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轨吊运输管理制度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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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轨吊运输管理制度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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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轨吊运输管理制度新
西铭矿单轨吊运输管理制度
2016年1月
单轨吊运输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轨吊设施的管理,达到安全有序运行,最大限度的发挥设备效能,杜绝设备责任事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责任划分:
1、明确单轨吊主管业务科室为生产科,负责单轨吊轨道设计、安装,要根据巷道岩层情况确定锚杆(或锚索)长度、锚固剂具体数量的规定。
负责对各吊挂点锚杆(或锚索)锚固力进行校验。
负责对单轨吊的轨道安全运输的相关考核工作。
2、机电科是单轨吊设备管理的业务科室,负责单轨吊设备的安装、日常检查检修、维护及考核工作,负责单轨吊的设备安全使用的相关考核工作。
3、设备使用队组是单轨吊运输系统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全面负责管辖区域内单轨吊运行、维护、检修的安全工作。
4、通风区负责每月对单轨吊机载瓦斯断电仪和充电峒室的各种仪器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存档。
5、安监处是单轨吊安全运输的监管部门。
二、单轨吊轨道、机车和安全设施的验收和使用。
1、新安装单轨吊轨道由生产科牵头,组织相关副总、安监处、生产科、调度室、施工区队对安装的轨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单,移交使用队组管理投入使用。
2、新安装单轨吊机车由机电科牵头,安装完成后,由机电科牵头组织相关副总、安监处、生产科、调度室、施工区队对安装的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单,移交使用队组管理投入使用。
3、运输大型设备前,由生产科牵头组织相关副总、机电科、安监处、调度室、运输区队对单轨吊轨道和设备进行一次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输大型设备。
4、使用单位要按照《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单轨吊运输管理规定》的标准要求正确操作使用。
三、检修及维护
1、使用单位必须有实用有效的包机责任制度及相应的考核机制,做到单轨吊设备、轨道和安全设施包机到人,责任明确,考核到位。
因检修不到位造成的事故或设备损坏按照机电科下发《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或《单轨吊设施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单轨吊所属责任队组每天要对轨道进行巡查和维护,对安全设施及螺栓连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
检修班必须对单轨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维护人员配备不低于2人,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
每班检修工必须对单轨吊电气、机械部分及所属的相关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保证单轨吊设备安全可靠使用,不出现任何责任事故。
使用队组负责单轨吊的日常维护工作并对其安全性能和运输能力负责。
3、单轨吊机车、蓄电瓶、充电机等附属设施统一按机电科下发的标准进行编号管理使用,并纳入旬检质量标准化项目进行考核。
4、单轨吊设备及轨道和安全设施由使用队组负责制定季度检修和年度检修计划报生产科和机电科审批,由机电科负责统一协调安排大型检查、检修。
5、单轨吊机车每年进行一次设备的完好、性能检验;由机电科负责联系厂家(或专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每季度对在用单轨吊车进行一次设备检测,检测时由区队配合机电科相关人员参加,并最终出具检测结果。
