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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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目录
中文摘要III
1绪论1
1.1研究的背景和意义1
1.2国内外研究综述1
1.2.1相关概念研究1
1.2.2主要议题研究3
1.3论文的思路与方法5
1.3.1论文思路5
1.3.2研究方法5
1.4论文的创新与不足5
1.4.1论文创新之处5
1.4.2论文不足5
2目前农村社区建设的一般性分析6
2.1相关概念界定6
2.2农村社区建设的提出及发展6
2.3农村社区建设的参与主体7
2.3.1政府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角色7
2.3.2农民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角色8
2.3.3社区组织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角色8
2.3.4市场主体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角色8
2.4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模式9
2.4.1根据农村社区的建置及其边界划分9
2.4.2根据资金来源划分9
2.5农村社区的功能10
3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10
3.1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的必要性11
3.2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状况11
3.3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的原则13
3.3.1以人为本14
3.3.2规划先行14
3.3.3稳妥推进14
3.3.4功能提升15
3.4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的模式及内容15
3.4.1建设模式15
3.4.2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16
3.5周口市农村社区建举例—以新安街道郑家石龙村为例18
3.5.1拆迁原则19
3.5.2拆迁补偿方式19
3.5.3房屋安置19
3.5.4拆迁补助、奖励政策21
3.5.5房屋验收和拆除22
4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22
4.1政府在认识上存在偏差,出现急功近利及侵害农民权益现象22
4.1.1对农村社区建设缺乏系统认识22
4.1.2出现急功近利、“人为加速”现象22
4.1.3忽视了农民的主体地位23
4.1.4对农民利益保护不够23
4.2农村社区建设共作开展不平衡,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居民楼建设23
4.3农民综合素质不高,参与社区建设积极度有待提升24
4.3.1农村社区居民素质有待提升24
4.3.2农村社区居民参与度不够24
4.3.3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24
4.3.4对拆迁补偿期望值过高25
4.4社区组织管理体制不健全,社区干部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25
4.4.1社区组织管理体制不健全25
4.4.2农村干部带头作用发挥不到位26
4.4.3农村社区的服务功能没有充分发挥26
4.5社区建设资金不足,社区运行成本大,后劲不足26
5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27
5.1政府应有明晰的认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农村社区的发展27
5.1.1对农村社区建设有系统的认识27
5.1.2拓宽农村社区建设的融资渠道27
5.1.3农村社区建设要以经济发展为支撑28
5.1.4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28
5.1.5建立合理的拆迁补偿机制,最大限度让利于民28
5.2完善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大力发展集体经济29
5.2.1进一步完善社区组织的选举方式,提高干部素质29
5.2.2加强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建设29
5.2.3完善公共设施和服务29
5.2.4发展集体经济,推进农业经营规模化30
5.3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维持农村社区的持久生命力30
5.3.1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30
5.3.2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更快地适应现代生产生活30
5.4发挥企业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农村社区建设31
中文摘要
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和制度创新。
探索建立农村社区的有效途径,对于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提高农村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在现有的社区建设理论的基础上,从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入手,采取理论研究与现实分析相结合、总体研究与典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旨在深入分析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客观认识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面临的难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为丰富农村社区建设理论和指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践提供依据。
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说明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本文研究的思路、方法及创新点和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为“目前农村社区建设的一般性分析”,在界定相关概念的基础上,阐述了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历程、参与主体、实践模式与社区功能,为全文的展开奠定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着眼于周口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分析了周口市建设农村社区的必要性、建设现状、建设原则、建设模式与内容,并以新安街道郑家石龙村为例,详细阐述了农村社区建设中涉及到的相关问题。
第四部分为“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在周口市现有实践的基础上,从政府、社区共建、农民、建设资金、社区组织五个方面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第五部分为“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有针对性地从政府、资金、农民、企业四个角度提出了意见建议。
本文结合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与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际,积极探索适合周口市农村社区发展、农村社区管理及建设的模式、方向和途径,以期为促进周口市农村社区发展做出一点贡献,也为周口市其他县市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
农村社区;社区建设;对策建议
1绪论
1.1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农村社会建设相对滞后、公共服务资源匮乏的问题凸显;农民在解决温饱、基本实现小康之后,对居住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也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颁布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并要求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随后,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验,把整合社区资源,提升农村社区功能,努力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
