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技术要求.docx
- 文档编号:18226582
- 上传时间:2023-08-14
- 格式:DOCX
- 页数:56
- 大小:124.48KB
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技术要求.docx
《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技术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技术要求.docx(5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技术要求
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技术要求(试行)
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00七年四月
目次
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技术要求
为了指导和规划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电子政务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本技术要求。
1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国务院、省级和部门应急平台的建设;省级以下应急平台和部门向下延伸的应急平台的技术要求,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参照本技术要求制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所引文件和标准中的有关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3.1术语和定义
3.1.1突发公共事件
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财产的重大损失,并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3.1.2应急平台
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具备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动态决策、综合协调、应急联动与总结评估功能的综合性软硬件集成的平台。
3.1.3移动应急平台
能够针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现场语音、视频和数据采集,信息传输、指挥调度,能够独立或与其他应急平台协同工作的可移动平台。
3.1.4应急方舱
自身无机动能力,但适于多种运输工具,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专用舱体,包括便携式应急方箱。
3.1.5前置机
前端用于数据共享和交换的系统。
3.2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DLGDigitalLineGraphic(数字线划图)
WFSWebFeatureService(网络要素服务)
DEMDigitalElevationModel(数字高程模型数据)
GIS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地理信息系统)
GSMGlobalSystemforMobileCommunications(全球移动通信系统)
MCUMultipointControlUnit(多点控制单元)
PSTNPublicSwitchedTelephoneNetwork(公共交换电话网)
QoSQualityofService(网络服务质量)
SBCSessionBorderController(边界会话控制器)
TDMTimeDivisionMultiplex(时分多路复用)
UPSUninterruptiblePowerSystem(不间断电源系统)
VPNVirtualPrivateNetwork(虚拟专用网络)
VOIPVoiceOverIP(IP语音)
WMSWebMapService(网络地图服务)
4国家应急平台体系
4.1应急平台体系构成
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包括国务院、省级和部门应急平台,以及依托中心城市辐射覆盖到城乡基层的面向公众紧急信息接报平台。
省级应急平台在满足本地区应急管理需要的基础上,实现与国务院应急平台、部门应急平台以及省级有关部门应急平台、地市级和县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重点实现监测监控、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调度指挥、异地会商和现场图像采集等主要功能。
