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整治专项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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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青山(qīnɡshān)镇青山(qīnɡshān)煤矿
瓦
斯
整
治
专
项
行
动
方
案
2011年4月
青山(qīnɡshān)煤矿瓦斯整治(zhěngzhì)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rènzhēn)贯彻落实徐煤〔2011〕46号《关于印发深化煤矿瓦斯整治专项行动方案(fāngàn)的通知》的要求,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tūchū)规定》:
坚持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的指导思想,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2011年瓦斯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瓦斯治理“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的方针,全面夯实瓦斯防治工作基础,进一步提高瓦斯防治技术装备水平,推动我矿瓦斯治理,特别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再上新水平。
二、工作目标
根据青山煤矿的煤层瓦斯的赋存条件透气性差的特性,瓦斯防治的技术水平和现状,今年重点加强底板抽放先行,本煤层抽放和深孔密排相结合和的防突措施,并根据市局指示与重庆煤炭科学研究所签订协议,进行煤与瓦斯防治的专项治理项目攻关,改决瓦斯防治的难题,以提高我瓦斯防治的效果,为下一步的瓦斯发电解决瓦斯源,实现抽放为抽采利用的真真转变。
建立健全瓦斯防治、防突管理机构,坚持:
管、装、培并重原则,加强矿井通风系统改造和完善到位,配齐监控系统设备,实现底板瓦斯抽放和本煤层抽放到位,坚持“四位一体”区域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并重原则,坚持先抽后采,抽采达标,从业人员、技术管理人员素质和瓦斯治理水平有所提高。
消灭瓦斯突出和瓦斯事故。
三、组织(zǔzhī)领导
一)、矿成立(chénglì)瓦斯整治(zhěngzhì)专项行动领导班子
1.矿级领导班子及责任(zérèn)分工
矿长:
徐玉春,负责(fùzé)瓦斯整治专项行动人财物到位,对矿井瓦斯治理全盘负责。
安全副矿长:
王建来,负责安全监督、质量检查和整改落实到位。
生产副矿长:
胡新业,负责瓦斯整治工作作业人员安排到位,及时完成各项安装施工、整改整改任务。
付组长:
向梦清。
对瓦斯整治专项行动负技术责任。
负责瓦斯整治工作方案制订和整改工作安排。
机电副矿长:
龚国周,负责瓦斯整治专项行动机电设备设施安装、整改,设备和供电系统稳定可靠。
防突副矿长:
李祥国,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四位一体措施执行到位,保证抽放孔、排放孔、预测效检孔三孔到位。
技术负责人:
向清玉
2、安全检查组
组长:
吴祥新
成员(chéngyuán):
李华国、李新平、吴富祥、刘国军、颜光平、龙国卫
3、防突队:
队长(duìchánɡ):
吴正军
成员(chéngyuán):
吴球升、吴明根等18人(包括(bāokuò)底板打钻4人)
四.完善通风(tōngfēng)系统。
1.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
利用我矿有两个风井的有利条件,分北翼和南翼分区形成独立通风系统。
南翼利用南风井及现有设备和巷道承担南翼通风。
北翼要在180北大巷向225大巷补一段独立回风上山,实现北翼独立通风。
2.完善矿井通风设施。
主要做好以下几件事。
一是建立北翼风井抽风机房,购置安装抽风机及配套设备。
二是井下主要风门设施进行整修、完善。
为减少局扇送风距离,增加局部通风风量,运输大巷尽可能内移,新设风门严格按质量标准施工。
3.完善局部通风。
根据我矿煤层巷道瓦斯涌出量大,石门揭煤多,送风距离较远等特点,局部通风机要逐步改为用11KW局扇,风筒应全部改为使用直经不少于400的风筒。
五、集中精力抓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1.年底(niándǐ)前完成不少于18个抽放钻场施工,其中200南大巷全部钻场抽放孔应在10月底前全部打钻完成毕,并进入封孔抽放瓦斯。
底板抽放钻孔每月计划1200米,今年四至十二月底板抽放钻孔计划10000米。
2.抓好煤巷掘进本煤层抽放。
计划216北工作面机巷、1152工作面机巷和风巷、216南工作面风机巷和切眼下山掘进、1251工作面风机巷掘进,在执行底板抽放的同时(tóngshí),本煤层抽放紧跟而上。
