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之痛及当代大学生的异军之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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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之痛及当代大学生的异军之力
中国国际贸易的知识产权之痛及当代大学生的异军之力
作者:
黄婷重庆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09级3班
唐昱州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电力工程系供电0914班
指导老师:
陶莎
摘要: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从那一刻起,中国进入了贸易国际化的大时代,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显示了我们“中国制造”的强烈优势。
在当今世界经济的激烈竞争中,中国企业在国际商品贸易中显然是尝到了甜头,但随之而来的就是国际巨头们的反抗甚至是无理反抗。
在这场反抗中,他们最喜爱的莫过于利用部分中国企业对于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不重视甚至是无知,以涉嫌侵犯专业知识产权诉讼、337调查等方式试图彻底的将中国企业赶出市场,给予中国企业以毁灭性的打击。
而当代大学生在世界多元化竞争的今天,在中国国际贸易争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更应起到一些作用。
笔者了解到,我国已经有部分大学开设了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我校也有闻名全国的重庆知识产权学院。
这表示,国家已经开始重视对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人才的培养。
本文就以知识产权的定义、特点,中国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当代大学生在这场国际贸易博弈中所能起到的作用,通过引用文献、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人物专访、经典案例分析等方式,就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惯例,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贸易中的方式特点、知识产权概念等予以调查、分析问题、阐述观点。
关键词:
中国企业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大学生
引言:
中国企业在当今国际贸易争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权就像一场蚂蚁与大象之间的战争。
在这场实力悬殊的战争中,扮演蚂蚁的往往是一些不知名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走出国门的中、小企业,而和他们对阵的大象都是一些国际大牌企业。
在如今这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的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
知识产权贸易摩擦在国际贸易摩擦中所占的比例日益渐大,作用也更加显著。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对外贸易也得到了迅猛增长。
一些中、小企业也走出国门,迈向世界。
然而他们的存在对一些世界型国际企业也造成了威胁。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国际企业试图以涉嫌侵犯专业知识产权诉讼、337调查等方式作为限制竞争,垄断市场。
他们轮番上阵,一家企业同时在多地诉讼某家企业或者多家企业同时在多地诉讼一家企业,企图在经济上遏制我国产业的升级和产品的出口。
在美国,知名律师的酬劳高达六百多美元每小时。
面对如此高昂的费用,我国中、小型企业在战与不战中挣扎、徘徊。
而当代大学生中正慢慢崛起一群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各领域专业技能技术的复合型专业人才,这群当代大学生将为中国国际贸易下的知识产权纠纷带来一股异军之力。
正文: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呢?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
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
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权利,都为精神权利;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独权。
知识产权分为两类:
一类是版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
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文学作品享有的署名、发表、使用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和获得报酬等的权利;而工业产权则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的独占权利。
二、知识产权有如下特点:
1、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其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2、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是一切智力活动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这种智力成果属于一种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的直接产物。
3、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
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割。
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三、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各项数据调查及部分案例。
据统计,1997年,中国对外贸易的总值达3250.6亿美元,其中我国出口贸易额为1827亿美元。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2001年,中国制造的出口产品是全球产品出口总额的5.3%。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根据2002年年底数据统计显示,我国外贸总额就达6207亿美元,出口额就达3255亿美元。
在面临如此巨大的压力下,国际大牌企业会做出怎样的反抗呢?
