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先进位创新发展奋力开启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征程姜春兰理事长在全市残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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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先进位创新发展奋力开启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征程姜春兰理事长在全市残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争先进位创新发展
奋力开启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征程
——姜春兰理事长在全市残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1月15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全市残联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全市残疾人工作,全面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10年目标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市残疾人工作者争先进位,创新发展,奋力开启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征程。
下面,我根据市残联党组、理事会研究安排,讲四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真抓实干,2009年全市残疾人工作成效显著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残联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和1号文件精神,坚持夯实基础,坚持创新创优,坚持攻坚克难,坚持项目管理,着力健全残疾人政策保障体系,着力打造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着力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着力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全市残疾人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残疾人得到了新实惠,残联组织建设得到了新加强。
(一)残疾人生存生活状况明显改善。
一是开展了“结百对,帮千户”活动。
全市各级残联集中在元旦、春节期间,上下联动、“输血”与“造血”联动、工作调研与走访慰问联动,共计筹集资金201.7万元,党员干部结对帮扶708户,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19550人(次)。
二是开展了“爱心助残家电圆梦行动”。
市残联与市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开展了“家电圆梦行动”,共向贫困残疾人捐赠电视机1020台、电饭锅100台,向盲人捐赠收音机6465台。
三是开展了“爱心捐赠活动”。
全国助残日期间,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走访慰问了千名残疾学生和8所特殊教育学校,捐赠资金及物资折款达58万元。
四是开展了“残疾人扶贫基地创建活动”。
全年新建了11个扶贫基地,完成了61个县级扶贫基地的规范化建设,3个达到了省级标准,直接安置708名残疾人就业,辐射带动1724户残疾人家庭脱贫。
五是设立了“仁林助残基金”。
积极探索社会救助新模式,与扬州灯泡有限公司携手建立了100万元的“仁林助残基金”,构筑了扶残助残新平台。
六是开展了“爱心助学活动”。
举行了助学金的发放仪式,745名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得到了209.93万元的助学奖励,其中市级发放助学奖学金80.75万元;有37名残疾学生被高等院校录取;出台了《关于对在校贫困残疾大学生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11名在校贫困残疾大学生得到了每学年1000元生活补助。
通过政府助学、春季助学、助残日助学、春蕾助学和平时助学活动,募集社会各界捐助物资折合85.74万元,1305名贫困学生得到了资助。
(二)残疾人培训就业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对1692名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城乡残疾人实行免费培训;举办了15期以茶叶种植、玩具加工、电工基础、干洗技术、办公自动化和盲人按摩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其中市区5期,208人参训。
市特殊学校等2家单位被评为省级示范基地;江都、高邮、宝应依托特校,建立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举办了市第四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80名残疾选手参加了室内摄影、盲人保健按摩、服装裁剪等7个竞赛项目。
我市的技能培训理念和做法,在2009年5月召开的全国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会上做了交流发言,市残疾人培训基地被国务院残工委评为“残疾人之家”。
二是开展“阳光助残”就业行动。
举办了19场各类残疾人招聘会,帮助1542名残疾人实现了就业,其中市区8场,有259名残疾人签约。
对市区59户“零就业”特困残疾人家庭开展了重点就业援助。
开展了为残疾人送岗位活动,突出解决了13名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需求。
三是全面落实政府购岗。
市残联会同市劳动局、市财政局联合举办了残疾人公益性购岗专场招聘会,市区109名残疾人通过公开招聘,走上了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专职委员(康复员)”岗位。
各县(市、区)残联积极落实政府购岗任务160个。
四是为残疾人创业提供服务。
出台了《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意见》,召开了残疾人自主创业现场会,表彰了20名创业典型;市残工委对市地税局等23家推行按比例就业先进单位和27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新建盲人按摩诊所9个,规范57个盲人诊所,创成2个省级示范按摩所。
584名残疾人创办了水晶礼品、针织、服装、餐饮、花艺、养殖等10余个门类的自主创业点。
(三)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全面深入。
一是做好残疾预防工作。
市残工委下发了《关于成立扬州市残疾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职责;与10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残疾人预防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工作交流会。