3.坚持局部防突措施(cuòshī)不放松。
所有煤巷掘进和石门揭煤在通过抽放的前提(qiántí)下,坚持“四位一体”局部防突措施(cuòshī),严格按防突细则规定施工。
一)、为完成上述各项任务和指标,总体计划是:
突出一个重点,开展二个整顿,狠抓三个强化,落实四个责任,坚持五项规定,开展三个活动。
突出一个重点:
即抓好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工作,坚决消灭重大事故。
开展二个整顿:
即开展全员安全思想、质量意识的整顿自觉规范安全行为,做到警钟长鸣。
整顿各级领导的责任制,增强紧迫感、压力感和责任感。
狠抓三个强化:
即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强化现场(xiànchǎng)安全管理,强化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应知、应会能力。
落实四个责任:
即落实第一责任者的责任,搞好本责任范围内的工作(gōngzuò);落实分管范围内第一责任者的责任,搞好业务保安;落实各工种岗位责任,做到责任分明;落实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制度,实行群防群治。
坚持(jiānchí)五项规定:
即不具备生产条件、缺乏安全保障不准生产;突出头面(区域)没有严密可靠的防突、防护措施不准生产;采掘头面风量不足不准生产;瓦斯超限不准生产;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消除不准生产。
开展(kāizhǎn)三个活动:
即:
开展“抓违章、促质量(zhìliàng)、保安全”、“质量创优良、安全创水平”、不定期查岗活动。
并制订如下措施:
1、大力开展安全思想教育,提高防突意识,所有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实行远距离出班炮管理。
2、搞好瓦斯地质工作,充分论证瓦斯突出与地质构造的关系,超前提出可能出现的问题,以提高防突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
3、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完善压风自救系统,按要求配齐自救器,要对作业员工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péixùn),避免事故的发生。
4、把“四位一体”防突措施(cuòshī)落到实处,对“三孔”质量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防突采掘(cǎijué)头面严格按允掘距离施工,并随循环进度挂设好允掘标志牌,以防超掘,并及时填写防突牌板。
5、强化(qiánghuà)“一通(yītōnɡ)三防”现场管理,要定期进行全面的测风,合理分配矿井风量,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做到设施齐全,质量标准化,对影响系统稳定的风门全部进行联锁,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二)、加强局部通风和瓦斯检查制度的管理
1、为彻底扭转局部通风质量普遍较差的被动局面,要从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入手,对瓦斯检查员负责风筒吊挂、维护延伸,施工单位爱惜风筒及通风设施,以提高通风质量。
2、按作业头面配齐瓦斯检查员并分期轮训以提高队伍素质,不定期对瓦斯检查员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查岗,对职责落实不到位、怠岗、混岗行为,要严格进行处罚。
3、落实好“一炮三检”和瓦检员掌管放炮器制度,所有出班炮头面在放炮前按“放炮流程图”汇报管理,凡不检查瓦斯、不符合放炮条件、不向调度室汇报并取得同意的严禁放炮,杜绝瓦斯、放炮事故的发生。
4、在现有的基础上完善、管理好瓦斯监测监控(jiānkònɡ)系统,对瓦斯检定器不定期检查,凡不合格的仪器不准入井,对监测探头不定期进行检查、调试,对瓦检仪进行维护,保证仪器、仪表的正常使用,为安全生产服务。
5、抓好矿井(kuàngjǐng)防尘工作,加强预防性检查。
<三>、调整(tiáozhěng)掘、抽、采部署,实行掘、抽、采平衡,严格遵照“先抽后掘,先抽后采”的原则(yuánzé),抓紧、抓好接替工程的瓦斯抽放工作。
1、坚持(jiānchí)“多钻孔、严封闭、综合抽”的方针,完善改造好+180水平的底板抽放工程,具体抓好接替工作面的本煤层瓦斯抽放,以达到消除抽放、消除瓦斯超限的目的。
2、合理布置瓦斯巷和抽放钻孔,提高瓦斯抽放效果。
3、抓好瓦斯抽放利用工程。
三)、完善矿井防突体系:
1、建立稳定的防突专业队伍
2.编制有针对性的防突施工措施