农村社区建设的提出和试点工作,有利于改善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改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现状,有利于解决农村公共事业和社会服务匮乏的困境,创新农村管理方式。
但在建设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如无序建设、配套设施不完善、资金不足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本文试图从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入手,对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作初步探究,并以此为切入点,提出促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从而对其他地区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提供借鉴,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相关概念研究
社区:
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FerdinandTon-nies)在《社区与社会》一书中提出了“共同体”即“社区”的概念,认为社区是指价值取向相同、人口同质性较强的社会共同体,这种共同体关系不是社会分工的结果,而是由传统的血缘、地缘和文化等造成的。
中文“社区”一词,是1933年费孝通先生在翻译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帕克论文集时,将英文“community”一词翻译成“社区”,其定义为若干社会群体(家庭、民族)或社会组织(机关、团体)聚集在某一地域里形成的一个在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
从此,“社区”一词成为了中国学术界通用术语。
由于研究角度的差异,不同学者对于社区这一概念仍然有着不同的理解。
徐勇(2007)认为社区是社会生活的基本组织单位,以共同居住的地域为基础,具有共同的社会联系和价值认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一种地方性社会,包括地域、交往和价值三个要素。
李长健(2009)将社区定义为一定数量的人们基于血缘关系与地缘关系而组成的一种联合。
甘信奎(2009)认为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具有地域性和价值(或精神)共同体的双重属性,社区建设包括服务建设、环境建设、文化建设、管理建设、组织建设等内容。
虽然学者们对于社区有着不同的解释,但“一定的地域、稳定的交往、共同的价值认同”是社区最基本的特征。
农村社区:
对于农村社区,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出发提出了不同的理解。
有的学者强调农村社区有一个共同的中心点,如盖尔平1915年在《一个农业社区的社会解剖》中指出:
“农村社区是由一个交易中心与其周围散居的农家合成的,要划定这样一个社区,最好是利用那个交易中心的交易行为所能达到距离,在其最远处划下记号,将这些记号连接起来形成了一个圆圈,圆圈以内就是一个农村社区。
也有学者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划定农村社区,李长健(2009)认为农村社区就是以从事农业的人们为主体基于农村的血缘关系与地缘关系而组成的一种联合,按共同居住、相互关系、有共同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的标准而建设。
还有学者以农民经济活动范围为边界定义农村社区,李芹、马广海(1999)认为农村社区即不是一个血缘家庭,也不是一个社会组织,而是以农业为主要活动聚集起来的人们的生活共同体;郑杭生(1999)指出农村社区是居民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谋生手段的区域社会。
费孝通(2006)则揭示了农村社区的实质:
礼治秩序,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及熟人社会;无为政治,基层社会结构的一根根私人联系构成的网络。
概括各家的观点,构成农村社区的基本要素有四点:
一定的范围区域;从事农业活动;血缘、地缘关系较密切;大体相同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新型农村社区:
对于什么是“新型农村社区”,目前学者还没有统一的界定,毕于建(2011)认为新型农村社区指在农村合村并点的地域中以行政村或中心村为一定范围,以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民为主体的同质人口组成,以村委会为农村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便于镇街指导,便于以村委会为主体进行社区建设与管理,具有明显认同感和归属感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而杨世松(2011)则指出新型农村社区是指打破原有村庄界限,把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村或行政村经过统一规划,按照统一要求,在一定期限内搬迁合并,组建成新的农民生产生活共同体,形成新的居住模式、公共服务管理模式和产业格局。
可见,新型农村社区是针对传统农村社区而言,当前的新型农村社区不再是一种自发形成的社区,而是一种政府主导的规划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以产业多元化、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完善、居民集中居住为特征。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张颖举(2011)指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的是以区域位置和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农村居民点为中心,聚集周围一些自然村,建设成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并对周边区域具有一定经济辐射作用的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
诸葛鹏(2010)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政府倡导和推动,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居民自主能力,现有农业和农村制度安排被打破和新的制度结构被创新的动态过程。
杨世松(2011)则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不能等同于村庄翻新,也不是简单的人口聚居,而是通过新社区建设,改变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民享受到跟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过上像城里人一样的生活。
刘云(2012)更为全面的概括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质:
顺应非农化大趋势,积极推行村庄整合,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扩大社区规模,改变传统农村分散居住的状态;引导公共资源相对集中,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通过上述学者的定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一是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形成一个中心村;二是改变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三是提供比较完善的社区公共服务。
1.2.2主要议题研究
新型农村社区的组织建设研究:
新型农村社区组织是开展社区活动的载体,在整合社区资源、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余素芳(2006)认为农村社区组织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组织保证,应重点加强对村民委员会、农村社区经济组织、农村社区科技文化组织和农村社区保障组织培育。
