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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规划
第一部分中山陵园风景区详细规划文本
第一章通则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贯彻《钟山风景区总体规划》意图,加强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保障风景区土地得到科学、合理的利用,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制定本文本。
第2条本规划是《钟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深化。
第3条本规划是针对中山陵园风景区内风景资源保护和各项设施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严格按照本规划执行。
因某种原因需要对本规划内容进行局部更改时,必须向原批准部门申请、审批后,方可更改。
第4条本规划编制依据
1、政策法规
①《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⑦《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⑧《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管理条例》
⑨国家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
2、相关规划成果
①《南京钟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②《南京中山陵保护规划》
③《南京明孝陵保护规划》
④《南京中山陵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⑤《中山陵园管理局文物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江苏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示》
⑥《南京市总体规划》
3、技术规范
①《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②《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③风景区规划、公园设计、道路绿化系统等相关技术规定与措施
第5条规划宗旨
1、科学划分风景区核心景区范围,严格有效地保护景源和风景环境,适度合理地开展游览活动以利景源的永续利用。
2、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规定,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有力的保护。
其周围严禁随意乱建滥建与之无关的建筑,保护周围整体环境氛围,突出其历史文化的浓郁气息。
3、加强风景区内在的统一性及完整性,注重景源在空间及内容上的连贯性,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的、便于管理的风景区内部体系结构。
4、发挥利用风景区内的景源特征,在全面突出“山(林)、水、城、陵”景源优势的前提下,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观光、访古览胜、宣传教育、科研考察以及休养游乐等活动,深化并拓展风景区保护及游览活动的内涵和外延,建设一个内容丰富、特色突出、吸引力广泛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5、在保护景源价值的同时,正确处理风景区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以及风景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合理规划、统筹安排。
6、协调风景区土地利用,减少并转化风景区滞留用地及不协调居民社会用地,完善风景区整体格局。
第6条规划总目标
