要求
1、试验鉴定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和结构的质量,为工程提供技术数据。
2、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监督和检查工程质量。
3、指导工程材料的合理使用。
4、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5、参与制订与试验工作有关的施工工艺,并进行现场试验技术指导。
6、工程试验必须遵照国家和部颁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则进行,试验数据和结论要公正准确。
第四条、工程材料的质量管理
1、水泥、金属、防水材料等原材料应具有出厂合格证,还需按规定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砂、卵石、碎石、片石等地产材料应先取样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工程材料的取样和送检由施工队负责,送样时必须提交试验委托单,写明材料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工程用途等。
3、试验室接到材料试验委托书后,要立即着手进行材料试验,及时提交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必须数据准确,结论明晰,并写明试验意见。
4、材料供应部门应向施工单位及时提供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出厂合格证书、技术证件作为使用及验交依据。
5、各种试验报告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书均列入竣工文件,分部工地试验室专人收集、保管。
第五条、施工质量控制
1.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管理。
⑴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由试验室负责进行选定。
⑵不同设计标号、不同工程部位、流动性有不同要求的混凝土以及使用不同原材料时,应分别选定配合比。
2.混凝土和砂浆工程的现场管理
⑴水泥应分种类和标号与地面隔离覆盖存放,不同品种和标号的水泥严禁混用。
⑵砂石、砼、砂浆施工配合比,应根据实际测定的砂石料的含水率适时调整,并填写在现场砼、砂浆配合比标牌上,准确指导施工。
⑶混凝土和砂浆检查试件应由队试验员制作,制作数量及取样应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规定。
混凝土强度检查试件,应在浇注地点随机取样,取样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⑷砂浆检查试件应在砌筑地点随机制作,其取样频率应符合有关规定。
3.钢筋焊接
⑴焊工应实行考核登记制度,持证上岗,无证焊工不得上岗操作。
正式焊接前应进行试焊,其目的是选择焊接参数,当试焊检查合格后方可成批焊接。
⑵对于焊接成品应分类分批取样检验,抽样数量视焊接方法确定,按有关规范规定办理,当检验的焊接质量不稳定时,抽样数量应适当增加,检验不合格的接头应切除后重焊。
4.路基填土
⑴填土前,应在选定的取土地点取样试验,得出土的种类,最大密实度和最佳含水量等技术指标。
⑵路基填土应分层压实,施工过程的检验亦应分层分段进行。
应根据土壤类别和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密实度检测方法。
对检验不合格的地段应重新压实或换填直至合格。
⑶其它非常规项目的施工质量控制,应严格按国家及铁道部的有关规程规范执行。
5.试验仪器设备
⑴为了保证正常工作,试验室及施工队应根据承担的试验项目和试验任务的要求配备仪器设备。
⑵试验室应建立《试验仪器设备台帐》、《试验仪器设备周期鉴定表》。
⑶主要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使用,要制定操作细则,在规定周期以内检定,修理保养,及时填写使用记录。
第二章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交路桥建设钱滨线客运专线工程经理部二分部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提高铁路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借鉴铁路建设质量管理经验,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行业法规等文件,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交路桥建设钱滨线客运专线工程经理部二分部(以下简称二分部)所属各施工队必须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及合同文件等进行施工,并对其承建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条 各施工队牢固树立寿命期质量负责的观念,强化对所承建工程质量长期负责的意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第四条管理目标:
质量零缺陷;依法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协议进行质量控制;用全过程对工艺标准严格控制的管理方法进行质量管理;高度重视路基及防护、桥涵基础的内在质量,使工程质量从点到线、点线配套、整体优质,高可靠、少维护。
第五条各施工队承建的工程(产品)质量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各施工队应根据国家、行业、上级单位及本办法,制定有关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节质量管理依据、方针和目标
第七条质量管理依据
1.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和法规。
2.国务院2000年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
3.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1998〉51号)。
4.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建设〈2003〉38号)。
5.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
6.《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信誉评价暂行办法》
7.国家和铁道部正式颁布的各项有关铁路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办法。
8.国家和铁道部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文件、技术标准及太中银总指有关本工程质量管理的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9.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施工组织设计。
10.《中交集团太中银铁路工程指挥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指挥部有关工程质量的管理文件。
11.依法签定的有关合同文件。
12.建设、设计、监理和承包单位联席会议纪要等。
第八条质量宗旨
以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成优为目标,以落实质量责任、健全管理制度为根本,以硬化合同履约、强化过程控制为手段,坚决克服质量通病,确保工程内实外美,修建高质量、无隐患的环保铁路。
