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学前教育比较教育复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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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大学前教育比较教育复习资料
有关比较教育学的基本理论
一、比较教育的发展历史
(一)比较教育的史前期
通过旅行、贸易、战争、传教等活动在介绍别国、别民族的过程中穿插介绍其教育、文化状况
(二)现代比较教育学的产生与发展
1、比较教育学的产生
朱利安——“第一位有科学头脑的比较教育研究者”
1817年《比较教育的研究计划和初步意见》——确立比较教育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地位的开始
朱利安(1775~1840),出生于巴黎一个议员家庭,对新闻和政治感兴趣,后从事文化教育事业。
1816年12月,他开始在巴黎《教育杂志》上连载发表《关于比较教育的研究计划和初步意见》,1817年出版单行本。
成为比较教育的开山之作。
第一个提出“比较教育”这一说法,还就开展教育的国际合作提出以下建议:
1、组织一个国际教育委员会,聘请常任公务人员承担比较教育资料的收集工作;2、用问卷的方式向各国收集资料,以便国际委员会能够提出适当的教育改革建议;3、建立师范学校网,用最新的方法培训教师;4、发行各种语言的教育定期刊物,传播教育改革经验。
朱利安侧重向往国际合作,作为教育实践者、决策者的法国教育家库森开始以外国范例作为改革本国教育的借鉴时代。
2、1817-20世纪初:
“经验借鉴时代”
(1)1831年法国教育家库森《普鲁士教育报告》,影响到法国1833年初等教育基本法(即《基佐法》)的制定。
(2)以贺拉斯.曼、巴纳德为代表的美国教育工作者也纷纷考察欧洲教育,为美国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借鉴。
特点:
盛行各国之间的相互访问,相互借鉴;有意识地介绍、借鉴外国教育经验。
但往往更多的是“拿来主义”,缺乏对影响各国教育发展的社会历史文化因素的分析,也忽视对别国教育经验在本国的可行性的深入讨论。
英国的萨德勒,在比较教育的发展历史中,是一个承上启下的人物。
他认为不能只孤立地研究各国教育并不加区分地移植,而应该同时研究影响各国教育的各种因素。
提出教育发展的“民族性”概念。
3、“因素分析时代”:
20世纪上半叶
1900年萨德勒发表《我们从对别国教育制度的研究中究竟能学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标志着比较教育的研究开始从“经验借鉴时代”走向“因素分析时代”。
1898年,罗素首次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开设比较教育课程,从此比较教育开始进入高等学校课程。
特点:
在方法上一改过去那种孤立地研究和移植别国教育经验的做法,注重历史因素分析法的运用,使研究更为科学合理。
但从全世界范围来看,研究规模还有限,研究成果还不够丰富。
4、20世纪中叶:
“社会科学方法时代”
从以往的人文历史研究方法向实证性的研究方法转变;同时,结构功能理论、现代化理论、人力资本理论、世界体系分析理论、依附理论和后现代理论等都对比较教育研究产生影响。
美国贝雷迪的比较教育研究四层次或“四步法”
(1)描述
(2)解释(3)并列(4)比较
为以后的比较教育研究奠定了一个基本的方法或程序框架。
二、比较教育学的概念、特征及性质
1、学科特征
(1)研究对象。
跨国性、跨地区性、跨文化性
(2)研究范围或领域。
广阔性(整个教育领域)(3)研究方法(4)关注的时间跨度。
时代性(5)研究单位。
主要以国家为基本研究单位
2、比较教育的概念
比较教育是对当代世界不同国家或不同地区的教育进行比较分析,找出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为本国或本地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借鉴。
3、比较教育研究的过程与趋势
(一)比较教育研究的基本类型
1、区域研究(国别研究)。
对一个个国家或地区的教育制度与教育实践进行分析研究
