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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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对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岗位生产作业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第三条公司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负其责。
第四条各层级主要负责人是本层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对本专业范围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
第五条外来施工、生产、劳务协助单位进入公司作业实行“谁签订合同谁监管”的原则,有承接单位的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无承接单位的签订合同方直接管理、直接负责,公司内新、改、扩建及技改工程项目由项目部负责,未设项目部由项目组织单位负责。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xx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及人员。
第二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承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制定并推动公司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安全管理目标。
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公司各部门完成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及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对职责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效果评价。
督导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统计,分析、研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完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方针、目标,执行检查、总结评比等工作。
4、定期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起草、印发公司安委会的报告、意见、规定、办法、通报、会议纪要等文件。
5、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各项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督促、检查公司各单位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
6、负责监督、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检讨分析,提出改善措施和意见。
7、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协调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组织对公司的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8、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策安全投入,审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断改善员工劳动条件,消除职业危害,加强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保证职业健康工作落到实处。
9、组织制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编制的综合、专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查。
10、参加公司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设施、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11、安委会办公室为安委会职能部门,负责处理安委会日常工作。
第八条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向员工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方针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员工遵章守纪,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职代会议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
对侵害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审查安全规划,并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实施。
3、对本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依法组织员工参加公司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支持各级主管安全工作。
4、监督和协助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令、规程、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监督公司落实员工安全生产知情权,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5、做好安全生产的教育工作,教育员工自觉遵纪守法,开展反“三违”活动。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有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危及员工生命和会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时,有权代表员工提出停产解决的建议。
6、负责企业安全文化体系建设,运用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劳动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7、公司制定、修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时,代表员工提出建议和意见。
8、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10、关心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11、依法参加员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批准发布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方针。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
5、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员工代表大会或者员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6、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
10、及时、准确、完整报告生产安全、职业危害事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11、确保安全、职业卫生管理所需的资源配备。
12、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第十条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党员发挥好模范带头和监督作用。
2、协助公司各部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规,并进行宣传和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抓好公司安全工作的对外形象宣传。
3、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在讨论年度工作计划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设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4、组织党员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发挥党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反“三违”。
5、协助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等。
第十一条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纠正。
2、领导员工参加公司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组织对侵害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并提出可行意见。
4、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于任何部门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支持总经理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5、负责推动企业安全文化体系建设,明确安全文化建设的领导职能,建立领导机制并监督落实职能,利用适用的安全文化信息传播系统,协助专业部门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安全常识普及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6、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工会的议事日程及工作计划,协助行政抓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员工开展反“三违”活动。
7、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对公司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整改。
8、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员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9、参与公司事故调查,协助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对分管业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综合监管、协调指导的责任。
2、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保障生产安全。
3、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及职业危害因素的治理方案、规划,使其达到国家标准。
4、建立健全生产、设备、工程、技术等安全检查体系,并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推动实施。
6、定期召开公司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7、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工作。
