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制度正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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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制度正本
安全生产制度(正本)
目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四、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六、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八、消防安全管理
九、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十、事故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生产守则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和工作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2.1组长:
总经理
2.2副组长:
生产部部长
2.3成员:
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市场服务部部长、环保科科长燃运班班长维修组组长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3.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3.2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3.3宣传安全生产、劳动防护、治安消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3.4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科门下达的各种文件通知精神,按要求布置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3.5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使员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按规定持证上岗。
3.6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3.7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水平。
3.8保证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3.9督促和指导各科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
3.10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3.11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3.12依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等要求,对违章违纪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处罚。
3总经理安全职责
4.1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
4.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4.3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应急预案。
4.4审批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4.5确保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
4.6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对进入锅炉内作业、破土作业、烟囱高处等危险性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4.7供暖期间,每周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维修时期,每月或根据需要召开。
4.8主持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审批事故调查报告。
4.9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布置落实各部门、各班组的安全目标责任,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有效完成。
5生产部部长安全职责
5.1参与起草、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具体贯彻执行,组织实施。
5.2参与拟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时间、地点、学时、培训内容、授课人员等。
5.3协助综合部组织对新员工、新设备、新工艺进行业务培训。
5.4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即时组织整改;遇有紧急情况,按照公司应急预案妥善指挥处置。
5.5协助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进行事故分析,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实施。
5.6保证生产设备、设施完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有效。
5.7按时召开和参加安全生产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问题。
6综合部部长安全职责
6.1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出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6.2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包括对新工人、转岗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考核),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3制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4负责安全生产方面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获取、宣传、贯彻工作。
6.5制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
6.6主持一般事故调查,起草事故调查报告,协助生产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6.7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科门提出改进意见。
6.8负责公司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6.9定期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协助解决检查出的问题。
6.10负责公司厂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压力容器和测量仪表送检、食品安全工作。
7财务部部长安全职责
7.1建立安全费用台帐,做好安全资金投入计划,为保证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并做到专款专用。
7.2做好现金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盗窃事故。
7.3及时采购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治用品,按规定做好保管和发放。
8科长及班组长安全职责
8.1对本科室、本班组成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负责;
8.2督促指导本科室、本班组成员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交接班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技术操作规程;
8.3指导本科室、本班组成员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及时纠正违章违规行为;
8.4对本科室、本班组的新员工进行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8.5保持本班组作业现场的整洁有序,不断提高班组成员文明生产自觉性;
8.6锅炉运行期间,按时巡查锅炉、循环泵、鼓风引风、出渣、水处理、除尘、脱硫、脱硝等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8.7设备维修时,要对维修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护,指导正确操作;
8.8主持召开科室、班组安全会议,参加公司和生产部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或专题会议。
9生产员工安全职责
9.1严格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9.2积极参与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工作,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9.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9.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9.5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9.6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9.7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9.8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9.9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9.10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包括: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特种作业人员(如司炉工、电工、车辆驾驶、吊装工等)、一线生产员工和其他从业人员;