残疾预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城镇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持续下降,康复训练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安全生产和交通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
二是扎实推进“康复四进”活动。
与市财政局、卫生局联合制订了活动方案,举行了“康复四进”启动仪式,开展了系列“康复四进”活动,印发康复宣传手册6万余份、发放康复器材3647套、培训康复员816名,全市康复进家庭达到2.5万余户。
三是20个示范康复室全部到位。
下发了《关于新建残疾人示范康复训练室的工作意见》,分解了任务、制定了标准;召开了交流会,发放了电脑器材和专项工作经费,全市20个示范性康复训练室已全部建成。
四是做好6岁以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
市政协对6岁以下残疾儿童的康复机构、康复师资、康复效果等开展了专项检查。
为419名残疾儿童实施了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
确定康复训练定点机构6家,并进行了挂牌。
宝应、高邮、仪征等地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得到强化。
此外,全市建有近700个社区(村)康复室,实施白内障手术3131例(其中免费手术533例),为2592名精神病患者免费给药,发放轮椅570辆,为近11万名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服务。
(四)残疾人政策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一是落实现有政策。
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做到了“应保尽保”,8993名重残人员享受了低保救助。
二是开展专题调研。
继续开展大调研、大讨论等活动,重点开展一户多残贫困家庭、无生活能力残疾人居家护理、贫困残疾人参保的调研;残疾人自主创业途径、残疾人就业能力及市场需求的调研;残疾人康复需求、残疾人医疗保险补助的调研;残疾人公交服务、残疾人游览公园、风景区的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
三是出台优惠政策。
围绕残疾人生活救助,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扬州市市区残疾人托养服务护理费补贴和一户多残贫困家庭生活费补贴试行办法》,预计有64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1000余名重度残疾人享受补贴;围绕残疾人创业,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意见》;围绕精神病患者服药,出台了《关于提高市区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标准的通知》,将标准从每天1人1元提高到1.66元,预计全市有2000余名残疾人受益;出台了《扬州市市区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暂行办法》和《关于组织市区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广陵区残联出台了《重度困难残疾人生活护理补助实施方案》;宝应县残联出台了《残疾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为2000多名残疾人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四是开展执法检查。
市人大对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进行视察;市政协对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进行检查;联合民政、财政等部门对重度残疾人全额享受低保救助情况开展了检查;联合劳动部门,对残疾人的劳动合同及工资待遇进行了检查,进一步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
(五)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推进。
一是残疾人托养机构年度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残联自办的方式,加快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步伐。
全市建成8个残疾人托养机构,其中,市残联在邗江区头桥镇新建了集托养服务、农业劳动、医疗康复和文体活动于一体的市级托养中心“关爱家园农疗站”;高邮、宝应、江都、仪征4家列为省级残疾人示范托养机构。
二是市、县两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进展顺利。
康复中心建设被列为各级残联重点工作项目,通过目标分解、规划立项,典型带动和督查督办,有力推动了工作进度。
目前,江都市康复中心已进入装修阶段,2010年初投入使用;宝应县已开工建设,预计上半年竣工;邗江已进入土建阶段;广陵、维扬区都已规划;高邮在原有康复中心的基础上又征地20亩,已进入规划立项阶段。
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正在做好清退、装修和设计的准备工作。
三是建立市级盲人按摩指导中心。
市编办批准成立“扬州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中心”按照按摩指导、按摩培训等功能进入装修阶段。
四是信息化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残联系统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召开了专门会议,组织了业务培训,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以换发二代证为契机,加强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全市录入基础信息243575条,位居全省前列,得到了省残联的好评。
市级首家孤独症儿童专业咨询专业网站也正式开通。
(六)残疾人维权信访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全面启动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列入了市政府的重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出台了创建意见,拨付了专项资金,印发了《无障碍建设普及读本》。
2009年3月份和5月份分别通过了省、国家无障碍中期检查,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二是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
开通了电视手语节目《扬州周刊》和广播专题栏目《温馨海洋》。
加强了志愿者队伍建设,扩大了“爱心车队”扶残助残的影响力。
市自来水公司为盲人开设了语音提示服务窗口,市区主要道口安装了交通语音提示系统。
三是举办手语培训班。
与市文明办联合开展了30余名窗口单位从业人员参加的手语培训班。