按照国务院应急平台要求完成有关任务,提供国务院应急平台所需的数据、图像、资料等。
部门应急平台针对本部门或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接报处理、跟踪反馈和应急处置等应急管理需要,建设并完善本系统专业应急平台,与相关应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重点生成预测预警、信息报告、指挥调度和异地会商等功能。
按照国务院应急平台要求完成有关任务,并提供所需的专业数据和实时图像等信息。
应急平台可根据需要与军队(武警)应急平台和国际应急机构实现信息数据的互联。
4.2应急平台的基本组成部分
各级应急平台主要由应急指挥场所、基础支撑系统、综合应用系统、数据库系统、安全保障系统和移动应急平台等部分组成。
5国务院应急平台技术要求
国务院应急平台是国家应急平台体系的枢纽,能够满足同时处置多起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其主要功能包括信息采集、风险隐患监测防控、预测预警、智能方案、指挥调度、应急资源信息管理、综合业务管理和模拟演练等。
5.1指挥场所
国务院应急指挥场所包括国务院应急指挥厅、总值班室、会议室/会商室、专家工作室/案例室、领导休息室等。
主要建设显示系统、供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灯光照明系统、音响系统、智能控制和安全保障系统等。
5.1.1显示系统
5.1.1.1功能要求
国务院应急指挥场所在应急指挥厅、值班室和会商室等应急指挥场所设置显示系统。
应|能接入和显示计算机、图像、视频会议和电视等多种来源的信号,满足日常值班、应急处置、指挥调度等业务的需要。
5.1.1.2性能要求
5.1.1.2.1指挥厅显示系统
满足同时显示32路视频会议信号,显示至少32路来源的图像信号,并能独立控制和选择显示信号。
5.1.1.2.2值班室显示系统'
满足同时显示8路视频会议信号,显示至少8路来源的图像信号,显示指挥厅的音视频信号,并能独立控制和选择显示信号。
5.1.1.2.3会商室显示系统
满足同时显示2路视频会议信号,显示至少2路来源的图像信号,显示指挥厅的音视频信号,并能独立控制和选择显示信号。
5.1.2供电系统
5.1.2.1功能要求
供电系统包括供配电、UPS、备用发电机、接地、防雷措施等,满足下述要求:
供配电系统为一级负荷,采用双路供电:
UPS备用电池供电时间不小于2小时,并做好有长时间断电的应急工作准备;配电符合《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要求,实现三级防雷,接地满足要求。
5.1.2.2引用标准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174-19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5.1.3综合布线
5.1.3.1功能要求
综合布线应满足保密要求,布线包括数据线路、语音线路、音视频线、控制线等多种线缆,应符合《GB/T-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内网布线按照国家保密局有关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执行,语音线路采用与数据网络相同的六类综合线,大屏幕和音箱等音视频设备为共享使用,单向连接到内外网上的视频会议和图像接入等系统。
5.1.3.2引用标准
《GB/T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设计指南》
5.1.4其他要求
5.1.4.1照明系统
系统设计应遵守《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照明系统建设需实现不少于4组的分组控制,满足视频会议、会商、值班等不同场合下的照明要求:
指挥厅、会议室/会商室、侯会室的灯光照明要求
参考平面及其高度照度标准值(lx)UGRRa
0.75M水平面3001980
总值班室、专家工作室/案例室灯光照明要求
参考平面及其高度照度标准值(lx)UGRRa
0.75M水平面5001980
领导休息室、夜间值班室灯光照明要求
参考平面及其高度照度标准值(lx)UGRRa
0.75M水平面150-80l
5.1.4.2音晌系统
音响系统应满足召开视频会议的要求,系统设计遵循《GB/T50314-2000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和《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5.1.4.3智能控制
智能控制系统实现图像接入、计算机显示、视频会议等音视频信号的切换、灯光分组开关、音响等环境控制。
在指挥厅、值班室、会商室有单独的智能控制系统,值班室的智能控制系统应同时作为应急指挥厅的备份系统,应满足同时处置多起突发公共事件的要求。
5.1.4.4其他应用标准
《GB9361-19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GB2887-1989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
