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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回顾与展望
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回顾与展望
一2015年互联网金融的总体发展情况
(一)2015年互联网金融拓展的市场环境和背景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和互联网的区别在于,其将两者进行了融合,通过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提高了资金融通、投资、支付等金融服务的效率和改变了模式,这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将对金融产品、业务种类及组织和服务模式等产生深刻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传统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了有利条件。
正是看到了互联网金融在普惠金融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互联网金融在2015年受到高层前所未有的关注。
2015年3月5日,互联网金融第二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中。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及“互联网金融”,并表述为“异军突起”,要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10月29日,互联网金融首次被纳入中央五年规划建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坚持创新发展”部分提到,“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已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顶层设计框架,行业整体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
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仍属于金融,而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的广泛运用强化了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加之行业整体基本处于“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的状态,尤其是在当前宏观经济下行、金融风险整体上升的背景之下,互联网金融领域发生了多起经营者“卷款跑路”事件,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和风险隐患。
2015年底,“e租宝”涉嫌集资诈骗案件的爆发更是将互联网金融推到了风口浪尖,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和关注。
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已箭在弦上。
2015年,被视为互联网“基本法”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出台拉开了监管序幕,随后各监管部门密集发布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力图促使“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逐步走上理性、规范发展道路,因此2015年也被业界称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元年”。
(二)2015年互联网金融发展状况
2015年7月,《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商业模式和形态,包括互联网借贷、众筹、互联网基金、互联网信托、互联网保险、消费金融和支付。
在市场实际运行中,既存在单个机构专注于某个业态的情况,也存在某家机构涉足多个业态的情况;既存在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对传统金融业务的渗透,也存在传统金融机构多方介入互联网金融的现象。
1.支付领域的现状和发展
互联网支付概念一般指通过联网终端(PC、手机等),发起和执行资金转移和使用的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4.16亿,较2014年底增加1.12亿,增长率达到36.8%,其中利用互联网进行支付的比例增长约20个百分点,特别是通过手机进行互联网支付的网民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易观智库自有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市场的交易规模达到163626亿元,同比增长104.2%。
2015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互联网支付市场的交易规模达到140065.3亿元,同比增长55.4%。
2015年中国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市场上,支付宝仍占据显著优势,占整个网络支付市场份额的72.7%,其次是财付通和拉卡拉,分别占市场份额的14.61%和6.15%。
2015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互联网支付市场竞争格局较为稳定,占市场份额前三的分别是支付宝、财付通和银联商务,占比分别为44.83%、18.49%、14.05%。
