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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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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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制度
县委组织部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组织部的工作和组工干部的言行,现特建立健全机关规章制度。
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按制度办事,公道正派、遵纪守法、不徇私情、艰苦朴素,不搞特殊化,不以权谋私。
2、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指挥,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
3、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实际问题,办事讲求实效,做到当天事当天办,不积压拖延。
4、工作认真细致,遇事不推诿,不论份内份外,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坚持经常请示汇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5、坚持做到“四先”、“两无两不”:
工作先干、困难先上、错误先改、荣誉先让;日常工作无漏洞、无差错,处理问题不拖踏、不推诿。
6、严格请示汇报程序,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有关干部职务任免、调动的请示汇报,副科级以上应向部长汇报,股级干部(含农村党支部书记)应向分管副部长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事后呈请部长阅示。
在未经部务会研究讨论决定之前,任何人对请示汇报的事项不得随意表态和许愿。
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
2、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离岗必须请假。
干部出差、下乡、参加会议,应由分管副部长安排统一调度。
3、严格考勤登记,干部职工每天自觉到办公室登记考勤,综合股每月统计一次,并按登记情况计发出差补贴,考勤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
4、上班时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看电视,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上网活动。
5、批假规定:
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副部长批准,二天以上,报部长批准,假期完毕后要及时销假,不得无故超假。
6、工作人员休假,本人应提前一天向本股、室负责人提出,经部长或分管副部长同意后方可离岗。
7、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一周之内按事假审批程序办理,一周以上见医院证明或住院记录计算。
学习制度
1、坚持定期集中学习制度,由综合股或机关党支部具体组织。
2、学习内容:
主要学习政治理论、经济知识与组织工作有关的各项业务知识。
3、学习形式:
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
机关集中学习,全体干部必须按时参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急待完成的工作和特殊情况,必经请假并获批准方可。
学习时间,做到精力集中,做好笔记。
分散自学,原则上每天不少于一个小时,重要观点和文章要及时摘录,并有针对性的联系工作实际,每年至少写两篇有一定份量的读书心得。
4、注重提高学习质量。
集中学习,不定期安排部里干部结合自己业务工作,开展业务知识分析和讲座,或有针对性聘请专家教师讲课,达到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不定期抽查干部读书笔记,对读书笔记开展点评,互相交流。
并在年度内举行一至两次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测试,检查考核学习效果。
5、鼓励干部参加提高学历的脱产、半脱产、函授学习。
信访接待制度
1、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心党员干部的政治、工作与生活,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2、对来机关办事的,不论是上级下级,生人熟人,年龄大小,是否在职,都应热情周到,文明礼貌;做到“六个一”:
一张笑脸迎送、一声热情问候、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款待、一阵促膝谈心、一个实在说法。
对上访的要耐心听取意见,尽量避免个人或集体越级上访;对来联系工作的,认真给予办理。
3、对上级的批示,下级的请示,无特殊情况应在十五天内给予回复。
对外单位来的电话,认真作好记录,该请示的请示,能答复的答复,不马虎从事;对来部反映情况的同志,根据政策区别对待,合理的要求积极解决,不合理的要求耐心解释。
不管哪种情况,都应本着极端负责的态度,进行认真处理并有回音。
4、不论在机关,还是下基层,都应该谦虚谨慎,平易近人,与党员、干部谈话,通电话等要注意语气,讲究礼貌和方式方法。
5、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登记、转办、催办、回复等工作。
凡上级转办或领导交办的信访件,要按期限和要求及时办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各股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对口接待,不得拖拉推诿,做到慎重细致,高效率、高标准、严要求。
首问责任制
1、凡来我部办事的人员,第一个询问的人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的责任是接待、解释、答复和引导群众办事,要对干部群众所办事项全过程负责。
3、不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休息时间,均要做到礼貌待人、耐心热情,按照所办事情职责范围做好引导,督促相关业务股室迅速办理。
4、基层干部群众来电咨询工作、反映问题,按照“谁先接、谁联系”的要求,首先接到意见和问题反映的干部切实履行第一联系人职责,及时把意见和问题反馈给主管单位的主管人员,并帮助协调处理。
