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 三方工作协议.docx
- 文档编号:18222683
- 上传时间:2023-08-14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27.10KB
修改 三方工作协议.docx
《修改 三方工作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修改 三方工作协议.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修改三方工作协议
现场管理制度
为圆满完成优品新城一期的建设任务,实现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及投资目标,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工作制度作为规范参与建设的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现场工作关系的行为准则,使各方职责、权限及相关工作关系明确,各方应认真执行,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保证工程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最终确保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开工前的有关工作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以下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监理部审查合格,并经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①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包括项目经理及项目副经理、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和其他特种作业人员。
③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须按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执行。
④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由施工单位盖章)。
⑤对于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由施工单位盖章。
对于本条内容,按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要求须进行专家论证的,由施工单位按具体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专家组书面审查报告。
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参加论证会,总监对施工单位根据审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的专项方案审查签字后方可实施。
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针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的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的施工技术方案(具体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确定)。
⑦拟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包括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械等大型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
施工单位用表:
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2、施工单位应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A01)”,总监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记录。
3、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审核内容如下: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分包单位的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向项目监理部进行报验,项目监理部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报验及检查内容包括:
①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
②施工单位对原有控制点成果的检查、校核和新建控制点的测量成果;
③控制点的保护措施;
④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施工单位用表:
A4报验申请表
5、施工单位应将试验室的资质证书、试验范围、设备检定证书、试验人员资格证书等报送项目监理部。
6、监理部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是否制订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二、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
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组织各专业人员认真审查图纸,汇总审查意见。
进行图纸会审时,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记录并在三日内整理形成会审纪要,施工单位配合进行。
会审纪要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生效。
三、建筑材料、设备验收
1、施工单位对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对涉及安全、功能的产品,施工单位应将质量证明材料及自检结果向项目监理部进行报审,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对进场实物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不合格品坚决要求返工和退货。
施工单位原则上应于用材前7天,并不得拖延至用材隐蔽后向监理方报送有关材料的质保资料。
项目监理部应于2天内并不得延至隐蔽后对核查意见以书面回复。
若有此情况,后果由监理方负责。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不得用于本工程,并立即撤离出场。
若有此情况,后果由施工方负责。
2、关于见证取样的规定:
(1)要求进行见证取样材料为:
结构用钢筋、水泥、外加剂、砌墙砖以及防水材料、外墙涂料和施工现场的钢筋焊接件、商品砼、砂浆试块等;
(2)见证人员由监理单位人员担任,由建设单位授予“见证人书面授权书”并在“见证取样送样见证人备案书”上签字交试验室备案后,方可履行其职责;
(3)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
(4)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责任;
(5)试样送检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检测委托单上签字,并向检测单位出示见证人书面授权书、见证取样记录、见证取样送样见证人备案书。
施工单位用表:
A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四、隐蔽工程、检验批工程及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
1、施工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认真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检制。
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当隐蔽工程涉及分包单位时,可要求分包单位共同进行现场检查并形成书面“会签表”签字,经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若未经监理签认,就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无偿返工,且承担索赔后果。
若监理人员失职,徇私舞弊,后果由监理方负责。