2.对新进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即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2.1公司级安全生产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概况、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司劳动纪律,公司级培训由综合部部长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培训方式为讲师集中授课。
2.2部门(车间)级的培训内容包括本岗位的工作特点、交接班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部门级培训由生产部部长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培训方式为按工种分组由生产部部长或导师讲授。
。
2.3班组培训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工具用具、劳保用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班组级培训由班组长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小时,培训方式由班组长或师傅现场手指口授、动作示范或指导操作。
2.4三级培训结束由综合部组织笔试答卷或现场实操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岗位;
3安装了新设备、采用了新工艺或修改了操作规程岗位上的员工,以及改换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4对从事锅炉燃运、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独立操作。
对必须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其证书须按时年检;
5.生产部要建立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培训教材、培训计划、教育培训签到表、考核试卷、考核成绩、培训工作总结等。
三、安全检查制度
1供暖期日常安全检查
1.1锅炉运行期间,日常安全检查由生产部长、班组长采取日常巡查方式进行,对锅炉、管网运行状况及安全隐患进行日常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1.1人员到岗及遵守劳动纪律、操作规范情况。
1.1.2设备运行情况,包括锅炉的压力、温度、进出水流量、鼓风引风、供煤、出渣是否正常,循环泵、电动机、控制阀工作状态是否良好,温度、噪音有无异常。
1.1.3测控系统工作情况,工作是否正常,显示数据有无差异,值班记录是否准确全面。
1.1.4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1.1.5安全设施、安全标志、消防器材是完好有效情况。
1.1.6查看所有交接班记录是否内容齐全,记录的问题是否解决。
1.2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操作工,严格执行班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根据本岗位的要求,将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班组长负责本班组的安全自查。
1.3 各班组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要上报生产部长,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
1.4 各班组长要督促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2 供暖期定期安全检查
2.1供暖期定期安全检查的频次为每周一次,由总经理或生产部长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进行。
2.2检查内容包括: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范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防火灭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护用品(具)使用等。
3维修期间,重点抓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维修人员的安全防护、按章操作、防暑降温、电焊气焊安全操作、临时用电安全措施、等。
4 专项安全检查由综合部和生产部组织进行,主要内容包括锅炉点火前的安全专项检查,用电、防火、防爆、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环保设施、安全防护装置、恶劣天气过后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
5节假日安全检查由综合部部长负责,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
6定期检查、专项检查、节假日检查结束前,检查组所有成员当场召开安全生产现场评议会议,检查组负责人、有关部门部长、各班组班组长要进行讲话,分析不安全因素,提出存在问题,讨论制定解决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布置安全工作。
7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领导小组按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8对事故隐患存在部位,班组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四、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公司设安全生产季度奖、半年奖及全年奖,奖励条件及标准如下:
1.1年内本季度能严格执行安全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班组或员工未受安全处罚的班组奖励1000元。
1.2半年内班组或员工未受安全处罚奖的,励班组2000元。
1.3全年班组无人身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奖励班组安全管理奖3000元,生产系统无人身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奖励生产部部长1000元。
1.4全年全公司无人身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奖励总经理2000元,综合部部长1000元。
1.5能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排除重大故障的,勇于改革创新,大胆提出安全改进建议,实施后取得明显成效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个人和班组重奖,
1.63一般安全奖励方案由综合部和生产部共同拟定,报安全领导小组审批,重大奖励方案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拟定,报请集团批准。
2公司对不遵守劳动纪律、不执行安全制度和操作规范的行为根据情节对个人和直接上级进行处罚。
2.1上班不穿工作装,不戴安全帽,穿高跟鞋、拖鞋,工作岗位吸烟,车间内停放私人交通工具的每次罚款10元。
2.2迟到、早退、岗位打瞌睡,擅自脱岗罚款20元。
2.3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罚款50元。
2.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未设安全防范措施,未设安全监护人罚款20元。
2.5不按操作规程进行违章操作罚款30元。
2.6非本岗位操作工员擅自进行操作罚款50元。
2.7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2.8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导致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事故的视情节罚直接责任人100-2000元,并给予开除,罚直接领导100-1000元。
2.9.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对可能造成重大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处罚500-1000元。
2.10事故发生后,不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导致事故扩大的罚款100-500元。
2.10造成严重损失,负有重大责任,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处理。
2.10本年度有违犯安全规定受过通报批评和被处罚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2.11在100元以下的处罚,由综合部或生产部直接执行,100元(含)-500元的处罚由总经理批准执行,500元(含)以上的处罚报集团批准执行。
3要求:
3.1公司每个员工要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时刻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规定。
3.2每个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既是安全员,又是监督员,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认真抓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集中供热安全稳定运行。
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公司内进行的危险作业包括:
