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书.docx
- 文档编号:18218693
- 上传时间:2023-08-14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2.90KB
采购需求书.docx
《采购需求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采购需求书.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采购需求书
采购需求书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计划编号:
【财采字20180826】
(二)采购项目名称:
潼侨镇垃圾内运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
(1)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
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1名,评审委员会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次者可根据需要预设为替补候选人(1名)。
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设置为不少于3家,开标前的投标人数量或经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少于此要求的,将予以废标。
(五)定标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有关规定,采购人按照该项目评审小组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依规确定该项目的中标人。
(六)本项目未分包采购。
本项目不适用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二、招标文件中(十一)关于项目进行分包”及“三、投标文件中(三)投标文件编制第1点”等相关分包的内容。
(七)有效报价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
(备注:
如果投标报价比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通过采购计划的采购预算价低35%(含35%)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认定;或者投标人的报价比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低35%(含35%)以上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认定)。
投标风险提示:
(1)投标报价比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通过采购计划的采购预算价低35%(含35%)以上,评标委员会认为此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
(简称“有效报价提示一”)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低35%(含35%)以上,此情形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市场竞争的现场情况来认为此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按评标委员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
(简称“有效报价提示二”)
(3)投标人可以有预见地参照“有效报价提示一”情形的要求,投标文件预先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预先准备好书面说明和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此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而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或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能够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如果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依据法律、法规对投标报价提出特别的价格要求,将作另外的规定。
(八)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九)政策扶持功能。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采购人依法确定本项目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序号
扶持名称
详细要求
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价格优惠
采购人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从6%-10%选定,采购人可默认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最高限价和报价方式
(一)最高限价(元):
人民币:
135.28元/吨,该项目采购预算作为最高限价(服务类:
此项目预算总额为14,118,573.18元,服务期限为5年)。
(二)报价方式:
按单价报价方式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需要符合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关于有效报价的要求。
2、未按报价方式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投标人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根据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的规定,投标文件需要提交《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及对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可以参见《附件二:
一般投标格式文件》,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可以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出具书面材料。
如果本项目允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参加投标将会预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视为自然人不能参加。
同时,对法律、法规的相关依据进行说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1、供应商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结果状态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交的投标承诺函);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公开文件》(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的各个表格);
5、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6、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了报价且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7、投标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的,如设定最高限价的,且未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8、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10、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
(备注:
如果投标报价比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通过采购计划的采购预算价低35%(含35%)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认定;或者投标人的报价比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低35%(含35%)以上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认定);
13、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四、本项目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采购清单的情况
1、服务内容
(1)负责潼侨镇内所有市政道路、企业厂区垃圾收集点(如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池)的生活垃圾及生活产生的废弃家具实行分类收集并运至垃圾中转站(不包括工业垃圾和法律规定需另行处理的有毒有害物品);
