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docx
- 文档编号:18230534
- 上传时间:2023-08-14
- 格式:DOCX
- 页数:60
- 大小:63.06KB
广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docx
《广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docx(6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广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广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
目录
第一章发展背景………………………………………………………………5
第一节发展基础……………………………………………………………5
第二节发展环境……………………………………………………………11
第二章总体要求………………………………………………………………13
第一节指导思想……………………………………………………………13
第二节发展目标……………………………………………………………14
第三章完善金融市场和组织体系……………………………………………16
第一节发展广覆盖的银行市场和组织……………………………………16
第二节充分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19
第三节加快发展保险市场和组织…………………………………………25
第四节积极稳妥发展新兴金融业态………………………………………28
第五节大力发展金融控股集团公司………………………………………31
第四章提升金融市场综合服务功能…………………………………………33
第一节促进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33
第二节金融支持创新发展…………………………………………………39
第三节大力发展财富管理…………………………………………………41
第四节创新发展绿色金融…………………………………………………43
第五节大力发展普惠金融…………………………………………………47
第五章科学规划金融产业和城市空间布局…………………………………55
第一节“一区”集聚………………………………………………………55
第二节“四区”引领………………………………………………………55
第三节“七区”联动………………………………………………………57
第六章促进金融扩大开放深化合作…………………………………………61
第一节大力推进穗港澳台深化合作………………………………………61
第二节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62
第三节加快推进广佛肇清云韶融合协调发展……………………………64
第四节深化泛珠三角地区金融合作………………………………………65
第五节加强华侨金融合作…………………………………………………67
第七章优化金融生态环境……………………………………………………69
第一节完善金融发展政策体系……………………………………………69
第二节完善金融人才服务体系……………………………………………70
第三节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72
第四节优化金融法治化发展环境…………………………………………74
第五节加强金融文化建设…………………………………………………75
第六节加强金融宣传和普及教育…………………………………………76
第七节加强金融创新发展的决策咨询与前沿研究………………………78
第八章强化金融风险防控……………………………………………………79
第一节推进金融降杠杆工作………………………………………………79
第二节完善对新型金融组织的监管………………………………………80
第三节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81
第四节构建立体化金融风险防控体系……………………………………82
第九章保障实施………………………………………………………………84
第一节强化保障……………………………………………………………84
第二节强化实施……………………………………………………………84
本规划根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编制,主要规划未来五年我市构建、发展大金融格局的战略方向、行动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是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各类市场主体发展金融的行为导向。
第一章发展背景
第一节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着力打造金融发展平台、加强金融招商引资、加快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推动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不断增强,区域金融中心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升,为“十三五”时期金融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金融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大城市前列,成为全市服务业第二大支柱产业
2015年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1629.43亿元,居全国大城市第四位,是“十一五”期末的2.4倍,占GDP的比重达9%,占服务业的比重达13.48%,比“十一五”期末分别提高2.76个百分点和3.1个百分点,成为全市服务业中仅次于批发零售业的第二大支柱产业。
截至2015年12月末,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4.28万亿元,是“十一五”期末的1.79倍;贷款余额2.73万亿元,是“十一五”期末的1.68倍,资金实力居全国大城市第四位;全市证券交易额21.72万亿元,是“十一五”期末的5.2倍;保费收入710.1亿元,是“十一五”期末的1.7倍,居全国大城市第三位。
全市共有持牌金融机构259家(其中法人金融机构47家),类金融机构超过1500家,金融业总资产达7.21万亿元。
2015年实现来源于广州的金融业税收收入346.88亿元,是“十一五”期末的2.3倍。
二、金融功能区发展提速,各类金融资源加快集聚
“十二五”时期我市初步形成了六大各具特色的金融功能区。
广州民间金融街作为全国首条民间金融街,集聚各类机构203家,集聚民间资本近300亿元,累计为市内近2万家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1613.43亿元,累计缴纳税收近11亿元,是建街前的10倍以上。
广州国际金融城作为我市着力打造的金融总部集聚区,共吸引了近60家金融及相关机构有意进驻,四批土地已成功出让,南粤银行、新华人寿等7家金融机构购地建楼。
南沙现代金融服务区成为金融先行先试政策集中试验地,集聚金融企业近1000家,跨境人民币贷款等一批创新业务试点顺利实施。
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着力推动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共集聚股权投资机构超过100家,金融设备制造业领先全国。
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进驻各类机构316家,其中金融机构37家,累计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约50亿元。
增城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在全市率先建设农村金融服务站,农村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三、金融交易平台发展壮大,辐射影响力显著提升
“十二五”时期我市金融交易平台从无到有,大大提升了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辐射影响力。
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累计挂牌、展示企业2994家,210家企业实现融资交易64.8亿元,团中央和广东省政府共建的“中国青创板”落户该中心。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累计成交碳配额2350.88万吨,成交金额9.64亿元,约占全国的42.37%(含一、二级市场)。
