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广西中考《数学》考试说明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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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广西中考《数学》考试说明大纲
20XX年广西中考《数学》考试说明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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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广西初中毕业升学 考试学科说明 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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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目的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
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命题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家和广西教育规划纲要精神。
考试应有利于贯彻新课改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检查初中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推动课程改革,减轻学生的过重学业负担,促使教师转变教学方式、学生转变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和高一级学校选拔合格的具有学习潜能的新生。
三、命题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城乡公平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继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教师转变教学方式和学生转变学习方式;有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利于初高中教学的衔接,为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学习打好基础。
(二)基础性原则。
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认真达到学习目标的要求;内容要以课程教材作为基础材料,符合学生的实际,加强对学生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的考查,体现基础性、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要求。
(三)科学性原则。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命题,试题内容科学,符合考生的认知水平,难易适当;试卷结构科学、合理,形式规范,具有较高信度、效度和良好的区分度。
(四)注重能力立意。
要在考查学生掌握必要知识的基础上,加强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的理解和掌握情况,联系学生的社会生活实际和科技发展需要的数学知识,考查学生灵活运用基础知识、方法和技能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注重考查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
(五)教育性原则。
发挥试题的教育功能,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导向,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关注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
有机渗透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方法及其对事物、生活、人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考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考试范围
《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所规定的第三学段(7~9年级)涉及到的四个知识领域,即“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课题学习”的内容。
参照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7~9年级)教材。
五、考试内容与要求
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考查。
重点考查基本的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基本的数学思想和方法;重视对能力的考查,特别是运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关注考查学生的数感、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观念,以及运用一般图表、图象处理数据信息的能力,包括对数学语言的阅读理解及表达能力;能够结合实际背景和相关学科中的数学问题进行理解和应用;适当设置一些讨论性、开放性、探索性的问题,考查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考试要求的知识技能目标分为四个不同层次:
了解(认识)、理解、掌握、灵活运用。
了解(认识):
能从具体事例中,知道或能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或意义);能根据对象的特征,从具体情境中辨认出这一对象。
理解:
能描述对象的特征和由来;能准确地阐述此对象与有关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感悟准确。
掌握:
能在理解的基础上,会把对象运用到新的情境中。
灵活运用:
能综合运用知识,熟练、灵活、合理地选择与运用有关的方法完成特定的数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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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与要求:
(一)数与代数。
1.数与式。
(1)有理数。
①理解有理数的意义,能用数轴上的点表示有理数,会比较有理数的大小。
②借助数轴理解相反数和绝对值的意义,会求有理数的相反数与绝对值(绝对值符号内不含字母)。
③理解乘方的意义,掌握有理数的加、减、乘、除、乘方及简单的混合运算(以三步为主)。
④理解有理数的运算律,并能运用运算律简化运算。
⑤能运用有理数的运算解决简单的问题。
(2)实数。
①了解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立方根的概念,会用根号表示数的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立方根。
②了解开方与乘方互为逆运算,会用平方运算求某些非负数的平方根,会用立方运算求某些数的立方根。
③了解无理数和实数的概念,知道实数与数轴上的点一一对应。
④能用有理数估计一个无理数的大致范围。
⑤了解近似数与有效数字的概念;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能按问题的要求对结果取近似值。
⑥了解二次根式的概念及其加、减、乘、除运算法则,会用它们进行有关实数的简单四则运算(不要求分母有理化)。
(3)代数式。
①理解用字母表示数的意义。
②能分析简单问题的数量关系,并用代数式表示。
③会求代数式的值;能根据特定的问题查阅资料,找到所需要的公式,并会代入具体的值进行计算。
(4)整式与分式。
①了解整数指数幂的意义和基本性质,会用科学记数法表示数。
②了解整式的概念,会进行简单的整式加、减运算;会进行简单的整式乘法运算(其中的多项式相乘仅指一次式相乘)。
③会推导乘法公式:
;,了解公式的几何背景,并能进行简单计算。
④会用提公因式法、公式法(直接用公式不超过二次)进行因式分解(指数是正整数)。
⑤了解分式的概念,会利用分式的基本性质进行约分和通分,会进行简单的分式加、减、乘、除运算。
2.方程与不等式。
(1)方程与方程组。
①能够根据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列出方程。
体会方程是刻画现实世界数量关系的一个有效的数学模型。
②能用观察、画图等手段估计方程的解。
③会解一元一次方程、简单的二元一次方程组、可化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方程中的分式不超过两个)。
④理解配方法,会用因式分解法、公式法、配方法解简单的数字系数的一元二次方程。
⑤能根据具体问题的实际意义,检验结果是否合理。
(2)不等式与不等式组。
①能够根据具体问题中的大小关系了解不等式的意义,并探索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②会解简单的一元一次不等式,并能在数轴上表示出解集。
会解由两个一元一次不等式组成的不等式组,并会用数轴确定解集。
③能够根据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列出一元一次不等式和一元一次不等式组,解决简单的问题。
3.函数。
(1)函数。
①能探索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了解常量、变量的意义。
②了解函数的概念和三种表示方法,能举出函数的实例。
③能结合图象对简单实际问题中的函数关系进行分析。
④能确定简单的整式、分式和简单实际问题中的函数的自变量取值范围,并会求出函数值。
⑤能用适当的函数表示法刻画出某些实际问题中变量之间的关系。
⑥结合对函数关系的分析,会尝试对变量的变化规律进行初步预测。
(2)一次函数。
①了解一次函数的意义,根据已知条件确定一次函数表达式。
②会画一次函数的图象,根据一次函数的图象和解析表达式y=kx+b(k≠0)探索并理解其性质(k>0或k0或kP>)、较难题(P≤)的比例为6:
3:
1。
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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