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莆秀路改造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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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莆秀路改造工程
莆田市秀屿区莆秀路改造工程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
莆立信〔招〕2008-061号
招标人:
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莆田市立信工程招投标事务所(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二○○八年五月
总目录
第1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2章合同条款
第3章工程技术标准与规范
第4章招标内容和要求
第5章方案设计任务书
第6章设计所需的有关资料
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1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莆秀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2
1.1
投资概算
2900万元
3
1.1
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
4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
莆秀路改造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范围:
北起环城北路交叉口(桩号K0+000),南至工业大道交叉口(桩号K4+637.665),全长约4.64公里,宽约43米。
具体详见方案设计任务书
5
3.1
资金来源
自筹
6
4.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7
4.2
合格投标人条件
一、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经年检合格的且满足第6项规定的资质等级证书;
三、项目负责人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至少完成过一项市政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8
网上澄清
和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不署名于2008年5月19日17时前登录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将疑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于2008年5月21日17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修改内容。
9
15
投标有效期
为:
投标截止期后90日历天。
10
16
投标保证金数额
提交壹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
11
17.1
投标文件分数
1、技术文件(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统一使用A3纸张):
正本一套,副本六套;
2、能反映设计方案意图并带语音解说的幻灯片(20分钟左右):
2张;
3、含全部设计内容并能读写的CD-R光盘:
一张;
4、效果图一套。
12
18.1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1、技术文件(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须分别装订成册;
2、CD-R光盘及幻灯片须密封在一起;
3、效果图装订成板。
13
18.1
《投标文件》的装订、包装、密封和标志的规定
投标文件包封、密封和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技术文件(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正本封面均须由项目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但所有副本均不得签字、盖章或其他任何可能为认为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每册封面均须统一使用由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A3纸封面。
(2)技术文件(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正本(一套)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副本(六套)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CD-R光盘及幻灯片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三个内层包封再合包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文件包封必须使用无字牛皮纸;
(3)内层和外层包封封面格式均必须分别为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标有“专用于《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内层包封封面”和“专用于《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层包封封面”字样的A3纸封面;
(4)效果图装订成板密封在一个包封中,包封必须使用无字牛皮纸;包封封面格式均必须为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标有“专用于《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外层包封封面”字样的A3纸封面,并按要求的内容填写;
(5)效果图均不得体现任何可能判认为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其包封用无字牛皮纸,亦不得体现任何标识或文字或盖章。
14
20
提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莆田市立信工程招投标事务所
地点:
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时间:
2008年6月5日8时30分
15
22.1
开标
开标时间:
2008年6月5日8时30分
地点:
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16
29.3
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
17
32
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3天内完成合同订立。
未中标方案经济补偿:
招标人将给予第二至第五中标候选人经济补偿,经过评标委员会评选,排名第二至第五的中标候选人将获得人民币壹万元(¥10000)的补偿金。
中标人的补偿金将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另外单独计取。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4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8部委令第2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部门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方案设计单位。
2招标内容和范围、设计周期及设计工作要求
2.1.本次工程招标内容和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
2.2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
规程和强制性要求。
3资金来源
3.1本工程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5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至少须满足前附表第8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4.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包括前附表第9项所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审查资料,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等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2设计费标准:
设计费按中标人设计的投资概算为基数乘以设计收费标准的80%计取。
6投标设计专利权说明
6.1方案设计中标的投标人(以下简称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和费用,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6.2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中标设计资料,如有违反必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6.3招标人按投标须知第33条规定不予给未中标的投标人经济补偿,但有权采用该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该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采用其投标设计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该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6.4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不得损坏建(构)筑物,在施工时如因设计原因损坏建筑物造成损失严重的,责任及经济赔偿由中标设计单位承担。
6.5施工图概算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投资概算。
6.6根据地质、地形情况工程量变更不得超过经审核后实际预算的10%,投标人设计方案在优化时,须考虑对建(构)筑物破坏的程度降到最低。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1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章合同条款
第3章工程技术标准与规范
第4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第5章设计所需的有关资料
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
8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现场和标前会,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异议,可将疑问材料登录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招标人于截标前15天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修改内容。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招标代理单位无论出于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代理单位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9.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l投标人和招标人(招标代理)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CD-R光盘及幻灯片二部分组成。
11.2投标文件之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1.2.1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
11.2.2效果图。
11.3投标文件之CD-R光盘及幻灯片内容:
11,3.1幻灯片应反映设计方案意图并带语音解说(20分钟左右);
11.3.2CD-R光盘应含本次招标要求设计的所有内容。
12投标文件的要求
12.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划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招标内容和要求”
12.2投标文件包含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第7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关技术方案和要求中不得指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生产供应者,或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内容。
12.4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也不得利用伪造。
转让、无效或者租借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或者以任何方式请其他单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代为签字盖章,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13、投标价格
13.1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2、5条中所述的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内容和范围及设计周期的全部制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2各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可能发生的设计费、顾问费及现场咨询服务费(后续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13.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3.4固定价格合同: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时将保持不变,并不受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14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14.l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15投标有效期
15.l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内,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
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
