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环境质量月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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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环境质量月报
上饶市环境质量月报
2018年10月
主编单位上饶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编写时间二0一八年十一月
编写人员郑立楠龚博
数据处理郑立楠郑之曦
审核林岚黎军
审定游汉兴
资料提供上饶县环境监测站
广丰区环境监测站
玉山县环境监测站
横峰县环境监测站
弋阳县环境监测站
铅山县环境监测站
婺源县环境监测站
德兴市环境监测站
万年县环境监测站
余干县环境监测站
鄱阳县环境监测站
上饶市环境质量月报
2018年10月
一、重点流域断面水质状况
上饶市主要河流共设置10个国控断面,分别为:
应家坊、铅山、旗山、弋阳、流口村、瑞洪大桥、戴村、洎水河河口、鄱阳花园和赵家湾;上饶市鄱阳湖区共设置5个国控点位,分别为:
莲湖、余干、白沙洲、梅溪咀和康山。
水质为月度监测,根据2018年10月30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下发的10月地表水国考断面采测分离监测数据,水质评价结果见表1,表2。
表12018年10月上饶市主要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评价结果
河流
名称
断面名称
水质评价及主要污染物
上月水质评价
及主要污染物
上年同期水质评价及主要污染物
信江
应家坊
Ⅳ;总磷0.05倍
Ⅲ
Ⅲ
信江
铅山
Ⅲ
Ⅲ
Ⅲ
信江
旗山
Ⅲ
Ⅲ
Ⅲ
信江
弋阳
Ⅲ
Ⅱ
Ⅲ
信江
流口村
Ⅱ
Ⅱ
Ⅱ
信江
瑞洪大桥
Ⅱ
Ⅲ
Ⅱ
乐安河
洎水河河口
Ⅱ
Ⅱ
Ⅱ
乐安河
戴村
Ⅱ
Ⅱ
Ⅱ
昌江
鄱阳花园
Ⅱ
Ⅲ
Ⅲ
饶河
赵家湾
Ⅱ
Ⅲ
Ⅲ
表22018年10月上饶市鄱阳湖区国控点位水质评价结果
湖库名称
断面名称
水质评价及主要污染物
上月水质评价
及主要污染物
上年同期水质评价及主要污染物
鄱阳湖
莲湖
Ⅳ;总磷0.2倍
Ⅴ;总磷2倍
Ⅲ
鄱阳湖
余干
Ⅳ;总磷1倍
Ⅴ;总磷1.4倍
Ⅲ
鄱阳湖
白沙洲
Ⅳ;总磷0.2倍
Ⅳ;总磷1倍
Ⅲ
鄱阳湖
梅溪咀
Ⅳ总磷0.6倍
Ⅳ;总磷0.6倍
Ⅲ
鄱阳湖
康山
Ⅲ
Ⅲ
Ⅲ
注:
1、评价标准为: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指标为:
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铜、锌、镉、砷、硒、铅、汞、六价铬、硫化物、总磷、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和石油类共21项。
评述:
上饶市主要河流10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0%。
其中Ⅱ类水质断面6个,占60%;Ⅲ类水质断面3个,占30%;Ⅳ类水质断面1个,占10%。
与上月相比瑞洪大桥、鄱阳花园和赵家湾断面水质有所上升,应家坊、弋阳断面水质有所下降。
上饶市鄱阳湖区5个国控点位水质达标率为20%。
其中Ⅲ类水质断面1个,占20%;IV类水质点位4个,占80%。
与上月相比莲湖和余干点位水质有所上升。
二、上饶市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18年10月市环境监测站对上饶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进行监测,水质评价见表3。
表32018年10月上饶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监测点位
取水量
(万吨)
评价结果
大坳水库
大坳水库
551
达标
上饶市水厂
市水厂备用水源地
0
达标
注: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24项、表2的5项、表3的33项,共计62项;其中参与水质评价59项(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