监理工程师须对基础、主体结构和关键部位施工进行旁站监理(根据建设部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严格按此规定的内容执行)、巡视和平行检查,并不得留空档。
失职,徇私舞弊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罚款。
隐蔽工程报验应于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并应为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预留足够时间。
项目监理部收到施工方的报验申请表后,应尽快进行现场检查,不得无故拖延而耽误工期。
若有此情,后果由监理方负责。
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因工期等特殊原因需要安排在夜晚或节假日时,施工单位应提前半天与项目监理部约定时间。
监理工程师应在验收后明确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办理隐蔽验收签证。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施工方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施工方限时整改,严禁进入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若强行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无偿返工,且承担索赔后果。
监理工程师应在验收完成后立即明确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办理隐蔽验收签证。
若在验收后半小时内无明确指示,也未在隐蔽验收上签字,应视为批准,施工单位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若有此情,后果由监理方负责。
被隐蔽工程的有关检查、试验资料最迟应在隐蔽验收时提出,监理工程师应于隐蔽验收前回复审查意见。
施工单位用表:
A4报验申请表
2、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完成,由项目监理部组织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应自检合格,并提交自检资料。
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项目监理部。
3、分部工程完成,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分部验收。
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单位工程由监理单位组织初验,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
若需进行阶段验收,每阶段验收由施工单位初验后报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组织验收,办理验收签证。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将工程移交物业公司管理(或客户),物管公司负责移交客户,对于存在的工程质量缺陷施工单位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合格并完成移交;监理公司全程参与交接验收工作,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交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按以上要求进行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
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单位应将工程竣工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汇总分包单位交来的竣工有关资料,并做好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归档的资料整理。
分包单位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应将竣工有关资料交由总包单位,无故拖延在竣工验收后30~45天将竣工有关资料交由总包单位时,扣除分包单位对应的分包合同工程总价的0.5%;无故拖延在竣工验收45天后将竣工有关资料交由总包单位时,扣除分包单位对应的分包合同工程总价的1%,并由分包单位承担其他相关经济损失。
施工单位用表:
A10工程竣工报验单
6、有关施工技术资料的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技术资料,应与工程进展同步进行,严禁作假,质量保证资料应提交项目监理部审查(监理单位自留一份),其内容包括:
(1)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材料;
(2)施工试验报告,如:
回填土级配及密实度、地基承载力、水泥试验、砂石分析及试验、砌体材料试验、砂浆强度试验、商品砼强度及抗渗试验、钢筋母材及连接试验、接地电阻测试等;
(3)商品砼、砂浆等试验室配合比通知单;
(4)隐蔽工程及其它施工记录、结构吊装记录、防水试验记录、通水试验记录、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变形观测记录等;
(5)施工试验提交时间及监理答复期限:
商品商品砼配合比资料应随货同行,报送项目监理部。
商品砼、砂浆试验报告,应在试验报告出来时及时报送,以便及时对检验批及分项质量作出结论。
被隐蔽工程试验资料最迟应在其隐蔽前1天提出,监理工程师应于隐蔽验收前书面回复审查意见。
(6)基础、主体分部质保资料应于验收前10天向监理方报送,监理方在5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单位工程质保资料应于竣工验收前20天向监理方报送,监理方在10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由施工单位提前10天向质监站报送。
单位工程竣工前,资料由总承包单位整理后交监理方核查。
(7)隐蔽工程验收及其他施工记录
工程竣工前,资料由总包单位整理后交监理方审查。
监理方派专人负责会同总包单位资料员,按市城建档案馆对单位工程竣工资料档案组卷归档要求,做好工程简述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直至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其中工程前期资料如项目报告、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资料由业主提供。
监理方在工程竣工后,负责会同总包单位和业主方代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竣工资料归档手续。
五、质量缺陷、安全隐患及质量安全事故处理
1、施工单位发现质量缺陷、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项目监理部,未经监理同意不得自行对质量缺陷、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对于严重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应按政府有关规定报告。
施工方应做好事故发展记录,并采取必要应急处置措施。
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部、建设方报送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部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总监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严禁施工单位私下隐秘处理,一经发现,视事故严重程度论处:
不影响结构安全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一万元人民币;影响结构安全者,撤换项目经理和相关管理人员,并罚款五万元人民币,相应监理方由于监督不严给予警告并罚款。
希望检举,则对检举者给予保护并奖励五千元人民币。
2、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隐患和安全隐患,应由总监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