保护并强化中山陵园风景区独特的“山(林)、水、城、陵”景观特征以及“国际旅游胜地、南京古都风貌维护核心、市区维护生态平衡基地和全市主要文化娱乐园地”的重要功能,并使之具有方便舒适、设施先进、规模适度的旅游服务接待设施体系和顺畅有效的风景区统一管理的组织系统,成为社会、环境、经济三大效益协调显著的国内一流、国际著名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第7条本次规划重点
1、明确风景区界线范围,健全风景区管理体制机构,强化其行政管理职权范围。
2、重在保护,强化、深化、落实保护,以保护求发展。
3、重视风景区土地利用的调控,珍惜风景区的土地资源,完善风景区土地利用结构,整体提升风景区土地使用的效益和风景区的景观形象。
4、以南京城市为依托,与南京发展相协同,积极参予并努力推动风景区与南京城市建设的良性互动,实现共生共荣,共同发展。
5、保护并发展中山陵园风景区“山(林)、水、城、陵”结合的景观特色,丰富其内涵,拓展其外延,保护结合创新,创建世界一流的文化旅游胜地。
6、完善风景区交通体系,既有利于游览活动的开发,又适合于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
第8条中山陵园风景区内景源包括历史人文景源、现代人文景源、生物景源、山景景源、水景景源和天景天象景源等六种类型。
第9条历史人文景源
钟山地区为六朝古都南京的有机组成部分,古代文化遗存众多,达100多处。
目前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八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十三处。
人文景源源远流长,文化、景观价值俱高,是本次规划保护的核心部分。
其中,尤为著名的有一代伟人孙中山先生的陵墓——中山陵、世界文化遗产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陵墓——明孝陵、明城墙、古灵谷寺的遗存无梁殿等(详见附表二:
风景区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第10条现代人文景源
体现中山陵园风景区的个性。
包括:
1、与风景区相辅相成的南京古都新貌,其“山、水、城、林”的城市特色与风景区有机结合,城景共生共荣,形成景观层次丰富良好的视觉环境空间;
2、风景区内富有特色的梅花节、桃花风筝节、桂花节等民风民俗活动。
第11条生物景源
生物景源是风景景观的坚实基础。
主要表现在:
1、植被资源丰富,属北亚热带落叶常绿阔叶混交林地带。
植物景观主要形成森林型和园林型,其艺术效果得体而多具特色。
2、珍稀树种、边缘特征植物和古树名木:
风景区内有植物3000余种,其中名贵和重要经济植物约千余种,特、稀、危植物50余种。
3、动物资源:
风景区内有禽鸟类生物9目42科64种;昆虫200多种,隶属13目86科;蝶类8科,41属,76种。
第12条山景景源
山景景源是风景景观的主体,也是风景区景观的载体与依托。
“钟山龙蟠”著称于世,其三峰叠嶂、气度排闼、林木郁葱,构成古都金陵“王气”之说的形势核心。
第13条水景景源
水景景源是点缀风景区各处的景观重点。
以湖泊、水库为主,包括流徽榭、燕雀湖(前湖)、琵琶湖、紫霞湖、八功德水(龙池)、流觞曲水溪、霹雳沟、一人泉、万工池、上下黄马水库、军民友谊水库、洪岗水库、王家湾水库、紫金山水库、五棵松水库等。
在钟山山岳阳刚之美之外,也增添了无尽的清幽柔美。
第14条天景天象景源
天景天象景源是景源展示美好情调的补充条件,主要表现为:
1、天景:
云雾日行,晨暮相伴,春夏秋冬四季分明。
2、地景:
沐浴林涛,季相变幻。
第15条景源结构特色
以古都历史文化为核心,陵文化为代表,民国文化和明文化为主线,自然景观为基础的风景资源结构。
第16条景源评价
景源评价主要进行景点评价,共选择76个景点进行综合评价。
1、目的:
确定景点景源价值的重要性,划分等级,并以此掌握和确定景点保护与开发的程度。
2、评价方式:
从景源价值、环境水平、利用条件和规模范围等四方面进行,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打分方法,综合权衡,评定景点级别。
3、评价结构:
景点共分五级,特级景点2个,一级景点15个,二级景点22个,三级景点19个,四级景点18个,分别占景点总数的3%、20%、29%、25%和23%(详见附表三:
风景区景点分级一览表)。
第17条风景区范围确定原则
1、风景区整体景源价值具备国家级的特征。
2、景源分布特点及景观空间生态环境和山、水、城、陵景观特征的完整性。
3、历史的一致性。
4、风景保护的相关性、景源利用的统一性、游赏功能的必要性、景区管理的可行性。
第18条风景区范围
中山陵园参照1929年界线,界址自中山门至孝卫街一带,沿宁杭公路南侧三十米左右以北,沿路往东经孝陵卫、柳营、马群路北、转至环陵路,经青黄马至岔路口以西,再往王家湾、蒋王庙、太平门以东,沿城墙至中山门,包括月牙湖公园。