四是开展“无障碍设施改造进家庭”活动。
出台了《扬州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的工作意见》,计划每年改造1500户以上,拟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有改造愿望、有改造条件的市区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任务。
五是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
认真做好2件人大、政协提(议)案和3件市委书记信箱来信的办理,妥善处理好残疾人来信来访250余件(次),对残疾人反映的就学就业、生活保障等问题进行及时救助和帮扶。
(七)残疾人文化体育宣传事业成绩突出。
一是扩大了残疾人事业的宣传。
在《扬州日报》专题报道了残疾预防、就业援助、政府购岗等重大活动及工作热点6篇,省残联录用信息120余条,市政府录用信息100余条。
广泛开展系列扶残助残宣传活动,先后表彰了十佳特殊教育工作者、十佳残疾少年、十佳残疾人自主创业者、十佳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等。
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运动。
成立了扬州市残疾人体育协会,举办了20周岁以下残疾人青少年田径运动员选拔赛,组队参加了全省残疾人青少年田径锦标赛,获得了5金2银2铜的好成绩。
在全省第5届特奥运动会上,获得了7金9银7铜的优异成绩。
在台北举行的第21届听障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我市2名聋人运动员夺得男子4×100米接力金牌、跳远铜牌,女子400米铜牌、4×100米接力银牌并打破了全国纪录。
三是参加残疾人文艺汇演。
完成了全省第七届残疾人艺术汇演扬州片区承办任务,我市选送的5个节目分获特别奖和一、二、三等奖,我市荣获得优秀组织奖。
4个节目代表江苏省参加全国比赛,获得一个特等奖、一个一等奖、二等奖的优异成绩。
在迎世博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中,我市选送的《桥墩》节目获表演金奖。
(八)机关内部规范化管理得到加强。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成立了学习实践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改方案》,先后开展了动员部署会、专题讲座、演讲比赛、心得交流、“三问三求”、专题调研、群众评议等活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实效。
二是扎实开展“机关管理促进年”活动。
围绕人事、财务、物资、项目、公务接待等健全完善一整套规范内部管理的制度,进一步推进了机关内控体系建设和事权规范。
完成了“小金库”和非正式用工的清理工作。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出台了《关于加强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在全市残联系统内形成了为民、务实、清廉之风。
四是加强目标责任考核管理。
年初印发了《200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考评目标任务分解表》,加大了对职能处室的监督和考核。
五是加强残联队伍建设。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举行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班,并表彰了20个残疾人专职委员;捐赠150份《扬州日报》给残疾人专职委员。
公开招录了2名事业单位人员。
二、认清形势,抢抓机遇,进一步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信心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认清当前残疾人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增强危机意识和机遇意识,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信心,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准确把握残疾人工作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全市残疾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基础比较薄弱,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有效运用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式发展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工作的思路需要进一步创新;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营造公众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环境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共奔小康任务任重而道远。
(二)准确把握残疾人生活生存的迫切要求。
在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利益需求日益多样、利益关系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下,残疾人是人民群众之中平等的成员,多数残疾人和健全人一样有丰富的内心世界,有坚强的品格,有为社会作贡献的要求。
尊重残疾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社会矛盾,显得尤为突出。
不断满足残疾人的迫切要求,改善残疾人状况,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三)准确把握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大好机遇。
党的十七大以来,残疾人事业纳入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国人大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政策法规,为改善残疾人状况,维护残疾人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列出一批助残实事项目,省委11号文件已出台,市委、市政府已原则通过了《关于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今年市政府1号文件中涉及残疾人民生工作共有8个项目,这些都是关心残疾人、改善残疾人社会福祉的具体体现。
我们应借助省、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的战略转型,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推动残疾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瞄准目标,强化责任,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2010年是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关键一年。
