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标准化工地及平安工地02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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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标准化工地及平安工地0224
附件: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施工标准化
示范标段场站管理办法(试行)
1说明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项目场站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工地建设,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保证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通过全面实施工地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提升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形象,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消除安全隐患。
实现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实现一流的施工现场管理,一流的施工现场形象,一流的施工作业环境,一流的项目管理水平,从而营造出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氛围,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树立我省高速公路施工新形象,全面提升企业安全文化,使建设者在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下快乐工作、舒适生活,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贵州省交通建设平安工地·标准化建设所辖项目。
1.3规划原则
规划整齐、结构统一、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环境优美。
工地建设标准化重点推行“三个集中”,也就是“混凝土集中拌和、梁片集中预制、钢筋集中加工”。
以此规范拌和楼、预制场、钢筋加工场的建设要求,充分发挥集中管理的优势,实现混凝土集中拌和、构件集中预制、钢筋集中加工,从源头上确保混凝土结构、预制件和钢筋加工质量,同时规范建设初期的工地建设,包括项目部、监理办、试验室等,制定统一的建设标准,着力改善管理人员及工程施工人员的工作、生活环境,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塑造贵州高速公路建设新形象。
1.4编制依据
1.4.1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交通运输部等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与工地建设相关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
1.4.2贵州省颁布施行的有关施工管理的文件规定。
1.4.3行业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
2项目部建设
2.1项目部选址要求
项目部选址由项目经理负责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设计图纸、业主提供资料和施工企业内部管理要求进行调查,拟定选址方案,绘制平面布置图,报监理工程师及项目业主审核后实施建设。
2.1.1一般要求
(1)项目经理部驻地房屋可采用自建用房,也可租用沿线合适房屋。
当采用租赁房屋作项目经理部时,占地面积可放宽至表2-1中C类要求。
(2)项目部办公区与生活区必须分开设置,严禁办公区与生活区同在一栋楼内(图2-1办公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
图2-1办公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
(3)结合我省特殊地形地貌,项目部分为A、B、C三类。
A类适用于地势较为平坦地区自建项目部,B类适用于地势较为陡峭地区自建项目部,C类适用于租赁用房,具体参数见表2-1(表格内容不包括试验室建设用地)。
占地
面积
办公室
面积
生活用房面积
停车场面积
活动休闲区面积
绿化
面积
A
≥8000
≥900
≥1500
≥300
≥600
≥300
B
≥6000
≥800
≥1400
≥300
≥500
≥200
C
≥4000
≥700
≥1300
≥200
≥200
≥100
表2-1项目部建设分类参照表
图2-2A类项目部合理规划
B类项目部合理规划C类项目部合理规划
(4)自建用房采用活动板房时,必须注意安全、防火、舒适、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附有合格证书,办公用房不得超过2层且第二层办公人数不超过30人,食堂、厕所只限1层。
屋顶使用蓝色彩钢板,墙面为白色。
窗框为兰色。
围墙为砖砌或钢护栏,围墙压顶为兰色。
图2-3项目部建设效果图
2.1.1安全要求
(1)不受洪水、泥石流威胁,避开坍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
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2)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
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3)当采用活动板房时房屋之间的间距不少于6m并保持畅通以备消防车辆出入(图2-4房屋安全距离)。
图2-4房屋安全距离
(4)必须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
(5)发电机房、厨房等与其他房屋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6)项目部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出入口应设置专职保卫人员,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