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实现交易额50.31亿元。
广州商品清算中心、广州钻石交易中心获批设立。
创新型期货交易所设立工作明确写入广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增强
“十二五”时期我市大力实施企业上市“双百工程”,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不断取得新突破。
2015年全市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双双突破100家,其中,境内外上市公司115家,比“十一五”期末新增45家,总市值1.78万亿元,累计融资额近3000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156家,总市值394亿元;创业及股权投资机构约1000家,管理资金规模约2000亿元。
2015年全市共发债融资3825.44亿元。
2015年全市直接融资占比达33.6%。
全市11个区成立了政府投资基金,总规模近100亿元,在全省率先实现区级政府投资基金全覆盖。
五、金融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发展
大力发展产业金融和金融新业态,新设寿险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一批法人金融机构,越秀集团成功收购香港创兴银行,广州台资银行实现“零的突破”。
保险资金运用实现新突破,市政府与中国人寿、新华人寿合作设立了两只全国最大的保险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广州的保险资金总额达1576.8亿元。
出台了《广州市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成立科技支行。
出台了《广州市关于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广州民间金融街、天河CBD、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海珠万胜广场为广州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
在广东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试点,共备案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24笔56.88亿元,汇入贷款资金24.16亿元。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开展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提供贷款总额达100亿元;全市小额贷款公司75家,小额再贷款公司1家,贷款余额162.76亿元;融资性担保机构48家,在保小微企业和“三农”1782户;村镇银行7家,资金互助合作社2家。
在全国创新建设金融服务站,全市共建成社区金融服务站495家,社区覆盖率达32.2%;建成农村金融服务站83家。
六、金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省政府成立了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省、市共建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强大合力。
市政府金融办更名为市金融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进一步强化金融工作职能。
先后出台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决定》、《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等政策文件,争取国家出台了《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新区深化粤港澳台金融合作和探索金融改革创新的意见》等先行先试政策,初步构建起涵盖金融机构、平台、市场、人才、服务等各领域,具有广州特色的金融规划与政策体系。
举办了4届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金融专业展会。
举办了18次珠江金融论坛,有效提升了广州金融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组织评选了3届金融图书“金羊奖”。
设立了金融高端智库—广州国际金融研究院。
开展了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和金融创新、金融研究成果评选工作。
由广州牵头发起设立了泛珠省会城市金融办联席会议,共促区域金融合作发展。
金融法制环境建设走在全省前列,设立了金融审判庭、金融法庭和金融仲裁院。
成立了广州金融业协会、广州市股权投资行业协会、广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
大力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区域金融安全和稳定。
在取得巨大发展成就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与国内外先进金融中心城市相比,广州金融业发展仍然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短板和不足。
一是金融服务体系有待完善。
缺乏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区域金融中心的辐射影响力不足。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特别是市属法人金融机构数量少、资产规模小、综合实力弱。
二是金融服务功能有待提升。
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上市公司少、融资规模偏小。
金融与科技、产业的融合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金融产业的城市空间布局有待优化。
除越秀、天河、南沙、黄埔、增城之外,全市其他6个区尚未有明确的金融产业布局规划,不利于我市特色金融发展和做大做强全市金融产业。
四是金融生态环境有待改善。
金融扶持政策力度偏弱,金融发展创新氛围不浓,对高端金融人才缺乏吸引力。
专栏1“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指标
规划目标
实现情况
一、总体目标
(1)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8
9
(2)打造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个)
1-2
0
(3)发展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的金融机构(家)
10
5
(4)培育上市公司(家)
150—200
271
(含新三板)
二、行业目标
(5)银行业金融机构数(家)
超110
94
(6)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万亿元)
3.8
4.28
(7)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万亿元)
2.5
2.73
(8)银行机构总资产(万亿元)
6
6.25
(9)直接融资比重(%)
30
33.6
(10)保险深度(%)
4
3.92
(11)保险密度(元/人)
5000
5259
(12)小额贷款公司数(家)
80
76
(13)股权投资机构数(家)
300
1000
(14)产权市场交易规模(亿元)
4000
5000
第二节发展环境
纵观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十三五”时期仍是广州金融业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一、新形势
从国际看,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金融和大宗商品市场波动不定,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新的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不断涌现。
