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审核事项的申办指南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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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审核事项的申办指南1
饲料添加剂、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生产审核事项的申办指南
项目名称:
饲料添加剂、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的审核
许可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五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许可条件:
一、饲料添加剂
1、申请单位已办理企业登记手续(或企业名称已核准),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2、有与生产饲料添加剂产品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3、有与生产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部门负责人、饲料检验化验员与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企业除外);
4、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至少具有2名以上持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参照混合型饲料添加剂要求)的检验化验员;具有产品出厂检验要求的检化验设备;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6、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7、农业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1、申请单位已办理企业登记手续(或企业名称已核准),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2、有与生产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3、有与生产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部门负责人、饲料检验化验员与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企业除外);
4、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至少具有2名以上持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参照混合型饲料添加剂要求)的检验化验员;企业加工设备维修工应当取得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产品出厂检验要求的检化验设备;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6、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7、农业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3、厂区、布局与设施要求
厂区应当独立设置,保持整洁卫生,周围没有污染源,生产区应当具有独立的生产车间、原料库、配料间和成品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总使用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具有完善排水系统和安全标识。
4、工艺与设备要求
生产能力不小于1吨/小时,配备一台以上混合机,混合机容积不小于0.25立方米,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大于5%。
生产线至少应具有脉冲式除尘设备,使用粉碎机、空气压缩机应采用隔音装置。
5、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制度要求
(1)设置独立检验化验室,配备能够满足产品主成分检验需要的专用检验仪器;化验室使用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2)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
(3)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注。
三、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1、申请单位已办理企业登记手续(或企业名称已核准),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2、机构与人员要求
(1)企业应当设立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2)技术机构、生产机构、质量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专业知识,并通过现场考核。
(3)销售和采购机构负责人应当熟悉饲料法规。
(4)企业应当配备2名以上专职检验化验员。
检验化验员应当取得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饲料检验化验员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现场操作技能考核。
(5)企业加工设备维修工应当取得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3、厂区、布局与设施要求
厂区应当独立设置,保持整洁卫生,周围没有污染源,生产区应当布局合理,固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有相对独立的、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生产车间、原料库、配料间和成品库,使用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有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前处理间、配料间、生产车间、罐装间、外包装间、原料库、成品库,使用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具有完善排水系统和安全标识。
4、工艺与设备要求
(1)固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复合预混合饲料和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的设计生产能力不小于2.5吨/小时,混合机容积不小于0.5立方米;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的设计生产能力不小于1吨/小时,混合机容积不小于0.25立方米;
②配备成套加工机组(包括原料提升、混合和自动包装等设备),并具有完整的除尘系统和电控系统,采用计算机自动配料系统统的,配料系统动态精度不大于3%,静态精度不大于1%;
③有两台以上混合机,混合机(含混合机缓冲仓)与物料接触部分使用不锈钢制造,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大于5%;
④生产线除尘系统使用脉冲式除尘器或性能更好的除尘设备,采用集中除尘和单点除尘相结合的方式,投料口和打包口采用单点除尘方式;
⑤小料配制和复核分别配置电子秤;
⑥粉碎机、空气压缩机采用隔音或消音装置;
⑦反刍动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与其他含有动物源性成分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应当分别设立。
(2)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生产线由包括原料前处理、称量、配液、过滤、灌装等工序的成套设备组成;
②生产设备、输送管道及管件使用不锈钢或性能更好的材料制造;
③有均质工序的,高压均质机的工作压力不小于50兆帕,并具有高压报警装置;
④配液罐具有加热保温功能和温度显示装置
⑤有独立的灌装间。
5、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制度要求
(1)企业应当在厂区内独立设置检验化验室,并与生产车间和仓储区域分离。
(2)除配备常规检验仪器外,还应当配备下列专用检验仪器。
固态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配备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高效液相色谱仪(配备紫外检测器)、恒温干燥箱、样品粉碎机、标准筛;液态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配备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高效液相色谱仪(配备紫外检测器)、酸度计;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配备万分之一分析天平、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配备火焰原子化器和被测项目的元素灯)、恒温干燥箱、样品粉碎机、标准筛;复合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配备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高效液相色谱仪(配备紫外检测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配备火焰原子化器和被测项目的元素灯)、恒温干燥箱、高温炉、样品粉碎机、标准筛。
(2)检验化验室使用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包括天平室、前处理室、仪器室和留样观察室等功能室(区)。
(3)企业应当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质量管理制度。
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
许可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或者各州市饲料管理部门)领取或者从中国饲料工业信息网(网址:
http:
//www.C)、云南农业信息网下载填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申请书》,打印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材料采用A4规格纸、小四号宋体打印,电子版采用PDF格式,相关证明文件为原件扫描件。
备齐相关材料,装订成册,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向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公室提出申请。
2、受理审查。
厅行政许可办公室受理申请后移交省草山饲料处组织审查(包括按照《云南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条件专家评审办法》组织专家评审)。
3、作出决定。
省草山饲料处完成审查后,由厅行政许可办公室复核呈厅领导决定是否上报农业部审批。
4、上报审批。
厅行政许可办公室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将申报材料连同审核意见上报农业部审批。
许可期限:
省农业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年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核,并将相关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上报农业部。
提交材料目录:
见附件。
材料应当使用A4纸、小四号宋体打印。
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收费规定:
实施机关依法不收取费用。
附:
1、专家评审办法;
2、申请书示范文本。
附件:
一、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一览表
序号
申报材料项目
设立(已取得工商注册)
设立(未取得工商注册)
续展
增加或更换生产线
增加产品品种
迁址
变更企业名称
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
变更企业注册地址或名称
变更企业生产地址名称
1
企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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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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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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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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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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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企业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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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主要部门负责人和特有工种人员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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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检验化验员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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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厂区平面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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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图、生产装置平立面布局图及工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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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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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检验仪器设备购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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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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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企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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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环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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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微生物菌种来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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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企业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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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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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中序号18,适用于“申报材料内容要求”第十八项中的三种情形;2、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品种的,仅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关的材料;3、表中序号16仅适用于与其相关的产品
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一览表
序号
申报材料项目
设立(已取得工商注册)
设立(未取得工商注册)
续展
增加或更换生产线
增加产品品种
迁址
变更企业名称
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
变更企业注册地址或名称
变更企业生产地址名称
1
企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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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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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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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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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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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企业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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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主要部门负责人和特有工种人员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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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要部门负责人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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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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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平面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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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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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混合机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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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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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检验仪器设备购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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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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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检验方法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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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企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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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企业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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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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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类别的,仅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关的材料。
三、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一览表
序号
申报材料项目
设立(已取得工商注册)
设立(未取得工商注册)
续展
增加或更换生产线
增加产品品种
迁址
变更企业名称
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
变更企业注册地址或名称
变更企业生产地址名称
1
企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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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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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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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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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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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企业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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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主要部门负责人和特有工种人员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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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要部门负责人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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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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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厂区平面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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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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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配料精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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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混合机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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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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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检验仪器设备购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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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企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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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企业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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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相关证明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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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品种的,仅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关的材料;2、表中序号12,仅适用于配料、混合工段采用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企业;3、表中序号13,不适用于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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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饲料添加剂 添加剂 混合 饲料 生产 审核 事项 申办 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