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卫生法规考点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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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卫生法规考点总结
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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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祝愿各位学员将来能考出好成绩,但优良考试成绩要有一定的前提条件:
1.准备工作:
要充分、系统的、全面的预习与复习。
民间俗语:
难了不会、会了不难。
2.抓住关键:
找准重点、难点,亦即关键点,也往往是考点。
3.心理准备:
要树立必胜的信心,决不放弃每一分的得分。
4.应了解和掌握此类考试特点:
考试范围、题型及回答方式、方法和技巧。
说明一:
09年大纲及辅导单元的划分
每年卫生法律法规的考试大纲内容变化最大、最多,具体内容请见考试大纲。
在此只说明三个问题:
大纲以每个法律法规作为一个单元,而我们则以临床医疗活动特点来分成四个单元,并以此顺序进行辅导。
四个单元为:
第一单元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
第二单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单元献血法、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四单元:
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为便于学习和记忆,讲解中要使用一些通常说法,而不完全按法条的说法。
同时,在每讲一方面问题之后还列举有关例题,并稍加说明。
对这些例题,请每位学员自己先考虑试答,再查标准答案并看解析。
对某些法律法规的讲解可能要稍超出大纲规定的要点,但不多,如《传染病防治法》。
这是因为大纲规定的要点有时过于孤立,而法律的规定是有逻揖关系的,且我们学习的目的不仅是为考试,还要为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即要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医务工作者。
说明二:
关于考试题型与答题注意的问题
在既往的卫生法律法规考题中主要为A1、A2和B1型题,尚未见到A3、A4和B2型的考题,这因为后者题型结构复杂,不太适用于卫生法的考试,但临床学科的试题中可以遇到。
在A1、A2型题中要注意备选答案和题干的一些特殊的提法:
关于备选答案“以上都不是”等的一些提法
在卫生法律法规的A1、A2型题中考题中,往往会在备选答案中会有“以上都不是”、“以上都是”或“还包括”、“不包括”等提法的备选答案,且一般都在E答案。
这种提法的备选答案可能是不正确的,则不应选;但也可能是正确的,此时则应选。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备选答案,除命题者“变个花样”考验你的应变能力外,更主要的是卫生法律法规有些条款规定的内容较死,不易找到四个干扰答案,因此命题者有时只能用这种说法满足能有五个备选答案数量。
例如下题:
问:
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经产前诊断,下列情形中医师应当向夫妇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意见的是
A.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
B.胎儿患有遗传性疾病
C.胎儿有缺陷
D.孕妇患传染病
E.以上都不是
在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而B、C、D、E答案都为干扰项。
由于找不到第四个更好的干扰项,因此列出这种提法。
请注意,也有可能A、B、C、D都不是最准确答案,此时就应选择“以上都不是”的E答案。
例如,若将本题的A改为:
胎儿患有传染病。
此时只能选E,因为A、B、C、D所列出的情形都不是《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应提出终止妊娠的条件。
关于B1型题正确答案的选择
B1型题是先列出五个备选答案,然后提出两个或三个问题,让你选出各自的最优答案。
该类题往是将法律法规的某些条款开头部分作为提出问题的题于,紧接着的下一句则作为备选答案。
在五个备选答案中,肯定有两个或三个是两个或三个题干的下一句话,另外三个或两个则为干扰项。
对该类题除死记硬背外,还应进行逻辑分析,如题干中有国家、哪一级政府、何类单位、何类个人、何种事物等用语,就要注意备选答案中哪一个是与国家、政府、单位或个人应做的事相关。
这样分折有助于正确回答。
例题:
(备选答案)
A.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B.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C.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D.必须经过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E.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保守秘密
3--1.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
[答疑编号911000101: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及解析:
B法第33条
3--2.从事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
[答疑编号911000102: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及解析:
C法第33条
3--3.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
[答疑编号911000103: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及解析:
E法第34条
本题题干是根据开展不同技术服务人员提出的。
除记忆外,可分析从事这些不同技术服务所需要的业务水平,越是高水平的越需要高层次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这是常理。
而第三问是笼统的提出所有从事妇幼保健工作者,那就应选一个能覆盖所有该类人的答案,即E。
说明三:
关于对行政决定不服提请行政复议的时间:
《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申请人若对卫生行政部门不给予注册登记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规定,被卫生行政机关注销注册者,对注销注册有异议的,也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类似这种当事人对卫生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许可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表示不服时,在收到通知15日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其他卫生法律法规中也是这样规定的。