四、设备的使用
1、单轨吊使用单位负责使用单轨吊的安全运行,必须安排经培训合格取得单轨吊驾驶资格证的专业固定司机驾驶运行单轨吊,严禁野蛮操作及未经培训的其他人员操作此设备。
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单轨吊设备。
2、单轨吊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单轨吊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对因操作失误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司机驾驶单轨吊时必须在前进方向驾驶室内操作。
3、单轨吊责任单位的带班队干对单轨吊当班安全运行负全面责任,负责单轨吊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工作,对因手指口述安全确认不到位或违章指挥、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负全面责任。
4、单轨吊运行严格遵守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有关规定。
5、单轨吊运输中摘挂钩操作由使用单位的运料工负责,兼任单轨吊摘挂钩操作工,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在摘挂钩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摘挂钩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按照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进行安全操作,单轨吊司机监督,跟班队长负责全面检查,摘挂钩不合格不予运输。
6、单轨吊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法,做到安全确认到位,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人员、矿车及物料吊挂、运输、卸载,安全、稳定、有序,确保安全完成运输任务。
7、运输人员时必须是专用的人车配合安全制动器进行联合使用,整列人车必须是机头在两边,人车在中间组装。
8、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使用队组应做到:
(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单轨吊操作规程》《单轨吊司机岗位责任制》《单轨吊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操作设备。
建立健全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基础参数、机车维护与保养、蓄电池充电与保养、常见故障处理等基础资料。
(2)、严禁随意打开、拆卸单轨吊的各大组成部分,出现故障及时上报机电科和有关单位。
(3)、每班检修工必须对单轨吊电气、机械部分及所属的相关附属设施(如充电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机电检修工要密切注意设备油位是否正常,电池箱内电解液是否有效。
(5)、由使用单位负责每月制定需要的设备配件计划,报机电科审批后,上报有关单位,机电科负责组织配件回矿到货。
(6)、使用单位要保证设备的清洁卫生。
(7)、设备移交严格遵照《设备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由机电科办理设备移交手续并存档备案。
单轨吊运输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单轨吊机车配置正、副两名专职司机,且做到持证上岗。
严禁无证人员操作单轨吊机车。
2、单轨吊司机应了解巷道基本情况,包括巷道名称、长度、最大坡度、变坡地段、车场、轨道状况、道岔改造等。
3、运输前,司机必须检查机车各部件连接是否完好,电控系统是否完好,制动部分、驱动部分是否完好,各液压管路是否漏液,电池是否电量充足。
4、运输前,安排专人负责对单轨吊运输沿线轨道吊挂质量、道岔开闭情况进行巡查,发现轨道、配套吊具脱落、开焊或固定锚杆抽出、失效,严禁运输。
5、单轨吊车司机必须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机车运行时,严禁与他人嬉戏、打闹;严禁打盹、睡觉。
6、单轨吊运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行人全部走皮带巷,严禁人员从单轨吊机车下通过。