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1、部机关的所有财产由综合股统一配置,实行登记造册,分股室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得转借、出卖。
组织部的所有公用工具书都应加盖本部公章统一管理,公书公用,不得变为私有。
2、实行“一支笔”审签报帐规定。
2000元以下的经费开支由分管部长审批,2000元以上的开支提交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3、各种现金发票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差旅费报销必须按有关规定,填好报销单,贴好凭证(车船、住宿发票等),由报销人签字,最后经分管部长审核签报,正、副部长的差旅费由综合股办理报帐手续。
4、办公用品的购置统一由综合股负责事先提出计划作好预算,经分管部长批准后购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发。
5、严禁白条入帐和公款私借。
所有费用开支必须取得合法的票据且项目填列齐全、完整,才能报帐;对因公出差确需预借差旅费的,必须经分管财务副部长批准后才能借支,数额较大的须经部长同意,所借差旅费须在当事人出差返回一周内办理财务结算。
6、自觉遵守财务制度,严格履行财务手续,一切经费开支都应精打细算,不该开支的决不开支,杜绝铺张浪费现象。
设立内部审计小组,由非分管财务的副部长任组长,在每年元月份对上年度财务收支进行稽核审计,并提出审计报告。
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保密法》和有关条例,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属面前谈论机密,不得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所场,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入机秘文件、资料及传达机密事项。
2、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
不传播小道消息、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事项、不将工作记录本乱丢或遗失,严守党的秘密,不犯自由主义。
3、遵守组织纪律,做好干部酝酿调动、干部任免、干部档案的保密工作。
凡干部调动和任免,在组织未通知之前,不得泄密。
4、做好文书档案的保密工作。
凡上级来文、特别机密文件、刊物、调研材料、资料及领导讲话材料等,一律由综合股登记收发。
严格执行传阅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5、各股室上网的电脑要防止泄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党和国家保密制度,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认真履行档案接转手续。
2、经常进行档案整理,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同时要做到档案内容完备,情况真实,材料精炼,规格统一,使用方便,对该进档的材料及时进档。
3、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在档案室会客接友,进出档案室要随手关门,禁止闲人进入档案室。
4、认真执行查档登记,严格履行手续。
查档单位必须具有两名以上的党员干部,填写《查阅、借用干部档案审批表》,经分管部长批准后,方可查阅档案,不符合上述规定,不予接洽。
5、查档应根据查阅内容,由档案管理人员指定材料,不得随意扩大查阅范围,不许查阅自己或亲属的档案。
6、原则上不得借用档案,特殊情况,经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借用的档案,必须保证绝对安全,妥善保存,不得转借,不得交无关人员和干部本人翻阅,借阅完毕及时归还。
7、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不得涂改、圈划、折换、增添、污损,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摘抄,复制的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公布,复制的材料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提供参考。
8、档案室要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潮工作,保证安全。
收发文规程
1、发文程序
①以组织部名义下发上报的各类文件和材料(含呈报县委常委会任免名单以及以县委名义下发任免通知)均先由承办人负责起草,后由分管副部长负责审核,再送部长签发。
如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应有联合发文部门负责同志会签。
②部长签发后,先到综合股进行发文登记,并编制文号。
涉及全局性的组织工作,可用“峡组发”,如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工作布署以及转发上级的有关决定、决议、规定等;一般性的工作可用“峡组字”,如请示、报告、通知、批复等;以组织部名义任免的股级干部通知可用“峡组干”,乡镇呈报的村级干部任免备案批复可用“峡组村干”。
③文稿签发编号后,及时送打字室打印,并认真做好校对、印刷、装订工作,保证文稿质量,尽量不错漏,文稿办好后要及时将领导签发的原稿连同正式文件一式三份交综合股存档。
部机关的文稿不得到外面服务部打字、印刷和复印,如遇特殊情况急需,经分管副部长签字批准同意后,方可到外面服务部打印,否则不予报帐。
⒉、收文程序
①收到上级或下级来文均须分类逐项登记。
下级来文如系多头主送还应根据来文内容和部门权限做好筛选、衔接工作;上级来文应及时送部领导批示。
②部领导签阅后,按批示意见及时转有关股室办理,股室一般应在一周内将办理结果报告部领导,同时将文件交回综合股存档,不得丢失。
③文件的传阅范围,按领导批示办理,有关同志阅文后,应及时签名以示负责。
小车管理制度
1、本部小车主要保证部领导的工作用车。
严格遵守县廉政办关于不得利用公车迎亲嫁娶的有关规定,具体由部长调度,司机个人不得擅自出车。
2、小车用油实行刷卡制度,无特殊理由不得用现金加油。
3、驾驶员每天的出车情况应逐日登记清楚(含出车地点、出车里程),并按登记领取行车补贴。
星期天、节假日出车,按有关规定领取加班工资。
4、驾驶员要做好安全和保密、保卫工作,把安全放在首位,并爱护好车辆,定期保养,经常保持车容车况良好。
不出车时,车子要停放到车库,驾驶员要按时在办公室上下班,随时听候调度。
5、小车维修和设备的添置,应事先由司机向综合股提出,经请示分管部长同意后办理。
小车换下来的废旧轮胎和其他零部件,司机不能个人自行处理,应统一由综合股验收后处理。
小车维修实行定点维修,维修费用一般不得现金支付,实行转帐。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规定