2、问题研究。
针对同一个教育问题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展开比较研究
美国学制与教育发展
理解美国源头的钥匙——《五月花公约》
“以上帝的名义,阿门。
我们这些签署人是蒙上帝保佑的大不列颠、法兰西和爱尔兰的国王——信仰和教会的捍卫者詹姆斯国王陛下的忠顺臣民。
为了国王的荣耀,基督教的进步,我们漂洋过海,在维吉尼亚北部开发第一个殖民地。
我们在上帝面前庄严签约,自愿结为一民众自治团体,为使上述目的得以顺利进行、维持和发展,亦为将来能随时制定和实施有益于本殖民地的总体利益的一应公正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等,吾等全体保证遵守与服从。
”
美国教育行政分权管理体制的立法保障——1791年宪法第十条修正案:
凡宪法未授予合众国政府行使,而又不禁止各州行使的各种权力,均保留给各州政府或人民行使之。
美国现行学制分析
(一)学前教育
保育学校和幼儿园虽不属义务教育(强制性),但已纳入公立学校系统(公平、公正、低学费、规范性)
(二)初等教育
公立小学占80%以上,私立小学在20%以下。
小学学制有四年制、六年制、八年制等,但六年制是绝对主体
(三)中等教育
公立中学约占90%以上,私立中学约占10%。
中学学制有四年制、六年一贯制和三三制等。
综合中学是主体,也有分开设立的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和特科中学等
(四)高等教育
美国高等教育最大的特点:
多类型、多层次,私立高等教育发达。
美国卡内基高校分类法
1.副学士授予院校:
每年学士授予少于10%
2.学士授予院校:
每年学士授予至少10%,但硕士授予少于50%,或博士授予少于20%
3.硕士授予院校:
每年硕士授予至少50%,但博士授予少于20%
4.博士授予院校:
每年博士授予至少20%
5.专门性院校:
提供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主要集中在某一学科领域或相邻学科领域;
6.部族院校:
主要是“美国印第安人高等教育联合体”的一些成员院校,受部落控制
美国高校功能分类的典型范例—《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将公立高等学校系统三分天下。
1)研究型大学UC—加州大学。
负责博士教育和科学研究,招收前12.5%的高中毕业生。
2)教学型大学CSU—加州州立大学。
主要提供四年制本科教育、职业教育和研究生课程,可与加州大学联合授予博士学位,招收前33.33%的高中毕业生。
3)社区学院。
向加州所有高中毕业生开放,提供两年转学或职业性教育。
(五)教师教育
典型的非定向型师资培养模式,80%的文理学院和大学承担中小学师资培养任务
四年制教师教育课程包括:
普通教育课程(约40%);学科专业课程(约40%);教育专业课程(约20%),包括教育理论课程和教育实践活动,后者学分数占三分之一以上
美国现行学制的主要特征
1.各级各类教育在结构上相互衔接、上下沟通,典型的单轨制。
2.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
二战后美国教育改革进展
(一)战后到50年代初:
增加教育机会,实现教育民主化
1944年《退役军人重新适应法》,联邦政府为退役军人入学提供学费和生活费。
到1951年底,共补助800万就学者,其中进入高等院校就读者235万人,进入中等学校就读者342万人。
(二)《国防教育法》后开始“新课程”运动
确立培养高科技人才为目标,特别重视发现和培养天才儿童。
拨专款资助科学、数学和现代外语三门“新三艺”课程的研究和改革;推行发现教学法。
(三)60年代促进机会平等运动
民权运动风起云涌。
1954年,美国最高法院驳斥了自1850年以来将黑人排除在白人学校之外的、所谓“尽管分离但地位平等”的论调。
教育上促进平等的主要措施1)加大力度废止学校中的种族隔离现象;2)实施肯定行动计划,通过立法大力资助弱势群体,对少数民族、妇女等社会不利群体给予优待和照顾
(四)70年代的“恢复基础”运动
倡导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减少选修课,增加必修课;恢复教师的主导作用;强调阅读、写作、数学及学生的口头交流。
(五)80年代的教育质量运动