在机车通过道岔时,司机应提前15米停车,下车确认道岔无误后方可通过。
7、司机每班对单轨吊机车瓦斯断电进行试验,每月初由通风区对机车瓦斯探头及充电峒室的仪器进行校验,将校验结果存档,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8、单轨吊司机操作机车时,必须在驾驶室内操作,每次开车前必须鸣笛示警。
9、在运行过程中主副司机必须密切关注巷道悬挂的电缆、通讯系统、风筒、风机、风水管路设施,以免挂坏。
10、运输大型设备一次只准运输一件。
11、两机车在同一轨道上行驶时,必须保证不小于300米的距离。
双轨两车相遇汇车时,双方必须减速鸣笛示警速度控制在0.5m/s,空车道应暂时关闭大灯,同时连续鸣笛,等机车或列车相会后,立即开灯运行。
12、单轨吊司机没有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未取得有效合格证件,严禁开车。
13、机车缆线、电控部分出现失爆时,严禁开车。
14、机车出现制动失灵时,严禁开车。
15、机车运输货载超额定载荷时,严禁开车。
16、机车出现严重漏油(油滴成线)时,严禁开车。
17、机车起吊链条出现裂缝及磨损量超过5%时,严禁开车。
18、机车连接装置磨损量超过15%时,严禁开车。
19、机车系统压力、夹紧压力达不到允许范围值时,严禁开车。
20、机车电池电量低于200V时,严禁开车。
21、单轨吊梁出现严重弯曲、轨梁构件损坏或脱落时,严禁开车。
22、严禁电池电解液面低于防护网下进行充电和开车。
23、机车油箱液位低于标准液线下和油温高于50℃时,严禁开车。
24、机车限速保护不起作用时,严禁开车。
25、机车起吊链、钩拖地的情况下,严禁开车。
26、机车驱动轮短缺或磨损超限量个数达总数量的20%时,严禁开车。
27、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28、操作时,司机保持正常自然姿势,严禁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29、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机车在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驾驶室。
司机暂时离开时要拔下钥匙,但不得关闭车灯和发动机。
30、起吊物料时必须吊平、吊稳,严禁超载运输。
31、严禁在有人的地点和道岔处会车。
32、固定式瓦检仪损坏严禁启动机车运行。
33、机车运行时,下方严禁行人。
34、司机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严禁离开驾驶室。
35、机车正常运行时,严禁司机在后方驾驶室操作机车运行。
36、单轨吊运输过程中,除紧急情况外,严禁紧急停车。
37、机车声光、照明出现故障时严禁开车,若需要紧急开车运输时,必须汇报矿调度及安监调度,由安监调度派安全员监护,矿调度下达命令。
现场采取人员警戒的措施运输,警戒人员应在机车前20m的范围内警戒,机车速度不得超过0.8m/s,无警戒人员严禁开车。
38、机车出现下列情况时,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1)、机车运行坡度在5°以下,制动闸块脱落量达总数量5%或磨损超限量达总数量10%时,行车速度应控制在0.8m/s以下,同时载重在额定载荷允许范围下降低20%,并限期进行整改。
运行坡度超过5°时,严禁开车。
2)、机车运行坡度在5°以下,驱动轮磨损超限量个数达总数量的10%时,行车速度应控制在0.8m/s以下,同时载重在额定载荷允许范围下降低20%,并限期进行整改。
运行坡度超过5°时,严禁开车。
二、运输前的检查:
1、轨道检查
①、每班运输前使用单位要派专人检查轨道、配套吊具、固定锚杆是否完好。
轨道、配套吊具无脱落、开焊,固定锚杆无抽出、失效方可使用,否则必须处理好后再运输。
②、每班运输前使用单位要配专人检查道岔活动节开启是否灵活,是否闭合严密,方向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输。
2、机车检查
每班开车前司机必须检查以下项目,只有在完好的前提下方可运输作业,否则必须处理好后再运输:
①、检查液压站油标,看液面是否在允许范围。
液压件及液压管路有无渗漏,要求系统压力表标准压力为14Mpa,加紧压力为12Mpa。
②、检查连接电线、电缆、插头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松动情况,仪表、指示灯信号是否正常。
③、检查导向轮、承载轮、制动系统固定螺丝是否松动,是否完好起作用。
④、检查驱动轮紧固螺丝是否松动、是否有开胶式撕裂情况,驱动轮磨损情况(外径为φ400mm磨损至φ360mm时,应及时更换)。
⑤、检查制动铜闸块是否脱落、丢失,制动闸块厚度为28mm磨损至23mm时,应及时更换,运输前要启动机车运行,做专门的制动试验,确保制动安全有效。
