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妇女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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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区妇女发展规划
澄海区妇女发展规划
(2011-2020年)
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妇女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内在动力和重要途径。
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02年7月,澄海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澄海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及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保护、妇女与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我区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妇女生存、保护、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进一步贯彻。
规划的颁布和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澄海妇女事业的全面发展。
终期监测统计数据显示,妇女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全面实现。
我区在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妇女全面参与经济与文化建设的作用更加显现,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贫困妇女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全面提高,各级各类教育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妇女卫生保健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妇女各项基本权益得到进一步落实;妇女发展的环境进一步优化。
过去十年,我区妇女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妇女自身获得全面进步,妇女发展进入了历史最好时期。
当前,我区处于推动科学发展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和影响,妇女发展仍面临不少问题与挑战。
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高,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侵犯妇女劳动权益的现象尚未彻底消除,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中的妇女公平享受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保健、法律保护等权利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偏低,城乡和区域间妇女协调发展仍需作出不断的努力。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是我区“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美丽幸福澄海”的重要内容。
今后十年,是我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幸福澄海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区抓住汕头特区扩围机遇,谋划打造“一核三轴六区”城市发展新格局,实施城市塑造、产业提升、城乡统筹、文化引领、民生优先“五大战略”,实现城市转型、产业转型、社会转型和人文转型“四大转型”,争当新特区建设排头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黄金发展期。
这为我区妇女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政策保障和良好机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汕头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为指导,按照我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区妇女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注重社会公平,贯彻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2、坚持全面发展原则。
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3、坚持协调发展原则。
加大对农村及欠发达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制度建设、资金投入、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区域、社会群体之间妇女在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保健服务、社会保障和福利等方面的差距。
4、坚持妇女参与原则。
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总目标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体系和公共政策,并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法规体系和公共政策中得到进一步落实,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落实,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到2020年,我区妇女发展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女性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020年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
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提高,两癌死亡率降低。
——建立妇女健康档案。
到2020年,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使用率达到80%以上。
2、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
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降低。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6%以上。
其中,城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6%以上,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
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
——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降低。
3、妇女享有优质避孕节育计生服务,人工流产率降低。
4、妇女艾滋病、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
5、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提高。
6、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提高,城乡妇女体质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达90%以上。
策略措施
1、优化妇幼卫生资源配置。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缩小城乡和区域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
提高政府卫生支出比重,重点支持发展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
针对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问题,不断加强妇幼安康工程实施力度,不断丰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2、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性质,促进妇女享有均等化卫生保健服务。
全区有一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
每个镇(街道)都有一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镇(街道)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卫生站。
落实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政策,按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建设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和人才建设。
加强和完善综合性医疗机构妇幼卫生保健相关职能科室建设,加强妇女卫生保健特色专科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女保健相关项目工作水平。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危害妇女健康的非法行为。
3、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
到2020年,全区妇女逐步享有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产前医学检查。
有效控制初生婴儿的残障率和死亡率。
加快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4、提高妇女特殊生理期的健康服务水平。
针对妇女生理特点,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提供规范的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卫生保健服务。
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期的健康问题。
研究推广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提供生殖保健和避孕节育优质服务。
降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
加大避孕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
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活动。
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责任意识,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5、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
提高住院分娩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进行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产褥期保健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加强产科建设和妇幼保健人员医疗技术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
健全孕产妇医疗急救网络,推广适宜助产技术,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
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帮助其科学选择分娩方式,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控制剖宫产率。
6、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
建立妇科疾病普查普治规范化流程,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
加大对宫颈癌、乳腺癌的免费筛查力度,提高医疗机构“两癌”诊治能力。
7、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等性病传播。