上饶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均为地表水,其中大坳水库为湖库型水源地,上饶市水厂为河流型水源地。
评述:
大坳水库及市水厂备用水源地取水口水质监测结果各项指标均无明显变化,水源地水质达标。
三、上饶市省控断面水质状况
上饶市主要河流共设置17个省控断面,分别为:
文成、七一水库、渡船头、黄家桥、上饶市水厂、丰溪河河口、梅潭、铅山河河口、岑港河河口、布袋闸、海口、太白、香屯、汪口、余干宋家、鄱阳庆丰村和鄱阳独山,水质为月度监测,根据市环境监测站2018年10月对14个断面的监测数据及省站下发的3个断面的监测数据,水质评价结果见表4。
表42018年10月上饶市省控断面水质评价结果
河流(湖库)
名称
断面名称
水质评价及主要污染物
上月水质评价
及主要污染物
上年同期水质评价及主要污染物
信江
七一水库
Ⅱ
Ⅱ
/
信江
文成
Ⅱ
Ⅲ
Ⅱ
信江
渡船头
Ⅱ
Ⅱ
Ⅱ
信江
上饶市水厂
Ⅱ
Ⅱ
Ⅱ
丰溪河
黄家桥
Ⅰ
Ⅱ
/
丰溪河
丰溪河河口
Ⅲ
Ⅱ
Ⅲ
信江
梅潭
Ⅲ
Ⅲ
Ⅲ
铅山河
铅山河河口
Ⅱ
Ⅱ
Ⅲ
岑港河
岑港河河口
Ⅱ
Ⅲ
Ⅲ
信江
布袋闸
Ⅱ
Ⅱ
Ⅲ
乐安河
汪口
Ⅱ
Ⅱ
/
乐安河
海口
Ⅱ
Ⅱ
Ⅲ
乐安河
太白
Ⅱ
I
Ⅲ
乐安河
香屯
Ⅱ
Ⅱ
Ⅲ
九龙河
余干宋家
Ⅲ
Ⅲ
Ⅲ
潼津河
鄱阳庆丰村
Ⅲ
Ⅲ
Ⅲ
漳田河
鄱阳独山
Ⅲ
Ⅲ
Ⅲ
注:
评价标准为: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指标为:
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铜、锌、镉、砷、硒、铅、汞、六价铬、硫化物、总磷、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和石油类共21项。
评述:
上饶市主要河流17个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其中I类水质断面1个,占5.88%;Ⅱ类水质断面11个,占64.71%;Ⅲ类水质断面5个,占29.41%。
与上月相比文成、黄家桥和岑港河河口断面水质有所上升,丰溪河河口和太白断面水质有所下降。
四、上饶市河流县(市、区)界水质状况
上饶市主要河流共设置20个县(市、区)界断面,分别为:
文成、渡船头、信州下洋桥、上饶县窑山、信州高铁桥、上饶樱花公园、应家坊、梅潭、旗山、横峰满团桥、横峰九甲、流口村、余干黄湾村、布袋闸、瑞洪大桥、婺源玉坦桥、戴村、万年越溪、鄱阳坽口村和赵家湾,水质为月度监测,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下发的10月地表水国考断面采测分离监测数据及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数据,水质评价结果见表5。
表5上饶市2018年10月主要河流县(市、区)界断面水质评价结果
水体名称
所属县
(市、区)
断面名称
上游县名称
下游县名称
水质评价
主要
污染物
本月
上月
上年
同期
信江
玉山县
文成
玉山县
广丰区
Ⅱ
Ⅲ
Ⅱ
/
信江
广丰县
渡船头
广丰区
信州区
Ⅱ
Ⅱ
Ⅱ
/
饶北河
信州区
信州下洋桥
上饶县
信州区
Ⅲ
Ⅱ
Ⅱ
/
丰溪河
上饶县
上饶县窑山
广丰区
上饶县
Ⅱ
Ⅱ
Ⅲ
/
丰溪河
信州区
信州高铁桥
上饶县
信州区
Ⅲ
Ⅱ
Ⅲ
/
信江
上饶县
上饶樱花公园
信州区
上饶县
Ⅲ
Ⅲ
Ⅲ
/
信江
经开区
应家坊
上饶县
经开区
Ⅳ;总磷0.05倍
Ⅲ
Ⅲ
总磷
信江
上饶县
梅潭
经开区
铅山县
Ⅲ
Ⅲ
Ⅲ
/
信江
弋阳县
旗山
铅山县
弋阳县
Ⅲ
Ⅲ
Ⅲ
/
岑港河
横峰县
横峰满团桥
上饶县
横峰县
Ⅱ
Ⅲ
Ⅱ
/
岑港河
横峰县
横峰九甲
横峰县
弋阳县
Ⅱ
Ⅲ
Ⅲ
/
信江
弋阳县
流口村
弋阳县
贵溪市
Ⅱ
Ⅱ
Ⅱ
/
万年河
余干县
余干黄湾村
万年县
余干县
Ⅱ
Ⅱ
Ⅲ
/
信江
余干县
布袋闸
余干县
鄱阳县
Ⅱ
Ⅱ
Ⅲ
/
信江
余干县
瑞洪大桥
余干县
鄱阳湖
Ⅱ
Ⅲ
Ⅱ
/
乐安河
婺源县
婺源玉坦桥
婺源县
婺源县德兴市
Ⅱ
Ⅲ
Ⅱ
/
乐安河
乐平市
戴村
德兴市
乐平市
Ⅱ
Ⅱ
/
/
安殷水(珠溪河)
万年县
万年越溪
万年县
乐平市
Ⅲ
Ⅲ
Ⅱ
/
乐安河
鄱阳县
鄱阳坽口村
万年县
鄱阳县
Ⅲ
Ⅲ
Ⅱ
/
饶河
鄱阳县
赵家湾
鄱阳县
鄱阳湖
Ⅱ
Ⅲ
Ⅲ
/
注:
评价标准为: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指标为:
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铜、锌、镉、砷、硒、铅、汞、六价铬、硫化物、总磷、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和石油类共21项。
评述:
上饶市主要河流20个县(市、区)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5%。
其中Ⅱ类水质断面12个,占60%;Ⅲ类水质断面7个,占35%;Ⅳ类水质断面1个,占5%。
其中,文成、横峰满团桥、横峰九甲、瑞洪大桥、婺源玉坦桥和赵家湾断面水质有所上升,应家坊、信州下洋桥和信州高铁桥断面水质有所下降。
五、上饶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本月市城区环境空气监测点位为:
百草园(对照点)、市监测站、凤凰光学、开发区管委会4个点位,监测项目为PM2.5、PM10、SO2、NO2、CO和O3,评价结果见表6。
表6上饶市城区2018年10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评价结果
点位名称
SO2
月均值
NO2
月均值
PM10月均值
PM2.5月均值
CO日均值(95%位数值)
O3日最大8小时值(90%位数值)
优良天数比例%
百草园(对照点)
24
26
57
34
0.8
185
/
市监测站
23
20
68
41
1
187
凤凰光学
26
29
75
38
1.3
180
开发区管委会
30
25
80
42
1.4
172
城区平均值
26
25
74
40
1.2
174
77.4
注:
1.优良天数比例均按有效天数统计计算;CO浓度单位为mg/m3,其余5项污染物浓度单位为ug/m3;
2.评价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年均值;
3.上饶市城区百草园(对照点)不参与平均值计算。
评述:
2018年10月,上饶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7.4%:
其中优4天,良20天,污染天数7天。
主要污染物中,;NO2和CO浓度日均95%位数值达到一级标准;SO2为二级;PM10、PM2.5和O3日最大8小时值90%位数值为超二级;10月上饶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超二级。
六、上饶市城区降水
上饶市城区降水监测点位为市十一小和常阜村,监测项目为pH值。
按照逢雨必测的原则,本月上饶市城区降水监测及评价结果见表7。
表7上饶市2018年10月城市降水监测及评价结果
点位名称
降水pH均值
酸雨频率
评价结果
市十一小
5.28
80%
酸雨
常阜村
5.77
20%
非酸雨
注:
酸雨评价标准采用国家环保总局推荐标准(pH≤5.6为酸雨)。
评述:
本月城区市十一小点位降水pH月均值小于5.6,为酸雨;常阜村点位降水pH月均值大于5.6,为非酸雨;市十一小点位酸雨频率为80%,常阜村点位酸雨频率为20%。
七、上饶市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8年10月,全市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为空气自动监测站连续监测;监测项目为SO2、NO2、PM2.5、PM10、CO和O3,评价结果见表8。
表82018年10月上饶市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评价结果
县市名称
SO2
月均值
NO2
月均值
PM10月均值
PM2.5月均值
CO日均值(95%位数值)
O3日最大8小时值(90%位数值)
优良天数比例%
信州区
25
25
72
40
1.2
184
73.3
经开区
30
25
80
42
1.4
172
78.6
上饶县
18
19
86
42
0.8
175
75.9
广丰区
21
15
56
32
1.0
136
100.0
玉山县
20
19
91
39
1.2
186
71.0
铅山县
22
39
51
35
1.4
128
100.0
横峰县
45
23
64
30
1.3
164
85.7
弋阳县
13
23
63
40
1.6
159
89.7
余干县
22
5
70
30
0.7
164
87.1
鄱阳县
16
16
70
31
1.4
178
83.9
万年县
4
20
64
34
1.0
199
71.0
婺源县