《GB50174-19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U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5.2通信系统
通信系统应支持话音、数据、视频的传输。
应充分利用保密电话网、公共交换电话网、部门专用电话网、公共移动电话网、数字集群系统、卫星通信和短波等通信资源,为各级应急平台与上、下级平台和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信息传输提供通信链路和手段,确保应急通信安全、可靠。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保证应急管理机构人员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的通话优先权。
通信系统主要由有线和无线调度系统、多路传真系统和卫星通信系统等组成。
5.2.1电话调度系统
电话调度系统由有线电话调度、无线调度、IP电话调度、多路传真和数字录音等系统组成。
5.2.1.1有线电话调度系统
5.2.1.1.1功能要求
有线电话调度系统实现国务院对部门和省级应急平台的电话调度,包括组呼和群呼、电话会议、数字录音、优先呼叫、强插强拆、缜密监听等功能。
可与省级应急平台电话调度系统互连。
在应急指挥厅、总值班室和会商室设置调度台,满足同时组织至少三组独立电话会议,电话会议总容量不大于60方同时通话。
5.2.1.1.2性能要求
有线电话调度系统应支持电话调度功能,并与普通电话网互联互通,可组织包括普网电话、公网电话、移动电话、卫星电话及无线集群电话等的电话会议:
系统应满足同时组织至少三组独立电话会议,电话会议总容量满足工作需要;
每个调度台应能同时接入4路电话、同时接昕2路电话,同时具备2个呼出电话,可显示被叫号码,被叫号码能自动关联用户名及相关信息系统。
有线电话调度系统的呼损率应小于0.5%。
5.2.1.1.3接口要求
有线电路调度交换机应具备2.048Mbps或155Mbps中继接口;
有线电路调度交换机须支持中国7号信令、l号信令和PRI信令。
5.2.1.1.4引用标准
YD/T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YD/T762-1995《程控模拟电话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YDN0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
5.2.1.2IP电话调度系统
5.2.1.2.1功能要求
IP电话调度系统以内网为承载网,连接到各省和有关部门:
应急IP电话调度系统作为有线电话调度系统的补充,应具备热线电话、组呼和群呼、电话会议、数字录音、优先呼叫、强插强拆、缜密监听等功能。
5.2.1.2.2性能要求
IP电话调度系统具有召开IP电话会议的功能,单路呼叫建立时间应在5s以内。
IP电话调度系统端到端延时〈40Oms,其中网络时延〈250ms;两侧终端编解码时延〈150rns。
IP电话调度系统网络时延抖动〈80IBS,丢包率小于10%。
IP电话调度系统语音编码应支持G.711、G.729、G.723.1,可选支持G.726。
IP电话调度系统应具有传真功能,支持T.30协议和T.38协议。
设置VPN时,IP电话全网统一分配IP地址:
不设置VPN时,IP电话采用私网IP地址,私网穿越可采用ALG或SBC等方式。
5.2.1.2.3接口要求
IP电话调度服务器应预留电话网侧中继接口,包括数字中继接口或模拟用户线接口。
IP电话终端支持TCP/IP协议,并支持IEEE802.3af以太网供电能力。
5.2.1.2.4引用标准
YD/T1264-2003《IP电话/传真业务总体技术要求》
YD/T1071-2000《IP电话网关设备技术要求》
YD/T1046-2000《IP电话网关设备协议互通技术规范》
YD/T1434-2006《软交换设备总体技术要求》
5.2.1.3无线调度系统
国务院应急平台的数字集群系统建设,使用北京市政府80OM数字集群系统,满足国务院与各部门无线集群通信的需要。
国务院平台应配置固定及手持式终端。
5.2.1.4数字录音系统
5.2.1.4.1功能要求
数字录音系统应实现对有线电话调度系统和IP电话调度系统的录音。
系统应具有录音、存储备份查啕放音和监听管理等功能。
5.2.1.4.2性能要求
数字录音系统需支持高精度的DTMF检测,可准确检测混合在强大话音里的信号:
支持话音能量检测和声控录音,支持自动录音增益控制,支持GPS时钟自动校时,支持录音声音自动增益平衡。
数字录音系统的文件存储格式依据标准可调,语音支持可调压缩比(2,4,8等)。
数字录音设备的容量应满足在线存储三个月的数据,离线存储6个月的数据。
5.2.1.4.3接口要求
有线电话调度系统和IP电话调度系统应分别配置数字录音设备;
有线电话调度系统数字录音设备可选以太网接口或El接口;
IP电话调度系统数字录音设备应支持以太网接口。
5.2.2多路传真系统
5.2.2.1功能要求
支持各级应急平台多路传真系统互联,满足应急值守的需要。