2015年,网上支付发展迅速,普及化进程加速。
其一,网络支付企业大力拓展线上线下渠道,丰富支付场景,发挥网上支付“电子钱包”功能。
一方面,网上支付企业运用对商户和消费者双向补贴的营销策略推动线下商户开通移动支付服务。
另一方面,网上支付企业开通外币支付业务,拓展海外消费支付市场。
其二,网络支付与个人征信联动构建信用消费体系。
2015年初,包括芝麻信用、腾讯征信、拉卡拉信用等在内的8家机构接到央行通知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逐步完善的信用体系将有效规范网上信用消费的支付环境。
2.互联网借贷的现状和发展
互联网借贷一般体现为两种形态:
一是点对点的P2P借贷;二是指传统小额贷款的互联网化。
点对点的P2P互联网借贷是较为新兴和受关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为有融资(投资)需求的自然人提供撮合服务;而互联网小贷则是传统线下小贷公司的互联网化,将其客户源通过互联网进行了延展,是一种效率的提升。
根据统计,到2015年底,P2P平台数量又有了大幅的增长,达2595家,环比增长62.7%,同时,注册资金也有增长,2015年全行业平均注册资本达3885万元,P2P行业整体资本金充足。
2015年新上线的网贷平台平均注册资金显著上升主要是由于国资系、上市系平台的涌现,直接提高了平均注册资金。
2015年全年问题平台达896家,是2014年的3.26倍。
相较于2014年,2015年跑路、停业类型的问题平台数量占比出现了增长,分别为55%和15%,而提现困难、经侦介入的问题平台数量占比出现了下降,分别为29%和1%。
2015年之所以跑路、停业类型的问题平台占比出现增长,主要原因是运营平台数量的增加进一步加剧了中小平台的生存压力,经营不善导致停业或跑路,同时监管意见的出台也促使优胜劣汰,使得不少违规平台选择了加速跑路。
对于提现困难的问题平台,虽然其占比数量相比2014年出现了下降,但是问题平台的绝对数量还是明显上升。
平台出现提现困难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2015年股市大幅波动对P2P网贷平台形成了抽资效应,中小平台由于挤兑现象的发生无法生存;一些网贷平台拆标现象较为严重,加上资金实力和风控能力较弱,一旦发生负面消息,容易导致挤兑现象。
据统计,2015年网络借贷行业整体贷款余额9823.04亿元,环比增长288.6%,逼近万亿元大关。
3.互联网众筹的现状和发展
互联网众筹一般指项目、公司或融资人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公开的小额筹资活动(同时支付股权、产品或服务)。
互联网众筹在国内的发展还是比较快的,截至2015年底,国内的众筹平台已达到283家,同比增长99.30%,是2013年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近10倍。
在融资额方面,2015年行业累计融资114.24亿元,虽然总额不大,但增长迅速——2013年这一数字仅为3.35亿元。
按众筹平台的类型分,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共有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130家、公益平台8家、奖励平台66家、混合平台79家。
2015年全年,全行业众筹融资项目近5万个,类型包括奖励性、公益性、股权性项目等,其中奖励性项目占比最多,达68.9%;从筹资额来看,在114.24亿元总融资当中,也是奖励性平台占比较大,达49.05%,股权融资次之,占比45.43%。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年共有40家众筹平台倒闭,多数是自身规模限制难以与上规模、具备实力的巨头竞争,以及特色不突出导致的。
4.互联网基金销售发展状况
2013年,余额宝作为首只互联网基金,其诞生开启了基金触网潮流和促进了货币基金的快速发展。
互联网与金融全面、深度融合,将引领基金行业打破传统瓶颈,跨入一个新的时代。
融360监测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四季度末,互联网对接的69只货币基金的总规模为17855.94亿元,较三季度末增加了840.41亿元,增幅为4.94%。
在全部货币基金中,四季度规模增长的有39只,规模下降的有30只。
从规模排名较前的货币基金来看,大多是知名的大中型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基金公司发行的“宝宝”类产品。
其中,四季度末余额宝规模为6206.90亿元,较三季度小幅增长2.77%。
此外,互联网“宝宝”产品收益在2015年四季度降至历史新低。
2015年11月平均收益率为2.96%,此后虽有小幅回升,但也只是短暂现象,难以持续。
从不同系列“宝宝”产品的收益来看,2015年四季度第三方支付系“宝宝”产品收益最高,平均收益率为3.17%,银行系、代销系、基金系“宝宝”产品分列二、三、四位,平均收益率分别为3.09%、3.06%、2.95%。
“宝宝”产品收益率大跌符合市场预期,经济增长压力及通缩压力较大,社会融资成本仍然偏高,需要央行动用灵活的货币政策去调整,降息、降准、逆回购等动作频繁,导致市场利率一降再降。
5.互联网保险现状及发展
中国保险协会发布的保险行业市场分析显示,整体行业发展状况良好,互联网保险增速喜人,与互联网相关的保险业务创新活跃,体现了产品多样化、保障保费份额提升等特点。
根据统计,2015年全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总计2223亿元,占总体保费的比例由2011年的0.2%提高到了9.2%,增长迅速。
与此同时,各类保险公司的互联网业务收入也有显著的提升,如财产险方面,2015年财险互联网业务收入768.4亿元,占整体财险业务的9.1%,相比2011年上升8.6个百分点。
