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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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标准》第二版
A饮用水中的细菌质量*
有机体类
指标值
旧标准
所有用于饮用的水
大肠杆菌或耐热大肠菌
在任意100ml水样中检测不出
进入配水管网的处理后水
大肠杆菌或耐热大肠菌
在任意100ml水样中检测不出
在任意100ml水样中检测不出
总大肠菌群
在任意100ml水样中检测不出
在任意100ml水样中检测不出
配水管网中的处理后水
大肠杆菌或耐热大肠菌
在任意100ml水样中检测不出
总大肠菌群
在任意100ml水样中检测不出。
对于供水量大的情况,应检测足够多次的水样,在任意12个月中95%水样应合格。
*如果检测到大肠杆菌或总大肠菌,应立即进行调查。
如果发现总大肠菌,应重新取样再测。
如果重取的水样中仍检测出大肠菌,则必须进一步调查以确定原因。
B饮用水中对健康有影响的化学物质
(一)无机组份
项目
指标值
(mg/l)
旧标准
(mg/l)
备注
锑
0.005(p)*
砷
0.01**(p)
0.05
含量超过6×10-4将有致癌的危险
钡
0.7
铍
NAD&
硼
0.3
镉
0.003
0.005
铬
0.05(p)
0.05
铜
2(p)
1.0
ATO#
氰
0.07
0.1
氟
1.5
1.5
当制定国家标准时,应考虑气候条件、用水总量以及其它水源的引入。
铅
0.01
0.05
众所周知,并非所有的给水都能立即满足指标值的要求,所有其它用以减少水暴露于铅污染下的推荐措施都应采用。
锰
0.5(p)
0.1
ATO
汞(总)
0.001
0.001
钼
0.07
镍
0.02
NO3-
50
10
每一项浓度与它相应的指标值的比率的总和不能超过1。
NO2-
3(p)
硒
0.01
0.01
钨
NAD
(二)有机组份
项目
指标值
(μg/l)
旧标准
(μg/l)
备注
氯化烷烃类
四氯化碳
2
3
二氯甲烷
20
1,1-二氯乙烷
NAD
1,1,1-三氯乙烷
2000(p)
1,2-二氯乙烷
30**
10
过量致险值为10-5
氯乙烯类
氯乙烯
5**
过量致险值为10-5
1,1-二氯乙烯
30
0.3
1,2-二氯乙烯
50
三氯乙烯
70(p)
10
四氯乙烯
40
10
芳香烃族
苯
10**
10
过量致险值为10-5
甲苯
700
ATO
二甲苯族
500
ATO
苯乙烷
300
ATO
苯乙烯
20
ATO
苯并[a]芘
0.7**
0.01
过量致险值为10-5
氯苯类
一氯苯
300
ATO
1,2-二氯苯
1000
ATO
1,3-二氯苯
NAD
1,4-二氯苯
300
ATO
三氯苯(总)
20
ATO
其它类
二-(2-乙基已基)已二酸
80
二-(2-乙基已基)邻苯二甲酸酯
8
丙烯酰胺
0.5**
过量致险值为10-5
环氧氯丙烷
0.4(p)
六氯丁二烯
0.6
乙二胺四乙酸(EDTA)
200(p)
次氮基三乙酸
200
二烃基锡
NAD
三丁基氧化锡
2
(三)农药
指标
指标值
(μg/l)
旧标准
(μg/l)
备注
草不绿
20**
过量致险值为10-5
涕灭威
10
艾氏剂/狄氏剂
0.03
0.03
莠去津
2
噻草平/苯达松
30
羰呋喃
5
氯丹
0.2
0.3
绿麦隆
30
DDT
2
1
1,2-二溴-3-氯丙烷
1**
过量致险值为10-5
2,4-D
30
1,2-二氯丙烷
20(p)
1,3-二氯丙烷
NAD
1,3-二氯丙烯
20**
过量致险值为10-5
二溴乙烯
NAD