支持多路传真同时收发;支持接收传真自动识别分发、传真到达自动提示,人工接收确认等功能;支持友送传真优先级设置,紧急传真优先发送;支持传真线路自习负载均衡,当有大量传真或群发传真时,自动排队,自动寻找空闲的线路发送,并均衡每条传真线的传真负载量;支持可定制的群发功能和定时发送功能;支持详细的日志功能、查询功能、统计功能和存储功能。
5.2.2.2性能要求
传输速度可支持4800bit/s;9600bit/s;14400bit/s;26400bit/s;28800bit/s;31200bit/s;33600bit/s。
纵向分辨率为3.85线/mm时,通信质量应达到:
通信建立率和报文成功率为100%;A4幅面的传真接收副本发生上差错的扫描线数<=6线;传真接收副本的主观评价应在3.5分以上,文字可读度为100%。
5.2.2.3接口要求
传真机接入电话网的接口参数应符合YD/T514的相关规定。
最高发送电平功率为0~-4dBm。
5.2.2.4引用标准
GB/T3382.1-2003《文件传真三类机在电话网中的互通技术条件:
用于文件传输的三类传真端的标准化》
GB/T3382.2-2003《文件传真三类机在电话网中的互通技术条件第2部分:
在公用电话交换网上的文件传真传输规程》
YDT589-2002《电话网上文件传真三类机承受传输损伤能力的基本要求》
YDT514-1998《非话用户终端设备与公用电话网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YD/T945-1998《公用电话交换网和点对点二线专线电路上使用的数据信号速率高达33600bit/s的调制解调器》
5.2.3卫星通信系统
5.2.3.1宽带卫星通信系统
5.2.3.1.1功能要求
宽带卫星通信系统用于移动应急平台与各级应急平台之间的话音、数据和图像传输,在特殊情况下可作为计算机网络的链路备份。
利用国家宽带卫星通信系统,与国家卫星通信运营商合作建设全国应急宽带卫星通信系统,北京设1个卫星中心站,供国务院和部门共享、省应急平台应设立卫星地面站;在移动应急平台设立卫星移动站或卫星便携站。
5.2.3.1.2性能要求
宽带卫星通信系统应采用统一体制,保证全网的互通;
卫星地面站应实现话音、数据、视频等多种业务的接入;
宽带卫星通信系统应配置网管系统,实现对宽带卫星通信系统的配置和管理,网管系统应采用标准和通用的网络管理协议,便于系统的维护升级以及与其它相关网管系统的接口和通信:
对于基于IP技术实现的话音和视频业务,卫星系统应具有针对实时图像和话音传输的Q0S功能。
固定站之间系统可用度应在99.8%以上:
移动站与固定站之间系统可用度应在99.5%以上(上述系统可用度含空间链路可用度和地面站设备可用度等因素〉;
卫星带宽应不小于2OM,满足国务院与部门宽带卫星通信的需要;
大中型移动应急平台卫星移动站的网络带宽不小于2M;卫星移动站接受宽带卫星上级网管系统的管理。
小型移动应急平台的卫星便携站网络带宽不小于384K,便携站接受上级网管系统的管理。
5.2.3.1.3接口要求
卫星地面中心站、固定站、移动站至少应具备以太网接口、可选El接口,通过以太网接口实现数据和图像的接入;通过以太网接口+VoIP网关或El接口实现语音的接入;
卫星地面便携站至少应具备以太网接口、可选2线FXS接口等。
5.2.3.1.4参考标准
宽带卫星通信系统可参考以下标准:
YD5050-2005《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
YD/T5028-2005《国内卫星通信小型地球站(VSAT〉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YD/T1513-3006《农村VSAT卫星通信网络/系统技术要求》
5.2.3.2窄带卫星通信系统
应急平台可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卫星电话,满足应急情况下的通信需要。
5.3计算机网络系统
国家应急平台体系的计算机广域网主要依托内、外网资源,局域网采用以太网组网技术进行设计和建设,满足应急平台信息报送、数据交换和共享、音视频数据传输的需要。
5.3.1内外网局域网
应急平台的局域网分内网局域网和外网局域网,核心网络设备上联带宽采用万兆骨干,百千兆自适应到桌面,部分重要用户光纤到桌面;支持TCP/IP通讯协议;支持数据、语音、视频等多业务;网络可靠性要求达到99.999%。
5.3.2内外网广域网
广域网接入带宽满足信息报送,数据交换和共享,音视频数据传输的需要。
国务院应急平台电子政务网出口带宽要求≥19OM,外网出口带宽要求≥150M;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保障应急平台工作的带宽需要。
5.3.3服务器与存储系统
国务院应急平台主机存储设备分内、外网两套,采用SAN架构存储区域网技术进行设计和建设,主要的服务器与存储设备采用双千兆光纤连接到核心交换机上。
5.3.3.1功能要求;
国务院应急平台的服务器系统应采用服务器集群的方式,包括综合应用服务器、空间信息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和文件服务期等。
存储系统应采用SAN存储区域网络技术。
服务器端的操作系统宜采用国产产品。
客户端操作系统宜采用Windows系列或Linux。
5.3.3.2性能要求
综合应用服务器和空间信息服务器应满足系统TPMC值要求达到35万以上。
