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细则程序文件doc.docx
- 文档编号:18276563
- 上传时间:2023-08-15
- 格式:DOCX
- 页数:44
- 大小:37.95KB
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细则程序文件doc.docx
《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细则程序文件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细则程序文件doc.docx(4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细则程序文件doc
****公司
基础管理体系
工程建设承包商
管理细则
文件编码:
NMXS-JCGL-XZ-GCJS-05-A/3
文件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
****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实施细则
文件编码
NMXS-JCGL-XZ-GCJS-05-A/3
业务活动
名称
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
主责处室
投资建设管理处
参与处室
质量安全环保部门、投资建设管理部门、企管法规处
适用范围
机关本部、所属盟市分公司
承接的上级规范性文件
01.《**天然**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细则》
02.《**天然****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办法》
03.《**天然****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04.《**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承包商施工作业安全准入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本级相关联管理文件
无
本细则生效后废止的文件
《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NMXS-JCGL-XZ-GCJS-05-A/2
相关作业文件
无
生效日期
2019年5月1日
废止日期
2019年4月30日
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细则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承包商事故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统筹工程建设及一类检维修资源,规范工程建设及检维修市场秩序,提高服务保障能力,规范承包商履职行为,防止违法转包、违规分包,确保施工安全,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业务实际,依据《**天然****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公司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1.2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企业,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1.3本细则所称承包商是指参与**公司新建、迁建、重建、改扩建和一类检维修等**库、加**站、加**站、加**加**合建站项目的总承包和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
1.4**公司对承包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3)过程控制、动态管理;
4)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2.机构和职责
2.1**公司成立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有企管法规处、投资建设管理处、质量安全环保处、审计监察处、财务处、信息化管理处、非**品业务管理处(非**分公司)、加**站管理处、营销处、仓储调运处、办公室),全面负责承包商入围、招标、使用管理、评价考核等工作。
2.2**公司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
2)制定**公司承包商管理实施细则;
3)企管法规处负责工程建设承包商的准入管理,对承包商资质(包括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组织建立、维护**公司承包商资源库;负责工程招标(或竞争性谈判)选商;对承包商实施年度综合考评并发布年度合格承包商名录。
4)投资建设管理处负责承包商服务过程的监督管理和具体业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企管法规处。
5)投资建设管理处负责检查、指导、考核所属企业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协调解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2.3**公司所属企业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和**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落实**公司承包商准入及考核管理办法;
3)组织对承包商进行使用管理、培训、评价和安全监督管理;
4)负责组织对在用承包商进行考核,并按要求上报考核资料;
5)负责按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规定实施本单位承包商的招标工作;
6)负责对在建工程承包商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7)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3.承包商选择
3.1在承包商选择时需遵守《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禁止违法转包、违规分包、违规选商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2**公司**库、加**站的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安全隐患整改、一类检维修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包商应通过招投标形式在系统内或**公司入围承包商中选用,所属企业不得擅自确定或使用其他未入围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总包单位推荐分包单位。
3.2.1加**站建设项目
加**站建设项目除**公司统一招标外,由所属企业在**公司承包商资源库范围内自主招标,并将招标结果上报**公司备案。
3.2.2**库建设项目
**库建设项目必须选用系统内承包商,零星检维修工程可选用**公司入围承包商。
按照管理权限,限上项目(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进行选商,限下项目(投资1000万元以下)由所属企业组织选商。
3.3所属企业选择承包商应按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采用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企管法规处入围服务商范围内选用。
按规定可不招标或不宜招标的,应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承包商;只有一家承包商可供选择的采用谈判方式。
3.4对于特殊行业或具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可根据专业特点或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直接选用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并签定包干合同,所属企业应按照承包商准入条件对拟选承包商严格把关后报**公司审批,且其准入仅对当次项目有效。
3.5承包商选择的招标、谈判和审查应有技术、经济、法律等有关专业人员参与。
1)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承包商遵守的安全标准与要求、执行的工作标准、人
员的专业要求、行为规范及安全工作目标,以及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承包商投标文件中应当包括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风险的初步评估、HSE作业计划书、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使用计划。
2)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项目清单,承包商的报价中应
当单列此项费用。
3)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将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拨付给承包商,费用应当满