七氯和七氯环氧化物
0.03
各0.1
六氯苯
1**
0.01
过量致险值为10-5
异丙隆
9
林丹
2
3
2-甲-4-氯苯氧基乙酸(MCPA)
2
100
甲氧氯
20
丙草胺
10
草达灭
6
二甲戊乐灵
20
五氯苯酚
9(p)
10
二氯苯醚菊酯
20
丙酸缩苯胺
20
达草止
100
西玛三嗪
2
氟乐灵
20
氯苯氧基除草剂,不包括2,4-D和MCPA
2,4-DB
90
二氯丙酸
100
2,4,5-涕丙酸
9
2-甲-4-氯丁酸(MCPB)
NAD
2-甲-4-氯丙酸
10
2,4,5-T
9
(四)消毒剂及消毒副产物
消毒剂
指标值(mg/l)
旧标准(mg/l)
备注
一氯胺
3
二氯胺和三氯胺
NAD
氯
5
ATO.在pH<8.0时,为保证消毒效果,接触30分钟后,自由氯应>0.5mg/L。
二氧化氯
由于二氧化氯会迅速分解,故该指项标值尚未制定。
且亚氯酸盐的指标值足以防止来自于二氧化氯的潜在毒性。
碘
NAD
消毒副产物
指标值
(μg/l)
旧标准
(μg/l)
备注
溴酸盐
25**(p)
过量致险值为7×10-5
氯酸盐
NAD
亚氯酸盐
200(p)
氯酚类
2-氯酚
NAD
2,4-二氯酚
NAD
2,4,6-三氯酚
200**
10
过量致险值为10-5,ATO
甲醛
900
3-氯-4-二氯甲基-5-羟基
-2(5H)-呋喃酮(MX)
NAD
三卤甲烷类
每一项的浓度与它相对应的指标值的比率不能超过1。
三溴甲烷
100
一氯二溴甲烷
100
二氯一溴甲烷
60**
过量致险值为10-5
三氯甲烷
200**
30
过量致险值为10-5
氯化乙酸类
氯乙酸
NAD
二氯乙酸
50(P)
三氯乙酸
100(P)
水合三氯乙醛
10(P)
氯丙酮
NAD
卤乙腈类
二氯乙腈
90(p)
二溴乙腈
100(p)
氯溴乙腈
NAD
三氯乙腈
1(p)
氯乙腈(以CN计)
70
三氯硝基甲烷
NAD
*(P)—临时性指标值,该项目适用于某些组分,对这些组分而言,有一些证据说明这些组分具有潜在的毒害作用,但对健康影响的资料有限;或在确定日容许摄入量(TDI)时不确定因素超过1000以上。
**对于被认为有致癌性的物质,该指导值为致癌危险率为10-5时其在饮用水中的浓度(即每100,000人中,连续70年饮用含浓度为该指导值的该物质的饮用水,有一人致癌)。
&NAD—没有足够的资料用于确定推荐的健康指导值。
#ATO—该物质的浓度为健康指导值或低于该值时,可能会影响水的感官、嗅或味。
C饮用水中常见的对健康影响不大的化学物质的浓度
化学物质
备注
石棉
U
银
U
锡
U
U—对于这些组分不必要提出一个健康基准指标值,因为它们在饮用水中常见的浓度下对人体健康无毒害作用。
D饮用水中放射性组份
项目
筛分值(Bq/L)
旧标准(Bq/L)
备注
总α活性
0.1
0.1
如果超出了一个筛分值,那么更详细的放射性核元素分析必不可少。
较高的值并不一定说明该水质不适于人类饮用。
总β活性
1
1
E饮用水中含有的能引起用户不满的物质及其参数
项目
可能导致用户不满的值a
旧标准
用户不满的原因
物理参数
色度
15TCUb
15TCU
外观
嗅和味
-
没有不快感觉
应当可能接受
水温
-
应当可以接受
浊度
5NTUc
5NTU
外观;为了最终的消毒效果,平均浊度≤1NTU,单个水样≤5NTU。
无机组分
铝
0.2mg/L
0.2mg/L
沉淀,脱色
氨
1.5mg/L
味和嗅
氯化物
250mg/L
250mg/L
味道,腐蚀
铜
1mg/L
1.0mg/L
洗衣房和卫生间器具生锈(健康基准临时指标值为2mg/L)
硬度
-
500mgCaCO3/L
高硬度:
水垢沉淀,形成浮渣
硫化氢
0.05mg/L
不得检出
嗅和味
铁
0.3mg/L
0.3mg/L