不仅是业务量的上升,互联网保险的险种创新也很活跃,创新险层出不穷,涉及企业发展、民生保障等各个领域,比如浙商保险联合阿里巴巴集团、浙江股交中心设计的私募债保证保险业务,就有效地为中小企业降低了融资成本。
6.互联网信托
互联网信托是运用互联网思维,将互联网技术与信托业务深度融合,在不违背监管的情况下推动信托产品运营和创新。
2015年,中国信托业信托资产规模跨入“16万亿元”大关,行业转型初显成效,业务结构日趋合理,事务管理和投资功能显著增强,资产主动管理能力明显提升,资金供给端与资产需求端匹配度不断提高。
2015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16.30万亿元,较2014年末的13.98万亿元,增长16.60%,较2014年28.14%的增速有所下降。
2015年末,信托业实现营业收入1176.06亿元,较2014年末的954.95亿元增长23.15%,2015年末信托业实现利润750.59亿元,较2014年末的642.30亿元增长16.86%。
但相比于信托业总体的蓬勃发展,其互联网进程依然较慢,但互联网趋势难以阻挡。
互联网信托平台如今已逐渐增多,如中融信托的中融金服、平安信托的陆金所、华宝信托的流通宝及现金增利集合资金计划等信托公司自建平台不断出新,第三方营销平台也看中互联网的优势利用大数据进行信托直销,如聚信托网站。
相比于传统信托业务,互联网信托具有以下几方面优势:
一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对信托产品进行及时的信息揭示,以提升信托产品运行的透明度,更好地取得委托人的信任;二是利用互联网平台,从客户的真实需求出发,提供更加完美、更加贴合用户需求的服务;三是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存量客户提供优质全方位服务,比如净值管理与付息日提醒;四是利用电子签名和远程开户技术进行新客户开拓,以及实现线上的大额支付,使得用户更加安全便利地进行交易;五是根据不同客户偏好有针对性地使用服务渠道,实现精准的营销信息推送,有效地进行信托公司整体品牌的宣传等。
7.互联网消费金融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概念比较广泛,一般是指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平台,为消费者在消费的各个环节或阶段提供具备信息化、电子化、数据化特征的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融资、清算等,是基于互联网场景的金融,相较于传统消费金融,互联网消费金融大大提升了效率,虽然目前规模不大,但是被业内专家一致认为是2016年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领域。
据统计,2014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规模已达160多亿元,增长速度超过100%,市场前景广阔,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的深度融合,以及消费者互联网消费习惯的培育,可以预见,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空间是非常巨大的,会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资本参与进来,推动行业发展。
从已经成熟的商业模式来看,目前,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最佳应用场景或领域就是电子商务,这是最直接的消费场景,在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消费时,可以很自然地引入金融服务,最典型的就是短期资金融通,如京东白条、阿里花呗等,分期还款等模式也可以无缝地与平台结合,市场普遍认为,消费金融具备强大的增长潜力,而在其中,互联网消费金融会成为发展的重要力量,其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的创新,将会给消费金融行业带来新的商业模式和观念。
(三)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服务的合作与竞争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的金融业态,其典型特点是与互联网技术、服务、平台的深度融合,但本质上这种融合是一种效率上的结合,其金融的基本属性是没有改变的,是为了满足新型的金融需求借助互联网的技术和思维模式,是商业模式的创新。
1.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业的冲击:
基于金融功能性视角
(1)互联网金融的“资金融通”:
加速传统银行业的“金融脱媒”。
资金融通是传统金融业的核心功能,互联网金融可以实现资金借贷双方直接通过网络匹配供求,不需经过任何金融中介——“金融脱媒”,这对传统金融中介,比如银行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在银行的负债方,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宝宝”类理财产品的出现替代了银行存款需求,在央行多次降息降准的背景下,银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已降至1.5%,基本与同期的通货膨胀率持平,金融消费者有强烈的动机寻找收益率更高的金融产品,风险偏好低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安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风险偏好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网贷平台等收益率在10%以上的投资途径。