各州提高毕业要求,统一课程管理,加强对教师和学生双方的考核,提升对教师的资格要求;延长在校时间和学年长度;强调计算机知识、家庭作业和基本技能
(六)90年代教育选择与国家标准运动
一方面,以教育券、特许学校的开设等措施倡导选择校性入学。
另一方面,1991年和1993年布什政府和克林顿政府分别公布指导整个美国教育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美国2000年教育战略》和《2000年目标:
美国教育法》,吹响美国统一国家教育标准的号角。
特许学校:
公办民营性质的学校。
由州政府立法通过,特别允许教师、家长、教育专业团体或其它非营利机构等私人经营、公家负担教育经费,不受例行教育行政法规约束,具教育革新性.与政府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1992年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市立中学成为全美第一所特许学校
(七)小布什的教育改革措施与成就
2002年1月签署《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美国联邦政府在全国教育事务中的领导作用,具强制性。
该法的主要精神:
由各州制定学术标准,由学校承担确保学生教育质量的责任,联邦政府从增加教育资源和增强地方自主权两方面给予支持。
(八)奥巴马政府的教育走向
1.新的教育政策主要有两点:
1)有关学前教育,提出“0岁-5岁教育计划”——每年由联邦政府拨款100亿,资助各州普及学前教育;2)有关高等教育,提出“美国机会税收优待计划”——大学生每年从事100小时无偿社区服务,学生家庭可享受4,000美元的退税优待。
2.在布什现有教育政策框架内的调整和资源上的增量投入。
主要体现在对《不让一个儿童掉队法》的有关做法进行改进和完善
3.力图改革的部分。
1)将联邦政府对各州特许学校的拨款增加一倍;2)支持对教师实行绩效工资。
英国学制与教育发展
埃德蒙金:
“英国是一个自相矛盾的王国”
尽管最早爆发资产阶级革命,但却在政治上保留了君主立宪制;尽管最早进行工业革命,但精英阶层却最鄙视科学技术,“工业革命运动是从大学门外穿过的,对大学的触动很小”。
深厚的人文主义传统导致其重文轻理、重理轻工、重学轻术的传统。
1、分为两大教育系统
(1)公共教育系统(包括接受政府补贴的私立学校)。
(2)独立学校系统(私立幼儿园—预备学校—公学—大学)2、继续教育之乡
英国学校教育制度的发展
1、17世纪前主要是僧侣教育和贵族教育2、17世纪民办(慈善)大众教育开始发展
3、1870年后公共教育制度确立与公立初等教育发展4、1902年后公立中学发展
5、1944年现代公共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二战以后学制改革
1、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大力推广综合中学
1947年,伦敦和布里斯托等地开始创办综合中学,经过60、70年代的发展,80年代初综合中学已成为英国中等学校的主体。
2、改变重视人文学科,轻视职业技术教育的传统
1)加强中学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2)50年代新建高级技术学院,70年代初将独立技术学院合并成为多科技术学院。
3)工商企业界广泛参与职业培训
3、高等教育双重制的确立与终结
(1)双重制确立
做法:
将高等教育分为大学(45所)和由多科技术学院及其它学院组成的公共高教机构(400多所)两大部分。
大学和公共高教机构职能与地位不同
①前者有独立学位授予权;后者学位由全国学位授予委员会(1964)统一授予。
②前者是“自治机构”,享充分自主权;后者受地方教育当局领导。
③前者经费由中央统一下拨;后者经费由地方当局支付。
④前者以全日制为主;后者以部分时间制居多。
⑤前者都是综合性的;后者以技术和师资培训为主,重点在职业培训方面。
⑥前者面向全国,教学科研并重;后者面向本地区,以教学为重。
(2)双重制的终结
1987年《高等教育:
应付新的挑战》白皮书,提出改革双重制;《1988年教育改革法》规定高等教育的“公共部分”将脱离地方教育当局,成为独立的机构;
1992年后,多科技术学院改称大学,全国学位授予委员会解散,成立统一的“高等教育基金会”,采用统一的标准向各类高校拨发教育经费。
双重制终结。
(3)双重制的意义与启示