下面就几个具体例子做出具体的分析。
案例一:
六年话费数千万,打赢“中美知识产权第一案”
美国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一百多年来,还未有一家中国企业在与美国企业知识产权官司中获得完胜,但一家温州民营企业却打破了这个局面。
温州市通领科技集团坚持在美国本土依法维权6年,花费了1000多万美元诉讼费,获得了这起维权官司的最终胜利。
GFCI(接地故障漏电保护器)产品是美国政府为保护居民人身安全而强制推行的安全装置,在美国拥有年销售量30亿美元的巨大市场。
通领科技是全球生产GFCI产品的七家企业之一。
在通领科技集团进入美国市场之后,仅仅六个月的时间,就占据了美国10%的市场。
在面临如此巨大的威胁下,2004年4月,世界500强企业美国莱伏顿公司以侵犯其美国两项专利权由,分别在美国新墨西哥州、佛罗里达州、加州等地方法院起诉4家通领科技集团的重要经销商。
由于通领科技集团的产品全部出口美国,如果不应诉,就意味着退出该市场。
如果应诉,就意味着要支付高额的律师费。
综合考虑之后,2004年10月,通领科技集团主动以制造商身份加入诉讼案,并为全部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和侵权担保。
同时选择新墨西哥州联邦分区法院作为主审法庭,请求把全部案件移送统一审理并取得成功。
在长达3年的艰辛应诉后,法院最终认为通领科技的器件并没有包含“558”专利权利要求中的相关“复位接触件”和“复位件”等要素,和以等效的方法完成同样功能的相同或等价的结构,因此认定通领科技集团的GFCI产品不侵犯美国莱伏顿公司的专利权。
通领科技集团董事长陈胜伍本以为这下可以放心了。
但没想到的是三十六天后,美国莱伏顿的合作伙伴帕西西姆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把通领科技集团等四家中国企业诉上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
要求对来自中国的接地故障漏电的保护装置进行三项专利侵权的“337”调查。
其目的很明显,是想利用美国ITC(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具有海关禁止令特权封杀我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借此切断通领科技集团的经济来源。
使其耗尽财力,甚至破产。
但这一次通领科技集团败诉了。
败诉后,陈胜伍考虑到如果就此放弃,产品就不能在美国销售,甚至是在一些中国的地方也禁止销售。
于是,他决定背水一战,由被告变为原告,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递交诉照。
在2010年8月27日,又一次获得了振奋人心的消息。
他再一次获胜了。
案例分析:
笔者个人认为,对于这场长达六年的知识产权维权案中,如果通领科技败诉了,他并不是败在法律上,而是败在巨大的财力压力下。
他们起诉经销商的目的就是想要借刀杀人。
想让通领科技集团要么四处应诉,因无力承受巨额的诉讼费而倒闭并与他们和解;要么让经销商知难而退,使通领科技集团失去市场。
如果通领科技集团不抗争,就意味着行业的技术制高点和知识产权永远受制于人,只能给人家做下端产业。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决定胜负的核心就是是否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
作为致力于自主创新、勇于迎接挑战的中国民营企业,通领科技集团经受住了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严酷考验,终于获得公正的判决,为企业赢得了自尊。
中国的企业要向通领科技集团学习,充分认识到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
我个人认为没有知识产权的产品一上市就很容易被别人仿制,这样是不可能获得长远发展的。
中国企业在进入国外市场时,一定要进行专利检索,有备无患,才能有效应对专利诉讼。
国内企业在做强、做久、做向国际知名品牌的同时,还要精心维护自己的品牌,积极推进由被动防守向主动维权的根本转变。
案例二:
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德国MR公司(莱茵豪森机械制造厂)的激烈交锋
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在参加2010年6月22-24日在德国柏林举行的“2010变压器绕线设备、电机、绝缘材料及电器制造国际展览会”时遭到竞争对手德国MR公司的阻挠。
被告知该企业展出的产品侵犯了他们的商标,并带来了商标复印件。
VCV、VCM明明是华明电力公司于两年前和六个月前注册的商标,而MR公司在知情的情况下,还不可思议的申请注册,闹出这样的笑话。
但由于MR公司法律手续的不完善,虽然华明电力公司最终没有退出展览会。
但是华明公司把MR公司告上了国际联邦法院,最终在连续3年时间花费数百万元美元后,重金聘请律师终于将胜诉的判决书寄回了上海华明总部。
案例分析:
笔者认为,华明凭借质优、价廉、技术过硬的自主产品,先后进入了欧美70多个国家和地区,大大推动了全球有载开关技术进步和价格回归。
但随着华明的崛起,不仅使得在这一领域的巨头德国MR在中国市场受到了威胁,在全球市场上,MR也感到了来自华明的挑战。
随着我国电力装备自主创新技术在全球崛起,我国电力装备的技术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在逐步缩小,部分技术已经进入了世界先进行列,走上了世界制造业的舞台。
但与此同时,来自与国外竞争对手的竞争冲突也屡屡发生。
华明公司只是其中之一。
在国际上,这种运用法律来推延我过产品迈出国门的例子还有很多。
我们应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与此同时也要自主专利过硬。
