镍钴行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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镍钴行业
镍钴行业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征求意见稿)
目次
前言3
1适用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评价指标体系3
5评价方法23
6指标解释与数据来源24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镍钴采选、冶炼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镍钴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一级为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1适用范围
本评价指标体系规定了镍钴采选、冶炼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评价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装备指标、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镍钴采选、冶炼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新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建项目审批核准、排污许可证、节能评估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当下列文件被其它新标准替代时,其新标准适用于本标准。
GB21251-2014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25467-2010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6516-2010电解镍
GB/T25049-2010镍铁
GB/T26005-2010草酸钴
GB/T26523-2011精致硫酸钴
GB/T26525-2011精致氯化钴
GB/T15898-2013化学试剂 六水合硝酸钴(硝酸钴)
YS/T708-2009镍精矿生产能源消耗限额
YS/T340-2005镍精矿
YS/T301-2007钴精矿
YS/T255-2009钴
YS/T673-2013还原钴粉
AQ2013.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AQ4203-2008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岩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第33号公告)
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年2月27日第21号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5]109号
《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工信部规[2011]600号)
3术语和定义
3.1镍钴行业
本指标体系所指镍钴行业包括镍钴采矿企业、镍钴选矿企业、镍钴冶炼企业,不包括以废旧镍钴为原料的再生冶炼企业。
3.2限定性指标
指对清洁生产有重大影响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在对镍钴生产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水平评定时必须首先满足的先决指标。
本指标体系将限定性指标确定为: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生产用新鲜水量、采矿回采率、冶炼综合回收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废物处理处置、环境应急等指标。
3.3采矿回采率
采矿回采率是指当年开采范围内采出镍钴矿石量占动用镍钴矿资源储量的百分比。
(或采出矿石中的金属含量占开采范围内动用资源储量所含金属量的百分比)。
3.4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采矿、选矿、冶炼生产工艺能源单耗与采矿、选矿、冶炼生产工艺单位辅助能耗及损耗分摊量之和。
3.5单位产品新鲜水耗
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而消耗的新水量。
3.6废石综合利用率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年),回收利用的废石量与同期废石产生量之比。
3.7土地复垦率
已恢复的土地面积与被破坏土地的面积之比(以百分率表示)。
3.8选矿回收率
精矿中的金属(有用组分)的数量与原矿中金属(有用组分)的数量的百分比。
3.9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年),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重复利用水量与总用水量的百分比。
3.10尾矿综合利用率
在一定的计算时间内(年),尾矿综合回收利用量与同期尾矿产生量的百分比。
3.11闪速熔炼
充分利用细磨物料巨大的活性表面,强化冶炼反应过程的熔炼方法。
将金属硫化物精矿细粉和熔剂经干燥与空气一起喷入炽热的闪速炉膛内,造成良好的传热、传质条件,使化学反应以极高的速度进行。
3.12熔池熔炼
将炉料直接加入鼓风翻腾的熔池中迅速完成气、液、固相间主要反应的熔炼方法。
这种强化熔炼的冶金方法适用于有色金属原料熔化、硫化、氧化、还原、造锍和烟化等冶金过程。
3.13冶炼综合回收率
在整个冶炼过程中,最后所得产品中的金属质量占原料中此种金属质量的百分比。
3.14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在一定的计算时间内(年),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废综合回收利用量与同期工业固废产生量的百分比。
3.15总硫利用率
原料中的硫在冶炼过程中通过各种回收方式进行综合利用所达到的利用率,不包括进入水淬渣中的硫、废气末端治理产生的废渣及尾气排入环境中的硫;废气中低浓度二氧化硫治理回收生产副产品,计入总硫利用率。
3.16富氧熔炼
空气中含有21%(体积比)的氧,如果把纯氧掺进空气中,使得其中的氧大于21%,这样的混合气体就称做富氧空气。
凡是采用富氧空气的熔炼过程,都叫做富氧熔炼。
4评价指标体系
4.1指标分级
镍钴采选、冶炼企业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分三级技术指标:
一级:
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级:
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三级:
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4.2指标选取说明
本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进行指标选取。
根据评价指标的性质,可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种。
定量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定性指标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4.3指标基准值及其说明
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
在定量评价指标中,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
本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各定量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的依据是:
凡国家或行业在有关政策、规划等文件中对该项指标已有明确要求的就执行国家要求的数值;凡国家或行业对该项指标尚无明确要求的,则选用国内大中型镍钴采矿企业、镍钴选矿企业、镍钴冶炼企业近年来清洁生产所实际达到的中上等以上水平的指标值。
因此,本定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基准值代表了行业清洁生产的先进水平。
在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衡量该项指标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按“是”或“否”两种选择来评定。
4.4指标体系
镍钴矿采矿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露天开采)见表1。
镍钴矿采矿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地下开采)见表2。
硫化镍钴矿选矿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见表3。
镍冶炼企业按照原料不同分为硫化镍精矿冶炼企业、氧化镍矿冶炼企业。
硫化镍精矿冶炼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见表4。
氧化镍矿冶炼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火法)见表5。
氧化镍矿冶炼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湿法)见表6。
钴冶炼企业按照产品不同分为生产钴盐、电钴、钴粉企业。
钴冶炼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钴盐)见表7。
钴冶炼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电钴)见表8。
钴冶炼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钴粉)见表9。
表1镍钴矿采矿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露天开采)
序号
一级指标
权重值
二级指标
单位
二级指标权重
I级基准值
II级基准值
III级基准值
1
生产工艺装备指标
0.30
采矿工艺
/
0.5
根据矿石赋存条件和地质条件选择最适合的采矿工艺
2
设备
/
0.5
采用大型化,效率高、能耗低的设备;运输、铲装设备配有除尘净化设施。
3
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
0.24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kgce/t采(掘)量
1.0
≤0.8
≤1.0
≤1.3
4
资源综合利用指标
0.22
采矿回采率※
%
0.6
≥96
≥94
≥92
5
废石综合利用率
%
0.4
≥60
≥40
≥20
6
污染物产生指标
0.04
采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
mg/m3
1.0
≤2.0
≤2.5
≤4.0
7
矿山生态保护指标
0.10
复垦率
%
1.0
≥90
≥85
≥75
8
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0.10
环境法律法规标准※
/
0.2
生产工艺和装备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
9
废物处理处置※
/
0.2
对未进行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性质鉴别,根据鉴别结果依照GB18597、GB18598、GB18599等要求分类进行处置
10
组织机构
/
0.1
建立健全专门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开展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11
清洁生产审核
审核管理文件及审核周期
/
0.1
按照GB/T24001建立并有效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齐备,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完成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12
审核评估和验收
/
0.1
审核方案全部实施,验收结论为优秀
审核方案全部实施,验收结论为良好
审核方案全部实施,验收结论为及格
13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
/
0.1
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处理效果的设计要求,无跑、冒、滴、漏现象,设立环保设标识,环保运行台账齐全
14
环境应急※
/
0.2
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注:
带※的指标为限定性指标。
表2镍钴矿采矿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地下开采)
序号
一级指标
权重值
二级指标
单位
二级指标权重
I级基准值
II级基准值
III级基准值
1
生产工艺装备指标
0.3
采矿工艺
/
0.3