积极意义:
在保留大学学术性传统的同时,通过大力发展公共高等教育,扩大年轻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精英高等教育与大众高等教育之间的矛盾。
消极影响:
政府的初衷是希望通过行政手段自上而下将高校分为两大系统,但实质上却将高校划分为了两个地位不同的等级。
启示:
高校分类分层次建设应根据高校职能的不同而不是高校地位的不平等
英国现行学制分析
现行公立教育制度由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组成。
各级教育中绝大多数为公立或接受国家补助的私立学校;另有不接受官方补助、私立的独立学校系统(包括私立幼儿园、预备学校和公学)。
1972年起实施5-16岁的11年义务教育。
2008年新学年开始义务教育年限延长1年
1.学前教育
5岁以前儿童的教育为学前教育,不属义务教育。
分为招收年满2岁儿童的保育学校和招收年满3岁儿童的保育班。
至少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英国的学前教育发展相对缓慢
2.初等教育(5-11岁)
分为两段:
幼儿学校(5~7岁)、初级学校(7~11岁)。
可分设,但大多合设在一所学校。
从归属来看:
分为地方教育当局开办、维持的郡立小学;中央直接拨款公立学校。
3.中等教育
实施机构从归属来分:
有郡立中学,中央直接拨款中学,中央政府与工商界共同开办的城市技术学院,以及私立的公学。
公立中学的类型:
文法中学、技术中学、现代中学、综合中学、中等教育性质的中间学校。
(1)文法中学(学制7年,11-18岁)
英国最古老的一种学术性中学,主要为智力较高的儿童提供学术性课程,为他们上大学做准备。
现已为数不多。
分为5年基础阶段和2年分科阶段(第六学级)。
毕业时参加“高级水平普通教育证书考试”(ALevelGCE),获得证书者升入大学。
(2)技术中学(学制5-7年)
开设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课程,毕业生成绩合格者升入技术性学院或大学。
数量较少。
(3)现代中学(学制5-7年)
偏重实用和职业课程。
(4)综合中学(学制7年)
文法中学、技术中学与现代中学三者的重组或合并,1982年以后,就读于综合中学的学生比例一直保持在90%以上。
(5)中间学校(8、9-13岁)
始建于1968年。
分别有属于初等学校性质和中等学校性质的。
(6)公学
英国最古老的一种私立学校,以培养英国绅士风度著称于世,被称为“教育的活化石”。
最早的曼彻斯特公学创建于1382年。
目前共100多所。
招收预备学校毕业生,修业5年,在学年龄为13~18岁。
绝大多数进入公学的学生取决于家长的经济能力。
16岁考试:
中等教育普通证书(GCSE)考试(会考),学生任选五门课程考试,成绩分A到G七等,作为学生进一步升学或就业的依据。
4.继续教育
义务教育结束后所进行的除高等教育之外的所有教育。
提供三类文凭的课程学习
1)高级水平普通教育证书(ALevelGCE)和高级补充水平普通教育证书(ASLevelGCE)——“高考”
考试通常在18岁进行。
前者1951始实施,每个学生一般考三门,也可考三门以上,成绩分为A到E五等,作为升大学的主要依据;后者1984年新设,比前者开设的课程更广,避免课程过于专门化,考试结果也作为升大学的依据。
2)国家职业资格(NVQ)
一种全国性职业技术教育文凭,涵盖11大类职业,按水平分为初级、一般、熟练、高级和专业5个等级。
3)普通国家职业资格(GNVQs)
与国家职业资格不同,它并不直接培养某一类职业技能,而是重视各大类职业的基本技能、原理与过程的学习。
为不想过早确定进行职业训练或接受高等教育的全日制青年学生设立的一种文凭,既可作为就业的依据,也可作为升大学的依据,消除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的鸿沟。
实施继续教育的主要机构:
公立中学附设的第六学级,单独设置的第六学级学院;第三级学院,城市技术学院以及继续教育学院。
第六学级:
英国特有的教育组织形式,最初出现在文法学校,招收16-18岁学生,专门以升学为目的。
随着中等教育综合化运动的兴起,第六学级不再以升学为目的,也开设其它职业文凭课程。
但以高级水平普通教育证书和高级补充水平普通教育证书课程为主。
有的附设于中学(居多),有的单独设立。
第三级学院:
最初出现于1970年,开设部分以升大学为目的的课程,但以职业技术文凭课程为主。
继续教育学院:
主要开设职业技术文凭课程,原由地方教育当局开办,1993年后逐渐转为继续教育基金委员会负责。
5.高等教育
实施高等教育的机构主指大学,从历史发展、组织结构和学科特点来看,可分为:
1)古典大学。
指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实行学院制和导师制。
2)近代大学。
这类大学建立于19世纪上半叶,包括伦敦大学(1836)和达勒姆大学。
3)城市大学。
大多成立于19世纪下半叶,主要设在如利物浦、利兹、曼切斯特、伯明翰等重要工业城市,与当地工业和经济发展有密切联系。
4)新大学。
专指60年代由国家创办的大学,包括苏塞克斯大学、约克大学等,共计10所。
5)开放大学。
1969年获得皇家特许状,1971年正式成立的一所独立和自治的大学教学机构。
6)原多科技术学院升格的大学。
这类学校1992年之后改称大学,除获得独立的学位授予权之外,在其他方面保留了原多科技术学院的特点。
7)一所私立大学,即白金汉大学(1976)。
英国教育改革动向
(一)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
1.大力加强中央政府对教育的管理和控制
(1)成立高等教育基金会,把多科技术学院和其他学院升格为大学,取消高等教育的双重制,实现中央政府扩大对高等教育的管理权限。
(2)通过实施全国统一课程和统一考试,允许地方教育当局管理的学校成为中央直接拨款学校,以及建立城市技术学院等措施,中央政府增强对基础教育的约束能力。
2.削弱地方教育当局的权力
(1)为本地区的学校制定目标,对学校系统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
(2)维持部分教育经费(包括基建费用、地方教育行政管理费、培训和学生的费用等)的支配与控制权。
(3)继续管理、监督和规划本地区继续教育学院。
3.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1)地方教育当局下放办学经费的支配权。
(2)改变学校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构成,增加家长、社区代表人数,减少地方教育当局代表的名额。
(3)加强学校管理委员会的人事权,具有决定校长、副校长以及学校教职员工的选拔、招聘及解聘等权力。
4.扩大家长和社区参与学校决策的权力
(1)改组学校管理委员会,使家长和社区代表超过半数,确保学校对家长和社区负责。
(2)改变过去由地方教育当局负责按片分配学生就近入学的做法,实施开放入学政策。
规定每所学校的“标准数量”(即各学校招生数的最高限额),只要未达到“标准数量”,学校就不能拒绝家长的要求,从而扩大家长选择权。
(二)基础教育阶段的改革
1.实行国家课程
包括核心课程和基础课程两类.核心课程为数学、英语、科学,基础课程包括历史、地理、技术与设计、现代外语、音乐、艺术和体育,共7门课程。
2000年英国政府推出《课程2000》,规定12门必修课程:
英语、数学、科学、设计和技术、信息与交流技术、历史、地理、现代外语、艺术和设计、音乐、体育、公民。
2.统一考试标准
(1)分学段推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即7、11、14考试)
(2)16岁参加“中等教育普通证书”(GCSE)考试(即学生在义务教育结束阶段必需参加的全国统一测试,大体相当中国的高中会考)
(三)高教总体改革趋势
(1)削减高教经费,鼓励资金来源的多样化,形成市场机制
(2)政府利用资金刺激,鼓励高等教育机构相互竞争,向满足政府需要的方向发展。
(3)取消高等教育双重制
(四)更新教育观念,努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1986年英国成立“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创设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992年再设“普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法国学制与教育发展
重视升学、就业指导;大学校特色;督导制度
现行学制分析