⑥、检查机车各部件之间连接是否牢固,螺丝有无松动。
⑦、检查离心限速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超过运行最高速度1.05倍时自动减速,达到1.2倍时自动牵停,达到1.3倍时自动急停。
⑧、检查蓄电池电量是否充足,要求行车时蓄电池电压不得低于390V,最高电压不得高于440V(电量充足后可运行15公里)。
⑨、检查各起吊梁是否完好,起吊链、U型环、起吊捆绑工具等,是否完好。
⑩、检查人车吊挂是否牢固可靠,防护链或车门是否完好,人员乘坐是否规范。
三、人员的运输
1、单轨吊运输人员时必须使用专用的人车配合安全制动器进行联合使用,整列人车必须是机头在两边人车在中间组装。
人员运输必须设正副两名司机且要持证上岗,运行时由副司机兼职跟车工。
司机开车前必须得到跟车工的准确指令,否则不准开车。
跟车工要坐在车尾,负责监管乘车人员的安全乘车情况。
2、运行人车时,人车尾部要挂红灯警示。
3、跟车工负责检查人车与单轨吊的链接、人车与机车各部件的链接装置及保险链的完好情况,检查人车的防护杆和防护链(或车门)是否完好,有问题不得开车,必须在确认无误的前提下方可开车。
4、跟车工要坐在人车尾部机头内,随时观察运行前方情况。
5、司机要与跟车工通过哨子或鸣笛作为行车、停车信号。
二声为机车运行前进信号,三声为倒车信号,一声为停信号车,一声长响为紧急停车信号。
6、跟车工检查乘坐人员坐稳后,吹哨或鸣笛通知司机可以行车,当司机听到可以行车信号后,回复二声信号后,鸣笛示警方可运行机车。
7、到达目的地后,跟车工吹哨或鸣笛发出停车信号,通知司机停车;当机车停稳后,跟车工通知乘车人员下车。
8、当跟车工发现有异常情况无法继续前行时,要立即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听到紧急停车信号后,要紧急制动停车。
9、跟车工负责维持乘人秩序,乘车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候车区域内乘车,人车未到位严禁走出候车区域。
10、人车每排乘坐两人,不得超员乘车,跟车工负责清点人数。
以乘车人员坐到座位上为判断标准。
对超员乘车的责任人按“三违”处罚,连带跟车工。
11、乘车人员在乘坐单轨吊人车时,不得携带长度超过1米,重量超过10KG以上的物件、利器等物品上车。
12、严禁乘坐人员将头、手及身体各部位伸出车外,乘坐人员要在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
13、严禁人员和物料混合运输,火工品携带人员严禁乘坐人车。
14、乘坐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上下车,严禁在中途上下人员。
15、人车运行时间由矿统一制定的时间运行。
16、单轨吊机车运输人员时,平巷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2m/s,会车点速度不得超过0.5m/s,坡道和弯道、道岔处不得超过0.5m/s。
17、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责任单位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责任单位区长、队长各罚50元。
四、物料的运输
1、起吊物料检查
①、起吊是否平稳。
如有散装物料,则应检查散装物料的捆绑是否牢固可靠。
②、运输物料时,司机应根据物料的重量和长度自行选择所使用的起吊梁。
6T、14T、30T起吊梁最大载荷不得超过其额定载荷,严禁超载运输。
2、起吊物料时,物料必须捆绑牢固、吊挂重心平稳。
3、起吊矿车时,要求使用专用起吊钩或起吊带;起吊零碎物料时使用专用集装箱;起吊特殊物件或超重物件时,使用专用起吊链或同等性能的起吊工具,严禁超重起吊。
4、运输物料时,司机应根据物料的重量和长度自行选择所使用的起吊梁。
严禁超载运输。
5、要求物料(或矿车)距地板高度不得小于200mm,起吊物件最凸出部位距巷帮不得小于300mm。
6、运输物料启车时,司机应鸣笛示警平稳起车,缓慢驶出挂车点,并保持匀速加减速,严禁突然加减速。
7、单轨吊机车运输物料时,司机应根据物料的重量自行选择运行速度,重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2m/s、空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m/s,运输大型设备的车辆速度不得超过0.8m/s,坡道和弯道、道岔处不得超过0.5m/s。
8、机车运行过程中,严禁在道岔处起吊物料和逗留。
在机车通过道岔时,司机应提前15米停车,下车确认道岔无误后方可通过。
9、机车运行到物料的卸载点后,司机应提前均匀减速将机车停稳后,将物料放下。
10、物料卸载后,司机将起吊钩升至最高点(起吊钩距离起吊梁200mm为准),机车起吊链全部储存到链盘内后,将起吊捆绑用的大链及其他起吊用工具收拾好,不得影响机车的正常运行。