⑴每一个防突施工地点(因目前技术水平有限,运输石门尽量不揭煤,回风石门揭穿煤层)都必须编制防突措施,各防突地点不共用措施;防突地点因条件变化需更改、调整防突措施内容时,必须重新编制防突措施。
⑵防突措施的内容主要(zhǔyào)包括:
防突施工地点概况,突出危险性预测与防突技术措施效果检验方法,防突技术措施具体内容(包括钻孔个数、深度、孔径、使用的钻具),安全防护措施的具体内容,防突进尺管理措施等。
⑶防突措施中必须附有预测(yùcè)钻孔、措施效果检验钻孔布置三视图;防突技术措施钻孔布置三视图。
石门如确不便采取采取预先掘出突出煤层时,应选用抽放瓦斯(wǎsī)措施。
3、严格执行“四位一体”措施(cuòshī)
⑴突出(tūchū)危险性预测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选用有效的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用于预测突出和措施的效果检验。
⑵防突技术措施
①利用已建立的地面永久抽放系统,在掘所有的底板巷道时,每25米掘一个底板抽放钻场,实现底板专用瓦斯抽放巷道穿层预抽。
c.抽放方法
在现布置(bùzhì)的底板大巷布置底板钻场、穿层预抽。
即在5煤底板掘进(juéjìn)底板抽放巷道,在5煤侧每间30m掘进(juéjìn)一个钻场(宽2.5m,长4m),然后向5煤打抽放钻孔(zuànkǒnɡ)进行条带抽采。
d.钻孔(zuànkǒnɡ)布置
向5煤呈网格布置钻孔,原则上,抽放钻孔要控制整个壁式工作面的机巷上15米,下15米。
钻孔见煤点间距2m、煤层变厚地段适当加密(有效半径有待确定)。
e.抽放钻孔直径与钻孔长度
抽放钻孔直径为75mm,钻孔的长度以钻孔见5煤顶板为原则。
f.封孔方法
采用聚胺脂封孔,并采用水泥浆封孔。
用聚胺脂封孔,封孔长度为6m;g.抽放负压
抽放负压取决于抽放管路系统、钻孔封孔的气密性和抽放瓦斯量的多少,一般为70~75MPa。
h.抽放时间
抽放时间一般要经过3至12个月时间的抽放后方可有效地防止煤与瓦斯突出(有待验证)。
③煤巷掘进防突技术措施
一般选用超前排放钻孔:
a.根据青山煤矿煤层透气性差的困难,计划请重庆煤科院进行技术攻关,增加排抽采效果。
超前钻孔可适用于煤层透气性较好、煤质较硬的突出煤层;
b.超前钻孔(zuànkǒnɡ)直径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和突出情况确定,一般为75~120mm,地质(dìzhì)条件变化剧烈地带也可采用直径42mm的钻孔。
钻孔超前于掘进(juéjìn)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若超前钻孔(zuànkǒnɡ)直径超过120mm时,必须采用专门(zhuānmén)的钻进设备和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措施。
c.钻孔应尽量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
d.超前钻孔的控制范围,应控制到巷道断面轮廓线外5米(近水平煤层);
e.煤层赋存状态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探明情况,再重新确定超前钻孔的参数;
f.超前钻孔施工前应加强工作面支护,打好迎面支架,背好工作面。
④回采工作面防突技术措施
坚持采用深入孔密排、本煤层预抽瓦斯等防治突出措施。
4、措施效果检验:
所有防突地点采取防突措施后,必须进行效果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决定是否继续采取技术措施。
进行措施效果检验,证明无突出危险后,防突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好防治突出效果检验单,并报防突矿长、安全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1)、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煤巷掘进工作面执行防治突出措施后,按上述预测突出的方法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检验孔孔深应小于或等于措施孔,并应布置在两个措施孔之间(图2)。
如果测得的指标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效;反之,认为措施无效。
当措施无效时,无论措施孔还留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并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措施施工。
1—措施(cuòshī)孔2—效果(xiàoguǒ)检验孔3—掘进(juéjìn)工作面
图2掘进工作面效果(xiàoguǒ)检验钻孔布置图
当检验(jiǎnyàn)孔孔深等于措施孔孔深(检验与措施孔孔深均采用钻孔向巷道掘进方向的投影孔深,简称投影孔深)时,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必须留有5m投影孔深的超前距。