毕于建(2011)提出要加强合村并点新型农村社区组织建设,具体包括加快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农村社区服务组织体系、健全社区文化服务组织和救助机构、完善社区经济管理组织、健全社区安保组织等五个方面。
周国平(2010)结合苏州新型农村社区组织建设的实例,指出其组织体系基本完善,组织建设日益加强,组织载体也不断创新,但是社区居委会仍存在权责不明、负担沉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着交叉任职等现象,因此要通过多种途径规范各类组织的发展。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模式研究:
高强(2006)从新型农村社区的“内源式”和“外推式”模式建构出发,指出内源式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要强调内在潜力激发,是一种由内及外的发展需求引导的模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推进城中村改造,建设城市社区;二是推进城郊村改造;三是建设集镇社区;四是推进行政村区划调整和村庄撤并,建设中心村社区;外推式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种外来推力作用结果,强调由外及内的引导和推动,主要分为移民社区和撤村改居型社区两种模式。
项继权(2009)从当前农村社区的建置与边界出发,把农村社区的建设模式分为五种:
一是“一村一社区”,是以现行的村委会为基础,一村只设立一个社区;二是“一村多社区”,即在一个村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社区,一般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社区;三是“多村一社区”,是在相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选择中心村或较大的村为单位设立社区;四是“集中建社区”,即在新规划的农民集中居住的居民小区设立社区;五是“社区设小区”,在实行“多村一社区”或“一村一社区”的地方,在社区之下设小区。
王惠平(2011)在对河南、河南、湖北、江苏、内蒙古等新型农村社区改革试点进行调研的基础上,从宏观上总结了新型农村社区的六种建设模式:
一是村庄合并型,约占50%,主要是把几个村整合为一个村,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引导农民到新村建房;二是旧村改造型,约占20%,即在原有的村庄基础上完善提高;三是城中村改造,约占10%,按照规划启动新村建设;四是产业带动型,约占8%,依托聚集区产业促进人口和生产要素聚集;五是服务共享型,约占3%,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紧邻村庄通过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和实施社区化改造,实现资源共享最大化;六是整体搬迁型,约占4%,主要对生活环境恶劣地区的居民实行统一搬迁。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规划设计研究:
赵君(2011)重点探讨了河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功能规划和政策设计,在功能规划上要使社区成员的集体化合作得以实现、社区资源的整合与农民的增收充分实现、有利于基层治理与公共服务的完善、文化事业与和谐乡村建设成为村民的自觉认知;在政策设计上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委领导能力、社区文化融合、调动农民积极性、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转变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方式。
王立(2011)较为全面的概括了新型农村社区的农业生产空间规划、农村社区居住空间规划、农村社区公共空间规划、农村社区交通空间规划和农村社区景观空间规划体系。
国外农村社区建设的成功经验:
我国学者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关注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农村社区建设经验,如韩国的“新村运动”、加拿大的“新乡村地区治理模式”、日本的“町村改造”、欧盟十国的乡村建设经验等,这为我国的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一定借鉴。
综合看来,发达国家的农村社区建设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政府积极倡导,大力推动,即政府在政策、资金、制度等各方面提供强大支持。
在韩国的“新村运动”中,政府提供政策和财政上支持,使农村社区得到发展。
二是建立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
在日本推进新农村建设前后,出台30多部法律制度,使新农村建设的各个领域都有法可依,且各项政策制度都表现出稳定性、连续性和有效性的特点。
三是非政府组织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欧盟,领导+地方社会团体联合会是农业农村基金在地方的代理机构,是非营利机构,不隶属于地方政府,而是由若干个地方社会团体、个人、公司以及一定比例政府官员组成的联合体。
它的任务是主持制定所在地区的农村发展总体规划,按欧盟政策导向设计农村发展项目,负责实施和管理发展规划项目。
1.3论文的思路与方法
1.3.1论文思路
本文首先探讨了目前农村社区建设的一般性分析,明确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分析了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社区建设的关系、农村社区建设与城镇化的关系,并从农村社区建设的参与主体、实践模式、社区功能等方面做了阐述。
其次深入实际地对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进行了研究,指出了目前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根据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从政府、农民、社区、企业四个角度提出了对策建议。
1.3.2研究方法
(1)调查研究法:
笔者工作在基层一线,经常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所以对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基本情况有个大致的了解,包括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农村社区建设历程、存在哪些问题等,并积极探索新的社区建设思路,为周口其他地区农村社区管理和建设提供借鉴。
(2)文献资料法:
一是要通过现存的文献了解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状况、我国农村社区建设模式,进而通过查阅周口当地文献搜集到相关文字和数据。
二是通过文献研究了解了周口其它县市区的农村社区建设状况并进行比较分析。
(3)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对周口市农村社区发展及建设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地探讨。
在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的方向、模式和途径。
1.4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1.4.1论文创新之处
本文真正深入的结合周口地区研究了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通过逐一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归纳提出适合周口市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
该对策的提出为周口市其他县市区在今后的研究中起到了有益的示范作用。
由此为根据的农村社区建设研究为农村未来发展提供了有实际实用价值的手段。
1.4.2论文不足
本论文针对的是周口农村社区问题的研究,涉及的现状分析和提出的思路、对策和措施可能存在一定的地域局限性。
另外因为笔者学术水平的限制使得该课题的研究深度有待继续。
2目前农村社区建设的一般性分析
2.1相关概念界定
农村社区建设:
正如前文所述,本文采用的“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指的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即: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各方面力量,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合理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过程。
