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考试 不可不了解的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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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考试不可不了解的政策
2009年村官考试:
《农村政策法规》复习要点
1、农业法:
广义的农业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农业经济主体行为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按照农业法的规定:
狭义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2、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
3、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即“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
4、农村社会发展目标:
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5、政策的法律化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任何法治国家的法律基本特征之一。
这就要求我们,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将党的政策主张,通过立法形式上升为法律,使党的主张与人民的意志以法律的形式统一起来。
农业法的修订就是实现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这方面立法实践的一个典型。
农业法的多数条文,我们都可以在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文件中找到直接的依据。
农业法的贯彻实施,必将有利于实现由主要靠政策指导农业,进一步向依靠政策和法律共同指导农业发展的转变,实现以行政手段管理农业,进一步向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管理农业的现代农业管理方式的转变。
6、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概念和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基本组织制度。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决策以及组织这些决策实施的基本组织制度和形式,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经营形式。
有关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规定是农业法最核心的内容之一。
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7、二轮承包和承包期三十年不变。
作为农村的基本经营体制,必须长期实行。
而要坚持这个经营体制,就必须要赋予农民足够长的土地承包期,更要在承包期内确保承包关系的稳定。
(请大家根据相关知识结合我国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展开论述)
8、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活动原则:
第一,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第二,民主管理。
第三,盈余返还。
9、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
(1)为成员提供生产、产品营销、市场信息、技术、业务培训等多方面的服务。
(2)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
(3)代表本行业提出农产品贸易救济措施的申请。
10、农业产业化经营:
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其他各种中介组织的带动与连接,立足于当地资源优势,确立农业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将农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连接成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实行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等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把分散的农户小生产联结成为社会化、专业化的规模生产,形成系统内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和“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农产品多次增值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式。
11、《农业法》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
种植业以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调整作物结构、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
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防沙治沙工程,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加速营造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和薪炭林;
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加快发展畜牧业,推广圈养和舍饲,改良畜禽品种,积极发展饲料工业和畜禽产品加工业;
渔业生产应当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调整捕捞结构,积极发展水产养殖业、远洋渔业和水产品加工业。
12、农业法对国家农业财政投入水平的规定。
《农业法》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村官考试不可不了解的政策
村级组织管理知识
一村级组织包括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群团组织等.
二.村党组织的性质和地位。
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村党组织与村级其他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三村党组织的设置与产生:
(一)村党组织的设置。
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名的,可与临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
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村,或党员人数虽不足50名,但村办企业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村,因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
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村,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村党委受乡镇党委领导。
(二)村党组织成员职数。
村党委成员一般不超过7职,村党总支成员一般不超过5职,村党支部成员一般不超过3职。
(三)村党组织委员会的产生。
村党组织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进行换届选举。
届中调整村党组织班子,一般应实行“两推一选”的办法,特殊情况可由上级党组织直接任命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有条件的村可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由党员直选党组织书记
村党组织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决议,领导群众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大力发展村级经济,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村党组织民主管理
“两推一选”村党组织成员的标准条件
拔村党组织成员要坚持以下标准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
(2)有较强的宗旨观念、群众观念和组织领导能力,热心为群众服务,乐于奉献;
(3)有较强的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具有带领群众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本领;
(4)有较强的政策法纪观念,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够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农村人民内部矛盾;
(5)公道正派,作风民主,清正廉洁,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6)中共正式党员,有较高文化程度,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不认真甚至消极对抗的;
(2)不按党章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的;
(3)触犯法律法规,被立案侦查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按规定不能提拔使用的;
(5)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不按规定缴纳各种税费的;
(7)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村规民约的;
(8)私心严重,热衷拉帮结派的;
(9)信仰宗教和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的;
(10)年龄偏大,工作能力弱,不能履行职责的。
程序步骤
(1)宣传发动。