从国内看,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消费升级加快,创新累积效应正在显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
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国家加快深化金融改革,鼓励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成为重点发展的新方向。
二、新挑战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国内经济步入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为特征的新常态,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动力从传统的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供需结构错配的矛盾突出,国家提出和部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全国大城市金融竞争加剧。
国内各大城市更加认识到金融业对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提升中心城市核心竞争力、增加地方财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大对金融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极力争夺金融机构、平台、政策试点和高端人才,对广州形成较大的外部竞争压力。
三、新机遇
国家“一带一路”和泛珠区域合作战略拓展了巨大发展空间。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全面推进,我市与亚洲、非洲、欧洲的开放合作进一步加强,国际市场更加广阔。
泛珠区域合作上升为国家战略,区域发展新格局正逐步形成。
广东自贸试验区带来了对外开放合作的重要契机。
南沙金融15条获得国务院批复实施,南沙新区进入广东自贸区试验区,成为我市深化粤港澳合作、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全球竞争的重大平台。
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业发展。
省委、省政府对广州金融发展高度重视,要求广州要加快抢占金融、科技、总部经济三大经济制高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市委、市政府提出“三中心一体系”发展战略,全力支持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全市各界对于将金融业作为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优先发展、加快发展形成了共识,寄予了厚望。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遵循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大力优化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功能,促进金融深化发展,完善金融产业和城市空间布局,鼓励金融创新开放,加强金融风险防控,构建业态丰富、结构合理、服务高效、运行稳健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与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地位相适应、与国家深化金融改革进程相一致、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相统一的区域金融中心。
第二节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广州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总目标,以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和国际航运、航空、科技创新枢纽,打造高端高质高新现代产业新体系为导向,通过实施“金融+”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促进金融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增强金融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使金融成为我市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重要支撑,将金融业打造成为全市服务业的第一大支柱产业。
到2020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12%以上;金融业总资产突破10万亿元;金融保险业税收收入达600亿元以上;打造1-2个全国性的金融市场交易平台;培育15家以上总资产进入中国金融500强的金融机构;培育1-2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培育500家以上上市公司(含新三板)。
二、行业目标
银行业。
到2020年,银行业总资产达到8万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规模分别超过6万亿元和4万亿元,综合排名保持全国前三。
证券期货业。
到2020年,培育发展6家以上市场规模和竞争力居同行业前列的证券、基金、期货业法人金融机构,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总量的比例提高到40%以上。
保险业。
到2020年,各类保险机构达到100家,年保费收入超过1000亿元,保险深度接近4%,保险密度超过6000元/人。
其他金融业。
到2020年,各类类金融机构和组织达3000家以上,与银行、证券、保险等共同构成高度发达的金融组织和市场体系。
专栏2“十三五”时期金融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2015年
2020年
一、总体目标
(1)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9
12
(2)金融业总资产(万亿元)
6.25
10
(3)金融保险业税收收入(亿元)
347
600
(4)打造全国性金融市场交易平台(个)
0
1-2
(5)培育总资产进入中国金融500强的金融机构(家)
9
15
(6)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家)
0
1-2
(7)培育上市公司(含新三板)(家)
271
500
二、行业目标
(8)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万亿元)
4.28
6
(9)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万亿元)
2.73
4
(10)银行机构总资产(万亿元)
6.25
8
(11)直接融资比重(%)
33.6
40
(12)年保费收入(亿元)
714
1000
(13)保险深度(%)
3.92
5
(14)保险密度(元/人)
5259
6000
(15)类金融机构(组织)数(家)
1500
3000
第三章完善金融市场和组织体系
第一节发展广覆盖的银行市场和组织
一、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
推动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加快发展。
支持广州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尽快完成上市工作,引导广州银行、广州农商银行重视发展中间业务,为长尾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支持广州银行加快网点布局和业务拓展,着重发展财富管理、科技金融、消费金融等业务,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信用卡公司。
支持广州农商银行继续大力发展小微金融和农村金融业务,开拓供应链金融和投资理财服务,新设消费金融公司、信用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村镇银行控股管理公司。