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向招标人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
16.1.1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
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
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帐单为准。
若对帐单和投标人汇款凭证上均没有体现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截标时,招标人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帐情况。
银行账户名称:
莆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
农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号:
134********000998
16.1.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1.3对未被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
16.1.4对被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
16.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经济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
16.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
(2)中标方不按本文件规定签约。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应按具体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时必须提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
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17.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17.4投标文件之技术文件正本还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师签字、加盖注册执业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志
18.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须符合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志须符合前附表第15项的规定。
18.1.1.投标文件外层包封都应写明:
(1)写明招标代理莆田市立信招投标事务所的名称;
(2)标明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
(3)并注明2008年月日时0分(在前附表第17项所述开标日期和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8.1.2.上述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和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8.2.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代理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给招标人。
2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6项规定。
20.2.招标人(招标代理)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所制约的截止时间,均应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20.3.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1.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的规定编制。
密封、标志和发送,还要在内层和外层包封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根据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2开标
22.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包括打开按本须知第21条递交的修改与撤回通知书。
投标人签署文件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的高级工程师证和身份证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或开标时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
22.2.开标程序:
22.2.1开标会在有关监督部门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由招标代理主持;
22.2.2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或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封密情况,确定它们是否完整;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22.2.3首先打开标有“撤回”字样的包封并宣读其内容。
按本须知第21条己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2.2.4开标时将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公布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2.2.5招标人(招标代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
2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依法组建,由招标人聘请5名专家组成方案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提交的初设方案、工程投资控制及施工图进行评审。
24评标会议
24.1.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评标会议由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
25评标过程保密
2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有关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
2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工程中,投标人以任何试图影响或干扰招标人和评委会的评标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按照本须知第28条的规定对评委会在评标时发现的错误所进行的核实修正除外。
27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
27.1.在详细评标之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将按照福建省建设厅文件闽建设[2004]4号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
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行评审;
27.1.1.未按规定密封的;
27.1.2.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的;
27.1.3.技术文件正本无相应资格的设计师签章的;签署投标文件的设计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的;
27.1.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7.1.5.技术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合格性标准的;
27.1.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7.1.7.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7.1.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7.1.9.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7.1.10.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报名时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27.1.1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统一采用招标代理提供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封面的为废标;
27.1.12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意图并带语音解说的幻灯片上带有能体现投标人名称的文字或语音的为废标。
2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改正
28.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改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8.1.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8.1.2.按上述更改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
经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改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9投标文件的评价、比较和否决
29.1.评标委员会对按照第27条规定的通过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的投标文件,进行下一程序的评价与比较。
29.2.招标人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后,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也可以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9.3.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所有候选方案均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七)授予合同
30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其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1中标通知
31.1.招标人应当在中标方案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31.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方案确定之日起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示3日。
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2.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时间内,应派代表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2.2.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32.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补偿和奖励
33.1.招标人将与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设计服务合同,因此,招标人将给予第二至第五中标候选人经济补偿,经过评标委员会评选,排名第二至第五的中标候选人将获得人民币壹万元(¥10000)的补偿金。
中标人的补偿金将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另外单独计取。
34取消中标资格条件
34.1.投标人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4.1.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
34.1.2.中标人不履行投标文件所作的承诺;
34.1.3.中标人有违法行为;
34.1.4.中标人未能按时提交设计文件;
34.2.若发生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由招标人依照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递率确定中标人。
35其它
中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中标后须经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合格,审查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附件:
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内容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表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表2)
营业执照副本(附表3)
资质证书副本附表(附表4)
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附表5)
投标人业绩(附表6)
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附表7)
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附表8)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作“正本”、“副本”标记,装入一个密封袋后,与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再装入同一密封袋,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注: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个程序的评审。
2初设方案、工程投资控制及施工图评审
2.1评标标准
(1)本项目评标由招标人聘请5名专家组成方案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提交的初设方案、工程投资控制及施工图进行评审。
(2)本项目评标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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