8、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9、组织开展安全科技攻关,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10、在组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坚持落实安全、职业卫生、消防“三同时”(安全、职业卫生、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采用先进可靠的工艺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11、组织参加工程项目的施工设计、方案审批、设备管理、竣工验收。
12、组织召开设备大中修、技改工程专题会议,确保设计、施工、安装、监理单位具有相应资质,严格按照安全协议组织施工。
13、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制定改进措施。
14、负责落实生产系统相关方安全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开展。
15、对公司安全生产活动中分管部门因失察、失职、失责而引发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负领导责任。
第十三条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对分管业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综合监管、协调指导的责任。
2、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保障公司安全、职业卫生管理所需资源的供应。
3、组织对特种设备、危险性关键设备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同时对准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备案。
4、负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按国家标准进行采购。
5、组织对公司销售、采购、供应的危险化学品客户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公司购入、销售危险化学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6、负责落实经营系统相关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开展。
7、定期组织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8、对公司经营活动中分管部门因失察、失职、失责而引发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负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财企、人事行政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对分管业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综合监管、协调指导的责任。
2、负责推动安全责任体系建立,确保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合理配置。
3、负责按照国家法规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并纳入年度财务预算,有效保障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的安全投入费用资金。
4、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有关规定,负责保证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工伤救治等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
5、负责安全和职业卫生方面培训教育安全活动经费资金的总体安排,审核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检查,有效落实。
6、定期组织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7、负责落实人事行政系统相关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8、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善后处理、工伤员工医疗救治工作,并根据国家、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9、对公司财务、人事行政活动中分管部门因失察、失职、失责而引发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负领导责任。
第四章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五条安保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本部门安全生产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检查并督导公司各生产单位和其他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和有效运行。
2、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组织实施并负责专业考核。
3、负责制订、修订、完善公司安全生产、交通、消防管理制度与文件,审核安全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制定、审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改善措施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制定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推动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纠正员工不安全行为,对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问题和行为进行处罚和考核,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
6、负责定期组织与监督基层单位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训,专业指导各单位开展培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记录情况。
7、组织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安全技能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
8、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级综合与专项应急预案。
组织各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指导演练方案与实施效果评审,确保应急预案与生产实际相符。
9、负责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申报、审查、验收工作。
10、负责监督检查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价。
11、按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要求和规定,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并监督检查员工正确佩带和使用。
12、审核相关方安全资质、安全措施,签订安全协议,监督检查各主体单位与相关方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3、负责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实施,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职业病防治措施,定期对公司内职业危害岗位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提出治理规划,并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和离岗体检。
14、负责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标准达标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15、负责公司突发事件及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组织指挥与现场保卫工作。
16、组织对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配合上级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厂内交通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履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职责,组织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制定事故的整改措施,监督、检查与落实事故预防措施的执行与整改。
17、负责本部门危险源辨识及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并定期开展检查。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本部门员工遵章守纪。
18、对因公司安全生产活动中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生产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2、负责组织公司总体生产计划安全运行,下达安全生产调度指令,负责生产及安全事件、事故的应急调度指挥及所辖物流调配专业的安全管理。
3、负责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评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评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组织召开生产部门工作会议,分析生产安全动态,在生产组织过程中,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优先解决安全问题,对危及到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立即采取措施,或下达停产指令。
5、负责及时分析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议,对生产组织和生产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在公司生产调度会议上通报,并监督问题的整改。
6、负责监督检查各生产系统生产运行安全状况和岗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安全行为。
7、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监督生产外协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审查生产外协单位的资质有效性,督促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及安全管理规定,对所管辖外协单位进行安全监管,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8、负责指导协助和监督检查生产单位制定、落实各项生产应急预案,对生产过程中异常情况进行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