(7)项目部要做好消防措施,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维护和保洁。
2.2.2管理要求
(1)靠近现场,管理方便,不受施工干扰。
(2)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缩短连接线。
(3)通信畅通,邮路便捷,满足建设单位办公自动化要求。
2.2项目部硬件设施要求
2.2.1一般要求
(1)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
项目经理部驻地除了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通电、通水、通电话、通网络外,条件允许的,应积极推行信息化办公。
(2)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的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得低于2m,大门或临近大门的墙面上应标有企业名称和企业标识。
(3)主建筑物正面应设置国旗及企业标志旗杆(图2-5旗杆设置)。
图2-5旗杆设置
(4)标段两端头或工程项目与临近交通干道、城市、村镇人群密集点的醒目位置各选几处位置建彩门,彩门为钢结构,版面为天蓝底白字。
(5)项目经理部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停放区等功能设置科学合理,区内场地及道路应作硬化处理,排水设施完善,庭院适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
项目部公共场所应设置功能分区平面示意图及指路导向牌。
(图2-6项目部合理规划)
图2-6项目部合理规划
(6)办公、生活用房应坚固、实用、美观、隔热通风,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施工管理需要。
办公家具应尽可能满足办公规范化的要求。
办公区内一般应设项目经理室、各业务科室和资料室、中心试验室、会议室等,各科室门口应挂设名称牌。
会议室内管理图表均应装裱上墙。
管理图表应包括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总体目标等。
(7)生活用房一般设置宿舍、食堂、浴室、文体活动室、厕所等。
(8)地面设散水,排水坡不小于3%。
周围有排水沟,保证不积水。
(9)办公区应满足安全、卫生、通风、绿化等要求,合理布置停车区。
停车位按照2.6m*5.3m每个搭棚设置,数量不少于项目部自有车辆数目的1.5倍。
(图2-7停车位)
图2-7停车位
2.2.2“五小”设施要求:
(1)宿舍(图2-8宿舍)
①项目部的宿舍要坚固、美观,房间净空高度不低于2.8m;门窗齐全,同时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证通风;房屋材料应选用阻燃材料,地面要硬化以防潮。
②保证每人(可上下)单床且不低于4m2/人,禁止通铺或钢管搭设上下铺;
③生活用品应放置整齐,不得私自搭接电线路。
④宿舍内挂设治安、卫生、防火管理制度,夏季设有消暑、防蚊虫咬措施,冬季设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⑤宿舍(有条件的单位职工应统一床单被罩、生活专业组合柜)内外环境应安全、卫生、清洁,室外设有标识的垃圾箱由专人清扫。
图2-8宿舍
(2)食堂(图2-9食堂)
①面积按高峰人数人均0.7m2计算,位置要远离厕所、垃圾等污染场所。
净空高度不得低于2.8m,水泥地面、不积水,锅台四周面案板挨墙处贴白瓷砖。
②有食堂卫生管理责任制度,炊事员(包括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工作时必须戴口罩,穿工作服。
③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冷藏设施和排风设施。
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并生熟分开。
④食堂内要设有防尘、蚊、蝇、鼠害设施;生活垃圾要有专人管理及时清运。
⑤必须保证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高温季度应有降温防署措施。
如提供绿豆汤、茶水等。
图2-9食堂
(3)厕所(图2-10厕所)
①面积按现场平均人数设置,人均0.5m2。
②必须是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且保持清洁。
地面及大小便池内镶贴瓷砖,设纱窗纱门,厕所采光良好。
③厕所应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应定时进行清扫、冲刷、消毒,防止蚊蝇孳生,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图2-10厕所
(4)淋浴(图2-11浴室)
浴室面积按现场平均人数设置,人均0.3m2。
水龙头个数按现场平均人数10%比例设置。
图2-11浴室
热水应全天供应并满足至少连续3小时不间断供热水能力。
(5)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
①办公室(图2-12办公室)
a各部门办公室应隔开,房间净空高度应控制在2.8m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地面硬化,门窗齐全,通风、照明良好。
b办公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并排列整齐。
c室内必须将有关制度图标上墙,文件资料归档整齐。
d财务室必须要有良好的防盗设施。
图2-12办公室
②会议室(图2-13会议室)
a会议室净空高度应控制在2.8m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地面硬化,门窗齐全。
b会议室一般情况下必须能够容纳项目部所有人员同时开会并不应小于120m2,宽度不得少于8m,应设置2个门,门向外开启,保证发生危险时能及时疏散参会人员。
c会议室要求通风、照明良好,还必须安装空调。
紧邻会议室设置不小于20m2的茶水室。
d会议室必须配备必要的会议桌和椅子,非整体性的会议桌要铺桌布。
还必须配备投影仪、话筒等常用会议设施和1m2左右的写字板。
图2-13会议室
③档案室(图2-14档案室)
a应尽量单独设置,和其它建筑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档案室面积应不小于40m2,净空高度应控制在2.8m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地面硬化,门窗齐全。