11、单轨吊运输超长、超宽、超高设备、材料时(西十二长*宽*高大于4*2*1.6米时、北七长*宽*高大于4*2.5*3米时)必须编写运输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2、单轨吊根据起吊梁配置方式不同的警戒规定:
单轨吊必须配置正、副两名专职司机,运输设备、物料时安全距离的确认:
轨梁距地板不低于2.5M,巷道无障碍物,设备或物料最突出部位距巷帮不小于0.4M的前提下,采取如下方式:
1)、起吊梁配置于机车中部位置时,可不设置警戒人员,由司机兼职警戒工作。
2)、起吊梁配置于机车前端且处于运行方向时,前方必须设置警戒人员,配合司机做好警戒工作。
3)、起吊梁配置于机车前端且不处于运行方向时,前方可不设置警戒人员,由司机兼职警戒工作。
4)、起吊梁配置于机车两端,运行时前方必须设置警戒人员,配合司机做好警戒工作。
5)、机车运输“四超”设备、物料或过风门和道岔时,机车运行前方必须设置警戒人员,配合司机做好警戒工作。
13、单轨吊运输设备、物料时起吊方式的规定:
1)、单轨吊起吊一吨和吨半矿车时,在起吊梁额定载荷允许范围下,同时起吊两个矿车,将两矿车之间可靠连接,使用两条专用起吊带(带长3.5M、额定载荷不低于8T)穿过两矿车底梁中部分别与两吊钩进行连接。
起吊一个矿车时,使用两条专用起吊带分别穿过矿车底梁两端与同一吊钩进行连接。
2)、单轨吊起吊特殊设备、物料时,使用4(或4.5)米的专用起吊带(额定载荷不低于15T)或同等效果材质的大链进行起吊,起吊“四超”设备、物料时必须编写专用措施。
3)、在无专用起吊带的前提下,可采用同等效果材质的其他吊具。
4)、起吊物料时,严禁带角度起吊。
单轨吊机车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维护保养要求
(一)、日检要求
1、单轨吊维修作业包括:
清洗、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内容。
2、机器进行维护时,不能对其主要总成大拆大卸,只有在发生故障需要解体时方允许进行解体。
3、日检以检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检查机器的安全机构及各部机件连接的紧固情况,保持油脂、空气、滤清器的清洁,防止漏水、漏油、漏电等。
(二)、月度检修要求
1、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定期检查维护与保养表》,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单轨吊的使用周期。
2、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检修计划。
3、若单轨吊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须填写《单轨吊维修报告单》。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单轨吊维修报告单》中填写有关内容。
4、设备检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二、蓄电池的维护保养
1、蓄电池的充电、使用和维护应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操作,每次运行前,应注意保持电解液面的高度应高于防护板20--25mm,在使用过程中至少每半月检查一次每只蓄电池的电解液密度(应≤1.3--1.1)和电压。
若电解液密度高于规定,应加蓄电池专用水补充,若电解液密度低于规定,可用密度为1.400g/cm3的硫酸液调整,严禁向蓄电池内直接加浓硫酸液调整。
2、蓄电池应尽量避免过充电、过放电和充电不足,否则将会缩短电池寿命。
蓄电池在作用时,当操作台欠压指示灯频繁闪烁时表示电池电量已不多,必须及时充电。
蓄电池在充电前应先拧下特殊排气栓,等充电结束后再拧上。
蓄电池在充电结束后,静置1小时,将蓄电池的特殊排气栓旋上并拧紧。
充足以后搁置未使用的蓄电池,每月要进行一次补充充电。
3、每月用压缩空气吹扫蓄电池特殊排气栓一次,蓄电池充电过程中若发现电池中某个单体电池块冒气异常或冒青烟,则需断电更换出现问题的单体电池。
三、液压、机械、电气部分的维护保养
1、定期清除单轨吊车表面积尘、煤粉、水渍、油污等,严禁用水冲洗单轨吊机车。
2、检查各转接件的紧固情况,活动部件定期注润滑油,承载轮、导向轮、驱动轮及驱动减速机上部黄油嘴每10天加注一次。
3、液压油路是否畅通,无渗、漏现象,油箱液量充足(液面在油箱观察窗油标允许范围内)。
4、液压站压力表显示正常(系统压力表标准压力为14Mpa,加紧压力为12Mpa),电磁阀、压力继电器完好,所有阀组完好,无渗油、漏油现象。
氮气蓄能器压力正常(系统蓄能器压力为8Mpa,驱动夹紧蓄能器7Mpa)。