支持广发银行充分利用“互联网+”,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创新,不断做大做强。
大力争取设立民营银行。
继续大力争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在广州设立1-2家民营银行,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拓宽渠道,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争取设立有限牌照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贯彻落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国金融机构与中国公司、企业出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
适时在自贸试验区内试点设立有限牌照银行。
不断丰富完善我市银行机构体系。
二、支持银行机构地区总部提升在本系统的地位和影响
支持银行机构地区总部改革发展。
支持政策性银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银行机构在穗地区总部强化管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推进业务整合与流程再造,开展产品创新,增强对系统内金融资源的调配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功能,提升在本系统的地位。
支持大型银行机构在穗设立信用卡中心、票据业务中心等专营机构,支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直接隶属于法人银行机构的产品研发中心、数据处理中心、私人银行业务中心、支付结算中心等配套服务机构。
支持各银行机构地区总部之间开展业务合作,增强市场活力。
支持发展外资银行机构。
支持在穗外资银行机构发展特色业务,不断做优做强。
推动香港创兴银行在广州设立总部机构,大力引入港澳台地区银行机构在穗设立地区总部。
支持和引导外资银行机构进驻广东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广州国际金融城等金融功能区。
三、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
发展信托公司。
支持信托机构搭建国际业务平台,申请境外投资业务资格,打通境内外资金和资产配置渠道。
支持粤财信托、大业信托积极开发人民币信托产品,发展公益信托、信托基金和以家族信托为代表的财富管理业务。
推进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完成重组工作。
发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鼓励支持省、市企业集团积极申报设立财务公司。
支持南航集团财务公司、南方电网财务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财务公司、广汽集团财务公司等做大做强。
大力争取新设广州港集团财务公司、岭南集团财务公司等。
支持监管评级良好的财务公司在符合监管要求的条件下,申报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业务资格。
发展金融租赁公司。
鼓励支持航空、船舶、医疗等领域的大型企业集团积极申报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利用综合保税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现行税收政策和境外优惠政策,设立专业子公司开展金融租赁业务。
鼓励各区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购买金融租赁服务。
支持珠江金融租赁公司做大做强。
支持金融租赁行业共同组建市场化的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
发展消费金融公司。
发挥广州“千年商都”优势,争取新设一批消费金融公司,推进家电、教育、旅游等信贷消费。
支持中邮消费金融公司充分利用“互联网+”做大做强。
发展汽车金融公司。
研究通过汽车消费贷款贴息等方式促进汽车金融业务加快发展,支持汽车金融公司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支持新设1-2家汽车金融公司。
四、加快发展货币信贷市场
积极发展同业拆借市场。
鼓励和支持广州地区金融机构参加同业拆借市场交易,引导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大型企业集团参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取得做市商资格。
进一步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开展区域票据市场电子化建设试点,争取设立票据交易中心(所)。
加快发展外汇交易市场。
吸引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大型涉外企业积极参与外汇市场交易,加快新产品研发和系统建设,推出人民币和外汇衍生品交易,构建综合性外汇电子交易平台。
争取成立广州区域外汇交易清算所。
发展信贷市场。
鼓励银行业利用银团贷款等多种信贷工具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国有企业的信贷投放,打造区域银团贷款定价中心。
发展区域信贷资产交易市场,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贷款和信托资产出售转让、银团贷款分销、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加强研究和发展小贷、微贷市场。
发展黄金交易市场。
扩大黄金市场投资主体范围,鼓励企业和居民参与黄金市场交易。
支持国内外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在广州拓展实物黄金交易、账户黄金交易、黄金衍生产品交易、黄金交易所代理业务以及黄金融资业务。
专栏3民营银行
民营银行是由民营资本控股,并采用市场化机制来经营的银行。
2014年3月银监会正式启动民营银行试点工作,首批试点的5家民营银行分别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天津金城银行、浙江网商银行。
2015年6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民营银行的准入条件和许可程序。
2016年5月,银监会批复同意在重庆市筹建重庆富民银行,标志着第二批民营银行正式开闸。
第二节充分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
一、争取设立广州创新型期货交易所
贯彻落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加快推进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交易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
做优做大碳现货市场,支持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建设成为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及配额有偿分配平台,开发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碳金融产品,打造服务全国、辐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碳交易平台。
二、做大做强证券、期货机构
支持广发证券打造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营造良好环境,完善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广发证券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
支持广州证券、万联证券发展成为国内一流券商。
支持广州证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实现业务结构和区域布局的优化。
支持万联证券通过增资扩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州市 金融业 发展 十三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