当检验孔孔深小于措施孔孔深,且两孔投影孔深的差值不小于3m时,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可采用2m投影孔深的超前距。
2)、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采煤工作面采用浅孔注水或松动爆破措施时,可采用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钻屑指标法检验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
检验钻孔应打在措施孔之间,测定方法按上述预测突出方法实施。
检验指标小于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时,则认为防突措施有效;反之,认为防突措施无效。
在措施效果无效区段,必须采取补充防治突出(tūchū)的措施,并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措施施工,并应留有不小于2m的超前距。
5、安全防护(fánghù)措施
①反向(fǎnxiànɡ)风门
a.反向风门必须设在掘进工作面的进风侧(不小于2道),以控制突出时的瓦斯沿着进风道进入(jìnrù)进风系统。
b.反向风门必须(bìxū)牢固,并须设两道。
c.放炮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一般情况下,反向风门敞开。
目前,必须在21采区的南大巷建筑二座风门,正反向风门齐全。
2251工作面开掘后必须完善独立的回风系统。
②井下避灾峒室
a.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防突风门外分别设置一处避灾硐室。
b.避灾峒室必须设向外开启的严密的隔离门,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m,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同时避难的人数确定,但每人占用面积不得少于O.5m2,避灾峒室内支护必须保持良好,必须设有与矿(井)调度直通的电话。
c.避灾峒室内必须设有供给压风的设施(shèshī),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O.3m3/min,应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kòngzhì)的呼吸压风袋。
d.避灾峒室内应根据最多避难人数,配备足够(zúgòu)数量自救器。
e.室内安装有出气管,出气管在巷道内要顺风流(fēngliú)设置。
1
③自救(zìjiù)器
进入有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隔离式自救器,每天下井前和升井后必须对自救器进行称重和气密性检查验收以保持仪器性能良好。
④远距离放炮
防突作业地点掘进爆破时,将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至地面,然后在地面启爆。
6、认真抓好防突进尺的管理
⑴编制、完善《青山煤矿综合防突措施》
⑵井下防突作业地点设置“防突管理牌板”;在距防突作业工作面5~10m位置悬挂“允掘标志牌”;地面调度室必须有“防突施工管理台帐”;预测或效检后,必须由防突技术人员向掘进队下达“允掘通知单”。
⑶在突出危险性较大的地段,应直接采取防突技术措施,经效果检验有效后掘进。
遇地质(dìzhì)变化带和存在突出预兆时,必须直接采取防突技术措施,经效果检验有效后掘进。
⑷在一个相邻的两个采区(cǎiqū)中,同一阶段的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不得布置两个工作面相向回采和掘进。
⑸突出煤层中的掘进工作面,不得(bude)进入本煤层或邻近煤层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区。
⑹防突作业地点尽可能采取(cǎiqǔ)间歇作业方式,增加工作面瓦斯排放时间。
⑺回采工作面顶板坚硬(jiānyìng)、不易垮落,悬顶面积过大时,要采取措施强行放顶。
⑻本矿尽量避免掘进煤层上山,特别是煤层倾角较大时,严禁掘进煤上山。
⑼严禁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
⑽严禁风镐与手镐落煤。
⑾尽量减小井下作业人员。
⑿做好矿井地质工作,及时探煤,慎防误透煤层。
⒀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职工的防突意识(yìshí)与知识,增强职工的避险能力。
⒁加大防突工程资金投入,确保防突施工设备正常(zhèngcháng)运行。
⒂石门揭穿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掘进(juéjìn)巷道均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综合防突措施。