在银行的资产方,互联网金融为资金需求者提供了一条不同于间接融资的新途径,快捷和低门槛的特性使其对传统资金媒介——银行,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替代效应。
(2)互联网金融的“支付结算”:
对传统银行业的“渠道平台”造成冲击。
结算服务属于银行的基本服务,为银行贡献了主要的非利息收入,也是银行积累客户的重要渠道。
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特别是客户的增长速度是远远超过传统银行的,借助互联网和信息技术,互联网金融也具备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能力,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就是典型的例子,这些新型支付结算渠道依托互联网,提供低成本、快捷的支付服务,对传统银行业的中间业务手续费收入造成影响。
(3)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
大数据技术下的信息处理方式。
“信息”是金融资源配置过程中的核心要素,传统互联网金融的信息处理方式主要有第三方专业评级机构和政府主导下监管部门相关信息的强制披露。
信息来源由客户主动提供,准确性、安全性和独享性较高,但是获取信息的成本也较高,需要有效甄别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法定代表人的实际财务状况等。
数据来源也更为广泛,各类非结构化数据都可以包括在内,深度地寻找数据、提高信息沟通度,继而加强对风险的控制。
2.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银行业的合作:
基于金融功能性视角
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商业银行的转型需求与日俱增,主要方向还是拥抱互联网、认清不足,与互联网金融进行有效的融合,借鉴相关经验。
(1)传统银行业与互联网金融关于“资源配置”功能的合作。
资金的配置是金融的核心功能,特别是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在金融的基本架构中,银行承担了资金在时间和空间上配置的功能,这基于商业银行坚实的信用,但是,随着行业的发展,银行的这种优势逐渐被削弱了,核心原因就是互联网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相对于通过线下网点的布设,互联网在传播、推广上具有传统业务模式无法比拟的巨大效率优势,而且,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完善,有别于银行,互联网金融在资金配置中的信用确认会越来越比银行科学和有效,所以,传统银行在这一领域与互联网的结合是必然结果。
(2)传统银行业与互联网金融关于“支付结算”功能的合作。
在支付结算上,商业银行一直是在谋求与互联网金融合作的,因为第三方支付发展到今天,是有其“渠道”价值的,与上述资源配置领域一样,渠道拓展的效率也是不可回避的问题,无论银行在线下如何布设网点和柜台,都无法与互联网的拓展速度相比,特别是消费者消费习惯的改变、电子商务的普及,使得更多的资金使用发生在线上,商业银行很有必要与第三方支付展开合作。
同时,线下的网点进行转型,弱化其推广属性,强化服务属性,只有将线下与线上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服务客户。
(3)传统银行业借助互联网信息处理技术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可以说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动力,因为在风险定价、资金配置和信用评估过程中,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可以解决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问题,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大数据技术同样有价值,因为在与互联网结合的过程中,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得线下风控并不能完全覆盖,利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能够有效地提升银行信息处理和风险管理能力。
二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发展情况
(一)互联网融资
当前互联网融资业态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四类。
一是纯中介型。
纯中介型互联网融资平台在投资人借款出现逾期时,不承诺垫付本金和利息,其优势在于降低网站成本、降低网站运营风险,但劣势在于投资人很难依靠网络对借款人及其项目进行有效审核。
二是逾期垫付型。
此类平台一旦投资者借款出现逾期,平台承诺将垫付本息,投资人的坏账风险就被转移到该类平台。
由于目前国内上述两类平台的收益率几乎接近,因此大量投资人都青睐承诺垫付的互联网融资平台。
目前国内信用机制建设并不成熟,多数平台的风险控制采取的是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模式,依靠经验和有限的网络抓取数据完成审核,运营过程中也因此消耗大量成本。
三是第三方担保型。
与前文所述的两类平台相比,此类平台最大的创新在于将投资人转嫁给平台的坏账风险再进一步转嫁给相关第三方(如第三方保险公司)。
第三方承担了第一步审核工作并以担保的形式承担连带责任,之后将项目推送到平台进行第二步的审核,平台在其中只扮演互联网撮合的角色,实际风险还是穿透到底层,由第三方来兜底,目前国内该类平台的代表就是平安集团旗下的陆金所。
四是数据支撑型。
当前各大电商平台发展的融资平台就归于此类。