b所有档案资料宜保存在专用金属柜内,由专人负责收发。
c档案室应能防潮、防火,照明通风良好,并配备消防设备。
d根据已批复的工程划分,编制档案卷内目录,设置相应档案盒及标签,并事先上架。
e办公自动化要配备必要的信息化硬件,以满足施工信息收集、整理、传送的要求。
图2-14档案室
④活动室(图2-15活动室)
房间净空高度应控制在2.8m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地面硬化,门窗齐全,通风、照明良好。
室内具备活动条件,设施良好,应悬挂各项活动制度。
图2-15活动室
2.3项目部标示标牌要求
2.3.1项目部室外标识标牌
施工企业应在项目部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文明生产、质量管理、廉政建设等标牌标语。
(1)工程告示牌:
标明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内容,且样式规范,设置在项目部驻地室外。
(2)施工场地布置牌:
对施工现场的布置采用图示方式表达,注明位置、面积、功能。
(3)廉政监督牌:
主要明确施工廉政制度、廉政领导小组、廉政监督小组和廉政监督电话等。
(4)企业宣传栏:
公司简介、业绩等(图2-16室外标牌设置示意)
图2-16室外标牌设置示意
2.3.2各部室标示标牌要求
(1)项目经理室:
施工总体形象进度图、年度计划进度曲线和实际对比图、项目经理职责等。
(2)工程技术部门:
各单位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图、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及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网络图等。
(3)安全环保部门:
安全保证体系、各级安全人员的岗位职责、危险源分布图危险源分布图等。
(4)物资设备部门:
材料物资的进货、检验、发放流程图、设备管理的动态图等。
(5)计划合同部门:
计量形象进度图、年度计划进度曲线等。
(6)其他部室在明显位置悬挂工作职责。
3监理驻地建设
3.1监理驻地选址要求
监理驻地(包括总监办、驻地办)选址由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合同和管理要求进行调查,初步拟定选址方案后,报建设项目业主审核后实施建设。
3.1.1安全要求
(1)不受洪水、泥石流威胁,避开坍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
(2)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3)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
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4)必须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
(5)驻地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应有固定的出入口。
有条件时应设置专职保卫人员,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
(6)租赁地方房屋当监理驻地的,租赁的房屋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房屋的面积必须达到办公要求。
(7)监理驻地要做好消防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3.1.2管理要求
(1)靠近现场,管理方便,不受施工干扰。
(2)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
(3)通信畅通,邮路便捷,满足建设单位办公自动化要求。
3.2监理驻地硬件设施要求
(1)监理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
(2)监理驻地办和总监办应相对独立设置,严禁驻地办和总监办合署办公。
监理驻地一般按以下原则设置,见表3-1。
编号
名称
配备标准
1
办公用房
人均不低于10平方米
2
会议室
不小于80平方米
3
试验室
不小于150平方米
4
生活用房
人均不低于10平方米
5
餐厅
不小于60平方米
6
厨房
不小于30平方米
7
停车场
不少于(2.6m*5.3m)*10个
表3-1监理驻地建设标准
3.3监理驻地标示标牌
监理驻地应在相应位置挂设授权委托书、岗位职责、组织机构图、路线平纵面缩图、工程形象图、监理工作流程图、监理规章制度、监理部门职责、气象图、廉政监督牌和设置企业宣传栏等。
4试验室建设
一个标段原则上设置一个工地试验室。
试验室建设完成后报监理、中心试验室和建设单位核查后,由项目业主报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申请能力认定。
4.1机构设置
4.1.1机构设置
(1)工地试验室应由项目业主招标(或委托)的试验检测单位或施工和监理单位所属的、并取得部质监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以上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母体试验室”)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
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2)工地试验室的名称宜统一为“母体试验室(全称)+**高速公路+标段号+工地试验室”,印章由业主统一制作发放。
(3)标准组织机构框架(图4-1标准组织框架图)
图4-1标准组织框架图
4.1.2机构设置的原则要求
(1)试验室设置的地点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宜设置在项目部、混凝土集中拌合场或预制场附近,其周边场所通道均应进行硬化。
(2)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规范使用要求。
工地试验室应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检定。
对可自行校准的仪器或设备,编制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自检自校规程。
(3)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和台账,并做好使用和维护记录。
4.2人员配备