足有关标准规范及现场风险防范的要求,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擅自削减。
4.承包商使用管理
4.1锁证备案管理
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序管理,提升入围承包商主要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对加**站建设项目承包商主要管理人员实行锁证备案管理。
**公司统一组织对备案人员资质、业绩等进行审核和培训,合格后下发备案证。
承包商承揽项目时,其主要管理人员应持备案证上岗。
4.1.1.锁证备案人员范围及条件
1)施工承包商。
锁证备案人员包括: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监督员。
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含二级),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信尽责,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本单位书聘任文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信尽责,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专职安全员应取得专职安全员资格证或其他相应资格,有本单位聘任文件,应熟悉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安全工作规程,熟悉我公司HSE管理相关规定,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质量监督员应具备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本单位聘任文件,参加省级以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能熟识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2)监理承包商。
锁证备案人员包括: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监理企业注册,有本单位聘任文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2年及以上经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信尽责,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专业监理应取得监理工程师证,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本单位考核合格后的聘任文件,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规定,熟悉我公司HSE管理相关规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具备2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4.1.2各承包商所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技术员以及监理单位派驻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必须持有**公司签发的备案证,没有备案证的管理人员不得进场。
除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外杜绝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同时在多个项目中担任关键职位。
备案证必须本人随身携带,承包商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与所持备案证信息相符,不得随意借用。
如有变动,由所属企业对新进人员组织考试,合格后颁发备案证,方可上岗,同时将变更信息上报**公司备案。
4.1.3**公司每年组织备案人员培训,对于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予以清退。
4.2所属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公司有关规定,对所使用的承包商实施属地管理。
严把承包商的单位资质关、HSE业绩关、队伍素质关、施工监督关和现场管理关,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严格考核。
在项目实施阶段要从合同履约、资源配置、项目组织实施、项目质量管理、项目HSE管理、项目进度管理、项目分包管理、项目信息、资料管理、项目服务水平、交货能力、诚信、后期(售后)服务等环节加强对各类承包商的监督管理,并配合**公司开展承包商考核工作,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实行淘汰清退。
4.3承包商安全准入
为实现施工作业过程全方位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风险事故,落实承包商施工作业安全准入管理有关要求,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由所属企业对承包商开展施工作业安全准入管理(分为施工作业前、施工过程监督及竣工后安全绩效评估三个阶段),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设备机具要及时清退。
4.3.1施工作业前能力准入评估,主要包括承包商参与项目建设人员资质能力、设备设施安全性能以及安全组织架构,防止承包商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参与项目建设。
4.3.2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主要对承包商HSE承诺书履行、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岗、入场人员与施工前能力准入评估结果是否一致、入场许可证持证、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资格证书有效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现场设备设施与施工前能力准入评估结果是否一致、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检验检测是否合格、运行状态是否完好;以及施工方案执行、HSE作业计划书执行、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使用、作业许可办理、变更管理、“三违”查处、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应急资源配置管理。
4.3.3竣工后安全绩效评估:
主要对承包商HSE承诺履行、人员安全履职能力、设备设施本质安全性能、现场文明施工、日常安全管理、HSE作业计划书执行、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使用、“三违”查处和事故隐患整改等。
4.3.4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天然****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承包商施工作业安全准入管理的意见》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估打分,如打分不及格将纳入黑名单并取消准入资格。
4.4施工过程管理
4.4.1所属企业按合同约定对承包商资源配置、组织实施和工作目标进行全过程管理,对承包商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
要求承包商编制并提交详细的项目策划,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计划、进度安排、质量、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目标与具体的控制措施、资源投入等。
严格审批承包商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安全管理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组织对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
对所使用的承包商实施属地管理,严格考核。
4.4.2所属企业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安全生产合同文本或者工程服务合同中的安全条款,并保证安全条款符合现场作业实际具有针对性。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应当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在签订工程服务合同的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约定双方在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4.4.3两个及以上承包商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在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区域内承包商互相签订安全生产(HSE)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4.4所属企业应当在施工开始前组织对承包商进行开工前安全审查,确保施工方案中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对承包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者生产与施工的界面交接,同时提供项目存在的危害和风险、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环境情况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4.4.5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