县、乡党委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召开党员会议、村民会议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党员、群众广泛宣传“两推一选”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拟选拔的党组织成员人数、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做到人人清楚明白,积极踊跃报名和认真负责地推荐优秀人选。
(2)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乡镇党委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按照规定的选拔标准条件严格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要以张榜的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开。
(3)民主评议、民主推荐。
由乡镇党委派人主持,现任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全体村民或户代表参加。
户代表原则上每户1名,500户以下的村,户代表不少于总户数的80%;500户以上的村,户代表不少于400人。
党员人数超过10名的,应先组织党员推荐,再组织户代表推荐。
党员人数不足10名的,可党员和户代表一起推荐。
是上届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可以先组织他们述职、答辩,再由党员、群众进行民主评议,同时民主推荐新一届支委会初步人选。
党员和户代表的评议票和推荐票分别统计。
初步人选是上届班子成员的,党员民主评议满意票一般应高于60%,群众民主评议满意票一般应高于50%;新推荐的人选,正常情况下,党员推荐票应高于40%,群众推荐票应高于30%。
符合条件的人选较多的,可增加文化考试和竞争答辩的程序。
文化考试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有关部门出题,乡镇党委组织实施。
竞争答辩由乡镇党委派人主持。
文化考试、竞争答辩结果,要以张榜的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
(4)组织考察。
对产生的初步人选,乡镇党委要成立考察组认真考察了解。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党员20人以下的村,参加谈话的党员不少于80%,户代表20人左右;党员20人以上的村,参加谈话的党员和户代表,范围要更大一些。
考察结果,乡镇党委根据综合情况,研究提出书记和其他成员候选人。
(5)选举任用。
召开村党员大会,组织党员酝酿讨论乡镇党委提出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依次选举产生委员和书记、副书记。
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审批。
村党支部应多长时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村党组织职责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村官考试系列-农村政策要点
什么是遗嘱继承?
答:
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遗嘱继承遗产的继承方式。
2. 什么是馈赠?
答:
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3. 遗产的范围是什么?
答: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包含如下几种:
n 公民的收入;n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n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n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n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n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n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4.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什么?
答:
警告、罚款和拘留。
5. 村民自治的基本特征?
n 参与性特征;n 自治性特征;n 直接性特征;n 时代性特征;
6. 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
n 民主原则n 自治原则n 法制原则n 党的领导原则
7. 村民自治权利有哪些?
n 选举权:
推选权、提名权、举报权、罢免权;n 决策权:
知情权、提议权、决定权;n 管理权:
教育权、服务权、调解权;n 建章立制权;n 监督权;
8. 我国土地基本国策的主要内容?
答: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9.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范围?
答: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用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原有的建设用地和经批准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农用地。
10.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
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制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计划生育原
农村政策法规要点:
1、农业法:
广义的农业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农业经济主体行为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按照农业法的规定:
狭义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2、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
3、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即“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
4、农村社会发展目标:
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5、政策的法律化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任何法治国家的法律基本特征之一。
这就要求我们,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将党的政策主张,通过立法形式上升为法律,使党的主张与人民的意志以法律的形式统一起来。
农业法的修订就是实现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这方面立法实践的一个典型。
农业法的多数条文,我们都可以在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文件中找到直接的依据。
农业法的贯彻实施,必将有利于实现由主要靠政策指导农业,进一步向依靠政策和法律共同指导农业发展的转变,实现以行政手段管理农业,进一步向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管理农业的现代农业管理方式的转变。
6、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概念和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基本组织制度。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决策以及组织这些决策实施的基本组织制度和形式,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经营形式。
有关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规定是农业法最核心的内容之一。
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7、二轮承包和承包期三十年不变。
作为农村的基本经营体制,必须长期实行。
而要坚持这个经营体制,就必须要赋予农民足够长的土地承包期,更要在承包期内确保承包关系的稳定。
(请大家根据相关知识结合我国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展开论述)
8、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活动原则:
第一,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第二,民主管理。
第三,盈余返还。
9、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
(1)为成员提供生产、产品营销、市场信息、技术、业务培训等多方面的服务。
(2)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
(3)代表本行业提出农产品贸易救济措施的申请。
10、农业产业化经营:
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其他各种中介组织的带动与连接,立足于当地资源优势,确立农业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将农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连接成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实行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等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把分散的农户小生产联结成为社会化、专业化的规模生产,形成系统内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和“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农产品多次增值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式。
11、《农业法》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
种植业以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调整作物结构、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