进入锅炉、罐体及其它受限空间作业和高处作业。
2生产部及所辖班组负责监督危险作业人员现场作业。
3进入锅炉、罐体等受限空间作业
3.1进入锅炉、罐体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3.1.1作业前,生产部部长或指定的专人要对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锅炉、罐体的结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
3.1.2切实做好锅炉、罐体内的作业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炉腔、罐内进行吹扫、排水、除汚。
3.1.3进入锅炉和带有搅拌器的罐内作业,必须切断供煤、出渣、鼓风引风、炉排、循环泵、尿素喷洒等系统的电源,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3.1.4进入锅炉或罐体前,应确认无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浓度过大,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3.1.5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工器具,保证其性能完好,安全可靠。
3.1.6使用气焊、气割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3.1.7锅炉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3.1.8进入锅炉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
在潮湿或狭小的罐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返防爆等安全要求。
3.1.9炉内或罐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监护人,必要时可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3.1.10进入锅炉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3.1.12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3.1.13进入锅炉内作业,应打开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炉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内通风,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3.1.12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班组长和生产部长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门或盖上顶盖。
4高处作业
4.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2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4.3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4.4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4.5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4.6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
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4.7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4.8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4.9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六、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综合部负责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的订购制作和厂区(车间除外)安全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2生产部负责车间范围内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日常管理等。
3标志设置部位、种类及数量
位置
名称
数量
两个大门外
注意出入车辆
2(各一)
院内
限速15km
1
禁止鸣号
1
变电房
禁止入内
1
高压危险
2
戴安全帽
2
穿绝缘鞋
2
车间一楼
戴安全帽
1
机械伤手
2
小心烫伤
2
禁止吸烟
1
疏散标志
3
应急灯
6
循环泵室
管道流向标志
直接喷涂箭头
阀门标志牌
7
车间二楼
戴安全帽
1
高温禁止接近
5
戴防护眼镜
5
疏散标志
3
应急灯
6
锅炉本体
管道流向标志
直接喷涂箭头
阀门标志牌
18
禁止攀登
5
维修间
台钻
机械伤手
1
砂轮机
戴防护眼镜
1
乙炔、氧气瓶
禁止烟火
2
测控室
禁止入内
1
禁止吸烟
1
禁止烟火
1
车间三楼
机械伤手
1
禁止烟火
1
禁止抛物
1
升降机口
加装1.2米高围栏
2副
环保室
禁止入内
2
禁止烟火
2
搅拌池、反应池
禁止攀登
4
烟囱
禁止攀登
2
煤场
禁止烟火
2
所有配电室
禁止入内
1
小心触电
1
4设置要求
4.1安全标志应设置在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醒目位置,使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
4.2设立于某一特定位置的安全标志应被牢固地安装,保证其自身不会产生危险,所有的标志均应具有坚实的结构。
4.3当安全标志被置于墙壁或其它现存的结构上时,背景色应与标志上的主色形成对比色。
4.4对于那些所显示的信息已经无用的安全标志,应立即卸下,这对于警示特殊的临时性危险的标志尤其重要,否则会导致观察者对其它有用标志的忽视与干扰。
4.5各类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和相对应的国家标准。
4.6通常标志应安装于观察者水平视线稍高一点的位置,但有些情况置于其它水平位置则应适当。
4.7已安装好的标志不应被任意移动,除非位置的变化有益于标志的警示作用。
4.8应急灯和疏散标志安装在楼梯以及通道处。
5安全标志的维护与管理
5.1为了有效地发挥标志的作用,各单位应对其管辖内的安全标志定期检查,定期清洗,发现有变形,损坏,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现象存在时,应立即更换或修理,从而使之保持良好状况。
5.2当建议设立一个新标志或变更现存标志的位置时,应提前通告职工,并且解释其设置或变更的原因,从而使职工心中有数。
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对采的防护用品质量负责;综合部负责劳动用品的入库、保管、发放,并建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台帐,生产保及综合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并监督检查。
2.发放范围、种类、数量
工种
品名
数量
周期
备注
司炉工
安全帽
1顶
1年
工作服
1套
1年
防护鞋
1双
1年
护目镜
1副
2年
手套
1双
1月
防尘口罩
1
1月
出渣工、抓斗工
安全帽
1顶
1年
工作服
1套
1年
防护鞋
1双
1年
手套
2双
1月
防尘口罩
1
1月
供煤工
安全帽
1顶
1年
工作服
1套
1年
防护鞋
1双
1年
手套
2双
1月
防尘口罩
1
1月
捡修工
安全帽
1顶
1年
工作服
1套
1年
防护鞋
1双
1年
防护手套
1双
2月
电工
安全帽
1顶
1年
防静电服
1套
1年
绝缘鞋
1双
1年
绝缘手套
1双
1月
环保工
安全帽
1顶
1年
工作服
1套
1年
防护鞋
1双
1年
护目镜
1副
2年
橡胶手套
1双
1月
防毒口罩
1
1月
水处理工
安全帽
1顶
1年
工作服
1套
1年
防护鞋
1双
1年
橡胶手套
1双
1月
防毒口罩
1
1月
测控人员
安全帽
1顶
1年
工作服
1套
1年
防护鞋
1双
1年
外来人员
安全帽
1顶
临时佩戴
离开交回
3使用要求
3.1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规定进行配戴,在作业时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仅做为安全生产的辅助措施之一;严格按操作法作业,在误操作、意外情况下,起到对身体进一步保护作用。
3.2因劳动保护用品丢失、损毁等,上班期间没有穿戴者,应自己负责购置,保证作业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3.3因工作时损毁、非个人过失、有人证明时,经车间主任申请,公司予以酌情补发,使用期限从补发之日算起。
3.4个人防护用品由员工本人负责保管;公用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由班组长负责保管。
八、消防安全管理
1综合部负责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消防安全制度的执行。
2公司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3公司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火灾事故预防
4.1单位、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4.2厂区、办公楼和车间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3所有疏散楼梯、通道、出口上班时间严禁堵塞塞。
4.3车间大门及工作室上班期间不得加锁,通道、出口严禁堆放物品。
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4.4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
4.5综合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4.6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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