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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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附件1
关于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计划,是创新“双证融通、情境教学、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内涵,形成高职教育类型特征、高技能人才培养特征和学院信息科学高职教育特征的重要工作。
为此,现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制订我院高职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以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文)的内涵为指导,高水平系统设计具有鲜明示范性、引领性、前瞻性的高职人才培养方案。
2、面向产业,服务产业,提升产业,对接产业,产学深度融合,工学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制订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培养生产第一线需要的高水平、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3、依据“双证融通、情境教学、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双证融通情境教学工学结合模块式课程体系,通过工作过程及专项能力分析,制定双证融通模块式教学方案,形成高职教育类型特征、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特征和信息科学高职教育特征鲜明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基本依据
1、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文)。
2、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
3、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文)。
4、行业、企业等社会用人单位、学生、家长的培养要求。
5、专业的职业岗位(群)和职责、修改要求。
6、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能力(技能)、素质(态度)结构。
三、基本原则
1、职业性原则。
职业教育是一种取得某种从业资格的谋生教育,高职教育具有很强的职业岗位针对性。
高职教育的职业属性是其最本质的特征属性。
教高[2006]16号文指出:
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评判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准则就要看其是否体现高职教育类型特征,是否能够肩负培养高职人才的使命,是否具有高职人才的不可替代性。
2、开放性原则。
职业教育开放性源于职业的多样性、多变性和复合性。
高职教育的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及其对应的职业岗位的工作过程已大大超过单一学科的界限。
因此,在制订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必须依据企业的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要,实施产学结合,工学交替,项目导向,任务驱动,半工半读和订单培养等教学模式,与企业共同开展职业岗位(群)调研,共同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3、实践性原则。
高职教育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推行“双证书”制度,注重学生职业技能、技艺的培养,使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毕业生取得“双证书”的人数达到80%以上。
因此,强化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实践性,是高职人才培养的重要特征。
4、发展性原则。
培养方案的制订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并针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努力使全体学生实现“德、智、体、美”和谐、全面地发展,正确处理好思想与行为、知识与能力、理论与实践、学习与健康等关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保证培养规格的实现,从而使培养出来的学生具有一定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5、系统设计和改革原则。
制定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涉及高职教育思想、教育理念、职业岗位(群)的职责与任务,履行职责必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方法、途径等诸多要素的影响,分析各要素功能、作用和要素之间的相关性,从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方案这一系统出发,通过分析、归纳、综合,求得“系统”状态最优,人才培养效果最好,这是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追求的目标。
在总结双证融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情境教学、顶岗就业实习等教学模式及相应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经验基础上,系统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方法、途径体系,已成为能否构建具有学院职教鲜明特色人才培养方案的关键。
四、人才培养方案基本构架
1、“产业+企业+专业”的校企共建专业模式,如图1所示:
图1“产业+企业+专业”的校企共建专业模式
2、“双证融通、情境教学、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如图2所示:
图2“双证融通、情境教学、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3、××专业双证融通情境教学工学结合模块式课程体系,如图3所示:
图3××专业双证融通情境教学工学结合模块式课程体系
在这一课程体系构成中,依据某一职业岗位(群)必备的知识、能力、素质要素转换为相关模块课程,构成双证融通情境教学工学结合模块式课程结构。
一是基本职业素质模块课程,由公共素质模块课程和专业基本素质模块课程组成;二是双证融通情境教学模块课程,由双证融通核心模块课程和职业能力综合实训模块课程组成,可根据专业特点设定适合学生发展的若干项目;三是职业定位顶岗实习模块课程,由职业定位专项实训模块课程和顶岗实习就业模块课程组成。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框图,如图4所示:
图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框图
5、××专业双证融通情境教学工学结合模块式课程体系科目课程构成
6、××专业双证融通工学模块教学流程
7、××专业双证融通情境教学工学模块教学流程设计
8、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见人才培养方案模版)
9、大学生素质拓展培养方案
10、大学生体育体质测试实施方案
五、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1、招生对象及学制
2、培养目标
3、培养规格及职业岗位群
4、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5、毕业标准
6、双证融通情境教学工学模块工作任务及专项能力分析:
(1)XX专业双证融通情境教学工学模块工作任务及专项能力分析流程图(包括工作过程);
(2)XX专业双证融通情境教学工学模块工作任务及专项能力分析表。
7、双证融通情境教学工学结合模块式课程体系:
(1)双证融通情境教学工学结合模块式课程体系构成(框图);
(2)双证融通情境教学工学结合模块式课程体系科目课程构成(表)。
8、主干课程设置
9、双证融通情境教学工学模块教学流程设计(框图+说明)
10、双证融通情境教学工学模块教学方案
(1)工学模块总体设计
(2)工学单元教学方案设计
(3)工学模块进程设计
(4)模块课程总学分、学时分配
(5)单元课程教学方案设计
11、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有关说明
六、具体要求
(一)学制、学分要求和学时安排
1、实行学年学分制。
三年制专科基本学分、最低学分(毕业要求)控制在150-160之间。
基本职业素质模块(包括公共素质课程和专业基本素质课程),其学分占总学分33%左右,双证融通情境教学模块学分占总学分31%左右,选修课程和职业定位顶岗实习模块占总学分36%左右。
各专业可根据自身专业特点进行适当调整。
2、公共素质模块、专业基本素质模块和双证融通工学模块、选修模块以18学时计1学分;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职业定位顶岗实习相关教学环节等每周以24学时计算;特殊课程及其折算学分办法一律经教务处审核认可。
3、三年计划总学时控制在2600-2800学时(周学时控制在24学时左右),集中实践周转换学时数按每周24学时计算。
公共素质模块课程控制在560学时左右,专业基本素质模块课程控制在350学时以内,双证融通工学模块课程控制在850学时以内,选修模块课程控制在144学时以内,职业定位顶岗实习模块课程控制在900学时以内。
4、教学总周数:
每学年52周,三年共计156周,假期三年38周,考试4周,入学军训教育4周,故实际教学总周数为110周。
其中:
第一学期原则上为21周,入学军训教育4周,考试1周,教学16周;第二学期原则上为19周,考试1周,教学18周;第三学期原则上为21周,考试1周,教学20周;第四学期原则上为19周,考试1周,教学周18周;第五学期原则上为20周;第六学期原则上为20周,毕业提前离校2周,计18周。
(二)课程结构
构建适合培养高技能型人才的课程结构,建立基本职业素质模块(含公共素质模块课程、专业基本素质模块课程),双证融通工学模块(含N个双证融通子模块课程),职业定位顶岗实习模块三大模块组成课程结构体系。
根据同一专业群共同要求的知识、技能,建立基本职业素质模块,培养学生立足行业的竞争能力;根据各专业学生要形成的核心技能与能力,建立相应的双证融通工学模块(含N个双证融通模块课程),体现各专业自身的办学特点和特色;建立选修模块,以求学生既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科学与人文素养,又有立业与创业的本领。
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1、必修课
(1)公共素质模块课程——全院所有专业必须修读的课程。
(2)专业基本素质模块课程——与本专业对应的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及实践教学必修课程。
(3)双证融通工学模块课程(含N个双证融通工学子模块课程)——与本专业对应的职业技术能力必修课程(含集中实训等)。
(4)职业定位顶岗实习模块课程——与岗位对接的专项实训课程、职业定位课程及顶岗实习课程。
2、选修课
(1)人文类选修模块课程
(2)经管类选修模块课程
(3)理工类选修模块课程
(4)艺术类选修模块课程
3、课程设置与学分
(1)公共素质模块课程
表1公共素质模块课程
序号
课程名称
开设学期
周学时数
总学时
考试
/
考查
总学分
1
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1学期
3
54
考试
3
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第2学期
3
54
考试
3
3
形势与政策
第1-4学期
每学期安排1-2次讲座
18
考查
1
4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第1学期
2
36
考查
2
5
基础英语
第1-2学期
4
144
考试
8
6
计算机应用基础
第2学期
4
72
考试
4
7
体育
第1-2学期
2
72
考查
4
8
应用文写作
第2学期
2
36
考查
2
9
入学军训教育
第1学期开4周
全军训
72
考查
4
合计
558
31
以上公共必修课程,统一学时,按照教务处统一规定的学期开课。
(2)专业基本素质模块课程,学分控制在22学分。
(3)双证融通工学模块课程,学分控制在50学分以内。
(4)职业定位顶岗实习模块课程,学分控制在50学分以内。
(5)职业素质拓展模块课程(选修课程)
选修课每门原则上计2学分,总学分不低于8学分(144学时),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挑选4门。
为保证选修课程的可选性,要求设置的课程必须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保在已有教学条件的基础上能够正常开设。
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需求,面向全院学生开设选修课,课程设置由教务处负责与各系协商,全院统一开设,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6)第五、六学期原则上不安排理论课时。
(7)“双证书”:
将职业技能服务中心提供的职业技能标准及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内容,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大纲,安排相应的考证课及职业技能训练内容。
(8)课程名称要规范、固化,不得随意更改,各处提法要一致。
(9)编制说明主要说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教学模式(双证融通工学结合)的改革等内容。
七、本方案自2009年9月实施,方案解释权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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