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防沙治沙工程,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加速营造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和薪炭林;
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加快发展畜牧业,推广圈养和舍饲,改良畜禽品种,积极发展饲料工业和畜禽产品加工业;
渔业生产应当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调整捕捞结构,积极发展水产养殖业、远洋渔业和水产品加工业。
12、农业法对国家农业财政投入水平的规定。
《农业法》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13、如何减轻农民负担:
(1)禁止非法收费、罚款、摊派。
(2)不得向农民集资和非法在农村进行达标、升级、验收活动。
(3)不得违法摊派税款及以其他非法方法向农民征税。
(4)不得对农村中小学生非法收费。
(5)不得侵犯农民在土地征用、占用时的合法利益。
(6)不得强制农民接受服务。
14、农村土地的概念《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
15、家庭承包的特点:
承包方是特殊主体;承包关系期限长;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属性;适用的原则不同。
16、承包方的权利:
使用承包地的权利、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权、承包方的其他法定权利。
1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对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
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种植特殊林木的林地,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期还可以延长。
作出这种区分,主要是考虑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差别较大。
18、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和形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将其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的部分或者全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于第三人的行为。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可以是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
19、土地权利登记制度的类型:
登记要件主义;地券交付主义,又称托伦斯登记;登记对抗主义。
20、其他方式承包的流转与家庭承包流转之间的区别:
没有转包的流转方式、增加规定了抵押的流转方式、入股的方式可以更多。
21、自然资源包括哪些门类:
主要包括土地、水、气候、生物和矿产资源等五大门类。
按自然资源的可再生性质为标准,可以将自然资源分为可再生资源、不可再生资源、恒定性资源三大类。
22、耕地的概念:
是指人们经常进行耕耘并能够种植、生长各种农作物的土地。
23、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及当地人口和耕地资源状况,将质量好、产量高、生产潜力大且集中连片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一种耕地保护制度。
24、土地开发:
是指人们通过劳力、技术和资金的投入,将土地由自然资源改造为经济资源。
25、开垦土地:
是指以垦殖为目的开发土地,即开垦荒地为耕地用于农作物的种植。
开垦土地是土地开发的一种具体行为。
26、占垦平衡:
是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的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27、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
按照《森林法》第三条的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有三种形式,即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个人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
28、森林的种类:
按照《森林法》第四条的规定,森林具体可以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五类。
29、我国林业建设的方针:
“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
(具体内容大家看教材)
30、草原的权属形式: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对于草原的使用权。
31、草畜平衡制度
草原载畜量是指在一定放牧时期内,一定草原面积上,在不影响草原生产力及保证家畜正常生长发育时,所能容纳放牧家畜的数量。
落实草畜平衡制度,一方面要通过采取禁牧、休牧、划区轮牧、牲畜舍饲圈养、提高牲畜出栏率等措施,减轻天然草原的放牧压力,逐步恢复草原植被,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人工草地、饲草饲料基地建设,不断增加饲草供应量,并通过改良牲畜品种、优化畜群结构、提高饲养管理水平等措施,不断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牧民的增收。
概括来讲,就是应当从增草增畜、转变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入手,从根本上扭转超载过牧的局面,最终实现草畜平衡。
32、渔业:
是捕捞、养殖和加工水生经济动植物区的水产品的产业。
33、我国的渔业生产方针:
《渔业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
34、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是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任务。
《渔业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1、禁止性行为的规定。
2、确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制度。
水产种质资源是渔业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渔业法》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有益于水生动植物种群的繁衍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3、强调水生野生动植物的重点保护。
4、渔业资源环境的保护
35、种子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
“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
36、实行种子生产许可证制度定义:
就是指生产商品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有关种子管理机构核发的《种子生产许可证》,按照指定的作物种类、产地和规模生产。
37、种子生产许可证的领取条件:
(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2)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3)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疫设施。
(4)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38、假种子:
是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的;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
劣种子:
是指第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第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第三,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第四,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第五,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
39、种子生产经营概念:
种子经营指生产出来的种子通过各种渠道到达使用者手中的全过程。
40、《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领取条件
《种子法》和《许可证管理办法》,按照经营种子的类别、经营项目就《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领取的条件进行了规定。
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能够满足检验需要的检验室,仪器达到一般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标准,有2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
3、有成套的种子加工设备和1名以上种子加工技术人员。
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以外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能够满足检验需要的检验室和必要的检验仪器,有1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
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向农业部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公司,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育种机构及相应的育种条件;
3、自有品种的种子销售量占总经营量的50%以上;
4、有稳定的种子繁育基地;
5、有加工成套设备;
6、检验仪器设备符合部级种子检验机构的标准,有5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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