根据矿石赋存条件和地质条件选择最适合的采矿工艺、达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效益高
2
设备
/
0.3
采用大型化,效率高、能耗低的设备;运输、铲装设备配有除尘净化设施
采用一般装备、应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3
排水
/
0.2
实现自动控制,主要排水泵同类型≥3台,工作水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除检修泵外,其他水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
人工值守排水,主要排水泵同类型≥3台,工作水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除检修泵外,其他水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
人工定时排水,主要排水泵同类型≥3台,工作水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除检修泵外,其他水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
4
通风
/
0.2
风量调节能自动控制、作业环境适宜,矿井通风系统的有效风量≥90%风量、风速达到设计值的98%
风量调节能部分自动控制、作业环境比较适宜,矿井通风系统的有效风量≥75%
符合GBl6423—2006要求,矿井通风系统的有效风量≥60%。
5
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
0.24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kgce/t采(掘)量
0.5
≤4.8
≤5.2
≤5.8
6
新鲜水耗※
m3/t原矿
0.5
尽量采用地下涌水,不足采用新水,新水用量≤0.4
尽量采用地下涌水,不足采用新水,新水用量≤0.5
尽量采用地下涌水,不足采用新水,新水用量≤0.6
7
资源综合利用指标
0.22
采矿回采率※
%
0.6
≥95
≥92
≥80
8
废石综合利用率
%
0.4
≥70
≥50
≥30
9
污染物产生指标
0.04
采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
mg/m3
0.4
≤1.0
≤2.5
≤4.0
10
矿山生态保护指标
0.10
复垦率
%
1.0
≥90
≥85
≥75
11
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0.10
环境法律法规标准※
/
0.2
生产工艺和装备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
12
废物处理处置※
/
0.2
对未进行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性质鉴别,根据鉴别结果依照GB18597、GB18598、GB18599等要求分类进行处置
13
组织机构
/
0.1
建立健全专门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开展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14
清洁生产审核
审核管理文件及审核周期
/
0.1
按照GB/T24001建立并有效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齐备,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完成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15
审核评估和验收
/
0.1
审核方案全部实施,验收结论为优秀
审核方案全部实施,验收结论为良好
审核方案全部实施,验收结论为及格
16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
/
0.1
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处理效果的设计要求,无跑、冒、滴、漏现象,设立环保设标识,环保设施运行台账齐全
17
环境应急※
/
0.2
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可及时应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注:
带※的指标为限定性指标。
表3硫化镍钴矿选矿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序号
一级指标
权重值
二级指标
单位
二级指标权重
I级基准值
II级基准值
III级基准值
1
生产工艺装备指标
0.30
选矿工艺
/
0.4
采用先进的自动化程度高,设备耗能低,台数少的清洁生产选矿工艺技术
采用先进的,自动化程度较高,机械性能好,设备台数少的清洁生产选矿工艺技术
采用常规设备的清洁生产选矿工艺技术
2
主要选矿设备完好率
%
0.2
≥95
≥92
≥88
3
生产作业地面防渗措施和设施
/
0.15
具备
事故性渗漏防范措施和设施
/
0.15
具备
4
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措施和设施
/
0.1
具备
5
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
0.16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kgce/t原矿
0.5
≤8.5
≤9.0
≤10.0
6
单位产品新鲜水耗※
m3/t原矿
0.5
≤2.0
≤2.5
≤3.0
7
资源综合利用指标
0.24
选矿回收率
镍(原矿镍含量≥1%)
%
0.3
≥87
≥85.5
≥80.0
镍(原矿镍含量<1%)
≥85.5
≥83.5
≥80.0
钴
≥80
≥77
≥75
8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0.2
≥85
≥80
≥75
9
尾矿砂综合利用率
%
0.2
≥25
≥20
≥15
10
污染物产生指标
0.16
废水中Pb产生量※
mg/L
0.15
≤0.48
≤0.80
≤2.00
11
废水中Hg产生量※
mg/L
0.15
≤0.024
≤0.096
≤0.200
12
废水中Cd产生量※
mg/L
0.15
≤0.04
≤0.20
≤0.40
13
废水中As产生量※
mg/L
0.15
≤0.24
≤0.96
≤2.00
14
废水中Ni产生量
mg/L
0.1
≤0.72
≤1.28
≤2.00
15
废水中Co产生量
mg/L
0.1
≤1.44
≤2.56
≤4.00
16
废水中COD产生量※
mg/L
0.2
≤120
≤176
≤240
17
产品特征指标
0.04
矿精矿化学成分量
/
1
符合YS/T340镍精矿、YS/T301-2007钴精矿的质量要求
18
