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学校食堂放心工程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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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学校食堂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启东市“学校食堂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今年又将“学校食堂放心工程”列为年度为民实事项目。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市社会事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夯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基础,改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环境,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环境整洁、消费放心、安全可控”为目标,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严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各学校(幼儿园)全面实施“学校食堂放心工程”。
大力推进“明厨亮灶”、食品安全动态量化分级监管工作,创建“A级学校食堂”30家、“明厨亮灶学校食堂”20家、“示范学校食堂”10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达100%,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师生对食堂食品安全放心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
学校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学校要建立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制度,按要求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食堂要主动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醒目位置公示,不得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
学校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检查、考核,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各市场管理分局要严把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对于无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会商解决有关问题,杜绝学校食堂无证经营。
要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完善学校食堂动态监管档案,督促学校食堂履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
春、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后,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校内食品销售单位及供应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和相关单位食品安全自查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对检查发现的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限期整改,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无证经营和各类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和严厉打击,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扎实推进学校食堂管理提档升级工作。
各学校要按照《关于实施学校食堂标准提升工程》(启市管﹝2016﹞61号)要求,积极推进学校食堂设备设施配备升级工作。
学校要主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接受学校食堂改造过程和日常监管的指导服务,对新申办证的学校食堂,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提前介入服务,确保食堂布局流程和设施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通过专题培训、示范创建、现场会等方式,推动学校食堂实施“五常”、“6T”、“7S”等先进管理模式,今年要对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估,力争消除C级食堂,提高A级食堂的占比,争创“示范学校食堂”。
(四)精心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
“明厨亮灶”就是在食堂粗加工区、切配区、洗消区、备餐间、烹调间、库房、餐厅等关键部位安装高清摄像头,餐厅安装电子显示屏,让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通过视频方式,实时展示给消费者和监管部门,让学生、家长享有知悉其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新建的学校(幼儿园)食堂,按照“明厨亮灶”要求优化场所布局和安装相应设施设备,对已使用的学校食堂,利用现有条件改造实现“明厨亮灶”。
各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要做好“明厨亮灶”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业务指导。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对“明厨亮灶”工程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五)大力推行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各学校要加大食堂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公示和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及社会公众对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要定期组织学校食堂负责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考试,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要通过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发动阶段(3月—5月)
动员部署“学校食堂放心工程”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对照本工作目标,编制详实、细致、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包括:
创建达标活动组织机构和实施部门,活动实施时间、具体措施和目标,长效管理的举措等。
实施方案于4月底前报市教育服务中心食宿科(教育大厦502室),联系电话:
80928502。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9月)
1.全面实施“学校食堂放心工程”,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附件一)认真进行自查,查找差距做好整改提高工作,接受监管部门的动态评估,达到“A级学校食堂”等级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创“示范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学校食堂”。
申报表详见《启东市“学校食堂放心工程”成果申报表》(附件三)。
2.学校(幼儿园)食堂在全面进行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估基础上,市场监管、教育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申报“示范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学校食堂”的学校,按照相关标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附件一)、《启东市示范学校食堂评定表》(附件二),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和评定,促进我市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更加完善,流程布局、功能分局更加合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3.对全市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达标。
4.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后,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校内食品销售单位及供应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学校食品及食品原辅料供货方的资质进行审查,开展学校食堂食材及餐具监督抽检,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总结验收(10月—11月)
1.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回头看”,对照相关标准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教育行政部门总结表彰和奖励“学校食堂放心工程”工作,相应工作成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放心工程”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督查考核,各教管办要统筹安排,树立典型,努力提高辖区内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
2.统筹兼顾,务求实效。
各学校(幼儿园)要立足实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将“学校食堂放心工程”与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取得实效;要注重创新创优建长效,强化对量化等级的动态管理,畅通信息反馈渠道,主动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学校要加大“学校食堂放心工程”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在校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引导学生科学饮食、安全饮食。
附件: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
2.启东市示范学校食堂评分表
3.启东市“学校食堂放心工程”成果申报表