第19条风景区性质
以古都文化为基础、以陵文化为代表、以中山陵著称,融山(林)、水、城、陵为一体的雄秀兼得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钟山风景名胜区的主体区域。
第20条景区划分
中山陵园风景区划分为六大区域,钟山南麓自西往东有明孝陵景区、中山陵景区、灵谷寺景区;钟山北麓有白马景区、山岳景区和自然景观区。
1、明孝陵景区:
包括月牙湖、前湖、琵琶湖、明城墙富贵山以南至月牙湖段、廖仲恺、何香凝墓、中山植物园、明孝陵序列、规划的文化公园、梅花山、紫霞湖、六朝地坛等处景点。
涵盖了钟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明孝陵游览区、中山植物园游览区和竹林山庄恢复区等区域,景区面积:
532.9公顷。
2、中山陵景区:
包括中山陵、孙中山纪念馆(藏经楼)、中山书院、永慕庐、革命历史图书馆、行健亭、永丰社、孝经鼎、音乐台、光华亭、仰止亭、流徽榭、滑道游乐园、美龄宫、邵家山等处景点。
涵盖了钟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中山陵游览区、中山花卉盆景园等区域,景区面积:
454.4公顷。
3、灵谷寺景区:
包括万工池、西北水库、无梁殿、灵谷寺、松风阁、灵谷塔、谭延闿墓、邓演达墓、志公殿、万株桂园、五棵松水库、南京体育学院等处景点。
涵盖了钟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确定的灵谷寺游览区、体育活动中心、引种驯化区等区域,景区面积:
338.7公顷。
4、白马景区:
包括白马公园、常遇春墓、仇成墓、吴桢墓、吴良墓、后山竹海、山林等处景点。
涵盖了钟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明墓访古游览区、林副特产区等区域,景区面积:
245.2公顷。
5、山岳景区:
包括紫金山山脊沿线地堡线、紫金山天文台(天堡城)、头陀岭、北高峰、中茅山、小茅山、松山(红茅岭)、东马腰、中马腰、西马腰等处景点。
涵盖了钟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山岳风景游览区、紫金山天文台等区域,景区面积:
366.9公顷。
6、自然景观区:
包括钟山北麓大片的山林,其中点缀有紫金山水库、军民友谊水库、上下黄马水库、洪岗水库、航空烈士墓等景点。
涵盖了钟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自然(生态)保护区、山北恢复(开发)区等区域,区内面积:
1070.6公顷。
第21条用地布局
用地布局考虑景源的分布特征和用地条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根据实际情况,规划用地分为以下八种用地类型:
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居民社会用地、交通与工程用地、林地、园地、水域、滞留用地(详见附表一:
风景区土地利用平衡表)。
第22条游人容量
采用生态允许标准法、面积法、线路法三种方法测算,测算结果日游人量为4万人次,年游人量为982万人次。
第23条游人规模预测
近年中山陵园风景区年游客量已超过500万人次,并且国内旅游者数量在未来5到15年会有所增长,而海外旅游者则会大幅度增加。
预计中山陵园风景区2005年、2010年和2020年的客流量,将分别达到600万人次、650万人次和800万人次。
第二节保护培育规划
第24条依据中山陵园风景区资源性质、特征、级别的具体情况和建设部建城〔2003〕77号《关于做好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划定与保护工作的通知》,规划将分类保护与分级保护相结合,科学确定核心景区的界限,涵盖了中山陵园风景区内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最集中、最具观赏价值、最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包括规划中确定的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和史迹保护区等,形成界限完整、空间连绵的核心景区。
并在风景区详细规划六大区域相应的地块控制要点、控制指标中明确保护和管理的强制性内容。