当我们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要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四、对于当今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争端问题的分析及对当今我国企业如何应对这些争端问题的一些见解。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的发展,关于知识产权维权的纠纷的例子枚不胜举。
例如:
西门子抢注商标、深圳朗科跨洋起诉PNY、“伟哥”专利一波三折等等。
笔者也在重庆市走访了多家知名企业进行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人事构成调查:
重庆大思商务有限公司法律从业人员3人,其中知识产权保护专职人员0人,占公司法律从业人员的0%。
重庆互邦集团法律从业人员8人,其中知识产权保护专职人员0人,占公司法律从业人员的0%。
重庆东银实业法律从业人员21人,其中知识产权保护专职人员3人,占公司法律从业人员的5%。
主要从事公司园艺设计及商标专利事务。
重庆顺风123餐饮有限公司法律从业人员12人,其中知识产权保护专职人员3人,占公司法律从业人员的25%。
主要从事公司菜品名称侵权应对以及商标专利事务。
中国石油重庆销售公司法律从业人员36人,其中知识产权保护专职人员5人,占公司法律从业员的13%。
主要从事公司各种发明创新专利以及应对各类著作侵权行为事务。
从以上调查不难看出,我国众多企业,甚至是大型国有企业,在对于自身知识产权保护都是非常弱的。
未来这些企业如果走出国门,需要面对以知识产权保护为手段的诉讼,可能会以专利战、商标战、补贴战等等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它实则上就是一场利益战,而且没有退路。
所以我们从此不难看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是十分严峻的。
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我国众多的中、小型企业走出海外,不仅打破了传统的暴利格局,还对打开中国产品的市场空间,所以企业在应对国际贸易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也是在打造企业自身甚至是中国产品的形象。
笔者也对当今我国企业如何应对这些争端问题发表一点见解。
我觉得国内同一行业的企业也可以抱环取暖,拿出自己的专业形成专利联盟,以争取国外贸易中更多的发言权。
还可以多研究各个国家的法律和保险条款,以保护自己。
希望各个企业可以运用自己的智慧改变传统的以强凌弱的格局。
或许,这也不失为当今中国企业应对国际贸易下的知识产权纠纷暂时的一剂良策。
那么中国企业要想永久的面对各种近乎于百般刁难的诉讼与调查,只有一个办法---从新一代大学生中培养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那么大学生在这场激烈的国际贸易战争中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五、当代大学生在当今世界贸易格局下知识产权保护的异军之力。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在一些先进发达国家已经有五六十年的历史了,而在我国却只有不到15年的历史,甚至在我国部分省市的司法系统中也罕见熟知知识产权保护法及各种国际合作协议并拥有专利技术基础知识的专业人才。
笔者从三个角度专访了重庆市法律界的三名专家学者:
1、审判单位: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资深审判工作人员-邹翔先生。
邹翔先生对笔者表示,在当今中国的法院中,虽然全国各级法院都相继设立知识产权与专利纠纷庭,但是其中非知识产权专业的审判人员超过80%,绝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
“他们以前都来自法院的各个民事审判庭,虽说都是资深审判人员,但很难说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具有专业性更别说是具有专业技术知识”邹翔先生这样告诉笔者。
2、专业律师:
重庆知名律师事务所-中豪律师事务所主任-袁小兵先生。
袁小兵先生是重庆市甚至全国律师界的大律师,他熟知国际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与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争端的几乎所有律典。
他对笔者表示: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出于起步阶段,全国虽然有数量庞大的熟知国际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条文的专业律师,但他们都有一个很大的弱点,也是致命的弱点,他们大多数都不了解甚至完全不知道自己所代理案子其中的技术问题。
他们大多数都是到处咨询各种专家,最后半知半解的带着材料上法庭,如果面对国外的专业律师,他们通常的结果就只有输掉官司。
这也是我国企业为什么在国际贸易中遇到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问题时,都只有支付高额的境外律师费来应对各种诉讼或者是侵权调查的原因。
所以,律师界需要大量补充新鲜血液,以应对未来越来越多的国际贸易争端及挑战。
3、企业法律从业人员。
中国石油(CNPC)重庆销售公司法规处处长-王启云先生。
王启云先生有着20年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的工作经验,也曾帮助公司在处理众多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诉讼时担负法律顾问与诉讼代理的工作。