4.2.1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的原则
(1)工地试验室根据合同的约定合理配备试验检测人员。
(2)工地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部质监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其他试验人员必须持有省级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
试验报告的签发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工地试验室所有试验人员的照片和资质等信息应张贴在办公室或会议室的墙上。
4.2.2试验室人员配备
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和投标承诺,参考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各实验室人员配备如下:
(1)中心试验室:
试验人员总数不少于9人,试验工程师不少于3人,授权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执业资格。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地实验室:
试验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试验检测工程师不少于1人,授权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职业资格。
4.3试验室硬件设施要求
4.3.1一般要求
(1)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和本规定要求,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
(2)试验室除了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通电、通水、通电话外,条件允许的,应积极创造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
(3)试验室用房(不含办公室和资料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中心试验室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附表4-1中心试验室各室面积参考标准表,施工、监理试验室可参考使用。
序号
各室名称
面积(m2)
备注
1
土工试验室
20-30
总功率6KW
2
集料室
20-25
总功率6KW
3
留样室
15-25
/
4
水泥室
10-15
总功率11KW
5
砼配比室
18-20
总功率12KW
6
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室
25-40
总功率20KW
7
力学室
20-30
总功率3KW
8
标养室
20-30
配置5匹冷暖空调一台
9
办公室
15-20
/
10
主任室
15-20
/
表4-1中心试验室各室面积参考标准表
(4)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均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维护和保洁。
(5)做好检测室的合理布局,水泥检验室和标准养护室应分别配备温、湿度自动控制设备。
图4-2试验室设置
4.3.2试验工作环境
(1)水泥室温度控制18℃~22℃,相对湿度大于50%(安装空调);水泥养护箱温度控制在(20±1)℃,相对湿度控制大于90%,养护水温度(20±1)℃,水泥使用专用水槽养护,将同一工作日制作的同品种水泥分别养护。
(2)混凝土、砂浆试件养护室温度控制(20±2)℃,相对湿度大于95%。
试件应放在支架上,间隔10~20mm,不得抽水直接冲淋。
(3)检测室的检测环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恒温恒湿试验室有空调和去湿机。
B.相邻区域的工作不相容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C.检测过程中使用的消耗材料和物质的存储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应有措施保证予以满足,避免材料和物质的损坏或变质。
(4)办公自动化要配备必要的信息化硬件,以满足施工信息收集、整理、传送的要求。
4.4试验室标示标牌
4.4.1应在试验室醒目位置,悬挂授权委托书、岗位操作规程、试验人员公示牌、试验检测人员职责、试验流程图等
4.4.2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存放区设置明示标志。
4.4.3试验规程制度及操作规程(试验室工作岗位责任制,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试验仪器设备操作规定,试验仪器的定期标定、保养、维修制度,试验室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试验资料管理的台账制度,标准养护室的管理检测制度,取样要求和样品管理制度,试验报告表格填写要求等)全部必须上墙。
4.5工地试验室的认定
4.5.1工地试验室、驻地办试验室应先向中心试验室申请核查,中心试验室核查合格后报项目业主申请核查;中心试验室可直接向项目业主申请核查。
项目业主应将各试验室核查结果及时报备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能力认定。
4.5.2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申请材料需经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及中心试验室审核后转报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申请材料需经中心试验室审核后转报项目业主;中心试验室申请材料直接报项目业主核查。
4.5.3项目业主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文件有关约定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完全符合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考核。
4.6.4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将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工地试验室以文件形式予以认定。