9、负责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的统一指挥,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组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安全生产调度指挥、整体生产和能源平衡、车辆调配、保障抢险物资及时供应。
10、组织对公司生产突发事件及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11、负责本部门危险源辨识及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并定期开展检查。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本部门员工遵章守纪。
12、对因安全生产计划制定不合理、生产组织安排失误、调度指令失误及违章调度指挥、物流调配隐患等生产、物流管理以及相关方管理问题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负专业管理责任。
第十七条能源中心安全生产专业职责
1、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2、负责公司能源生产、输送、储存、使用专业安全管理。
3、负责编制公司能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公司能源系统安全专业课题研究与推动,并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及时落实各类隐患整改措施。
5、负责能源介质危险作业审批和作业前安全检测以及实施过程的安全监护。
6、负责公司能源系统设备设施、能源介质管线的检查和安全运行。
7、负责公司煤气系统管理、能源介质系统安全防护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督促相关方签订安全协议,审核相关方安全管理资质、项目安全措施实施方案,监督与落实安全交底,定期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改善建议;督促在危险区域作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9、参与公司能源介质建设项目的安全论证和安全验收工作,提出可行性专业意见。
10、配合公司内各种能源介质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建议。
11、负责本部门危险源辨识及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并定期开展检查。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本部门员工遵章守纪。
12、对因能源介质安全管控不到位以及相关方管理问题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专业管理责任。
第十八条人事行政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2、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机构和人员的合理配置,确保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3、负责在编制公司定员规划及岗位评价方案时,根据专业部门提供的岗位作业安全标准核定定员,并按照劳动组织合理性要求,配置满足岗位生产、安全需求的操作(工作)人员。
4、负责公司劳动纪律检查与管理,参与公司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提出专业性建议,对违纪行为进行专业考核。
5、负责员工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专业支撑及协调工作,负责组织调研各单位员工的培训需求,制定及实施培训计划。
6、负责组织新入企员工安全培训工作,督促检查专业处室及各单位开展各层级安全培训教育;对外单位人员到公司参观、考察、技术交流、外委培训事宜的统筹规划及执行,并组织安全培训。
7、负责新入企员工上岗前健康体检。
配合相关部门提供岗位员工职业病危害接触史,配合完成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在岗职业禁忌员工督促生产单位进行岗位调换。
8、负责理清、理顺各部门、各层级工作职责与权责,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9、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负责工伤员工善后处理工作,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并根据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和考核。
10、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标准进行界定,负责审核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计划、总结及费用工作。
11、负责配合公司安全文化建设的宣传、报道,并收集传递安全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安全信息,开展有益于员工安全、健康的活动,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12、负责利用员工代表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和反馈员工代表安全合理化建议及生产单位侵犯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和职业卫生方面的合法权益问题,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13、负责防暑降温饮品及时采购、发放,负责对外协单位的工作环境和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和食品卫生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签订合同前如实告知员工所在岗位危险及职业危害因素,负责工伤、医疗、社会保险等险种的及时上缴和建档工作。
15、负责公司后勤服务工作的安全管理,对后勤服务涉及的员工作业行为、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进行管理,对组织的大型会议、大型活动等群体聚集性活动的安全负责。
16、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监督相关方签订劳务、外协安全协议,初审劳务、外协安全管理资质,组织劳务外协派遣员工新入企安全培训及岗前安全健康体检,根据主体单位提出的劳务员工配置需求,满足作业安全要求;定期对劳务外协单位及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考核。
17、负责本部门危险源辨识及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并定期开展检查。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本部门员工遵章守纪。
18、负责对因劳动组织机构人员配置不合理、新入企员工(含劳务工)身体缺陷、在岗员工存在岗位职业禁忌症未予调整、员工培训不到位、劳动纪律监管不到位、各层级工作职责不清而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专业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设备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2、负责公司各类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设备操作规程、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并监督执行。
3、负责对公司所属生产设备设施从选型、安装、使用、验收、维护、修理、改造、报废、更新全过程进行安全专业管理。
4、负责设备定修、大修及新、改、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中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价,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并进行有效控制,定期安全检查,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作业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
5、负责对公司各类设备设施安全状态、安全装置附件的安全运行、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检查与管理。
参与公司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提出专业建议与专业考核,监督隐患整改治理。
6、负责对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建档与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日常安全检查,消除设备事故隐患。
配合专业资质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并符合规范要求。
7、负责制定相关设备使用管理应急计划和响应程序,参与紧急情况处理,参与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评估等工作。
8、负责新、改、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三同时”立项、申请核准工作。
负责工程项目论证、设计、评审、管理、验收工作。
9、负责在审批其他建设项目时,组织安全、职业卫生等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安全可行性论证。
10、按照安全和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负责管理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技改工程项目安全、职业卫生设备施工及安装,落实实施项目达到安全要求标准,保证其按时投产使用并达到预期效果。
11、负责公司安全工作程序(SJP)管理,指导各单位开展编制工作,专业审核程序内容,并监督检查各单位使用运行情况,定期开展评估工作。
12、负责组织生产单位防暑降温设备设施计划的审批,并对防暑降温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损坏设施统一安排外委修复。
13、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督促相关方签订安全协议,审核相关方安全管理资质、项目安全措施实施方案,监督与落实安全交底,定期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改善建议;监督相关方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14、负责公司设备设施运行及工程施工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专业意见,配合政府部门事故调查组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15、负责本部门危险源辨识及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并定期开展检查。
16、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员工遵章守纪。
17、对因建设项目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工程项目施工监管不到位、安全设施和施工质量不达标、特种设备以及其他设备设施安全装置附件缺失、检查维修维护保养不到位以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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