核心景区的范围由明孝陵下马坊公园南侧宁杭公路往西,转至沿陵园大道西侧150米往北,接明孝陵石象路南侧300米往西,经前湖东岸现状弧形路接太平门(龙脖子)路至太岗路(龙蟠中路),转至富贵山路,沿常遇春、仇成墓北边界上山,接山岳景区西界盘山路往北,经山岳景区北界(海拔150米)接钟山北麓西北侧盘山路,转而往东经军民友谊水库南对上黄马水库西侧道路,沿21林班东界往南接山北防火道延至36、37林班东界,由37、39林班南界,转至邓演达墓东300米40林班往南接陵东路,转接灵谷寺路往南,沿沪宁高速连接线往西至下马坊公园东侧水渠。
核心景区面积:
1688.5公顷,包括了10、11、13、21、22、27、36、37、39等林班的全部、山北麓17、20林班的大部和山东麓31、32、40林班的一部分。
占风景区总用地的56.12%。
在划定核心景区的基础上,对风景区进行分级保护,明确保护范围,制定相应保护措施,建立保护体系。
风景区六大区域内分地块明确保护类别和保护级别,协调处理保护培育、经营管理、发展利用的有机关系,加强引导性规划措施。
第25条特级保护区
1、范围:
所有风景区内自然保护核心区以及其它不应进入游人的区域。
包括钟山北麓14、18林班及其周边11、13、17、20、21林班等构成的生态保护区。
2、保护措施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护法令、法规、条例,其外围应保持较好的缓冲条件,在区内不得新建任何建筑设施,严禁设置与原景物景象景点和历史文物等景观风景无关的任何工程设施。
机动交通工具不得进入此区。
严禁开山采石,乱砍滥伐及一切破坏历史文物、自然生态和森林植被原生状态的活动。
第26条一级保护区
1、范围:
包括所有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自然景观保护区、一级景点和部分其它级别景点周边一定范围与空间。
2、保护措施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护法令和条例规定,除必须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严禁建设与风景无关的任何人为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区内一切建设方案均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经专家评审,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不得新辟机动车道,严格限制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此区。
严禁开山采石,乱砍滥伐及一切破坏区内历史文物、自然景致的活动。
第27条二级保护区
1、范围:
包括特级、一级保护区外围以及风景区内其余景点和景物周围用地和空间。
2、保护措施原则:
按规定要求可以适度建设风景建筑,但不得建设与风景无关的任何设施,需要建设的项目,要经专家评审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应与景观环境相协调一致,不得破坏山石、植被。
严格控制机动交通进入本区。
第28条三级保护区
1、范围:
在风景区范围内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少量生态或景观环境不利甚至危机区域。
2、保护措施原则:
应有序控制各项建设与设施,通过搬迁、更新、改造等手段进行综合整治并应与风景环境相协调。
第三节风景游赏与典型景观规划
第29条合理规划并有序组织风景区游览活动,完善游线组织和游程安排,明确风景单元组织结构,适度分类游赏空间并合理调控游人容量。
第30条中山陵、明孝陵、灵谷寺是中山陵园最为著名的历史人文景观,是开展纪念瞻仰、访古寻幽、宣传教育、观光览胜等游赏活动的理想场所。
景点知名度高,影响广,以外地游客居多。
景点格局呈序列性、纪念性、对称性,还有若干附属景点。
应加强其整体性和序列性的保护与展示,通过合理游览组织,开展序列游、全貌游,扩大景点影响,完善游览格局。
第31条适应城市发展,建设及完善白马公园、竹海公园、中山植物园、文化公园、邵家山公园、健康庄园、上下黄马水库滨水休闲公园、北山风景园、王家湾公园、蒋王庙入口广场等风景点和山岳游览线,开展市民休闲游,分流、截流本地游客,实现城景共生共荣,风景区有序发展。
第32条挖掘并强化典型景观特色,合理妥善地拓展深化其历史人文内涵,因地制宜地完善提高植物配置的景观生态效益。
1、保护民国时期,尤其是中山陵区域特有的历史建筑风貌特征以及建筑采用蓝色琉璃瓦和中西合璧的构造方式。