19
15
45
18
1.4
153
100.0
德兴市
15
12
52
25
0.8
163
83.9
均值
21
20
66
34
1.2
166
84.6
注:
1.CO浓度单位为mg/m3,其余5项污染物浓度单位为ug/m3;
2.评价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年均值;
评述:
2018年10月,全市各县(市、区)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4.6%,各县(市、区)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71%~100%,玉山县和万年县优良天数比例最低,广丰区、铅山县和婺源县均为100%。
广丰区、铅山县和婺源县空气质量为二级,其余各县(市、区)均为超二级。
PM10:
全市各县(市、区)月均浓度范围为45~91μg/m3,平均月均浓度为66μg/m3。
信州区、经开区、上饶县和玉山县为超二级,其余各县(市、区)均为二级。
PM2.5:
全市各县(市、区)月均浓度范围为18~42μg/m3,平均月均浓度为34μg/m3。
信州区、经开区、上饶县、弋阳县和玉山县为超二级,其余各县(市、区)均为二级。
SO2:
全市各县(市、区)月均浓度范围为4~45μg/m3,平均月均浓度为21μg/m3。
上饶县、玉山县、弋阳县、鄱阳县、万年县、婺源县和德兴市为一级,其余县(市、区)均为二级。
NO2:
全市各县(市、区)月均浓度范围为5~39μg/m3,平均月均浓度为20μg/m3。
各县(市、区)均为一级。
CO:
全市各县(市、区)日均值95%位数值范围为0.7~1.6mg/m3,平均数值为1.2mg/m3。
各县(市、区)均为一级。
O3:
全市各县(市、区)日最大8小时均值90%位数值范围为128~199μg/m3,平均数值为166μg/m3。
广丰区、铅山县、弋阳县和婺源县为二级,其余各县(市、区)均为超二级。
附件上饶市环境质量月报有关评价方法及说明
1、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性评价分为:
优、良好、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五个等级。
1.1断面水质评价
评价断面水质时,其水质类别与定性评价分级的对应关系见表1。
表1断面水质评价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Ⅰ~Ⅱ类水质
优
Ⅲ类水质
良好
Ⅳ类水质
轻度污染
Ⅴ类水质
中度污染
劣Ⅴ类水质
重度污染
1.2河流水质评价
评价河流(包括河段、水系)整个水质状况时,计算出各水质类别断面数占评价断面总数的百分比,以表2所示的方法对其评价。
当同一类别水质断面比例大于等于60%时,以该类水质按照表2评价。
表2河流水质评价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Ⅰ~Ⅲ类水质比例≥90%
优
75%≤Ⅰ~Ⅲ类水质比例<90%
良好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劣Ⅴ类比例<20%
轻度污染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20%≤劣Ⅴ类比例<40%
中度污染
Ⅰ~Ⅲ类水质比例<80%,且劣Ⅴ类比例≥40%
重度污染
1.3河流主要水质类别的判定
河流中的主要水质类别的判定条件为:
当河流的某一类水质断面比例大于或等于60%,则称河流以该类水质为主。
当不满足上述条件时,若Ⅰ~Ⅲ类,或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大于或等于70%,则称河流以Ⅰ~Ⅲ类水质或Ⅳ~Ⅴ类水质为主。
除此之外,不指出主要水质类别。
2、城市饮用水评价标准与方法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2〕144号文规定:
饮用水源地为地表水,水源仍参与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监测项目中有一项超过标准限值,则该点位的水质为不达标;劣于Ⅲ类的水源水,其水质达标率按下式计算:
总达标水量=各饮用水源地达标量之和
取水总量=各饮用水源地水量之和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总达标水量÷取水总量)x100%