一、党费收缴
1、党员应自觉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
2、党员应每月交纳一次党费,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可在三个月以内补交党费。
3、支部应及时将党员交纳的党费上缴基层党委,基层党委应每季度向县委组织部上缴一次党费,不得留存。
4、县委组织部按实收党费的50%,每半年向县委组织部上缴一次。
5、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组织部。
二、党费管理
1、党费由县委组织部代县委统一管理;
2、党费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由原则性、责任感强、工作认真、熟悉财务工作的同志管理党费;
3、实行专帐核算和管理,规范核算办法,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4、党费单独立户存放,不准与其他经费混合存入银行,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5、每月进行一次帐目核算,做到帐目清楚;
6、党费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三、党费使用
1、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
具体使用范围是: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2、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经部务会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3、党费开支的所有票证和单据,要按照审批权限经领导和经手人签字,证明具体用途方可入帐。
4、凡不符合党费使用范围的,一律不准在党费中开支。
5、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看望病人和慰问去世干部家属规定
1、本部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生病住院,由部办公室和该干部所在股室各一人代表全体同志前去看望慰问。
2、本县在职正科级以上干部生病住院,该干部所在单位前来报告后,部领导前去看望,经费控制在200元以内。
3、离(退)休县级以上干部生病住院,应去看望和慰问。
4、本县离休干部和享受副县级待遇以上的干部去世,本部知道后,均应派人前往慰问家属并送花圈或挽联。
对其他科级以上干部,如不能派人去,应委托治丧单位赠送花圈。
微机打字室工作制度
1、微机打字室是文件、材料打印工作室,实行专人管理,打字员专门负责打字室的日常工作。
2、部机关所有需要打印的文件、材料和有关统计表格都交由微机打字室负责。
外单位人员要求打印有关文件、材料,必须按打印标准收费。
3、及时打印各种文稿。
一般要求随送随打,做到不积压,不丢失,不泄密,卷面准确、清晰、无差错,并负责装订。
4、打印材料实行登记制度。
打印完材料由打字员在登记簿上作好打印文件内容、时间、储存编号等记录,文件材料起草者签上名,以示负责和便于文件查找。
5、打字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及时完成各项材料打印任务。
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需向分管领导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6、打字员要严守秘密。
对涉及到部内的机密信息,不得外传,更不能将重要秘密材料私自打印外送。
一经发现,要追究打字员的责任,同时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7、打字员要按程序操作机器,保证微机的正常使用。
打字员不得有意违背操作规程而导致机器损坏,谁损坏谁负责。
打字员要注意各种微机的保养,经常检查,如因机器正常老化或非人为意外出现故障,要报告分管领导,及时进行维修,做到工作不断线。
8、加强微机打字室的安全保卫。
打字员要强化安全意识,工作期间要随手关门,工作之外要及时上锁保险。
打字室门上钥匙,不能随意借与他人,做到谁开门谁上锁。
室内微机不经部领导同意,不得私自搬出室外,更不能挪作私用。
时刻警惕,做到防盗防火防水,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8、微机打字室属部内机密工作室,除打字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更不允许在打字室聊天,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非本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打印室,坚决杜绝非本部人员擅自操作打印室各种设备。
9、打字室要讲究环境卫生。
打字员必须经常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每日一小扫,两日一大扫,对遗存在室内的废旧材料和文件纸,要及时清理和销毁。
廉政建设若干规定
1、全体干部要加强勤政廉洁、遵纪守法的教育,按照《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和《十六字部风守则》约束自己的言行。
2、坚持公道正派的职业道德。
认真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的政绩,不凭个人好恶,不偏听偏信,不搞亲亲疏疏,不搞照顾,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
3、坚持党性原则,严守组织人事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自己的家属、子女和亲友谋私利,严格按组织原则办事,不许诺,不说情,过好“人情关”、“金钱关”,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
4、严格执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大操大办婚丧事,严禁为家属、子女、亲友的工作、待遇、生活等方面谋求特殊照顾,严禁以组织名义办私事。
5、严禁公话私打,不得擅自用公车办私事,不得借出差、开会之机公费旅游。
6、勤俭节约,不滥吃滥喝。
接待上级部门或兄弟县县区来客,要热情、俭朴,由综合股负责安排食宿。
本部人员不得用公款私自宴请客人;到县直单位办事,一般不得在该单位用餐。
下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或进行其他活动,按标准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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