1)承包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施工作业现场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参加项目的所有员工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建设单位有关规定的培训,重点培训项目执行的规章制度和标准、HSE作业计划书、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并保留培训和考试记录。
2)建设单位应当对承包商进行入场、施工作业及其他安全要求的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入场许可证,并对承包商提出相应的安全标准和要求。
3)承包商员工若离开工作区域5个工作日以上、调整工作岗位或者承包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在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审核中,发现承包商作业人员不能满足安全作业要求时,应当收回入场许可证,清退出场。
4.5所属企业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成立项目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并确立工程安全、质量目标,对工程安全质量进行策划,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
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专职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保证各工序施工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承包商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合同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4.5.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以及建设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和要求;
4.5.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5.3落实HSE作业计划书、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5.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4.5.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取得有效安全资格证书,并对全体员工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5.5.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如实向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
4.6所属企业要加强现场管理。
每个项目均应成立项目管理机构,明确安全、质量责任人,开工前组织各承包商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明确项目目标,制定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及计划并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和审批,做好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严格作业票审批制度。
4.6.1所属企业应按照上级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对承包商交底,明确项目目标及总体要求,并要求承包商对相关人员交底,必要时进行培训。
同时要对承包商的项目实施方案、特种作业等进行审批。
4.6.2所属企业应当对承包商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向建设项目派驻安全、质量监督人员。
主要监督下列事项:
1)审查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监督等相关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组织机构设
立、安全监管人员配备等情况。
2)检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HSE“两书一表”,人员安全培训、施工设备、安全设
施、技术交底、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作业环境等。
3)检查现场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执行、作业计划、作
业许可办理与人员变更等情况。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
4.6.3承包商施工人员进场应携带入场许可证。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进行作业。
4.6.4建设单位与承包商应当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解决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发现承包商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或者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责令停止作业或者停工。
4.6.5所属企业应依据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合同约定,定期核查承包商资源投入情况,重点核查项目的资源投入是否满足项目需求,投入的关键人员、关键设备等是否存在不足、替代、变更等。
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投入资源的,应立即采取措施,督促承包商尽快足额投入资源。
对因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进度滞后、产生质量、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事故的,及时向**公司进行报告。
对造成严重影响且已无能力挽回损失的承包商,立即清退并做好索赔准备,同时严禁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再次选用该承包商。
4.6.7监理单位根据项目特点配齐或适时增派相应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杜绝一人兼多职(一个专业监理工程师兼顾其他专业的监理),确保项目质量监督不留死角。
同时建立有效的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安全、质量监督、反馈、响应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全过程、全方位监控。
4.7所属企业应对承包商的分包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审批分包范围及分包商名单,适时对分包商的选择、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4.8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承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对分包单位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管,并对所属企业负责。
4.9所属企业对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所属企业、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4.10所属企业应根据批复的项目概算,控制工程造价,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拨付进度款项或费用,要求承包商制定成本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
项目建设方案及设计概算经批复后,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批复概算实施,不得突破批复概算。