而新建建筑应采用与风景相协调的绿色或黑灰色瓦屋面,杜绝风景区建筑一片蓝色。
2、突出中山陵景区中山(民国)文化、明孝陵景区明文化和灵谷寺景区佛文化(民国文化)的人文特色和陵区特征,完善游线组织和游览氛围。
3、全方位多层次表达风景区“山、水、城、陵”的景观特色和龙蟠之地、帝王之宅的历史人文意境。
第四节游览设施规划
第33条依据中山陵园风景区区位及其现状设施状况,规划游览设施布局采用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方式。
旅游服务基地分为三级,即旅游城、旅游点/游人服务中心、服务部。
第34条旅游城:
中山陵园外围南京市区,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六朝古都和著名旅游胜地,城内各类各级游览设施配设齐全。
从南京市中心到达风景区只需要十多分钟车程,是中山陵园风景区旅游服务基地大本营。
第35条旅游点/游人服务中心:
由于中山陵园风景区处在南京城市中心地区,联系便捷,风景区内不设独立的旅游镇或旅游村,设四处游人服务中心和一处旅游点。
其设施配备如下:
1、旅游点:
养生庄,机动及非机动交通、停车场、邮电通讯、导游咨询服务、休憩环卫、一般餐饮、小型商场、娱乐表演、审美科教、室内体能健身、多媒体演示、一般住宿。
2、游人服务中心:
明孝陵、中山陵、灵谷公园、白马公园游人中心,机动及非动动交通、停车场、邮电通讯、导游咨询服务、休憩环卫、一般餐饮、小型商店、审美科教、多媒体演示,无住宿设施。
第36条服务部:
设置于各景区内景点,细分为三级。
1、一级服务站点:
邮电通讯、咨询服务、办公、票务、休息、餐饮、零售等功能。
2、二级服务站点:
票务、休息、简餐、零售等功能。
3、三级服务站点:
小型零售点。
明孝陵景区一级服务点1个,二级服务点5个,三级服务点6个。
中山陵景区一级服务点1个,二级服务点3个,三级服务点6个。
灵谷寺景区二级服务点1个,三级服务点4个。
白马景区二级服务点3个,三级服务点7个。
山岳景区二级服务点2个,三级服务点7个。
自然保护区二级服务点3个,三级服务点3个。
第37条驻风景区独立地段,历史形成的多处宾馆、疗养院,多集中于明孝陵、中山陵一带,不仅服务于风景区,主要服务于南京市和驻宁部队,但密度过大,使风景区景观、生态人为负荷过重,应完全限制发展,逐步实现整合、缩并、减少,明孝陵、中山陵景区严禁增建、扩建宾馆、疗养院。
第38条科学合理地完善风景区游览设施布点和格局组织,禁止将设施布置在有碍景观和影响环境质量的地段。
第五节基础工程规划
第39条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1、规划原则:
规划风景区道路交通组织以陆路运输为主,对外交通依托城市综合运输体系,内部交通注重解决各景区内道路体系的建立,充分利用并合理调整现状风景区道路、登山小道、停车场地等设施,加强风景区内部交通组织管理。
2、对外交通:
风景区对外交通分为二个层面。
1)其一是与外地的水运、航运、公路、铁路等交通联系。
规划该类交通流由陵东路进入风景区,并从钟灵街(灵谷寺路)小型立交通往上海方向。
2)风景区对外交通第二层面是与南京市区的交通联系。
规划完善中山门、太平门、钟灵街三处主要的风景区出入口,作为风景区日常对外机动车联系;保留原左所村、韦陀巷、安乐堂、上黄马、岔路口、王家湾等处辅助性机动车出入口,与风景区内干道和消防通道连通,作为风景区紧急对外联系通道,并与南京地铁二号线宁杭公路沿线各站:
苜蓿园站、小卫街站、孝陵卫站、钟灵街站和五棵松站等取得便捷联系。
保留五棵松水库、青马南侧、上下黄马水库、钟山山庄、竹海公园北入口为游人步行登山入口,其余各处风景区外边界或实际使用地边界一律设置围栏,防止风景区用地进一步被蚕食或无序登山践踏。
3、内部交通
1)钟山南麓整体路网格局和交通设施布点相对完善,只作局部增减调整:
将明孝陵翁仲路、国际会议中心四方城入口路、陵园大道中山陵牌坊前段、灵谷寺内青年路日常封闭为步行游览线;开设由太平门龙脖子路经中山植物园前面前湖路接陵园大道的机动车道,沟通风景区西入口与区内主干道陵园路,从而使风景区内主要机动交通在明孝陵、中山陵、灵谷寺核心游览区域外侧绕行。
2)结合钟山南麓路网调整和南京地铁线建设,在地铁苜蓿园站、孝陵卫站和植物园南侧三角地建设停车场,分流、截流进入风景区内机动车辆。
3)钟山北麓沟通原有部分盘山公路、登山道和林区消防通道形成消防通道网络。
撤并完善原有散乱的登山步道,形成有序的登山步行游览通道系统。
4)通过内部路网结构调整疏理,形成风景区对外车行、盘山公路/消防通道、登山游步道三级陆域道路交通体系,并结合南京公交5路线、9路线、风景区旅游巴士游1、游2、游3线以及紫金山索道等设施,建立完善的风景区内部交通综合体系。