数据库等其它服务器应满足系统TPMC值要求达到60万以上。
SAN光纤交换机应采用4G带宽的交换机;磁盘阵列应满足性能能达到150,OOOI0PS以上,存储容量应达到40TB,扩展容量应达到80TB以上;磁带库应支持多主机连接,支持多平台连接,支持LTO-2,应支持多种存储网络,提供多种接口,支持混合连接环境。
5.3.3.3接口要求
服务器连接网络应采用1000M光纤接口连接到核心交换机;SAN架构存储区域中,光纤交换机的带宽应为4G,且冗余配置。
5.4视频会议系统
视频会议系统应有内网视频会议系统和外网视频会议系统。
内网视频会议系统依托内网进行建设,满足国务院应急平台、部门应急平台和省级应急平台的应急指挥工作的需要。
外网视频会议系统依托外网、互联网、卫星宽带网等网络资源进行建设,满足移动应急平台以及无法接入内网的应急平台进行视频会议的需要。
5.4.1功能要求:
能够同时召开多个分组会议;会议中具有多路混音功能;会议中能够接入计算机信号;会议具有混速、混协议功能;会议具有分屏显示功能:
设备可以通过级联方式实现扩容。
5.4.2性能要求
新建议全国的视频会议系统规划在同一个独立的IP地址段内,支持跨不同网段的IP视频会议;
视频会议系统应至少达到一般级性能要求:
带宽768kbit/s(支持H.264CIF,25帧以上),
网络时延≤l00ms,抖动≤30ms,丢包率小于1%;
内、外网视频会议系统统一采用H.323V4协议;
视频编码支持:
H.261t、H.263、H.264;
音频编码支持G.711、G.722;
PAL制下,在速率不小于384K时视频不小于25帧/秒;
视频格式固定场所:
4CIF;
视频格式移动场所:
QCIF、CIF;
选用分体式结构终端,外围设备安装在会场之内,编解码器安装在设备控制间。
5.4.3接口要求
视频会议终端能够与发言系统集成,具有独立回声抑制接口;
视频会议终端具有多路视频输入接口,连接辅助镜头;
视频会议终端支持双显示器显示,会议期间能够同时显示本地画面和远端画面;
视频输入/输出接口:
RCA复合信号和S-VIDEO、VGA信号(采集信号可达1024*768像素);
输入/输出阻抗:
75Ω;
数据接口:
RS-232C或RJ45;
传输接口:
LAN10/l00/1000BASE-T,1×RJ-45。
5.4.4引用标准
GB/T15839-1995《64~1920kbit/s会议电视系统进网技术要求》
YD5032-97《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ITU-TH.261-1993《关于P×64kbit/s视昕业务的视频编解码器》
ITU-TH.263-1998《关于低码率通信的视频编解码》
ITU-TH.264-2005《关于高压缩比通信的视频编解码》.
ITU-TG.711-1988《话音频率的脉冲编码调制》
ITU-TG.722-1988《7kHz的64kbit/s音频编码》
ITU-TH.323-2000《基于不保证QoS的分组网络中多媒体业务的框架协议(V4)》
ITU-TH.225-2000《基于分组网络的多媒体通信系统呼叫信令与媒体流传输协议(V4)》
ITU-TH.245-2003《多媒体通信控制协议(V10)》
5.5图像接入系统
图像接入系统依托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的现有图像监控系统。
图像接入以数字方式为主。
5.5.1功能要求
按照指定设备、指定通道进行图像的实时调阅,支持点播图像抓帧。
按照指定设备、通道、时间等要素检索历史图像文件并回放。
图像信息来源应包括本地固定视频监控图像、移动平台现场图像、下级平台上传的图像、有线及卫星电视信号、指挥场所内图像。
应能实现图像信息的存贮。
可存贮重要事件图像信息、用户远程下载和回放的录像文件。
对重要的视频信号保存至少6个月,满足存档和回放的要求。
建立索引,形成图像信息数据仓库。
授权用户可索引并提取回放相关重要历史图像信息。
终端用户有权限获取所辖范围内的历史图像和实时监视图像,当需要获取非管辖范围内的历史图像和实时图像时,需要获得有效授权。
语音编码格式支持G.711、G.722、G.728标准协议。
5.5.2性能要求
5.5.2.1系统时延
图像的一次编解码系统延时(编码设备和解码设备之间直接连接)小于300毫秒。
数字图像传输图像数据的延时小于50毫秒。
5.5.2.2移动监控图像摄入
大型移动应急平台现场采集的实时图像信号通过卫星、微波等方式接入到应急平台,编解码采用H.264协议,带宽不低于768kbps;
中型移动应急平台现场采集的实时图像信号通过卫星、微波等方式接入到应急平台,编解码采用H.264协议,带宽不低于384kbps:
小型移动应急平台现场采集的实时图像信号可通过GPRS、CDMA公网方式接入到应急平台,编解码采用H.264协议。
5.5.3接口要求
5.5.3.1物理接口
视频接口:
复合视频75欧姆BNC,lVp-pPAL复合/75Ω
音频接口:
线性输入/输出
传输接口:
以太网接口
5.5.3.2网络通讯协议
通讯协议:
TCP/IP,UDP
组播协议:
IGMP
5.5.3.3图像编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家 应急 平台 体系 建设 技术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