5、连接电缆线悬挂整齐、插头完好,无磨损、破损、松动等情况,检查仪表、指示灯信号是否正常。
6、离心限速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超过运行最高速度1.05倍时,自动减速,达到1.2倍时,自动牵停,达到1.3倍时,自动急停。
7、防爆电控箱门板完好,闭合严密,显示面板正常。
防爆电控箱内,电气元器件紧固螺栓、插头联接及接线螺栓无松动或其他异常情况。
8、对液压系统最初150小时以后要换一次油(用68#抗磨液压油),并清洗油箱、回油过滤器、管道过滤器等,以后1000小时更换一次。
9、液压泵站油泵后的管道过滤器滤芯和泵站上的回油过滤器滤芯初次运行一个月后更换一次,之后每隔半年或1000小时更换一次。
10、对驱动部减速箱,最初运行100小时应进行更换齿轮油,以后每运行1000小时,换一次齿轮油。
11、操作室内各仪表显示正常,操作手把、脚踏板、操作按钮灵活可靠。
12、机车照明(控制驾驶室照明,非控制为信号灯)常亮,喇叭完好,语音报警器完好,司机室爬梯能够正常使用。
13、承载论、导向轮、驱动轮活动轴承转动灵活,紧固螺丝无松动、丢失现象。
驱动轮上胶套完好,没有开胶、掉胶现象,磨损量不能超过20mm(当摩擦驱动轮的轮径由φ400mm磨损至φ360mm时,应及时更换驱动轮)。
14、制动闸块总长由28mm磨损至23mm时,应及时更换闸块。
15、制动缸动作迅速,且抱闸后无溜车现象。
16、驱动电机、油泵电机运行正常。
每隔2个月检测电机线间、相间及对地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驱动部电机轴承每隔1个月检查一次,是否漏油,如损坏应及时更换。
电动机内的轴承润滑油初次使用1个月更换,以后每隔2个月更换一次。
17、电池梁、起吊梁完好,起吊减速机运行正常,无卡链现象。
起吊钩完好,无裂缝、开焊现象。
起吊链闭合严密。
18、单轨吊车每运行3000小时进行一次中修,6000小时进行一次大修。
19、液压系统中的蓄能器是用气体(氮气)的可压缩性来蓄积液压油的原理而工作的,在系统中起保压作用。
蓄能器在作用前应先对其进行充气(氮气),系统蓄能器和驱动夹紧蓄能器分别充气至8Mpa和7Mpa(在蓄能器内无液压油位测量),系统在正常工作过程中如发现保压期间明显缩短,且在排除其他元件故障的前提下,应着重检查蓄能器内氮气的压力是否正常,否则应及时充气。
蓄电池充电硐室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硐室入口处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
2、硐室门口必须配备足够的防灭火器材
(1)应配备至少2个合格的灭火器。
(2)不小于0.2m3的细灭火沙,沙袋10个。
(3)保持硐室干燥。
3、硐室外加挂“xxx单轨吊充电硐室”名称牌及红色警示灯。
4、硐室内设备、电缆排列整齐、成行成线;硐室内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止、运行的标志;硐室无任何电气失爆。
5、硐室内应设置一氧化碳、瓦斯、氢气浓度探头,防止硐室内CO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超标,所带来的对作业人员的伤害。
(以上3种气体临界值:
一氧化碳浓度不得大于24ppm、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8%、氢气浓度不得大于0.5%。
)
6、充电硐室须建立交接班记录、设备检修记录、蓄电池充电记录,统一存放于扣袋中。
二、.蓄电池充电规定
1、蓄电池充电在充电过程中,必须使用挡尘架,避免顶板碎渣进入电解液面。
2、充电时温度应控制在50℃以内,如温度过高,可以把箱体的排水孔堵住,用冷水降温或降电流来控制温度。
3、蓄电池充电6-8小时满电后,检查电解液饱和办法应用比重表测试单体密度都达到1.28g/cm³为饱和。
此时必须立即断电,确保电池的使用寿命。
4、蓄电池充满电后,待电解液冷却后,需对电解液密度值进行测试。
5、每月用压缩空气吹扫蓄电池特殊排气栓一次,蓄电池充电过程中若发现电池中某个单体电池块冒气异常或冒青烟,则需断电更换出现问题的单体电池。
6、新电池使用三个月后,要做一次均衡充电,使单体电池恢复正常,均充时间为48小时,使用六个月后再做一次均充。
以此确保电池的使用寿命。
7、单轨吊电池充电时,必须由专人进行看护,如发现电池温度异常必须及时停止充电。
单轨吊轨道安装标准
一、轨道及吊装件设计要求
1.单轨吊轨道系统主要有直轨、弯轨、道岔和过度轨四种;
2.使用符合德国工业标准(DIN20593)的专用钢轨I140E,直轨标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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