洗衣房和卫生间器具生锈
锰
0.1mg/L
0.1mg/L
洗衣房和卫生间器具生锈(健康基准临时指标值为0.5mg/L)
溶解氧
-
间接影响
pH
-
6.5—8.5
低pH:
具腐蚀性
高pH:
味道,滑腻感
用氯进行有效消毒时最好pH<8.0
钠
200mg/L
200mg/L
味道
硫酸盐
250mg/L
400mg/L
味道,腐蚀
总溶解固体
1000mg/L
1000mg/L
味道
锌
3mg/L
5.0mg/L
外观,味道
有机组分
甲苯
24—170μg/l
嗅和味(健康基准指标值为700μg/l)
二甲苯
20—1800μg/l
嗅和味(健康基准指标值为500μg/l)
乙苯
2—200μg/l
嗅和味(健康基准指标值为300μg/l)
苯乙烯
4—2600μg/l
嗅和味(健康基准指标值为20μg/l)
一氯苯
10—120μg/l
嗅和味(健康基准指标值为300μg/l)
1,2-二氯苯
1—10μg/l
嗅和味(健康基准指标值为1000μg/l)
1,4-二氯苯
0.3—30μg/l
嗅和味(健康基准指标值为300μg/l)
三氯苯(总)
5—50μg/l
嗅和味(健康基准指标值为20μg/l)
合成洗涤剂
-
泡沫,味道,嗅味
消毒剂及消毒副产物氯
600—1000μg/l
嗅和味(健康基准指标值为5mg/L)
氯酚类
2-氯酚
0.1—10μg/l
嗅和味
2,4-二氯酚
0.3—40μg/l
嗅和味
2,4,6-三氯酚
2—300μg/l
嗅和味(健康基准指标值为200μg/l)
a.这里所指的水准值不是精确数值。
根据当地情况,低于或高于该值都可能出现问题,故对有机物组分列出了味道和气味的上下限范围。
b.TCU,色度单位。
c.NTU,散色浊度单位。
美国国家一级饮用水水质标准是应用于公众给水系统的强制性法律标准。
一级饮用水水质标准通过限制对损害公众健康的污染物的浓度水平以到达保护饮用水水质的目的。
二级饮用水标准为非强制性标准。
国家一级饮用水法规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指标、水质分级、标准限值、水质检验以及标准的监督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水质(包括各单位自备生活饮用水的水源)。
分散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亦应参照使用。
序号
污染物
MCLG1(MG/L)4
MCL2或TT3(MG/L)
无机物
1
锑
0.006
0.006
2
砷
无5
0.05
3
石棉(纤维>10微米)
7×106纤维/L
7×106纤维/L
4
钡
2
2
5
铍
0.004
0.004
6
镉
0.005
0.005
7
铬(总)
0.1
0.1
8
铜
1.3
参考指标=1.3TT6
9
氟化物
4.0
4.0
10
铅
0
参考指标=0.015TT6
11
无机汞
0.002
0.002
12
硝酸盐(以氮计)
10
10
13
亚硝酸盐(以氮计)
1
1
14
硒
0.05
0.05
15
铊
0.0005
0.002
有机物
16
丙烯酰胺
0
TT
17
草不绿
0
0.002
18
莠去津
0.003
0.003
19
苯
0
0.005
20
苯并[a]芘
0
0.0002
21
呋喃丹
0.04
0.04
22
四氯化碳
0
0.005
23
氯丹
0
0.002
24
氯苯
0.1
0.1
25
2,4-D
0.07
0.07
26
茅草枯
0.2
0.2
27
1,2-二溴-3-氯丙烷(DBCP)
0
0.0002
28
对二氯苯
0.6
0.6
29
邻二氯苯
0.075
0.075
30
1,2-二氯乙烷