⒃复采工作面必须注意原始煤体内的防突,遇原始煤体必须进行(jìnxíng)突出危险性预测。
四)、完善(wánshàn)供电系统
青山矿井井下局扇目前已实现“三专”供电,但必须加强维护、不断完善,新安装的局扇必须使用“三专”供电。
矿井目前已基本上实行风—电闭锁和瓦斯—两闭锁。
今后,凡是使用电气设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两闭锁”。
四)、完善矿井瓦斯监测系统
⑴完善监测系统
矿井所配置的监控系统为KJ-90监控系统,目前井下安装(ānzhuāng)瓦斯传感器6个、风速传感器2个。
⑵瓦斯传感器安设的地点、数量、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guīchéng)》和《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要求。
1新工作面形成壁式回采(huícǎi)工作面后,如机巷有电气设备,安装三个瓦斯传感器,;如机巷没有电气设备则在风巷安装2个,机巷内可不安装。
图3
T1、T2应为高低(gāodī)浓度组合式瓦斯传感器。
瓦斯(wǎsī)警报点:
T1为1%CH4,T2为1%CH4。
瓦斯断电点:
T1为1.5%CH4;T2为l%CH4。
断电范围:
T1—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T2—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并扩大到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如不能实现(shíxiàn)断电,也可增设T3。
复电点:
T1<1%CH4,T2 其中(qízhōng),T3瓦斯(wǎsī)警报点: 1%CH4。 T3瓦斯(wǎsī)断电点: l%CH4。 T3断电范围(fànwéi): 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T3复电点: <0.5%CH4。 ②掘进工作面设置2个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如图4。 图4 T1、T2应为高低浓度组合式瓦斯传感器。 瓦斯警报点: T1为1%CH4,T2为l%CH4。 瓦斯断电点: T1为1.5%CH4,T2为1%CH4。 ⑶完善局扇运行状态、风门状态监测 目前(mùqián)青山(qīnɡshān)煤矿瓦斯监测系统未实现局扇、风门状态监测,根据有关要求(yāoqiú),将购置局扇状态传感器、风门状态传感器,实现局扇运行状态、风门状态的监测。 ⑷建立矿井(kuàngjǐng)安全仪器仪表档案,定期对瓦斯检定仪、风表、瓦斯传感器进行校验。 ⑸瓦斯监测系统要配置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必须(bìxū)接受良好的技术培训。 ⑹加强监测系统及各类仪表、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五)、完善矿井防尘系统 ⑴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建立完善的防尘和消防系统。 将防尘消防水管(直径80mm)敷设至各采区,然后用支管(直径25mm)接至各工作面风、机巷; 在风、机巷和运煤转载点分别安设喷嘴,工作面安装有洒水软管。 ⑵井下产生粉尘的地点应安装喷雾降尘装置。 岩巷掘进必须采用湿式钻眼,使用水炮泥。 爆破时应喷雾,出矸和出煤前应洒水降尘。 ⑶井下作业人员应有职业(zhíyè)卫生防护意识,佩带好防尘口罩。 ⑷购置测尘仪,正常测定井下各作业地点粉尘(fěnchén)浓度。 ⑸矿井(kuàngjǐng)未进行煤尘爆炸性鉴定,必须立即取样送有资质单位进行鉴定,以便及时采取相应防煤尘爆炸措施。 六)、加强通风、瓦斯(wǎsī)管理 1坚持短壁式采煤,避免(bìmiǎn)回煤引巷瓦斯积聚。 巷道式采煤不便于瓦斯管理,严重影响了矿井防瓦斯爆炸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因此,矿井必须坚持壁式采煤。 2、加强通风管理 ⑴加强通风管理,保持各通风设施良好,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可靠,各作业地点有足够的风量。 矿井控制风流的风门等主要通风设施应符合通风质量标准,以增加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各主要风门应有两道坚固互联的正反向风门;风筒过风门墙必须安装使用防逆流装置。 ⑵严禁任何不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以及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禁止采掘工作面无风或微风作业;禁止一台局扇送多头作业。 ⑶局扇必须挂牌(guà〃pái)管理和专人管理;风筒必须吊挂平直,消灭破口和接头漏风,确保作业地点有效风量。 ⑷变形失修巷道及时维修,保证足够的通风(tōngfēng)断面。 ⑸地面(dìmiàn)主扇与井下局扇严禁随意开停。 井下不得安装辅扇供风。 ⑹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应建立测风站,同时应建立测风制度,配备通风测量仪表,定期(dìngqī)进行矿井风量测定,实行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⑺矿井(kuàngjǐng)每年必须进行瓦斯等级鉴定。 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3、加强盲巷管理和瓦斯排放管理 ⑴采空区和废弃巷道应必须进行封闭处理,并悬挂瓦斯检查牌板,坚持正常瓦斯检查。 ⑵临时停工巷道严禁停风,临时停风的巷道必须及时设置栅栏、警标。 ⑶及时处理积聚的瓦斯,高冒区要用砂土充填,或用导风板或分叉风筒引入风流吹散瓦斯。 ⑷积聚高浓度瓦斯的巷道,要制定排放瓦斯和恢复送电的安全措施,采用限制风流量排放法排除瓦斯,待瓦斯浓度降至《规程(guīchéng)》允许范围内并稳定30min后,方可恢复作业。 ⑸巷道贯通(guàntōng)时必须编制贯通安全措施。 4、加强(jiāqiáng)瓦斯检查 ⑴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严禁空班漏检;防突地点作业时必须配置专人检查瓦斯,不得(bude)从事其它工作或其它地点的瓦斯检查。 ⑵矿井要建立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瓦斯检查地点由矿井技术负责人根据矿井情况确定;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密闭、栅栏、机电(jīdiàn)硐室、矿井回风均必须挂牌、检测瓦斯。 ⑶配备足够数量的瓦斯检定仪;瓦斯检定仪有专人维护、维修。 ⑷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 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值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⑸执行好瓦斯检查员记录薄、瓦斯检查牌板、瓦斯班报、瓦斯监测(jiāncè)日报“四对口(duìkǒu)”制度(zhìdù);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jìshù)负责人审阅。 ⑹严格执行放炮(fàngpào)前、装药前、放炮后“一炮三检”瓦斯检查制度。 七)、加强矿井防火管理 1、防止电气引火 ⑴井下电气设备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选型,非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和失爆电气设备禁止投入井下使用。 ⑵采掘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切实实行“两闭锁”。 ⑶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安装三大保护: 漏电保护: 在井下低压馈电开关上装设检漏继电器。 接地保护: 井下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与局部接地极、主接地极连接形成接地网。 过流、短路保护: 使用合格的防爆开关,选择符合电机容量要求的熔断体,整定计算好馈电开关的脱扣电流,保证过流、短路保护动作灵敏、迅速可靠。 ⑷井下信号装置必须采用综合保护装置。 ⑸电气设备按规程要求进行安装(ānzhuāng)与使用,并经常检查与维护,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有良好的防爆性能。 ⑹井下电缆必须悬挂(xuánguà)整齐,禁止鸡爪子、羊尾巴与明接头出现。 2、防止爆破(bàopò)火源 ⑴井下采掘(cǎijué)工作面放炮不得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zhàyào)或劣质、变质炸药,只能使用煤矿安全许用毫秒电雷管,必须按规定控制最后一段延其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并且不得跳段使用。 ⑵井下放炮要使用水炮泥,炮泥要充填严实。 ⑶严禁使用动力电源启爆,禁止放糊炮(就是把炸药放在被爆煤岩的表面上,用黄泥等物把药包盖上,进行爆破)和明炮(就是直接把炸药放在被爆煤岩表面上进行爆破),防止爆破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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