整改完毕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施工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部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政府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应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3、对需返工或加固处理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部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部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对于重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总监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六、工程量、造价审核及工程款支付
1、施工单位应于每月23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本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完成经项目监理部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审定后,三方各执一份)。
2、项目监理部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由总监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
3、工程的竣工结算支付,当监理合同有约定时,由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总监审定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用表:
A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七、工程变更的管理
1、对于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负责与设计单位联系,取得设计变更文件。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提出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同意后由建设方转交设计单位,经设计方同意并提交变更文件后方可施工。
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3、所有变更文件应提前交项目监理部,以保证项目监理部有对变更部分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及工程量进行审核的时间。
八、费用索赔的处理
1、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2)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3)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施工单位用表:
A8费用索赔申请表
2、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部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项目监理部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4)总监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规定条件时予以受理;
(5)总监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再按以上程序进行处理。
3、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答复。
九、工作(文件)往来时限规定汇集
1、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十天提交项目监理方。
分阶段施工方案在本分部或部位施工前7天提交监理方。
监理方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意见在收到之日起10日内回复,分阶段施工方案审查意见在4日内书面回复。
2、施工总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同时提出。
下月施工作业计划在本月23日前提交监理部,监理部和项目部应在1天内以书面意见回复。
3、工程月报于每月23日前提交监理部,监理方于3日内审核完后报建设方审定,项目监理部将审定意见汇入月报。
4、图纸会审在收到图纸后10天进行。
特殊情况另定。
5、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完成,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半天通知监理部,并提交自检资料。
6、监理工程师应在验收后半小时内明确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办理隐蔽验收签证。
若在验收后1小时内无明确指示,也未在隐蔽验收记录上签字,应视为批准,施工方可自行施工。
出现的后果由监理方负责。
7、建筑材料、设备到货后,施工单位原则上应于用材前7天,并不得拖延到用材隐蔽后向监理方报送有关材料的质保资料。
项目监理部应于2天内并不得延至隐蔽后对核查意见以书面回复,检查合格的可用于工程,检查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若强行使用的,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无偿返工,且承担索赔后果。
若监理人员失职,徇私舞弊,后果由监理方负责。
8、施工试验提交时间及监理答复期限
(1)施工单位应于混凝土分项施工前7天向项目监理部报送配合比资料,监理方应在2天内书面答复审核意见。
(2)有关原材料、混凝土取样必须有监理人员见证取样,若无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则所有试验报告无效。
混凝土试验、砂浆试验、砖砌块强度试验报告,应在试验报告出来及时报送,以便及时对分项质量做出结论。
避免无混凝土试验报告就拆模板。
(3)钢筋接头试验资料原则上在该分项工程隐蔽前1天提出,最迟在该分项工程隐蔽前,监理工程师应于隐蔽验收前书面回复审核意见。
试验资料显示不合格,按规范要求加倍取样送检,如试验资料还不合格,坚决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无偿返工。
10、分部分项工程分阶段竣工验收资料应于验收前10天向监理方报审,监理方在5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单位工程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应于验收前20天向监理方报审,监理方在10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由施工单位提前10日向质量监督站报送审查。
11、施工周报告在监理例会前1天报监理方。
12、施工方上报的所有资料至少一式肆分,建设、监理、施工方各执一份其余返给施工方作为竣工保存整理。
13、施工方提出的任何要求,资料等必须先报送监理方,经监理复核审定签认后报建设方审定备案。
设计、建设方等有关方面的指令也必须通过监理方下达,以保证工程项目资料工作统一签发和签收,避免造成无所适从的混乱局面。
十、工程延期的处理
1、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应符合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条件。
2、项目监理部对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要求进行审查后,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后,批准延期时间,项目部必须上报工程管理部核实、批准。
施工单位用表:
A7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十一、开工与复工
1、当本工程已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专项施工方案已经总监批准,施工方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现场道路及水电已满足开工要求,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总监报建设单位同意后签发。
2、工程暂停施工后,施工方要求复工时,应向项目监理部报送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向建设单位报告后进行签署方可复工。
落千丈
施工单位用表:
A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十二、会议制度
1、监理例会时间为每周五下午15:
00分,由项目总监主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主工长,分包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副总监、专业监理组组长,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师)及其它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参加。