此类平台的突破点在于对网络内积累的商户交易数据或社交数据进行量化处理,同时借鉴网络外的数据(如海关数据、缴税数据、用水用电数据等)加以匹配,从而完成最基础的贷前调查,即有效地摸清客户的现金流以及判断其是否有还款能力、是否有还款意愿。
根据以上四种互联网融资平台的分类,2015年国内发展较成熟的互联网融资模式主要包括依托电商平台的网络小贷(其中电商平台又分为B2C平台、B2B平台)、P2P网络融资、众筹融资。
表1展示了传统信贷与网络贷款的主要差别。
表1传统信贷与网络贷款的主要差别
1.电商网络小贷
电商网络小贷一般包括三种形态:
电子商务平台自己开展的、银行系以及电商与银行合作。
由于第三种模式在2013年相继拿到小贷业务牌照之后日渐式微,本报告将不进行讨论及介绍。
(1)电商平台自身开展的网络借贷。
①阿里旗下蚂蚁小贷。
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蚂蚁金融服务集团正式成立于2014年10月,主要服务对象是一般消费者和小微企业,产品线包括余额宝、招财宝、蚂蚁小贷、支付宝、芝麻信用等,其中网络小贷主要是蚂蚁小贷来做。
蚂蚁小贷的企业客户主要来自阿里巴巴网站(B2B平台),个人客户则主要是淘宝和天猫(B2C平台)上的个人,目前企业和个人的比约为1∶4,针对企业用户的蚂蚁小贷产品主要有蚂蚁信用贷款、快速贷、订单贷款等,针对个人客户的产品主要有蚂蚁花呗、天猫账单分期以及某些特定产品分期贷款。
这部分业务主要分三个阶段,覆盖贷款前、贷款中和贷款后,贷款前主要是用户信息的确认和信用的审核,这一阶段一般要核实大量的相关资料,比如过往客户交互、银行流水、销售数据等;贷中一般是流程监控;贷后主要是催收和结合信息技术的黑名单机制,通过技术和制度手段保证回款。
2015年蚂蚁小贷并入网商银行,拓展阿里电商平台之外的客户。
2015年8月,阿里主导建立的网商银行与CNZZ合作,开发设计了针对创业网站的“流量贷”,并借以拓展阿里体系外的C端客户,该贷款的基本依据是对网站的流量和运营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核定风险,并据此发放不高于100万元的互联网贷款,同时,网商银行的此项贷款服务完全实现了纯线上操作。
2015年,蚂蚁小贷北京分公司开始专注大学生网络借款。
北京“蚂蚁小贷”承担为(北京)在校大学生群体提供网络化、信息化金融服务的任务,同时注重大学生信用体系的建立。
北京蚂蚁小贷向北京在校大学生提供两种小贷产品。
一是蚂蚁应急帮,这是一款短期信用借款产品,它是为了解决大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出现的短期小额资金周转困难。
初始借款额度为100~1000元,在校生可通过完善资料进行额度的提升,资料审核通过,额度可提升至2000元,只有利息和服务费,没有其他隐含费用,全程网上操作,借款和还款均在网上实现。
二是蚂蚁年贷,这是一款长期信用借款产品,额度为2000~10000元,适用于创业分期、旅游分期、购物分期、培训分期等不同情况下的资金周转,额度最高10000元,可分12期进行还款,月利率1%,可选择提前还款,免除多余的费用。
2015年蚂蚁小贷向农村淘宝商户发放纯信用小额贷款。
2015年7月1日,蚂蚁小贷正式向浙江省桐庐县37岁的毛竹销售户赵记华放出了2万元贷款,这是蚂蚁小贷成立以来,首次向农户发放纯信用贷款。
该位借款人只是用手机将身份证、户口本等拍照通过网络提交,没有提交其他任何纸质资料,也没有做任何抵押和担保,不到24小时,通过手机短信收到了贷款发放的提示。
在此之前,该借款人由于没有抵押和担保从未在金融机构有过贷款,此前生活和生产中的资金周转主要是靠向亲友借款。
2015年,蚂蚁小贷通过和阿里巴巴的农村淘宝项目结合,借助农村淘宝点合伙人对村民的了解以及其他一些风控手段,给农民直接授信,发放纯信用贷款,贷款额度在2万~100万元。
10万元以下直接由村淘合伙人审核,10万元以上则由“蚂蚁小贷”派专人联系申请人,方便快捷。
2015年蚂蚁小贷联手阿里汽车事业部试水汽车消费贷款。
2015年8月,蚂蚁小贷联合阿里的汽车事业部、汽车厂商一起设计和发行了“车秒贷”,发布渠道选择了手机天猫和淘宝等移动客户端,消费者最高可拿到所购汽车指导价40%的消费授信。
“车秒贷”的风控模型采用了大数据分析技术,综合分析了申请者的网络行为数据,并根据消费车型决定贷款额度,第一期“车秒贷”共引进了200多个车型。
与传统车贷相比,互联网车贷的优势就是快速、便捷、低门槛,消费者只要满足了互联网贷款的风控要求(基于互联网身份识别、行为分析和大数据)就可快速拿到贷款,不像线下贷款需要提供收入证明、房产流水等资料后还要花5~6个工作日,线上模式各种资料审核完毕到确认额度只需要半个小时。
②京东旗下网络小贷。
独立于2013年10月的京东金融,在2015年完成金融大布局。
目前,京东金融已建立七大业务板块,分别是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众筹、财富管理、支付、保险以及证券。
在网络贷款业务领域陆续推出服务企业端的网商贷、京保贝、京小贷等;服务个人客户端则推出京东白条、京东钢镚等。
京东最早推出的金融服务是供应链金融,目前有两个产品系列京保贝和京小贷。
“京保贝”主要面向京东的供应商,包含应收账款池融资、订单池融资、单笔融资、销售融资等多个产品;“京小贷”主要面向京东的平台商户,其中有面向法人和法人代表的产品。
二者都无须开户、担保和抵押,客户也可通过担保增信来提高贷款额度。
而面向个人客户的京东消费金融,包括白条和“白条+”、钢镚、金采、乡村金融等业务,“京东白条”更是整个行业中第一个信用支付产品。
“白条+”正在走出京东,目前已在租房、旅游、校园等垂直领域进行了广泛布局,未来还将加入更多垂直行业和消费场景当中。
图1显示了京东金融的五大业务平台。
图1京东金融的五大业务平台
2015年京东网络小贷的“京农贷”上线,正式开启农村金融战略。
2015年9月18日,京东发布“京农贷”——一款针对农村的互联网信贷产品,包括农资和农产品两个方向,该产品具备无须抵押、低息、当天放款等特点,除了产品本身,京东还引入了白条和支付等辅助工具,更好地服务客户。
2015年京东网络小贷携手第三方物流企业,力推电商企业动产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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