完善艾滋病、梅毒等性病防治工作机制。
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
有效控制传染途径。
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卖淫;加强对采血机构和血制品生产单位的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等母婴传播。
把预防艾滋病、性病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常规服务,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8、加强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
完善流动人口妇女服务机制和保障制度,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妇女享有与流入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加强流动人口妇女孕产期保健管理,提高流动人口孕产妇系统管理水平。
卫生行政部门将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纳入医疗保健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9、建立妇女健康档案。
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通过接诊、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妇女健康档案。
不断完善妇女健康信息库,逐步建立全区互联互通、功能完备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10、提高妇女营养健康知识水平。
大力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加强合理膳食指导,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科学的膳食结构。
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健康信息与咨询服务,提高妇女自我保健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健康教育网络,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指导。
11、提高妇女心理健康水平。
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和康复服务网络,重点推进以社区卫生机构为基础的精神卫生工作,社区机构逐步配备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和干预。
12、鼓励和引导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
积极发展城乡社区体育,鼓励妇女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
加强对妇女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提高妇女健身意识。
充分利用现有体育设施,在社区、公园兴建健身场所,为妇女健身提供条件。
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
2、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到2020年,女童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
3、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女童辍学现象,保障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小学适龄女童毛入学率100%,5年保留率达到99%以上。
——初中女童毛入学率达到100%以上,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
——保障残疾女童接受义务教育。
到2020年,适龄残疾女童入学率达到97%。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女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2020年达到96%以上。
——降低女生高中阶段辍学率,确保贫困家庭女生完成高中阶段教育。
——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5、提高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和终身教育水平。
——在职妇女平等接受继续教育。
——新增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
——到2020年,企业女职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达到97%以上。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妇女达到培训总人数的45%以上。
6、困境妇女优先获得教育培训支持。
7、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策略措施
1、教育工作全面落实性别平等原则。
在有关教育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制定、修订、执行和评估中,贯彻落实性别平等原则。
加强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增强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
将性别平等原则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制度。
探索在中小学逐步开展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为核心的女性教育。
引导学生树立男女平等的性别观念。
2、基本消除女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现象。
加强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培训,缩小城乡差距。
全面落实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个适龄女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或就学困难失学。
加大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家长依法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自觉性,建立健全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女童辍学制度,加大管理、督查和劝学工作力度,确保适龄女童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3、加大财政对困境女童的扶持力度。
确保贫困家庭女童、留守女童、流动女童和残疾女童接受义务教育。
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女童健康成长的扶助体系。
结合推进产业和劳动力转移战略,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的原则,多形式、多途径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女童接受义务教育。
加强特教班及特殊学校建设,健全特殊教育保障体系。
4、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工程,大幅度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加大对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全面满足初中女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贫困家庭女生完成高中阶段教育,保障其优先享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贫困生助学资助政策。
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生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培训。
5、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
提高女性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多渠道、多形式为贫困女大学生提供资助。
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6、加强妇女职业教育工作。
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为困境妇女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支持。
加大农村妇女免费技能培训,为失业妇女提供多形式职业技能培训,为残疾妇女提供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机会,为失学大龄女童提供补偿性职业教育培训机会。
扶持贫困地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
7、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推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联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构建妇女终身教育体系。
鼓励妇女接受多形式的继续教育,为妇女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
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机会。
提高妇女利用新型媒体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能力。
大力支持农村妇女接受实用技术培训,办好农村妇女学校,提高妇女科技致富能力,促进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就业。
8、加强基层妇女教育培训机构建设。
加大力度建设基层妇女教育培训机构。
统筹开发、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为妇女提供就业培训、婚姻家庭咨询、健康指导、法律宣传、生涯规划等内容的社区教育服务。
发展社区老年教育。
推动学习型社区的建设。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2、消除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平等就业。
——城镇从业人员女性比例保持在42%以上。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的比例达到38%以上。
3、确保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经济权益。
4、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缩小。
5、保障妇女劳动权利,实现男女同工同酬。
6、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7、保障流动妇女、留守妇女的劳动权益。
8、缓解妇女贫困程度,减少贫困妇女数量。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缩小男女两性在分享经济决策权上的差距,拓宽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决策的机会和途径,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决策及管理的水平。
2、保障农村妇女土地经济权益。
落实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政策,纠正损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村规民约,确保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土地、技术、信息、信贷、资本等资源,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等权益。
3、帮助和鼓励妇女就业和自主创业。
大力宣传女性就业典型,引导和激励妇女创业。
支持和引导妇女兴办私营、个体企业和发展科技型企业。
加强技能培训,支持和帮助妇女创业。
积极开辟适合妇女特点的就业领域,探索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
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妇女在新兴产业和行业就业。
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扶持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品牌企业,促进妇女就业。