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0.10
环境法律法规标准※
/
0.2
生产工艺和装备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
19
废物处理处置※
/
0.2
对未进行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性质鉴别,根据鉴别结果依照GB18597、GB18598、GB18599等要求分类进行处置
20
组织机构
/
0.1
建立健全专门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开展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21
清洁生产审核
审核管理文件及审核周期
/
0.1
按照GB/T24001建立并有效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齐备,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完成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22
审核评估和验收
/
0.1
审核方案全部实施,验收结论为优秀
审核方案全部实施,验收结论为良好
审核方案全部实施,验收结论为及格
23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
/
0.1
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处理效果的设计要求,无跑、冒、滴、漏现象,设立环保设标识,环保设施运行台账齐全
24
环境应急※
/
0.2
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可及时应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注:
(1)带※的指标为限定性指标。
(2)污染物产生指标中废水的相关指标均指尾矿库回(排)水的相关指标
表4硫化镍精矿冶炼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序号
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权重值
二级指标
单位
二级指标权重
I级基准值
II级基准值
III级基准值
1
生产工艺装备指标
0.30
冶炼工艺
/
0.2
闪速熔炼技术、富氧熔池熔炼
2
精炼工艺
/
0.2
硫化镍(或粗镍)阳极电解
其它符合国家产业规定的方法
3
精炼设备
/
0.1
湿法精炼采用大型硫化镍电解或高冰镍选择性浸出-电积设备
一般性的精炼设备
4
自动控制系统
熔炼
/
0.1
实现熔炼过程在线控制
熔炼过程的常规自动控制
5
精炼
/
0.1
始极片制作实现大型化、自动化,电解(积)过程阴、阳极板出装实现自动化
始极片制作实现大型化、主要工序自动化,电解(积)过程阴、阳极板出装实现部分自动化
一般常规控制过程
6
精炼车间防腐防渗措施
/
0.1
生产车间地面采取防渗、防漏和防腐措施;车间内墙面和天花板采取防腐措施;电解液储槽及污水系统具备防腐防渗措施
7
废气的收集与处理
/
0.1
物料储仓卸料转运受料点及破碎筛分设备等扬尘点密闭;湿法产生废气的各种槽罐密闭
物料储仓卸料转运受料点及破碎筛分设备等扬尘点有完备的收尘措施;湿法处理过程主要产生废气的槽罐半密闭,厂房中有废气收集装置
8
余热利用装置
/
0.1
具有余热锅炉或其他余热利用装置
9
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
0.16
单位产品新鲜水耗※
m3/t镍
0.35
≤50
≤80
10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镍精矿-高冰镍
kgce/t镍
0.35
≤550
≤680
≤980
高镍硫-电解镍
≤1450
≤1550
≤2000
镍精矿-电解镍
≤3580
≤3920
≤5200
11
电解残极率
硫化镍电解
%
0.3
≤23
≤24.2
≤24.7
粗镍电解
≤18
≤19
≤20
12
资源综合利用指标
0.24
冶炼综合回收率
镍※
%
0.2
综合回收率≥94
综合回收率≥90
13
铜
%
0.1
综合回收率≥94
综合回收率≥90
14
钴
%
0.1
综合回收率≥50
综合回收率≥40
15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0.2
≥95
≥90
≥85
16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0.2
≥90
≥85
≥80
17
总硫利用率
%
0.1
≥96
≥95
≥94
18
污染物产生指标
0.16
废水中Ni产生量
g/t镍
0.06
≤135
≤150
19
废水中Cu产生量
g/t镍
0.06
≤55
≤65
20
废水中Co产生量
g/t镍
0.05
≤17.5
≤20.0
21
废水中Pb产生量※
g/t镍
0.07
≤55
≤70
22
废水中As产生量※
g/t镍
0.07
≤16
≤20
23
废水中Hg产生量※
g/t镍
0.07
≤6
≤10
24
废水中Cd产生量※
g/t镍
0.07
≤14
≤18
25
废水中COD产生量※
g/t镍
0.07
≤22000
≤25000
26
废气中Pb产生量※
g/t镍
0.07
≤90
≤100
27
废气中As产生量※
g/t镍
0.07
≤200
≤250
28
废气中Cd产生量※
g/t镍
0.07
≤12
≤20
29
废气中Hg产生量※
g/t镍
0.07
≤0.8
≤1.2
30
废气中Ni产生量
g/t镍
0.06
≤200
≤252
31
废气中SO2产生量※
kg/t镍
0.07
≤250
≤400
≤600
32
废气中NOx产生量※
kg/t镍
0.07
≤120
≤170
33
产品特征指标
0.04
产品
镍
/
1
符合GB/T6516-2010电解镍产品的质量要求
34
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0.10
环境法律法规标准※
/
0.2
生产工艺和装备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
35
废物处理处置※
/
0.2
对未进行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性质鉴别,根据鉴别结果依照GB18597、GB18598、GB18599等要求分类进行处置
36
组织机构
/
0.1
建立健全专门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开展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37
清洁生产审核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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