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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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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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大学城专线架一标
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大学城专线项目部
机械操作一般安全技术规程
一、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
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三、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四、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五、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六、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必备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
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七、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交底。
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八、继续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九、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
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十、机械不得带病运转。
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十一、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内燃机械应配备灭火器;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二、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
十三、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十四、停用一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
十五、当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各级领导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及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质严肃处理。
动力与电气装置操作一般安全技术规程
一、固定式动力机械应安装在室内符合规定的基础上,移动式动力机械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
内燃机机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周围应有1m以上的通道,排气管必须引出室外,并不得与可燃物接触。
室外使用动力机械应搭设机棚。
二、冷却系统的水质应保持洁净,硬水应经软化处理后使用。
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保护接地:
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保护接地。
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4Ω(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应当遵照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2、保护接零:
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
四、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做工作零线。
五、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
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点。
六、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
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七、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应配备安全锁,箱内不得存放任何其它物件并应保持清洁。
非本岗位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开箱合闸。
每班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八、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
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
九、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使身体接触导线或电气设备。
也不得用水或泡沫灭火机进行灭火。
发电机
一、新装、大修或停用10d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定值的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吸收比不得小于1.3,并应做好测量记录。
二、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三、启动前应先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
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待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
四、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
待运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
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
五、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六、发电机再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0.5Hz。
七、发电机功率因素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
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素为1的条件下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0.95~1的范围内运行。
八、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
定子、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
九、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回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空气压缩机
一、空气压缩机作业区应保持清洁和干燥。
贮气罐应放在通风良好处,距贮气罐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加热工作业。
二、作业前重点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润油料均添加充足;
2、各连接部位紧固,各运动机构及各部阀门开闭灵活;
3、各防护装置齐全良好,贮气罐内无存水;
4、电动空压机的电动机及启动器外壳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三、空气压缩机应在无载状态下启动,启动后低速空运转,检视各仪表指示值符合要求,运转正常后,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四、输气胶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门前,应将输气管道联结好,并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
五、作业中贮气罐内压力不得超过铭牌额定压力,安全阀应灵敏有效。
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六、每工作2h,应将液气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
贮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应排放1~2次。
七、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2、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指示值超过规定;
3、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4、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
八、运转中,在缺水而使气缸过热停机时,应待气缸自然降温至60℃以下时,方可加水。
当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转中突然断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重新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
九、停机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十、停机后,应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方可离岗。
起重吊装机械
一、起重机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环境、行使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二、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
三、各类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或汽笛等信号装置。
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
四、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五、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的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六、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
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七、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八、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起重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九、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载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十、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
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
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
十一、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
左右回旋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
十二、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
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十三、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
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以下规定:
电压(kv)
安全距离(m)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十四、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
使用编结的钢丝绳,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
十五、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
当采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规格、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
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
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
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十六、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
当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根数达到或超过报废标准规定时,应予以报废。
当钢丝绳表面锈蚀或磨损使钢丝绳直径显著减少时,应按有关规定折减报废。
十七、向转动的卷筒上钢丝绳时,不得用手拉或脚踩来引导钢丝绳。
钢丝绳涂抹润滑脂,必须在停止运转后进行。
十八、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焊补,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
1、表面有裂纹、破口;
2、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4、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
5、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
一、起重机行使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二、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三、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
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四、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方可再行调整。