0
0.005
31
1,1-二氯乙烷
0.007
0.007
32
顺-1,2-二氯乙烯
0.07
0.07
33
反-1,2-二氯乙烯
0.1
0.1
34
二氯甲烷
0
0.005
35
1-2-二氯丙烷
0
0.005
36
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
0.4
0.4
37
二(2-乙基己基)邻苯二甲酸酯
0
0.006
38
地乐酚
0.007
0.007
39
二噁英(2,3,7,8-TCDD)
0
0.00000003
40
杀草炔
0.02
0.02
41
草藻灭
0.1
0.1
42
异狄氏剂
0.002
0.002
43
环氧氯丙烷
0
TT7
44
乙苯
0.7
0.7
45
二溴乙苯
0
0.00005
46
甘磷酸盐
0.7
0.7
47
七氯
0
0.0004
48
七氯环氧
0
0.0002
49
六氯苯
0
0.001
50
六氯环戊二烯
0.05
0.05
51
林丹
0.002
0.002
52
甲氧氯
0.04
0.04
53
氨基乙二酰
0.2
0.2
54
多氯联苯(PCBs)
0
0.0005
55
五氯苯酚
0
0.001
56
毒莠定
0.5
0.5
57
西吗萘
0.004
0.004
58
苯乙烯
0.1
0.1
59
四氯乙烯
0
0.005
60
甲苯
1
1
61
总三卤甲烷(TTHMs)
无5
0.10
62
毒杀芬
0
0.003
63
2,4,5-TP(silvex)
0.05
0.05
64
1,2,4-三氯苯
0.07
0.07
65
1,1,1-三氯乙烷
0.2
0.2
66
1,1,2-三氯乙烷
0.003
0.005
67
三氯乙烯
0
0.005
68
氯乙烯
0
0.002
69
二甲苯(总)
10
10
放射性物质
70
β粒子和光子活性
无5
4mrem/年(毫拉德当量)
71
α粒子活性
无5
15pCi/L
72
镭226和228
无5
5pCi/L
微生物学指标
73
兰伯氏贾第虫
0
TT8
74
细菌总数
N/A
TT8
75
军团菌
0
TT8
76
总大肠菌群(包括粪型大肠菌和埃希氏大肠菌)
0
5.0%9
77
浊度
N/A
TT8
78
病毒
0
TT8
国家二级饮用水法规
序号
污染物
二级标准
1
铝
0.05-0.2mg/L
2
氯化物
250mg/L
3
色度
15(色度单位)
4
铜
1.0mg/L
5
腐蚀性
无
6
氟化物
2.0mg/L
7
发泡剂
0.5mg/L
8
铁
0.3mg/L
9
锰
0.05mg/L
10
嗅
3TON
11
pH值
6.5-8.5
12
银
0.1mg/L
13
硫酸根
250mg/L
14
总固体
500mg/L
15
锌
5mg/L
注:
1.最大污染物浓度指标值(MCLG)--饮用水中的污染物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未知或不利影响的最大浓度。
MCLG是非强制性健康指标。
2.最大污染物浓度(MCL)--公共供水系统的用户水中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浓度。
MCL是强制性标准。
MCLG中的安全极限要确保检测值略微超过MCL不会对公共健康产生重大危害。
3.处理技术--公共供水系统必须遵循的强制性处理方法,以保证污染物的控制。
4.除特别指明外,单位微mg/L。
5.1986年安全饮用水法案修正案颁布前没有建立MCLG,因此该污染物没有MCLG。
6.当采用含铅管道和铜管时,需要在用户水龙头处取样。
当10%自来水水样中铅和铜超标时,需要考虑采用技术处理的活性浓度分别为:
铅0.015mg/L和铜0.3mg/L。