5)建设道路交通管理组织机构,增设指示牌、导游图等交通设施,加强管理。
第40条给水规划
1、中山陵园风景区现状有多条市政给水主管与高位水库及加压泵站已形成可靠的给水系统。
规划期内,风景区内要逐步迁出一些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使风景区供水能力有所增加。
2、规划期内,中山陵园风景区内不再建设大的、新的给水系统。
对现有的给水系统加以改造,使之与风景区内景点布局设置的配套更趋向合理。
3、风景区边缘三级保护区内建设与风景区配套的建筑时,其用水需求就近由市给水管网提供。
第41条排水规划
1、中山陵园风景区排水制度为雨污分流制。
2、中山陵园风景区经多年的建设,已建有较安全可靠的雨水排水系统与防洪排涝设施。
3、规划在现有的雨水排水系统上针对紫金山防火给水的要求及新景观建设,适当新建以滚水坝形式的充分利用雨水资源的山上高位水库与景观水体。
4、中山陵园风景区因地形特征和景点分布状况已建设成多个独立的污水处理与污水排水系统。
5、规划期内,进一步完善排污系统,建设污水管排污系统,将现有明沟污水排放改造成暗管污水排放,使污水引发的臭气污染逐步减小乃至最后清除。
第42条供电规划
1、目前中山陵园风景区已具备较可靠的供电设施,不包括驻区的企事业单位与居民点的电力设施,风景区内已有9个10/0.4kV变配电所,总装机容量超过4000kVA。
在本规划实施期,将有一些企事业单位与居民点迁出风景区,届时,将大大提高风景区供电能力。
2、规划期内,风景区内将不再建设新的大型供电设施。
对现有电力设施随着风景区内景点的布局,新景点的开发作适当调整,使之更趋向合理配套。
3、风景区边缘三级保护区内建设与风景配套的建筑时,其电力需求就近由市电力线路提供。
4、风景区内电力线路均采用电力电缆埋地敷设,现有的架空电力线路将逐步改道沿道路一侧埋设,原则上沿道路的东、南侧敷设。
第43条电信规划
1、中山陵园风景区现状已有能覆盖整个风景区的电信、移动通信和数字通信等服务项目的网络线路。
2、进一步完善现有各种设施,使之能与国内外最新通信技术相适应。
利用宽带网技术,逐步建立与国内外各风景区联网的旅游交通信息服务网络系统。
3、现有架空电信线路均逐步改造为采用通信光缆沿景区道路埋地敷设方式。
第44条燃气规划
1、中山陵园风景区中心区不设置管道燃气,风景区内各餐饮服务设施均使用罐装石油液化气。
2、中山陵园风景区边缘三级保护区内与风景区配套建设的生活性和景区服务用建筑的燃气就近与市燃气管网连通由市燃气管网供气。
第六节植物景观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
第45条植物景观规划基本原则
1、中山陵园风景区植物景观规划是从生态科学、景观建设、科普教育和社会、环境、经济效益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在注重宏观绿化景观效果的同时,结合景点建设及树木季相变化,烘托景观主题,建立科学完整的植物生态环境系统;
2、风景区内现状植被,尤其是一些珍贵树种应加以保护;
3、根据现状条件,按照植被演替规律,通过人工更新和抚育等管理措施,做好植被的恢复与改造工作;
4、在符合植物群落自然发展规律和满足个体生长习性的基础上,通过改造林相、增加园林植物种类、进行景点种植设计等手段,满足风景区对植物造景的要求。
第46条绿化类型的划分及其规划要求
1、综合分析风景区内植被资源,规划中对风景区植被构成进行相应的布局调整,以获得具有整体协调感的点、线、面相结合的自然绿化景观。
2、线性绿化主要包括道路绿化、岸带绿化和隔离带绿化。
风景区行道树可采用悬铃木、枫杨、马褂木、香樟、银杏、雪松、等;岸带绿化和隔离带绿化应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主要树种可选择常绿栎类、枫香、松类、夹竹桃和毛竹以及紫楠、石楠、冬青、油茶、朴、榆、苦楝、榉、马褂木等。
3、面状绿化主要形成生态(自然)保护区、人文景观区、森林景观区和居民、滞留单位区域四大分区。
生态保护区主要集中在钟山北坡,应保护典型地带性森林生态系统,观察研究森林地带性演替的基本规律,分析森林经营活动的合理性,监测森林生态效益,树种主要有杂阔、栎类、枫香、马尾松、榆树等;人文景观区主要位于钟山南坡,包括明孝陵、中山陵、灵谷寺等,在植物规划布局上应采取大片的四季常青的林分来与纪念建筑相和谐,烘托宏大、庄严的气氛,其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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