附件1: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
电话:
餐饮服务许可证号:
许可类别: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分值
一、许可管理
(10分)
1.是否超过有效期限★
2
2.是否存在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等行为★
2
3.是否擅自改变许可类别、备注项目
2
4.是否擅自改变经营地址
1
5.是否规范悬挂或摆放许可证
1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
二、人员管理
(10分)
7.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
8.是否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
1
9.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
1
10.从业人员中是否存在无健康证明的人员
2
11.是否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2
12.是否执行晨检制度
1
1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1
14.是否制定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
三、场所环境
(10分)
15.场所布局是否符合许可要求
1
16.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
1
17.专间区域是否符合要求★
1
18.专用区域是否符合要求
1
19.地面与排水是否符合要求
1
20.墙壁与门窗是否符合要求
1
21.屋顶与天花板是否符合要求
1
22.卫生间是否符合要求
1
23.更衣场所是否符合要求
1
24.餐厨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
1
四、设施设备
(10分)
25.专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26.洗手消毒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27.供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28.通风排烟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29.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30.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31.采光照明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32.设备、工具和容器是否符合要求
1
33.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1
34.废弃物暂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五、采购贮存
(10分)
35.是否采购了禁止经营的食品★
3
36.是否符合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要求
3
37.贮存是否符合要求
2
38.是否开展定期检查与清理
2
六、加工制作
(10分)
39.粗加工与切配是否符合要求
1
40.烹饪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1
41.备餐及供餐是否符合要求
1
42.凉菜配制、裱花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1
43.生食海产品加工是否符合要求
1
44.现榨饮料及水果拼盘制作是否符合要求
1
45.面点制作是否符合要求
1
46.烧烤加工是否符合要求
1
47.食品再加热是否符合要求
1
48.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
1
七、清洗消毒
(10分)
49.清洗是否符合要求
2
50.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3
51.保洁是否符合要求
3
52.集中消毒的餐饮具是否具有消毒合格凭证
2
八、食品添加剂
(10分)
53.是否符合五专要求★
4
54.是否符合相关备案和公示要求
3
55.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现象
3
九、检验运输
(10分)
56.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3
57.包装是否符合要求
3
58.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4
检查结果:
平均分:
评定等级:
说明:
1.带★的检查内容为关键项,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不
评定动态等级。
2.检查结果的平均分:
评定总分除以检查项目数的所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3.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附件2
启东市示范学校食堂评分表
学校食堂名称: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食品经营许可证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分值
得分
一、食品安全信息公示
(10分)
1.是否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
2
2.餐饮服务许可证和监督公示牌是否悬挂或摆放醒目处
2
3.是否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
2
4.是否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2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
二、人员管理
(10分)
6.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7.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康档案
1
8.从业人员中是否存在无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
2
9.是否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工作
1
10.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1
11.是否制定并执行晨检制度
1
12.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2
三、场所环境
(10分)
13.场所布局是否符合许可要求(功能齐全、流程合理、面积达标)
1
14.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远离污染源、环境整洁、处理区无厕所)
2
15.专间区域、专用区域是否符合要求(面积、布局、流程)
1
16.地面与排水是否符合要求(排水良好、专间无明沟)
2
17.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是否符合要求(防水、防蝇、防尘)
1
18.更衣场所是否符合要求(面积、设施)
2
19.餐厨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专业处理、有合同、建立台账)
1
四、设施设备
(10分)
20.专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预进间、空调、紫外灯、冰箱)
1
21.供水设施、洗手消毒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22.通风排烟、采光照明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23.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满足需要、有专用存放场所)
2
24.设备、工具和容器是否符合要求(设备、工具、容器符合要求、满足需要、冰箱、容器生熟分开、标识清楚)
2
25.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制度落实、运行良好)
1
26.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
27.废弃物暂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专用、标识清楚、有盖)
1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分值
得分
五、采购贮存
(14分)
28.是否采购了禁止经营的食品
4
29.是否符合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要求(专人采购、台账规范)
4
30.贮存是否符合要求(专库专用、隔墙离地、标识清楚、分类存放)
3
31.是否开展定期检查与清理,有进出库记录(定期清理、无过期)
3
六、加工制作
(16分)
32.粗加工与切配是否符合要求(水池数量、标识、原料半成品分开)
3
33.烹饪过程是否符合要求(过程、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规范)
3
34.备餐是否符合要求(专间、室温、操作存放规范)
3
35.有面点制作的单位是否符合要求(操作存放规范)
3
36.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专用冰箱、规范留样、记录齐全)
4
七、餐具清洗消毒
(10分)
37.餐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专用洗消间、3只以上水池、浓度、温度、时间符合要求、洗碗机有温度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4
38.餐具保洁是否符合要求(专用、满足需要、标识明显)
3
39.餐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
八、食品添加剂
(5分)
40.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五专要求
2
41.是否符合相关备案和公示要求
1
42.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现象(使用符合要求、有计量工具、有领用使用记录)
2
九、明厨亮灶
(5分)
43.是否实施明厨亮灶设施设备
3
44.明厨亮灶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2
十、满意度测评
(10分)
45.学生或家长对食堂满意度得分
10
总分(100分)
100
检查得分:
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附件3
申报类型
动态评
估等级
申报学校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学生人数
就餐人数
食品经营
许可证号
食堂建
筑面积
安装监
控点数
师生“双评”满意度
主要业绩和成果
学校(盖章)
年月日
推荐意见
镇教管办(盖章)市场监督分局(盖章)
年月日
审定意见
市教育局(盖章)市市管局(盖章)
年月日
启东市“学校食堂放心工程”成果申报表
注:
1.申报类型为“示范学校食堂”及“明厨亮灶学校食堂”,一表多用,分别申报。
2.主要业绩如空格不够可另附纸;上报时须附《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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