五、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
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
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六、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七、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八、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九、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十、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十一、当轮胎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十二、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
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十三、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卷扬机
一、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并应搭设工作棚。
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二、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
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半式滑轮。
四、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五、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偏差为6°。
六、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七、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
八、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九、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机钢丝绳。
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十、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十一、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十二、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挖掘机
一、挖掘机的作业和行走场地应平整坚实,对松软地面应垫以枕木或垫板,沼泽地区应先作路基处理,或更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二、平整作用场地时,不得用铲斗进行横扫或用铲斗对地面进行夯实。
三、挖掘机正铲作业时,除松散土壤外,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
再拉铲或反铲作业时,履带距工作面边缘应大于1.0m,轮胎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5m。
四、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照明、信号及报警装置等齐全有效;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符合规定;
3、各铰接部分连接可靠;
4、液压系统无泄漏现象;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五、遇较大坚硬石块或障碍物时,应待清除后方可开挖,不得用铲斗破碎石块、冻土或用单边斗齿硬啃。
六、挖掘悬崖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当发现有塌方危险时,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至安全地带。
七、作业时,应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
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
八、作业时,各操作过程应平稳,不宜紧急制动。
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撞碰车架或履带。
九、向运土车辆装车时,宜降低挖铲斗,减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装或砸坏车厢。
在汽车未停稳或铲斗需越过驾驶室而司机未离开前不得装车。
十一、作业中,当发现挖掘力突然变化,应停机检查,严禁在未查明原因前擅自调整分配阀压力。
十二、反铲作业时,斗臂应停稳后再挖土,挖土时,斗柄伸出不宜过长,提斗不得过猛。
十三、作业中,履带式挖掘机作短距离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斗臂应在正前方与履带平行,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应离地面1m,上下坡道不得超过机械本身允许最大坡度
十四、作业后,挖掘机不得停在高边坡附近和填方区,应停放在坚实、平坦、安全的地带,将铲斗收回放在地面上,所有操纵杆置于中位,关闭操作室和机棚。
十五、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
短距离自行转移时,应低速缓行,每行走500~1000m,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十六、保养或检修挖掘机时,除检查内燃机运行状态外,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将液压系统卸荷,铲斗落地。
十七、利用铲斗将底盘顶起进行检修时,应使用垫木将抬起的轮胎垫稳,并用木楔将落地轮胎楔牢,然后将液压系统卸荷,否则严禁进入底盘下工作。
推土机
一、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泽地带作业时,应更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二、推土机行驶通过或在其上的桥涵、堤坝等,应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
三、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四、牵引其它机械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
钢丝绳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采用牵引杆连接。
五、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部件无松动、连接良好;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符合规定;
3、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
4、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或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
六、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七、在浅水地带行驶时,应查明水深,冷却风扇叶不得接触水面,下坡不得空挡滑行。
横向行驶的坡度不得超过10º,当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使机身保持平衡,方可作业。
八、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2m。
九、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距离应大于1.5m,在狭窄道路上行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
十、推土机顶推铲运机作助铲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进入助铲位置进行顶推中,应与铲运机保持同一直线行驶;
2、铲刀的提升高度应适当,不得触及铲斗的轮胎;
3、助铲时应均匀用力,不得猛推猛撞,应防止将铲斗后轮胎顶离地面或使铲斗吃土过深;
4、铲斗满载提升时,应减少推力,待铲斗提离地面后即减速迅速脱离接触;
5、后退时,应先看清后方情况,当需绕过正后方驶来的铲运机倒向助铲位置时,宜从来车的左侧绕行。
十一、作业完毕后,应将推土机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落下铲刀,有松土器的,应将松土器爪落下。
在坡到上停机时,应将变速杆挂低速挡,接合离合器,锁住制动踏板,并将履带或轮胎楔住。
十二、在推土机下面检修时,内燃机必须熄火,铲刀应放下或垫稳。
轮胎式装载机
一、装载机工作距离不宜过大,超过合理运距时,应由自卸汽车配合装运作业。
自卸汽车的车厢容积应与铲斗容量匹配。
二、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出厂规定的场地上作业。
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三、装载机作业场地和行驶道路应平坦,在石方施工场地作业时,应在轮胎上加装保护链条或用钢质链板直边轮胎。
四、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照明、音响装置齐全有效;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符合规定;
3、各连接件无松动;
4、液压及液力传动系统无泄漏现象;
5、转向、制动系统灵敏有效;
6、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五、起步前,应先鸣声示意,宜将铲斗提升离地0.5m。
行驶过程中应测试制动器的可靠性。
并避开路障或高压线等。
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严禁铲斗载人。
六、装料时,应根据物料的密度确定装载量,铲斗应从正面铲料,不得铲斗单边受力。
卸料时,举臂翻转铲斗应低速缓慢动作。
七、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时,应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
八、在向自卸汽车装料时,铲斗不得在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
当汽车驾驶室顶无防护板,装料时,驾驶室不得有人。
九、在边坡、壕沟、凹坑卸料时,轮胎离边缘距离应大于1.5m,铲斗不宜过于伸出。
在大于3º的坡面上,不得前倾卸料。
十、作业后,装载机应停放在安全场地,铲斗平放在地面上,操纵杆置于中位,并制动锁定。
十一、装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
十二、装载机铲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或调整等作业之前,应装好安全销,或采用其它措施支住铲臂。
自卸汽车
一、自卸汽车应保持顶升液压系统完好,工作平稳,操纵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各节液压缸表面应保持清洁。
二、非顶升作业时,应将顶升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顶升前,应拔出车厢固定销。
作业后,应插入车厢固定销。
三、配合挖装机械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需越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
四、卸料前,车厢上方应无电线或障碍物,四周应无人员来往。
卸料时,应将车停稳,不得边卸边行驶。
举升车厢时,应控制内燃机中速运转,当车厢升到顶点时,应降低内燃机转速,减少车厢振动。
五、向坑洼地区卸料时,应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塌方翻车。
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
六、卸料后,应及时使车厢复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倾斜情况下行驶。
严禁在车厢内载人。
七、车厢举升后需进行检修、润滑等作业时,应将车厢支撑牢靠后,方可进入车厢下面工作。
机动翻斗车
一、行驶前,应检查锁紧装置并将料斗锁牢,不得在行驶时掉斗。
二、上坡时,当路面不良或坡度较大时,应提前换入低档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时应先减速,急转弯时应先换入低档。
三、翻斗车制动时,应逐渐踩下制动踏板,并应避免紧急制动。
四、通过泥泞地段或雨后湿地时,应低速缓行,应避免换档、制动、急剧加速,且不得靠近路边或沟旁行驶,并应防侧滑。
五、翻斗车排成纵队行驶时,前后车之间应保持8m的间距,在下雨或冰雪的路面上,应加大间距。
六、在坑沟边缘卸料时,应设置安全档块,车辆接近坑边时,应减速行驶,不得剧烈冲撞档块。
七、停车时,应选择适合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
冬季应采取防止车轮与地面冻结的措施。
八、严禁料斗内载人。
料斗不得在卸料工况下行驶或进行平地作业。
九、内燃机运转或料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十、操作人员离机时,应将内燃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十一、作业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清除砂土及混凝土等粘结在料斗和车架上赃物。
混凝土搅拌机
一、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
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木枕并找平放稳。
二、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
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版。
三、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
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
当使用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牢。
四、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
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五、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六、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升降幅度部超过额定值的5%;
2.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3.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牢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4.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七、作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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