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蔬菜批发市场进场交易工作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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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蔬菜批发市场进场交易工作程序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蔬菜批发市场进场交易工作程序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蔬菜批发市场进场交易工作程序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市标准化学会、杭州市余杭区农产品监测中心、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许燕君、何良兴、张国平、陈伟建。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蔬菜批发市场进场交易工作程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蔬菜批发市场进场交易过程的质量安全追溯的术语和定义、流程和要求、不合格的处置及追溯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蔬菜批发市场进场交易的质量安全追溯过程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301/T161《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要求总则》
DB3301/T163《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要求》
DB3301/T165《蔬菜农药残留定性检测工作程序》
GB/T5009.199《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
3 术语和定义
3.1
客菜
是指杭州市行政辖区以外菜农种植的或由经营者在杭州市行政辖区以外收购进入杭州市场进行批发交易的蔬菜。
3.2
地菜
是指杭州市行政辖区内生产的蔬菜。
4 蔬菜批发市场进场交易的工作流程和要求
4.1 客菜进场交易的工作流程和要求
4.1.1 客菜进场交易的工作流程
客菜进场交易的工作流程,见图1。
4.1.2 客菜进场交易要求
4.1.2.1客菜车辆进入市场园区后,应到指定的区域,由市场抽样机构进行对蔬菜进行农药残留量的抽样定性检测,未经市场抽样检测的不能进行交易。
4.1.2.2抽检工作人员按DB3301/T165的要求及时进行抽样,并进行样品和经营户信息登记(见附录A表A.1)。
图1 客菜进场交易的工作流程
4.1.2.3首次来市场交易的客菜经营户按附录A的表A.1进行信息登记,并与市场管理部门签订蔬菜质量安全责任告知承诺书(见附录B),领取市场管理卡。
4.1.2.4市场管理部门对抽样的蔬菜进行登记,并以抽检留样单作为已进行抽样的凭证。
(见附录A的表A.2)。
4.1.2.5抽样后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样品送至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按GB/T5009.199的要求进行定性检测,合格后方可交易。
4.1.2.6若检测结果呈阳性,市场管理人员向经营户发放责令暂停销售通知单(见附录D),经营户不得进行销售,且不得转移、隐匿。
检测机构对其样品进行定量检测确认,若定量检测结果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的,告知经营户可继续进行交易。
4.1.2.7若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应按第5章的要求进行处置。
对农药残留严重超标的蔬菜按本标准的第6章的要求进行处置。
4.1.2.8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可申请复查。
复查应重新加倍抽样,可在原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也可送至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2 地菜进场交易的工作流程和要求
4.2.1 地菜进场交易的工作流程
地菜进场交易的工作流程,见图2。
4.2.2 地菜进场交易的要求
4.2.2.1地菜车辆进入市场园区后,应到指定的区域,由市场抽样机构进行对蔬菜进行农药残留量的抽样定性检测,未经市场抽样检测的不能进行交易。
4.2.2.2抽检工作人员按DB3301/T165的要求及时进行抽样,并进行样品和经营户信息登记(见附录A表A.1)。
种植面积
出产地
司机姓名
驾驶证号码
行驶证号码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大型货车[]小型货车[]三轮车
附件
身份证复印件等
A.2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抽样单
表A.2
货主姓名
市场管理卡号
联系电话
销售市场(摊位号)
序号
抽检产品
批次号
1
2
3
4
种植地
留样人
留样时间
备注
追溯码
抽样人签字:
A.3销售记录单
表A.3
货主姓名:
日期:
货号:
品名
成交价(公斤/元)
购货人
购货数量
包装
备注
此磅码单,当日结算,隔日作废。
司磅员:
A.4不合格蔬菜监督销毁单
表A.4
执行人
监督人
销毁蔬菜来源
货主:
销毁蔬菜原因
经检测不合格(报告编号:
)
销毁蔬菜名称
销毁蔬菜数量
销毁时间
销毁地点
销毁方式
送垃圾填埋场填埋
货主意见
备注
附件:
检验报告等
执行人签字:
监督人签字:
时间: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蔬菜安全卫生质量责任告知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自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到质量合格、卫生安全的食用农产品,避免农产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意见》,蔬菜批发市场就进场经营蔬菜的经营户应当遵守的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管理的规定及承担的责任,向经营户告知如下:
1、市场不允许经营户销售的蔬菜使用高毒、高残留的有机磷、氨基甲酸脂类、亚硝酸盐等禁用农药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经营户对其销售的蔬菜安全卫生质量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2、市场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客菜实行送样检测制度。
对进场销售的地菜实行留样检测制度,统一由监测中心检测。
3、市场同时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实行抽查制度,由市场抽检工作人员随车抽取样品进行检测。
4、一旦发现(检测发现或客户投诉发现)安全质量不合格的蔬菜,市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止其出售和转移,就地销毁或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为配合蔬菜批发市场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流入市场危害人民身体健康,本经营户在知晓市场告知内容的前提下作出如下承诺:
1、保证进场交易的蔬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使用高毒、高残留的有机磷、氨基甲酸脂类、亚硝酸盐等禁用农药。
2、自觉遵守市场商品卫生质量管理和检查制度,客菜进场时主动登记个人信息,及时送检领取留样单。
地菜主动出示留样检测单和杭州市食用农产品产地标志卡。
一旦出现不符合卫生要求或经检测不合格的蔬菜,服从市场的处理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处置,就地销毁。
3、本(法)人对销毁或被销毁的蔬菜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告知方和承诺方各执一份。
签字盖章后生效。
市场单位(告知方)经营户(承诺方)
(公章)原籍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杭州暂住地址: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不合格蔬菜处置单
客户:
您于年月日时送(抽)检的样品,
样品编号为,根据编号为检测报
告的定量检测结果,该样品指标不符合国
家相关标准要求,判为不合格品。
现通知您,按您与我市场签订的《蔬菜市场安全卫生质量
责任告知承诺书》约定,由市场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统一就地销毁。
经营户签字:
市场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责令停止销售通知单
编号:
客户:
经定量检测,您于年月日时送(抽)检的样品,根据样品编号为的检测结果,此委托样品呈阳性。
现通知您,按您与市场签订的《蔬菜市场安全卫生质量责任告知承诺书》约定,收到本通知之时起停止销售,且不得转移,隐匿。
经销商签名:
市场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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