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以公立学校占优势,也有私立学校,特别是天主教中小学校在全国自成体系;高等教育则兼有公立和私立。
1.学前教育
注意与小学衔接,与初等教育被视为完整的一体,由幼儿学校实施。
不是强迫教育,但全免费就近入学。
有统一大纲,但只规定一般原则,学校和教师有很大自由度。
受到社会各方重视,入园率高。
2.初等教育(5)
6岁入学,学制5年.教学以开发智力为主,突出活动,原则上不准留家庭作业,没有学期与学年考试。
教师通过学生手册与家长经常联系,学生的平时成绩、表现及总评价载入手册。
学习结束,由小学、初中、督学、社区各方人士组成联席会议,对学生学业进行评估,合格者授予初等教育证书。
3.初中教育(4)
免费就近入学。
前两年为观察阶段,后两年为方向指导阶段。
没有考试,只记平时成绩。
方向指导的做法:
每个班的全体任课教师会同校方、家长、学生代表组成班委会,每学年至少三次逐个评估本班学生并书面通知家长。
双方协商决定每个学生去向。
家长如不同意班委会建议,可以上诉,由省里组织协商或考试。
4.高中教育(3)
高中第一年(即“二年级”)为义务教育最后一年,全体学生接受相同的教育。
在7门必修课的基础上,设选修课,为高中后两年的分科做准备。
高中后两年分别称为“一年级”和“结业班”,实行分科教学,与高等教育的学科方向大体对应。
1993年起,高中后两年分为七科组织教学:
1)文科、2)经济与社会科、3)理科、4)工业科技、5)实验室科技、6)第三产业科技、7)医学-社会科学。
每个科类下还分方向。
分别由普通高中(设文理诸科)、技术高中(设工、商、计算机诸科)、职业高中(重专业、实习课)实施。
高中班委会的建议同样是学生选科与升学的重要依据。
高中毕业会考
基础教育阶段第一次真正意义的考试,分普通科、技术科、职业科三类进行,每类中又细分科或专业。
属国家考试。
国家教育部门确定报名条件、考试项目、大纲、方式、评分系数、考试时间、并审查和平衡各学区命题等。
学区则具体负责命题、报名、监考、阅卷、录取等事宜。
必考科目为法语、外语和体育,其它为选考科目
5.高等教育
(1)综合性大学
法国高等教育的主体,学生占高校学生总数的约四分之三。
每学区大学数量不一,少则一所,一般二至三所,最多的是巴黎区,共13所。
原则上凡持高中毕业会考文凭或同等学历的人,皆可就近到所在学区注册。
传统上大学分三阶段组织教学
1)按大的专业方向进行基础课阶段(2年)——“普通学习文凭”
2)专门化阶段(2年)——第三年结束获“学士学位”;第四年结束获法国制“硕士学位”
3)研究生阶段——第一年结束获“深入研究文凭”(通向研究生涯的第一步)或“专业学习文凭”(就业);3-5年或更长时间从事研究完成论文答辩,获博士学位。
(2)大学校
法国高等教育的特色,位于法国高等教育象牙塔的顶端,是高级官员和工商业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
始建于大革命前夕,最早的是路桥学校(1747),巴黎矿业学校(1783)和两所军事学校。
大革命期间建立了巴黎理工学校、高等师范学校,东方语言学院等。
大学校的特点
小而精,数百所学校学生才约十万。
起点高,大多从专门的预备班毕业者中招生。
招生严,两年预备班学习后要经过竞试才能入学。
实行学年制,大多学制三年,只颁发本校文凭,一般不授予学位。
教学注重应用,学生出路好,且待遇优于其它高教机构毕业生。
总之,精英教育的产物,与气氛松弛、淘汰率高、出路没保障的普及型大学形成鲜明对比。
设在条件好的高中,根据报名者的高中毕业会考成绩择优录取,每年招收成绩排名前10%的高中毕业生。
分文、理、工、商四科,开设普通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
课时多,难度大。
用两年时间准备大学校入学竞试。
有的学生,经两年学习后转入大学第二阶段相应专业。
入学竞试有的由学校单独组织,有的由一些方向、水平相近或有传统联系的学校联合组织。
难度大,一般都分初试和复试。
大部分学校每年招生数基本不变,名校录取率不到10%,一般学校20%-50%不等。
还有些大学校从大学第一阶段结业者中招收少量学生,从大学第二阶段和其它大学校招收一些插班生。
(3)短期高等教育机构
有高级技术员班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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