第九条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
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按设计速度开通的要求;确保部优,争创国优。
分解目标为:
1.确保管段工程为部优工程,争创国优;
2.工程自检合格率为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消除质量通病,杜绝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
4.竣工文件资料真实可靠、规范整齐,实现一次验收交付。
第三节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条各施工队必须建立完善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一条各施工队须成立以队长为组长,副队长、主管工程师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参加的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队所施工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管理小组的主要责任:
1.认真贯彻国家、铁道部、建设部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规范、规定、标准等,对工程质量负责。
2.定期组织召开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工程质量处于良性运转和可控状态。
3.每月20日参加分部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和评比,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
形成和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坚决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奖惩制度,有效调动施工人员的创优积极性。
第十三条 各施工队应按照投标书和《施工合同》的要求,研究制定本部及本工区具体保证质量的办法,开展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活动,对工程施工质量负全责。
施工队长对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主管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十四条 确保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第十五条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对职工进行质量教育和技能培训,按工程专业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制定防止工程质量通病的方法和措施,明确责任人,严格执行和落实。
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时组织对需检验的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质量自检,按规定认真填报有关验收记录和报表,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整理内业资料与施工日志。
第十七条 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主要目标是:
消除质量通病,杜绝质量事故,创建优质工程。
深入开展“三项治理活动”,有效整治现场管理薄弱、工程大量分包、内业资料弄虚作假等影响工程质量的突出问题。
推行以“工艺标准示范样板工程”为先导,以强化现场施工质量管理为基础,以规范和提高标准化作业为载体,以工程质量与经济利益挂钩为手段,以质量管理成果考核为措施,强力推行质量一票否决的质量管理制度。
第四节现场工程质量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 技术交底制度。
在分部完成对施工队的技术交底后,施工队主管工程师应按交底内容组织对参建人员的全员技术交底,明确设计意图,了解设计内容、规范与验标的相关规定,明确施工程序和责任程序,为确保工程质量打下基础。
第十九条 施工图核对完善制度。
各施工队在得到设计文件后,应进行施工图的核对、完善工作,发现缺陷应及时向二分部反馈信息、联络协调、解决问题。
未经核对的图纸,不准开工使用。
第二十条 工程测量复测制度。
各施工队按分部测量组交桩和设计文件进行现场实际放样,并在关键部位请求分部测量组进行测量复核。
在进行测量工作的同时也必须坚持换手测量制度。
第二十一条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按照规定的程序各施工队应配合分部工程技术人员与监理对隐蔽工程进行检(复)查,现场及时履行签认手续。
禁止自行替代检查隐蔽工程或事后补办手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 进场材料试验检查和监理复核制度。
对进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审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按规定进行检验、测试,严禁不合格的材料在工程中使用。
第二十三条 质检的见证、旁站制度。
各施工队质检人员要按规定对隐蔽工程和重点关键部位进行现场旁站,确保关键工序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十四条 现场检查确认工作制度。
按程序履行检查验证手续,各施工队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分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正常检查、签证确认。
第五节工程质量缺陷及事故报告、调查与事故处理
第二十五条 工程质量管理以预防事故和过程控制为主,实行工程质量缺陷/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六条 工程质量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损坏、工程永久性缺陷、使用标准降低、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工程需要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等的事故。
第二十七条在施工进程中或完工后,质量管理人员如发现工程存在着技术规范不允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按以下方式处理:
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立即制止,并及时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待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同时得到了分部质量管理人员的认可后,再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不良影响时,应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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