新型农村社区承担着农村社会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功能。
其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社区组织建设、公共服务建设、社会保障机制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等多个方面。
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本文认为,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统一的。
新农村建设是整体,它的内容内在地包含了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农村社区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组成部分和重要方面。
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涵盖了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多个方面,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
而农村社区建设主要侧重于社会建设和管理领域,农村社区建设是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条件。
两者都是以解决“三农问题”为根本目标,进而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加速全面实现小康社会。
农村社区建设与城镇化的关系:
本文认为,城镇化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前提,农村社区建设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力量,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搞农村社区建设,目的就在于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加速我国的城镇化进程。
而城镇建设越发展,越能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更大的更有效的支持和帮助。
2.2农村社区建设的提出及发展
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首次正式提出:
“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11月,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进一步强调指出,要着力建设城市和农村社区两个平台,“整合社区资源,推进农村志愿者服务活动,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功能,努力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
”2007年3月,为了探索并逐步完善农村社区建设思路,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民政部下发了《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
决定从全国有条件的县(市、区)中确定一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用1—2年时间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活动。
2007年10月,十七大报告重申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明确提出要“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2008年4月,民政部确定296个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河南省有11个县(市、区)被列入试点名单,2009年3月,为巩固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扩大受益面,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的通知》。
至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展开,取得了极大进展,为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做出了极大贡献。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近年来施行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下文简称“增减挂”)政策,对农村社区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最早提出了“增减挂政策”,该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2006年4月,国土部将河南、天津、江苏、湖北、四川五省市列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第一批试点。
国土资源部在2008年6月颁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对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进行加强和规范。
农村社区化建设能够缩减农村建设用地规模,为当地带来可观的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成为地方政府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政策推动力。
2.3农村社区建设的参与主体
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是多元的,包括政府、农民、社区组织和市场的共同参与。
2.3.1政府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角色
我国的农村社区建设是由民政部自上而下来推广的,因此政府在农村社区建设中起着主导和推动作用,充当着组织者、支持者、监督者等多重角色。
我国广大农民接触“农村社区建设”这个名词,大都是政府通过媒体、网络、宣传文件等方式来讲解社区的含义、建设意义、建设内容等,从而理解其内涵并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
此外,农村社区建设不仅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持,而且在资金、组织、管理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所以说政府在整合社会资源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
在民政部出台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活动以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为主,成立党政领导同志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时参加的领导小组,这为农村社区的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同时,政府在农村社区建设中也发挥着监督者和评估者的作用。
在各地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和实施方案,对农村社区建设作出宏观指导,在建设过程中,对资金使用情况、工作进度、取得的成效等进行监督,确保农村社区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2.3.2农民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角色
农村社区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全过程,都离不开农民的配合与参与。
农民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是最主要的参与者,是社区建设的关键力量,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基本权益。
农村社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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