4、优化妇女就业结构。
完善女性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通过定点、定向和挂钩形式,加强妇女职业培训。
加强高新科技行业和信息产业女性人才培养,引导妇女积极参与自主创新、科学研究和技术改造。
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中女性的比例。
建立梯队式的女性人才链,实现女性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
5、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
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网络,重点监控对妇女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比较严重的环节。
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制度建设,为妇女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6、促进农村妇女顺利实现非农转移。
多渠道引导农村妇女通过积分制入户城镇。
多渠道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转移。
加强农村妇女转移培训,开发适合农村妇女的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增强其非农就业和适应城镇生活的能力。
7、帮助困难妇女就业。
制定扶持政策,为失业女性、残疾、贫困妇女、单亲特困母亲以及零就业家庭妇女提供经济援助和就业信息、政策咨询、职业技能培训等就业帮助。
鼓励和支持以妇女为主的扶贫经济实体发展。
8、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保障妇女获得平等就业权利。
禁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和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它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
9、提高农村妇女的经济收入。
面向农村妇女开展金融服务和相关培训。
开展形式多样、适合农村妇女特点和具有市场导向性的职业培训,突出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
为农村妇女提供就业、技术、金融服务。
鼓励农村妇女发展二三产业,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
10、保障女职工的特殊劳动权益。
加强对女职工“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
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女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保障女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提高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
监督企业规范用工时间,合理安排劳动量。
将女职工劳动保护作为劳动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的重点内容,依法查处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及时处理涉及女职工的劳动争议案件。
11、加大女职工职业安全保护力度。
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不断优化女职工劳动条件。
加强对重点工种和重点岗位的妇女劳动安全教育和保护,确保女职工按规定享受职业安全健康体检。
不断完善女职工“四期”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加强职业病危害的管理与监督,降低妇女职业病发生率。
(四)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
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
——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应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镇(街道)党委领导班子应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
——担任镇(街道)党政正职的女干部要有一定数量。
——区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镇(街道)机关中层领导骨干中女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2、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比例。
——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
——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女性的比例逐步提高。
3、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
——纯居民社区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
——村(涉农社区)“两委”成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涉农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1名妇女,村委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
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
4、拓宽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的渠道。
——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女性的比例逐步提高。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逐步提高。
——女性比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女性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
积极推动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候选人中女性的比例。
2、创造有利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良好社会环境。
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提高对妇女在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和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中重要作用,以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3、完善妇女平等竞争机制。
认真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在竞争性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招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不得对女性提高标准,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任用(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在干部选拔、培训、考核、交流、晋升中,保障女性平等参与权利,促进优秀妇女人才进入决策层和管理层。
4、加强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扩大基层女干部来源,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
通过培养、交流等形式,选拔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加强女干部储备,抓好女干部理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女干部的整体素质。
5、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
完善和落实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确保村委会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居委会女性比重进一步提高。
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鼓励女大学生到基层工作,支持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参与基层事务管理。
加大对基层女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女干部政治文化素质和决策管理能力,提高广大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
6、推动女职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透明、择优的原则,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更多中、高层次的女性管理人才,不断提高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中女性的比例。
7、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
在制定影响妇女生存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涉及妇女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时,广泛倾听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见。
鼓励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积极提交议案、提案。
大力发展重要行业、领域和民间妇女社团组织,增强妇女参政议政的影响力。
8、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参与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的作用。
鼓励和引导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广泛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听取妇女群众的意见,反映妇女群众的诉求。
引导和支持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协同作用,高度重视和虚心采纳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推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转化为党政工作决策。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1、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妇女参保实现应保尽保。
2、形成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体系。
——到2020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
——到2020年,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覆盖率达到98%。
3、完善城镇女职工工伤保险与失业保险制度。
——有劳动关系的女性劳动者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城镇女职工失业保险覆盖率和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4、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残疾人康复设施能基本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妇女享受社会福利程度和妇女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策略措施
1、贯彻落实社会保障法规政策。
贯彻落实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服务体系、社会救助体系相关法规政策,制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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