各方负责人如有一方不到会者,必须向另两方负责人请假。
例会主要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检查分析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及合同执行情况和问题,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会议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监理部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经各方签认后成为正式文件向与会各方发送。
2、根据工程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及专题会议,会议时间临时确定。
十三、其他约定
1、成品保护约定:
在竣工验收和交付物业前,成品保护和清洁由各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如发现并证实确认其他单位人员人为破坏或污染,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
总验收时的保护及清洁工作范围原则为“谁施工、谁负责”。
2、按发包人通知时间,指定的房号,在抹灰装修前,每一户型按交房标准做一样板间。
该样板间作为指导施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3、每套房屋须进行全数检查,由发包人现场代表、监理、物管、施工四方进行检查。
4、承包方负责管理发包人移交的临时配电室并承担保管责任。
5、承包方应配合发包人销售的需要,配合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进度计划安排。
本标段临街面要求总包单位全部采用新购置的安全网挂设。
6、承包方按发包人指定的区域建盖临时设施。
如因道路修建、管网施工等需提前拆除,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进行搬迁。
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7、交房时按竣工图用油漆标出墙面(厨房、卫生间)及地面预埋的水电管准确位置。
十四、质量处罚细则
1、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无故缺席建设单位主持的各种会议,包括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重要会议(如工地例会等),处以1000元/次罚款。
2、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在本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时未按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的,每缺一项罚施工单位5000元;
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针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单位不按要求进行的,每发生一次罚施工单位1000元;
4、施工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进行验收及报审就投入使用,特种设备、垂直运输机械每发生一次罚施工单位5000元,其它机械设备每发生一次罚施工单位1000元;
5、图纸会审前施工单位未认真审图并整理好书面意见,罚施工单位500元;
6、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保体系。
配置质量管理、质量监督及试验人员,满足质保体系正常运转的要求。
应层层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技术交底及现场质量把关工作。
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若质量管理混乱、质保体系形同虚设,未真正起到“企业自检”的作用,一经查实,视为施工单位违约,并处予5000元的违约金,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并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达到整改要求。
7、施工单位在工地现场上不能留有管理盲区,要求正在施工的工程必须有施工单位的现场质量管理员在现场进行质量把关;每个正在施工的工点施工员没在现场管理的,每次罚款1000元。
7.1.10施工单位应强化工序管理,坚持工序逐级检验制度和工序交接制度,以工序质量确保分项工程质量。
若有违反视为施工单位违约,处予1000元/次的违约金。
8、施工单位应严把材料质量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运进施工现场。
半成品、成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产品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若发现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非本合同所约定的材料,应责成返工,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每次承包方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违约金,累计计算。
9、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监理程序办事,并认真执行监理工程师工作指令或要求。
否则,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查出,除要求施工单位写出整改措施以外,同时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处予加倍的违约金。
10、为落实现场质量责任,创建文明施工的良好形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施工牌。
未按要求执行的,除要求限期改正外,处以500/次的违约金。
施工单位现场的技术质量管理(监督)人员必须挂牌上岗,否则处予每人次50元违约金。
11、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检验批及分项工程未认真进行自检就向监理报验,经监理验收不合格,每发生一次罚施工单位1000元;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合格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发生一次罚施工单位1000元;
12、施工单位向监理进行各种报验时,须按规定附完整资料,资料不全每发生一次罚施工单位500元;
13、商品砼浇筑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职管理人员在浇注现场全过程值班,并事先将值班人员名单报监理单位,发生脱岗,每人次罚施工单位1000元;现场值班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施工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时,每人次罚施工单位1000元;
14、施工中存在明显质量缺陷、质量通病,视情况轻重每发生一次罚施工单位100~5000元;
15、施工出现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的标准按建筑工程行业有关规定),视情况轻重每发生一次罚施工单位2000~5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6、施工单位未经监理同意自行对质量缺陷、质量事故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每发生一次罚施工单位1000~5000元;
17、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针对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以各种方式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视情节轻重每发生一次罚施工单位1000~5000元;
18、试验检测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及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修改 三方工作协议 工作 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