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创新思路办法,完善政策措施,尽心尽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7号、省委11号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生存生活质量,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的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进一步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环境,坚持创新、创优、创特色,努力使全市残疾人事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是不断提高贫困残疾人的生活水平。
围绕“扶残助残,共建和谐”这一主题,开展系列送温暖行动。
一是继续开展“结百对帮千户”活动。
将助残形式从传统的走访慰问、送米送油等温饱型向送健康、送文化、送岗位等小康型拓展,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有效助残服务。
全市结对1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是继续开展“家电圆梦”行动。
组织社会各界为残疾人举行系列捐赠活动,提高生活质量。
三是继续开展“我与助残同行”活动。
发动社会力量为贫困残疾学生捐资捐物,为千名在校特校学生每人办一件实事,改善他们的学习、生活条件。
四是继续开展“扶贫基地规范化创建”活动。
推进50个县级残疾人扶贫基地规范化建设,帮助1000名残疾人脱贫。
各地要围绕种植、养殖业、家庭手工业和新兴农业旅游业等,帮助落实好扶贫基地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和加大资金投入。
五是继续开展社会化救助行动。
进一步拓展社会临时救助基金的筹资渠道、范围和服务项目,重点为低保边缘的贫困残疾人提供帮扶服务。
二是不断推进残疾人保障体系的构建。
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一是积极抓好专项调研。
重点围绕如何解决“三无”残疾人集中供养、残疾人高中生免费教育、低保边缘户生活医疗救助、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服务业项目等重点课题开展调研。
二是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对重残人员全额享受生活救助、6岁以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配套经费等进行检查;组织实施一户多残以及托养护理补贴、残疾人创业补助奖励、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等政策。
三是积极做好新政策的出台。
拟协调民政、财政、劳动、卫生等相关部门出台对低保户残疾人每月增发20%的低保金、对16周岁以上双无重残人员护理费补贴、高中残疾学生免费教育、残疾人相关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托养机构建设补贴、扶贫基地、创业基地扶持办法等优惠政策。
三是不断深化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残疾人技能培训。
全市免费培训残疾人1600名。
围绕扬州传统工艺、饮食沐浴、传统文化、地方特色产业、扬州三大支柱产业、三新产业和边缘岗位的需求,开展技能培训。
采取集中与分散、重点与一般、特殊与常规相结合,建立完善定岗、定向培训和职业需求—教育培训—资格认证—就业上岗一体化的培训模式。
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
二是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
积极做好集中就业,扶持创办各类福利企业、工疗站和盲人按摩所。
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系列招聘会,为残疾人找岗、选岗、送岗、定岗。
确保残疾大学毕业生实现就业。
三是大力推进残疾人政府购岗。
市区所有社区以及县(市)所有乡镇(街道)、50%村(社区)均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康复员)”,配合残联组织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多形式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方便残疾人就近就便实现就业。
四是大力推进残疾人自主创业。
扶持500名残疾人自主创业,提供项目、资金、人才、技术指导等服务,努力在水晶礼品、服装、餐饮、花艺等门类形成创业特色。
表彰一批创业典型。
大力推进残疾人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市及县(市、区)各建一个有一定规模的残疾人创业实践示范基地,每个基地扶持带动25名残疾人就业。
五是大力推进按比例就业工作。
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加大依法征收保障金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财政代扣工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全额缴纳保障金,实现应收尽收。
要管理使用好就业保障金,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四是不断抓好残疾人的服务体系建设。
以残疾人全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为目标,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基本完善我市各级各类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市、县两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将其列入了今年的民生项目。
市残联将针对贫困残疾人的康复医疗和康复训练要求,加快市康复中心的改造和装修,确保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县(市、区)已在建的,要抓进度、抓质量、抓功能完善、抓运行;已规划的要抓紧设计、招标、开工建设。
二是加快市、县两级公办残疾人托养示范机构建设。
按照省委11号文件“确保2012年建成市级200个床位、区级100个床位的残疾人托养中心”的要求,积极推进公办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
要搞好调研,制定全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规划。
要积极做好市、县(市、区)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建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要抓好现有残疾人托养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应有服务功能。