但1999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该《行政复议法》为专门法,因此除非法律规定的时限大于六十日,否则都应遵守六十日。
故回答本题时不能按《执业医师法》规定的“十五日内”,而应为“六十日内”。
注意: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限仍为“十五日内”。
因此若遇到提请卫生行政复议时间问题时,一定选择60日内为正确答案,不要死记法律法规规定的是15日内,因而答错。
有关问题将在《执业医师法》中还要列举例题再次说明。
考试中会遇到各种问题,需随机应变。
由于考题较多,应先易后难,不易确定的问题留待最后分析
第一单元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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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业医师法
《执业医师法》的总则、考试与注册、执业规则、考试和培训及法律责任共五章都为考试要点,由于该法涉及医师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等,因此考题一般较多,其重点和考点按其顺序说明如下:
(一)总则
任何一部法律法规都有总则部分,说明该法律法规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及该法的核心内容。
在《执业医师法》的总则中,重点是:
1.立法宗旨:
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的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最终为保护人民健康。
2.适用范围:
为依法取得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并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专业医务人员,此亦称为“医师”的定义。
按此定义,提示未取得相应资格,或未经注册的人员不适用本法,也不能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活动。
同时乡村医生,即虽经注册在农村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但尚未取得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也不适用于本法,而应适用于国务院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3.执业医师的社会责任:
为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例题:
下列机构中,不适用于《执业医师法》的是
A.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B.乡村医疗卫生机构
C.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D.城镇药品零售机构
E.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答疑编号911010101: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D
(二)考试、注册与注销注册
考试与注册是《执业医师法》两项重要法律制度,因此也是本法的重点。
考试资格:
考试资格问题看似简单,但遇到有关考题还真颇费脑筋。
请应注意并记住下列几个问题,并在应用中进行分析:
1)报考医师类别:
大分类有中医和西医,但主要为西医;小分类又有由于分为医师和助理医师两类;
2)学历水平:
分为医学本科及以上、大专和中专三类;只有本科及以上才能首次即可报考执业医师;
3)关于“试用期”与“工作期”之分。
“试用”为首次报考医师和助理医师时的说法;“工作”是对中专及大专学历己取得助理医师并参加实际助理医师执业活动,又再报考医师考试的要求。
4)凡首次参加报考医师或报考助理医师,都必须在相应的有资质的专业机构中,在有执业资格的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
注意:
(1)所谓有“资质”是指有卫生行政部的许可或认可;
(2)都是执业医师指导下;
5)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中专或大专学历者要报考执业医师其需要工作的年限肯定应有区别,前者为工作满五年,后者为工作满两年。
具体再见以下叙述。
1)执业医师考试资格:
(1)医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专业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2)医学大专学历者,己取得助理医师证书,在医疗、预防、保健专业机构中工作满两年;
(3)医学中专学历者,己取得助理医师证书,在医疗、预防、保健专业机构中工作满五年。
2)助理医师考试资格:
医学中大专或中专学历者,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专业机构中试用满一年。
3)传统医学:
以师带徒三年或多年实践确有专长的,经考核与推荐,另行参加医师或助理医师考试。
可见,“试用”都是对第一次参加助理医师或医师者的要求,再见下图:
本科及以上学历:
试用满1年----医师考试
大专学历:
试用满1年---助理医师考试合格----工作满2年----医师考试
中专学历:
试用满1年---助理医师考试合格----工作满5年----医师考试
例题:
李某在医学院获得了专科毕业证书,此时他可以
A.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B.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C.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二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D.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一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E.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答疑编号911010102: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B
下列种情形中,符合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正确说法是:
A.具有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医疗机构中工作满一年
B.具有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C.具有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二年
D.具有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E.具有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在医疗机构中工作满一年
[答疑编号911010103: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B
2.注册、不予注册及注销注册的规定:
1)注册:
指卫生行政部门对考试合格、取得医师资格者,经审批同意并发给执业医师证
书的过程。
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注册申请后,应30日内做出予以注
册或不予以注册的决定。