4.5.5经认定合格的试验室从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资质等级认定书之日起开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4.6试验与检测
4.6.1工地试验室应当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及时的工作原则,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
4.6.2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不得超出认定的项目及参数范围。
对认定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应经项目业主认可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
4.6.3特殊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可由项目业主组织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现场机构联合进行,并送到具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6.4工地试验室完成的试验检测数量必须达到规定的频率要求。
4.6.5工地试验室应实行留样制度及样品保存制度。
对于水泥、沥青原材料、水泥混凝土试件等应按规定限期进行保存。
4.6.6工地试验室的报告和记录格式参照行业规定的格式。
试验检测的原始数据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原始记录本上。
4.6.8工地试验室的建设除符合本章规定外,还应符合省质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交质【2010】63号)有关要求。
5施工设施
5.1拌和站
5.1.2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应立即着手进行拌和站的选址与规划,一个月内明确拌和站设置规模及位置,并编写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位置、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置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规划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拌和站建设,并报项目业主备案。
(图5-2拌和站建设)
图5-1山区拌和站建设
(2)施工条件较好的合同段,原则上每个土建合同段只设置一座大型拌和站。
因条件限制(如长隧道、跨大江大河、长便道等)无法满足要求的,由施工单位提出增设拌和站的具体方案,报总监办审批后实施。
(3)每个合同段所有用于桥梁、隧道、通道涵洞工程的混凝土必须进行集中拌和,自动计量,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小型拌和设备生产混凝土(隧道喷射砼除外)。
(4)拌和站必须保证在施工高峰期进行混凝土不间断供应。
同时,混凝土拌和站应配备足够的混凝土搅拌车和砼泵送车,满足混凝土高峰作业的需要。
(5)拌和站由项目部直接进行建设及管理,不得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6)拌和站及工点,施工便道的修建要保证混凝土运输车等施工车辆晴雨顺畅通行。
(7)拌和站建设应综合考虑施工生产情况,合理划分生活区、拌合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库及运输车辆停放区等,拌和站的生活区应同其他区隔离开。
(图5-2拌和站合理规划)。
图5-2拌和站合理规划
(8)拌和站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拌和站的生活区应同其他区隔离开,场地进行硬化处理,生活区的建设参考项目部生活区的建设。
(9)生产、生活营地的消防、安全设施应齐全到位,并做好临时雨水、污水排放以及垃圾处理,以防止污染环境。
工程交工后,除非另有协议,承包人应自费恢复驻地原貌。
(10)拌和站适当位置必须布设九牌二图及其它标示标牌。
(11)拌和站建设完成后,需根据拌和机的功率配备相应的备用发电确保拌和站有可靠的电源使用。
(12)拌和站的计量设备应通过当地政府计量部门标定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过程中应不定期进行复检,确保计量准确。
(13)拌和站尽量靠近主体工程施工部位,减少混凝土运输距离。
拌和站周围必须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水源,且远离居民区。
(14)拌和站生活区的建设参考项目部生活区的建设。
拌和站围墙,大门以及临时建筑(含办公楼和中心实验室)必须完全按照项目部的风格建设。
(15)拌合站建成后,应经过驻地监理验收,形成正式的验收报告后方可投入使用。
5.1.2场地建设
(1)场地处理
a、拌和站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集中布置,宜采用封闭式管理。
拌和站站界应用砖砌围墙封闭,材料堆放区、拌和区、作业区应分开或隔离。
(图5-3拌和站封闭设置)
图5-3拌和站封闭设置
b、拌和站的所有场地必须进行砼硬化清光处理,必须使用不小于15cm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10cm厚的C15砼进行砼硬化处理;拌和站的一般行车道路硬化,必须使用不小于15cm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15cm厚的C20砼进行砼硬化处理;大型作业区(如路面沥青拌和站)、重车行车道路硬化,必须使用不小于15cm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20cm厚的C20砼进行砼硬化处理。
图5-4拌和站场地硬化
c、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M7.5砂浆进行抹面,做到雨天场地不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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