要积极出台各种鼓励扶持政策,通过民营和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兴办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三是加快残疾人培训基地的建设。
巩固、提高和整合现有的各类残疾人培训基地,市、县各建成残疾人一个多功能、综合性的示范培训基地。
四是加快盲人按摩指导中心的建设。
每个县(市、区)创建一个市级盲人按摩示范机构,让更多的残疾人从业就业。
五是加快信息化建设。
市、县两级要开设盲人有声读物网络平台,拟建残疾人康复网上服务中心,开展对残疾人的心理咨询及康复服务。
五是不断强化残疾人的康复服务。
实现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一是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工作。
实现残疾预防与康复训练并重,认真落实《残疾预防计划》,建立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广泛开展“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等群防宣传活动,提高残疾预防知识的普及率。
重点抓好出生缺陷预防控制机制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机制的建立。
在100个社区推进残疾预防电子屏宣传。
二是深入开展“康复四进”活动。
继续开展以残疾预防、康复指导、康复医疗、康复器具配备为内容的“康复服务进家庭”活动。
将社区康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抓好农村残疾人康复室规范化建设、城区社区康复服务规范化建设。
加大社区康复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举办2期社区康复、精防康复业务培训班。
凡已创成省级残疾人社区康复先进示范区的县(市、区)要积极争创国家级康复社区示范区。
三是扎实抓好重点康复项目。
认真规范6岁以下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标准化建设,重点改造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聋儿语训部的硬件、软件设施。
各地残联要狠促配套经费的落实,要继续落实好中残联彩票公益金项目,抓好助听、助明、助行、精神病免费给药任务的完成。
要巩固“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成果,不断建立和完善白内障无障碍复明手术的长效机制。
四是大力推进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活动。
结合康复“四进”活动,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提供资金帮助,让残疾人融入社会、改变命运。
六是不断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
一是认真组织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
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力度,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和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残疾人事业执法检查,协同司法部门广泛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积极筹建市、县两级残疾人法律维权救助中心,加大残疾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保护好、维护好、实现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认真做好信访维权工作。
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不断完善领导信访工作接待日、信访会办、信访属地管理等制度,妥善处理好来信来访,确保残疾人的合法诉求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三是积极协助建设、民政等部门,完成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任务。
加大宣传力度,推行信息无障碍建设,办好手语新闻节目和专题栏目;公共机构要提供语音、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
加大督察和培训力度,举办无障碍知识培训班,组建无障碍督查志愿者队伍,提高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和管理。
四是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活动。
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等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有效助残服务。
树立培植自强典型、助残典型、优秀残疾人工作者典型等,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五是不断挖掘、培养文体人才,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
举办全市第二届残疾人体育运动会,选拔优秀运动员,积极备战省第八届残疾人体育运动会。
六是建立志愿者队伍。
依托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在市区首先建立“助残志愿者服务站”;依托校园,在大中专院校建立“助残志愿者协会”。
七是认真筹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七是不断夯实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组织基础。
一是积极推进残工委工作运行机制的建立。
强化残工委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完善残疾人工作领导机制,统筹协调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政策、规章、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报告工作、督办反馈、监督检查等制度,及时解决好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积极夯实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
按照《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修订)》的要求,重点抓好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规范化建设。
抓好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选聘和业务培训,举办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培训班。
三是积极夯实专门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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