注意,虽考试合格但若不注册就行医执业,按规定仍属于违法。
例题:
受理执业医师注册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应当准予注册的,应当在受到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准予注册:
A.7日内
B.10日内
C.15日内
D.30日内
E.60日内
[答疑编号911010104: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D
2)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可见如精神病患者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能注册。
至于因年龄不满18岁者,可能在中医或其他传统医学领域能见到;
(2)受刑事处罚,执行完毕至申请注册时尚不满二年者;
(3)受吊销执业医师证书行政处罚的,自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时不满二年者;
(4)其他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不易者。
3)注销注册的情形:
(1)死亡或宣告失踪者;
(2)(正在)受刑罚的;
(3)(正在)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考核不合格被暂停3---6个月执业活动,期满再考仍不合格的;
(5)终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6)其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
例题:
下列几种情形中,可以准予医师执业资格注册的是:
A.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一年的
B.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C.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已满二年的
D.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一年的
E.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答疑编号911010105: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C
下列情形中,应当被注销执业医师注册的是:
A.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一年的
B.被人民法判决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
C.受罚款行政处罚的
D.受暂停执业6个月行政处罚的
E.构成医疗事故罪而被判处刑罚的
[答疑编号911010106: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E
4)注册的目的和内容:
规范医师按注册地点、专业类别、专业范围执业。
例如,当前有关医师“走穴”之事,就涉及有关执业注册地点的问题。
例题:
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执业医师申请注册后,应按注册内容执业的正确说法是
A.执业范围
B.执业地点
C.执业范围、执业地点
D.执业范围、执业类别、
E.执业范围、执业类别、执业地点
[答疑编号911010107: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E
5)对不予注册或对给予注销注册而与卫生行政部门发生异议时的法律救济
《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受理申请注册的卫生行政机关对认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若对此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规定,被卫生行政机关注销注册者,对注销注册有异议的,也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但1999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员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该《行政复议法》为专门法,因此除非法律规定的时限大于六十日,否则都应遵守六十日。
故回答本题时不能按《执业医师法》规定的“十五日内”,而应为“六十日内”。
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限仍为“十五日内”。
该问题在前言说明中己述及,在此重复,意在告知大家必须牢记。
例题:
对卫生行政部门不予以执业医师注册而有异议的,申请人
A.只能向该卫生行政机关提出申诉
B.只能向上一级卫生行政机关提请行政复议
C.只能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可向上一级卫生行政机关提请行政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可向当地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答疑编号911010108: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D
对被注销注册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多少日内,依法提请行政复议:
A.10日
B.15日
C.30日
D.45日
E.60日
[答疑编号911010109: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E
医师考试成绩合格而对卫生行政部不予以注册有异议时,可以自收不予注册通知之日起多少日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A.10日
B.15日
C.30日
D.45日
E.60日
[答疑编号911010110: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B
(三)执业规则
该部分内容涉及医师的权利、义务及执业要求,是本法核心内容,医师必须掌握。
1.医师的权利,共七项:
1)诊治、调查、处理、出证权:
按本人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诊查、调查、处置,选择合理方案,出具医学证明;
2)相应的基本工作条件权;
3)开展研究,参加学术交流、学术团体权;
4)参加培训与继续教育权;
5)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受到保护权;
6)获得工资、津贴、福利待遇权;
7)提出意见建议权及参与民主管理权。
2.医师的义务,共五项:
1)遵守法律、法规及技术操作规范;
2)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履行职责、服务患者;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4)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水平;
5)宣传卫生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例题: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的权利之一是
A.宣传普及卫生保健知识
B.尊重患者隐私权