施工图设计超出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范围的,所属公司应重新向**公司上报变更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11所属企业应在项目隐蔽工程、单体安装、联调联试、中交验收等阶段,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商的咨询、勘察、设计、采办、施工等阶段性成果进行审查验收,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
4.12所属企业应就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畅通、安全以及工程技术资料真实、完整等对承包商提出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承包商及时进行培训、指导、检查。
4.13承包商红线管理.对所有承包商设立管理红线共计21条,其中施工承包商15条,将承包商违规分包、转包等行为纳入红线管理,对违反管理红线的承包商纳入黑名单,限制使用。
4.13.1对承包商设立管理红线,对施工单位违反管理红线1、2、3、4、5、6、7、8;监理单位违反管理红线1、2、3、4的,纳入黑名单,取消其准入资格;对违反其他管理红线的,黄牌警告,限制使用。
4.13.1.1施工承包商
1)不发生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2)不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严重员工职业健康事故;
3)不发生较大以上质量事故;
4)不发生违规分包、违法转包和允许其他企业挂靠、出借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格证书的情况;
5)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及严重扰乱**公司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行为;
6)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骗取准入资格行为;
7)不向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行贿;
8)服从建设单位管理并接受相关处罚;
9)高处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10)从事动火、进入有限空间、挖掘、高处作业、吊装、管线打开、临时用电及其他危险作业严格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
11)正确履行安全职责,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危险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
12)完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申请办理工程结算;
13)结算初审和审计过程中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审计单位履行责任与义务;
14)对专业分包商严格按法律法规及合同履行责任与义务;
15)不发生弄虚作假和欺骗等行为造成建设单位损失。
4.13.1.2监理承包商
1)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事件;
2)不发生违规分包、违法转包和允许其他企业挂靠、出借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格证书的情况;
3)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及严重扰乱**公司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行为;
4)服从建设单位管理并接受相关处罚;
5)不发生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舞弊行为;
6)正确履行安全职责,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危险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
5.日常检查及检查方式
5.1**公司通过专项检查或结合日常明察暗访检查,所属企业定期对承包商检查。
对证据明确,确属违法转包或违规分包的承包商,按红线管理要求进行严格处罚,将相关承包商纳入黑名单,限制使用;对管理混乱,资料不全或缺失的,予以处罚;对承包商主要管理人员履职缺位、未严格履职的,纳入黑名单管理,禁止相关人员在我公司从事项目管理。
检查重点包括5个方面:
5.1.1查资质。
对承包商资质进行全面、核对,特别是分包商资质、人员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挂靠、借用资质等行为。
5.1.2查合同。
检查工程分包是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检查分包合同中分包内容是否涉及主体工程内容,检查承包商与施工班组、材料供应商、劳务分包单位等签订的相关合同,以及相关费用支付发票是否与合同内容匹配。
5.1.3查人员。
对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公司正式下发备案证后,重点对备案证持证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承包商主要管理人员隶属关系,检查是否有劳动用工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承包商内部培训记录等资料,如无法提供,则认定项目转包。
5.1.4查材料供应。
对建设项目非甲供材料、物资进行检查,对供货合同、材料验收单、材料采购发票等进行检查。
材料采购费用支付一般应由承包商进行对公转账,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票信息与承包商不符,则认定项目存在转包或分包。
5.1.5查资料。
重点对承包商人员管理资料进行检查,包括承包商内部培训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用工合同、社保缴纳清单等。
5.2借助**公司视频监控中心对施工现场实施远程监管。
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监理及施工主要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全程监管。
对存在违章操作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以及清退三个级别的处罚。
对于屡教不改(通报批评达到3次,经济处罚2次)的人员予以清退。
5.3所属各企业在对承包商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中,对相关事宜做好记录,尤其是对项目进展造成负面影响的违约、质量、安全、环保、健康事故等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在案,**公司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为后续承包商年度评价、索赔和反索赔等提供依据。
6.承包商评价
6.1**公司对承包商管理实施年度评价制度。
承包商评价包括基本条件和年度业绩,每年评价一次。
6.2所属企业在项目结束后,应当对承包商安全能力、日常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承包商安全绩效的总体评估结果,作为承包商年度评价的重要依据。
将承包商安全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后续项目选商的依据,优先选择安全绩效良好的承包商。
6.3承包商评价工作以承包商承担的建设项目为单元,采取所属企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相互评价,**公司根据互评结果,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形成最终考评结果。
根据考核结果,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商予以清退,在考核合格的单位中实施末位淘汰制,优中选优(即对排名后三位的承包商予以淘汰,并根据需求增补新的入围单位)。
6.4承包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准入资格:
1)业绩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
2)允许其他企业挂靠、出借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格证书的;
3)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骗取准入资格的;
4)转包或违规分包工程的;
5)发生较大以上质量事故的;
6)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严重员工职业健康事故;
7)扰乱**公司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程 建设 承包商 管理 细则 程序 文件 doc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