(2)定期清洗市政道路的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垃圾收集点设施的清洁干净,保证垃圾收集点及周边的清洁整齐无垃圾、无杂物堆放;
(3)潼侨镇目前垃圾日产约46.83吨,年垃圾总量为17093.89吨;
(4)主要清运范围包括5个居委会(侨冠社区、菠萝社区、学溪社区、新华社区、红岗社区)、3个行政村(宏村村、金星村、光明村)和一个工业区。
2、本项目采购人员情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人数(共18人)
主要标识指标
1
项目负责人
负责潼侨镇垃圾内运服务统筹管理。
1
是
2
现场主管
负责垃圾内运具体工作安排、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管理,
1
是
3
司机
持有B驾驶证,遵守交通法规,有责任心。
7
是
4
跟车工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7
是
5
清洗工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2
是
3、本项目采购设备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要求
数量
主要标识指标
1
钩臂车
与潼侨现有的垃圾箱配套。
不少于3辆
是
2
垃圾压缩车
8吨或以上,与潼侨现有的垃圾桶配套。
不少于2辆
是
3
货车
收集居民丢弃的家具等大件物品。
1
是
4
小铲车
辅助垃圾清运及应急清理。
1
是
4、项目服务要求
(1)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质量检查和验收;
(2)中标人应具有完备的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行安全作业规程,严格实施;
(3)在承包期间内,中标人须按采购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车辆和设备,设备不能满足生产需求时及时更新;
(4)设备操作人员需经正规培训并具有国家相应机械设备设施操作资格证,并按标准操作规范进行安全作业,禁止无证作业;
(5)镇中心区域主要道路两旁的收集点(垃圾桶、垃圾箱)内垃圾必须在早上8:
00前完成首次清运,全天候来回巡查,做到即满即清、日产日清,杜绝垃圾满出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池外;其他市政道路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每天清运两次;企业厂区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每天清运一次;定期对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池清洗,保持干净整洁;
(6)作业车辆必须做好防“跑、冒、滴、漏”措施,每天收工后,垃圾收运车辆、工具必须清理干净,摆放整齐,不得影响居民生活,保持较好车容车貌;
(7)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池)内的垃圾收集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做到车走地净,垃圾桶摆放整齐,随时保持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池及周边干净整洁;
(8)垃圾车无法抵达的收集点,如需三轮车配合清运,必须严格使用正规的人力保洁三轮车。
5、项目服务质量标准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垃圾清运任务,日产日清;
(2)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无“跑、冒、滴、漏”现象,车容车貌整洁,沿途无抛洒遗漏;
(3)垃圾收点(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池)无垃圾满出及周边干净整洁。
6、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响应承诺的特别事项
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如获中标,我方承诺,全面响应招标文件内容:
一、在项目所在地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
二、本项目派出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共1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实施人员17人;
三、按招标文件设备配置要求配备设备。
投标人同意遵守采购人要求承诺的事项,请在下面签名盖章。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二)本项目服务因素的需求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在惠州市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或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设置服务场所并提供相关服务。
采购人关于本项目服务所需服务场所为惠州市内的情况说明:
本服务项目为潼侨垃圾内运服务,具体实施地点为惠州仲恺潼侨镇,服务对象为潼侨镇政府机关、社区居委会、行政村、企业工厂、邻街店面等。
因涉及的服务部门多或人员流动性大,为此要求投标人在惠州市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或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设置服务场所并提供相关服务。
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的服务场所作为合同履约的要求需列入合同管理,合同需要依法公开。
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履约,视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可以依法主张有关权利。
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需要按照“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来佐证自己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需求。
各种服务场所的情形是否响应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在评标会议期间对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认定。
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17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规定,采购人要求投标文件提供证明材料为:
(1)供应商提供自有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一般需提供固定场所自有产权证复印件(可以只复印关键页)、为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具有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复印件等;
(2)供应商提供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一般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可以只复印关键页)、为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具有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复印件等;
(3)如果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在该项目投标期间未能设置服务场所来投标响应服务场所的需求,可以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后的签订合同环节按采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服务需求完成设置服务场所,并需在承诺中明确提供服务场所的方式:
提供自有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的方式或提供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的方式,以及在投标时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为本项目派出的服务人员购买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具有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复印件等。
1、服务场所响应服务的需求
2、服务团队的需求
政府采购活动面向中国境内,考虑到当前国内有些直辖市按照半年打印一次社保记录的现状,因此,服务团队的社保记录时间设置为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的连续社保购买记录。
投标人需要安排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共18名,具体如下:
(1)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派出1名为其已经购买了社保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作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从领取中标通知书开始至合同验收完成的相关工作。
投标人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提供原件审核;投标文件为本项目按招标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购买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连续具有3个月的社保记录才能得分,投标人对拟派出的服务团队社保记录的原件备查。
采购人设置此条款情况说明:
项目负责人对潼侨垃圾内市场化运服务采购项目的统筹管理以及与各方工作协调起关键作用,保障项目服务质量至关重要,为此需要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拟派出人员,投标人需拟派项目实施人员17人。
1、现场主管1人,为其购买了社保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投标人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提供原件审核;投标文件为本项目按招标要求拟派出的现场主管购买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连续具有3个月的社保记录才能得分,投标人对拟派出的服务团队社保记录的原件备查。
采购人设置此条款情况说明:
现场主管需要协助项目负责人对垃圾内运服务进行日常管理,需要有较高素质人员进行管理并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和协调。
2、司机人员7人,含小钩臂垃圾车、密闭垃圾压缩车、货车的驾驶或操作人员,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B或以上)。
3、保洁人员9人,含配合作业车到各收集点装车工人,垃圾桶、垃圾箱,收集点定期清洗人员。
以上人员需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连续具有3个月的社保记录才能得分。
投标人对拟派出的服务团队社保记录的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信誉因素的需求
1、企业信誉的一般需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内由县级以上信用中心、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者经人民银行备案的机构出具的一份信用报告材料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选。
)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的证明材料。
关于企业信誉的一般需求的情况说明:
信用报告在国内近几年才开展,当前信用报告并无具体年限的查询信息,一般显示报告日期或打印日期,因此要求投标文件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内出具报告日期或打印日期的一份信用报告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当前税务部门对“纳税信用等级”没有出具盖章书面或匾额的证明材料,一般由纳税人在网上自行打印,因此,投标人提供纳税信用等级的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料,不再限于书面盖章或匾额,不再要求原件备查。
“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由于有些城市未再开展或连续情况不同,也没有有效期,因此,投标人提供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的复印件材料。
2、采购人根据自身项目需求增加的荣誉
(1)投标人获得由省级或以上的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投标人具有已授权的环卫服务或垃圾处理方面的发明专利证书。
采购人关于本项目荣誉的情况说明:
由于本项目垃圾内运涉及区域面积较广,潼侨目前收运现状难点较多,以及更好配合我镇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垃圾分类知识,为我镇垃圾分类减量提供宝贵经验和技术支持,要求对投标人获得相关荣誉和相关专利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以证明投标人的综合实力,有利于本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四)本项目业绩因素的需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近三年即从2015年至今同类业绩,单个同类业绩项目金额不小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同类业绩。
同类业绩中含垃圾收运服务或环卫清扫保洁服务的评价为优。
采购人关于本项目同类业绩的情况说明:
本项目为潼侨镇生活垃圾内运服务,为此如投标人同类业绩包括垃圾收运服务或环卫清扫保洁服务的,评标委员会认定此类业绩较优。
(五)本项目财务状况因素的需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上一年度(当前是2016年)的会计报告。
(六)本项目商务要求
1、投标人响应★号不可偏离项条款的事项
除开《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如果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了此表而要求投标人进行投标承诺)之外,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标注的★号不可偏离项条款必须在招标文件之投标文件格式的“★号不可偏离项条款响应表”中作出投标响应,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该★号不可偏离项条款的响应要求作为投标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由评审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其中,如果采购文件对《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标注了★号不可偏离项条款,投标人无需再在“★号不可偏离项条款响应表”进行投标响应,而是需要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提交《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作为投标承诺。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的要求作出承诺,将视为无效投标,由评审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2、项目实施
实施地点为: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
本项目垃圾内运服务的报价内容为包干价,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服务人员的工资、劳动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办公费用、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及其他费用;
(3)该项目运行维护必需投入的工具、设备、车辆使用费;
(4)管理费用、技术措施费用、安全措施费用、加班措施费用、应急处理费用、适当利润、税金。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和合同要求建立专业稳定的组织架构和完善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2)如中标人未能按采购人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或因工作失误和管理不善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及相关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及相关责任,并且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遇到特殊情况(台风、暴雨或其它自然灾害),中标人除做好管辖地段的工作外,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全力以赴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4)若政府有重大活动项目(如文明城市创建、园林城市复查等)安排,中标人需无条件支持和配合,如有超出项目规定用服务范围工作,采购人按实际工作量作相应给予相应补助。
(5)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池)由采购人负责提供或建设。
4、项目经费计算及付款方式
1、垃圾清运费计算公式为:
当月垃圾清运费=当月实际清运垃圾量(吨)×每吨垃圾中标单价(元/吨)。
垃圾清运费以中转站实际转运垃圾数量计算为准。
2、垃圾清运费根据实际内运垃圾量按月进行结算,并在次月20日前向中标人支付上一个月的垃圾内运费,具体拨付时间以拨款申请表审批及财务转账支付进度为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采购 需求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