C.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D.努力钻研业务,及时更新知识
E.爱岗敬业,努力工作
[答疑编号911010201: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C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之一是
A.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B.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C.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D.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
E.获得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副利待遇
[答疑编号911010202: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D
以上两例题的备选答案都是将医师的“权利”和“义务”混在一起,让你挑选出“权利”和“义务”。
通俗理解,所谓“权利”,是指自已应拥有或获得的;所谓“义务”是指你应做到的或付出的。
当然如下述执业规则所列,其实也应属医师的“义务”,只不过属于“禁止性义务”。
同时应注意在此两题题干中都说“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或“义务”,此义在于指医师在自己“本职工作过程中”,而非日常生活或其他活动。
因为作为“人”或“自然人”,根据其他法律规定,尚有其他的“权利”和“义务”。
3.具体执业规则要求
《执业医师法》规定的医师执业规则为7条,为便于记忆我们分成11条。
如上所述这些规则实际也属医师执业活动中的“禁止性义务”,因此可与上述规定的五项医师义务混在一起来命问题,但回答时应按《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加以区分哪是“义务”,哪是“规则”。
具体“规则”为:
1)必须在执业范围内亲手操作,进行诊查、调查、处置,采取合理的处置方案。
应及时书写病历。
严禁隐匿、伪造、销毁医学文书。
2)禁止出具与执业范围、类别不符的医学证明。
3)应对危急患者紧急抢救,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4)必须使用国家批准的药品、器械和消毒剂;
5)不得随意使用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6)如实告知病情,还要注意不良后果。
7)实验性治疗需医院批准,并经患方同意。
在此还应包括手术治疗,但法中并未写明。
8)不得收取患者财物或不正当利益。
9)遇特殊情况:
灾害事故、传染病流行等,应服从单位及卫生行政部门调遣。
10)发生医疗事故、发现传染病应及时报告单位或卫生行政部门。
11)发现涉嫌伤害事件、非正常死亡的,应报告公安部门。
《执业医师法》规定,助理医师应在医师指导下,在专业机构中按执业类别执业。
但农村的助理医师可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
例题:
下列规定中,哪一条不属于医师在执业医师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A.在注册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检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
B.在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等紧急情况下,听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遗
C.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D.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
E.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答疑编号911010203: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及解析:
B
该题是将医师权利、执业规则混在一起而形成的问题。
只要记住相关规定或通过上述关于权利、义务的通俗分析就能选出正确答案。
4.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范围与要求
《执业医师法》规定,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按照其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二、母婴保健法
(一)总则
立法宗旨:
保障母婴健康、提高人口素质。
主管部门:
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部。
但由于我们国家还设有计生委,因此在提问某些问题可能会发生混淆,尤其若出一个案例题时。
(二)婚前保健:
该部分应注意一些用语的提法之间的区别,即婚前保健服务和婚前医学检查往往易混淆,前者---服务,涉及范围更广;后者---医学检查只是服务内容之一。
1.婚前保健服务内容:
1)卫生指导---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2)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3)医学检查---对双方可能影响结婚或生育的疾病进行检查。
2.婚前医学检查的疾病:
1)严重遗传病----指因遗传因素,可能全部或部分致后代丧失生活能力,且后代再现风险高的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
3)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3.医学检查结果的证明和处理;
1)出具检查证明:
是否发现传染期的指定传染病、发病期的有关精神病、不易生育的严重遗传病、医学上认为不易生育的其他疾病。
2)结果处理:
说明情况、提出防治意见及相关措施:
暂缓结婚的情形----指定传染病的传染期、有关精神病的发病期;不易生育的情形----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可结婚但应长期避孕或结扎。
例题:
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开展产前诊断的,必须符合卫生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A.审查
B.审核
C.认可
D.许可
E.确认
[答疑编号911010301: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D
根据《母婴保健法》的规定,产前诊断出现下列哪种情形时,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的是:
A.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
B.胎儿患有遗传性疾病
C.胎儿有一般性缺陷
D.孕妇患传染病
E.以上都不是
[答疑编号911010302: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A
《母婴保健法》规定,婚前医学检查的疾病是:
A.显性遗传性疾病、艾滋病、有关精神病
B.所有的遗传性疾病、传染病及精神病
C.严重遗传性疾病、部分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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