3、城市空气质量评价
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表3环境空气浓度标准值(GB3095-2012)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一级
二级
二氧化硫(SO2)
年平均
20
60
ug/m3
24小时平均
50
150
二氧化氮
年平均
40
40
24小时平均
80
80
一氧化碳
24小时平均
4
4
mg/m3
臭氧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00
160
ug/m3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um)
年平均
40
70
24小时平均
50
150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um)
年平均
15
35
24小时平均
35
75
3.2空气质量级别
城市及全市每月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使用SO2月均值、NO2月均值、PM10月均值、PM2.5月均值、CO日均值95%位数值、O3日最大8小时均值90%位数值等六项中最重项进行评价,评价标准为“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
SO2、NO2、PM10和PM2.5月均值评价执行各污染物年平均浓度限值,CO日均值95%位数值评价执行CO24小时评价浓度限值,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均值90%位数值评价执行日最大8小时滑动评价浓度限值。
3.3空气质量指数
空气质量指数(AirQualityIndex,简称AQI)定义为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纲量指数,针对单项污染物的还规定了空气质量分指数(IndividualAirQualityIndex,简称IAQI)。
利用空气质量指数可以直观地评价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指导空气污染的控制和管理,详见表4,表5。
表4AQI标准对应的污染物浓度限值
AQI指数
污染物浓度(ug/m3)
SO2
NO2
PM10
CO
O3
PM2.5
0
0
0
0
0
0
0
50
50
40
50
2
160
35
100
150
80
150
4
200
75
150
475
180
250
14
300
115
200
800
280
350
24
400
150
300
1600
565
420
36
800
250
400
2100
750
500
48
1000
350
500
2620
940
600
60
1200
500
表5AQI标准及相应的空气质量类别
AQI指数
空气质量状况
对健康的影响
0~50
优
空气质量令人满意,基本无空气污染
51~100
良
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对极少异物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101~150
轻度污染
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
151~200
中度污染
进一步加剧易感人群症状,可能对健康人群心脏、呼吸系统有影响
201~300
重度污染
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普遍出现症状
>300
严重污染
健康人群运动耐受力降低,有明显强烈症状,提前出现某些症状
4、降水PH值平均值的计算
4.1酸雨的定义
酸雨是指PH值小于或等于5.6的降水(雨或雪等)
4.2降水PH值平均值的计算:
采用(H+)浓度-雨量加权平均计算,氢离子浓度单位为mol/L
PH=-1g〔H+〕
〔H+〕平均=∑〔H+〕i·Vi
∑Vi
PH平均=-1g〔H+〕平均
式中:
〔H+〕i-----第i次降水的氢离子浓度mol/L
Vi--------第i次降水的降雨量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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