王先生对于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工作的现状表示极大的担忧。
他说:
“我们中国石油,虽然作为国有大型上市企业,但在对自身研发专利的保护和在国际贸易争端中的法律保护应激能力是做的非常不够的。
并不是我们不想重视,而是又懂专业知识又懂法律的人太少,让我们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们如此,更别说中国数量巨大的中小型企业,相信他们是完全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出了事,就只有向国外律师以付出巨额律师费为代价寻求帮助。
最后还是让外国人占了便宜,国外企业跟你打官司就是在为自己国家的GDP创收。
”
因此,我国极度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专业人才。
在竞争异常激烈的当今,很多专业都已经达到饱和。
但此时,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对当代的大学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机遇。
他们可以运用自己所学到的知识,帮助中小型企业迈出国门,促进我国的发展,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付出自己的力量。
同时也能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实现自身的价值。
那如何学好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知识呢?
首先,要明确自己的目标。
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知识产权属文科类法学专业,在学习的时候可能会比较枯燥、乏味,所以一定要培养自己对这门课程的兴趣。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有了兴趣之后,才可以把它学的透彻,才可能精通。
其次,要充分利用学校这个平台,利用教师资源,不耻下问,不懂就问,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可以在学校里成立一个讨论小组,每个同学都可以参加。
大家在一个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聚在一起,可以讨论不懂的知识,可以交流这段时间的学习心得,也可以分享开心的或不开心的事。
这样即可以增进大家的感情,也可以提高大家的学习兴趣,让大家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欢乐地学习,让大家在不知不觉中增长知识。
最后,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传媒工具,了解时事,了解新出炉的各国法律条款等等。
在一个个的案例中积累经验,充实自己,为自己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此基础上,不忘自己以前所受的专业知识,以自己的专业技能为根基,再融会贯通整套知识产权保护法、各类国际贸易协议,给类经典案例等相关专业知识,多关注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新闻。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当代中国大学生必将成为中国在国际贸易争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一股异军之力,让中国企业也能灵活、低成本的应对各种国际贸易争端、贸易保护等相关纠纷、诉讼,让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上一个新的台阶,不再是痛。
参考文献:
1、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2、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资料库(
3、《新编国际商法》
曹祖平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4月1日出版)
4、《知识产权法》
吴汉东 法律出版社(2009-02出版)
5、《实用版法规专辑-知识产权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03出版)
6、《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冯晓青 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03出版)
7、《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沈德咏 法律出版社(2009-10出版)
8、《美国知识产权法》
陈剑玲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10出版)
9、《中美知识产权WTO研究》
陈福利 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07出版)
10、《产业利益的博弈-美国337调查》
张平、黄贤涛 法律出版社(2010-02出版)
11、《ChinaIntellectualProperty-changeandsolutions》
Rebeccaordish/AlanAdcockWiley&Sons(2008-05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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