7.每个供水系统必须书面向政府保证,在饮用水系统中使用丙烯酰胺和3-氯-1,2-环氧丙烷时,聚合体投加量和单体浓度不应超过以下规定:
丙烯酰胺=0.05%(投加量为1mg/L时)
环氧氯丙烷=0.01%(投加量为20mg/L时)
8.地表水处理法规(SWTR)规定,采用地表水的处理系统必须做到消毒和过滤工艺,确保以下污染物得到控制:
兰伯氏贾第虫:
99.9%失活
病毒:
99.9%失活
军团菌:
没有限值。
EPA认为如果贾第氏虫和病毒失活,军团菌也能得到控制
浊度:
任何时候浊度不准许大于5NTU;对有滤池的系统,任何连续2个月中,95%的每日所取水样浊度不能大于1NTU(直接过滤不能大于0.5NTU)
HPC:
每毫升不大于500个细菌群
9.每月总大肠菌超标水样不大于5.0%(对每月采集不足40个水样的供水系统,总大肠菌超标数不大于1个)。
含有大肠菌的水样必须进一步分析粪型大肠菌。
水样中不应含有大肠菌。
10.粪型大肠菌和E.coli的存在指示水体可能被人畜废水污染。
废水中的微生物可能引起痢疾、弃挛、呕吐、头痛或其它症状。
欧共体理事会关于生活饮用水水质的条例
98/83/EEC
A微生物学参数
指标
指标值(个100mL)
埃希氏大肠杆菌
0
肠道球菌
0
以下指标用于瓶装或桶装饮用水:
指标
指标值
埃希氏大肠杆菌
0/250mL
肠道球菌
0/250mL
铜绿假单胞菌
0/250mL
细菌总数(22℃)
100/mL
细菌总数(37℃)
20/mL
B化学物质参数
指标
指标值
单位
备注
丙烯酰胺
0.10
μg/L
注1
锑
5.0
μg/L
砷
10
μg/L
苯
10
μg/L
苯并(a)芘
0.010
μg/L
硼
1.0
μg/L
溴化物
10
μg/L
注2
镉
5.0
μg/L
铬
50
μg/L
铜
2.0
mg/L
注3
氰化物
50
μg/L
1,2-二氯乙烷
3.0
μg/L
环氧氯丙烷
0.10
μg/L
注1
氟化物
1.5
μg/L
铅
10
μg/L
注3和4
汞
1.0
μg/L
镍
20
μg/L
注3
硝酸盐
50
μg/L
注5
亚硝酸盐
0.50
μg/L
注5
农药
0.10
μg/L
注6和7
农药(总)
0.50
μg/L
注6和8
多环芳烃
0.10
μg/L
特殊化合物的总浓度注9
硒
10
μg/L
四氯乙烯和三氯乙烯
10
μg/L
特殊指标的总浓度
三卤甲烷(总)
100
μg/L
特殊化合物的总浓度注10
氯乙烯
0.50
μg/L
注1
注:
1.参数值是指水中的剩余单体浓度,并根据聚合体与水接触后所释放出的最大浓度计;
2.如果没有更好的消毒方法,在可能的情况下,成员国应尽力降低该值。
3.该值适用于由用户水龙头处所取水样,且水样应能代表用户一周用水的平均水质。
成员国必须考虑到可能会影响人体健康的峰值出现情况。
4.该指令生效后5年到15年,铅的参数值为25μg/L。
在达到指令中规定的参数值前,成员国应确保采用适当的方法,尽可能降低水中铅的浓度。
5.成员国应确保[NO3-]/50+[NO2-]/3≤1,方括号中为以mg/L为单位计的NO3-和NO2-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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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饮用水水质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 饮用水 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