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LED产品的专利保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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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LED产品的专利保护
浅谈LED产品的专利保护
摘要:
发光二极管简称LED,是一种半导体固体发光器件。
由于LED的超长寿命,极低功耗,它被应用于各种电子产品。
LED也形成了一系列的产品用于各行各业,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电子器件。
自2003年启动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以来,LED产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包括半导体照明外延片的生产、芯片的制备、封装以及产品应用在内的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区域布局上形成了多个半导体照明产业聚集区、产业基地和试点城市。
由于LED产业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对之看好,想方设法加快发展速度。
容易导致企业之间的摩擦和冲突,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技术专利的纠纷。
从国家政策、产业链的发展、企业的参与程度以及专利申请情况来看,LED产业似乎前途光明。
但是,从专利布局、核心专利的分布以及近年来LED行业的专利纠纷来看,LED企业在专利保护方面又面临着很大的风险。
基于此,文章通过对LED产品中的专利,LED产品的专利分布的研究,对LED产品涉及的专利纠纷出现的原因,以及怎样应对纠纷进行了分析,对LED产品专利保护的利与弊,以及其专利发展特点惊进行讨论,得出了LED产品专利保护的必要性和两面性的结论。
关键词:
LED LED产品 专利保护
目录
1前言3
1.1LED的出现3
1.2LED的发展历史3
1.3LED产品的分类5
2LED产品的专利现状分析5
2.1专利基础知识5
2.2LED产品中的专利6
2.3LED产品专利分布7
2.4LED专利现状总结8
3LED专利纠纷案例分析9
3.1LED专利纠纷典型案例9
3.1.1国内纠纷案例9
3.1.2国外纠纷案例10
3.1.3国内与国外纠纷案例11
3.2LED专利纠纷案例产生的原因11
3.3LED专利保护以应对纠纷案例12
4LED产品专利的相关讨论14
4.1LED企业在专利利用方面的欠缺14
4.2LED产品专利保护的利与弊15
4.3LED产品专利发展变化的特点16
4.3.1专利交互授权成为发展主流16
4.3.2扩大单边授权委托生产17
4.3.3专利纠纷重点向应用环节转移17
4.4LED产品专利保护总结18
结束语19
致谢20
参考文献21
1前言
1.1LED的出现
LED(Light-Emitting-Diode中文意思为发光二极管)是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光的半导体,它改变了白炽灯钨丝发光与节能灯三基色粉发光的原理,而采用电场发光。
如下图,在一个支架上,一端是负极,另一端连接电源的正极,使整个晶片被环氧树脂封装起来。
半导体晶片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P型半导体,在它里面空穴占主导地位,另一端是N型半导体,在这边主要是电子。
但这两种半导体连接起来的时候,它们之间就形成一个“P-N结”。
当电流通过导线作用于这个晶片的时候,电子就会被推向P区,在P区里电子跟空穴复合,然后就会以光子的形式发出能量,这就是LED发光的原理。
而光的波长决定光的颜色,是由形成P-N结材料决定的。
图1LED构造图
1.2LED的发展历史
1907年HenryJosephRound第一次在一块碳化硅里观察到电致发光现象[1]。
由于其发出的黄光太暗,不适合实际应用;更难处在于碳化硅与电致发光不能很好的适应,研究被摒弃了。
二十年代晚期BernhardGudden和Robert在德国使用从锌硫化物与铜中提炼的的黄磷发光。
再一次因发光暗淡而停止。
1936年,GeorgeDestiau出版了一个关于硫化锌粉末发射光的报告。
随着电流的应用和广泛的认识,最终出现了“电致发光”这个术语。
二十世纪50年代,英国科学家在电致发光的实验中使用半导体砷化镓发明了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LED,并于60年代面世。
据说在早期试验中,LED需要放置在液化氮里,更需要进一步的操作与突破以便能高效率[2]的在室温下工作。
第一个商用LED仅仅只能发出不可视的红外光,但迅速应用于感应与光电领域。
60年代末,在砷化镓基体上使用磷化物发明了第一个可见的红光LED。
磷化镓的改变使得LED更高效、发出的红光更亮,甚至产生出橙色的光。
到70年代中期,磷化镓被使用作为发光光源,随后就发出灰白绿光。
LED采用双层磷化镓蕊片(一个红色另一个是绿色)能够发出黄色光。
就在此时,俄国科学家利用金刚砂制造出发出黄光的LED。
尽管它不如欧洲的LED高效。
但在70年代末,它能发出纯绿色的光。
80年代早期到中期对砷化镓磷化铝的使用使得第一代高亮度的LED的诞生,先是红色,接着就是黄色,最后为绿色。
到20世纪90年代早期,采用铟铝磷化镓生产出了桔红、橙、黄和绿光的LED。
第一个有历史意义的蓝光LED也出现在90年代早期,再一次利用金钢砂―早期的半导体光源的障碍物。
依当今的技术标准去衡量,它与俄国以前的黄光LED一样源暗淡。
90年代中期,出现了超亮度的氮化镓LED[3],随即又制造出能产生高强度的绿光和蓝光铟氮镓Led。
超亮度蓝光蕊片是白光LED的核心,在这个发光蕊片上抹上荧光磷,然后荧光磷通过吸收来自蕊片上的蓝色光源再转化为白光。
就是利用这种技术制造出任何见颜色的光。
今天在LED市场上就能看到生产出来的新奇颜色,如浅绿色和粉红色。
有科学思想的读者到现在可能会意识到LED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历史过程。
事实上,最近开发的LED不仅能发射出纯紫外光而且能发射出真实的“黑色”紫外光。
那么LED发展史到低能走多远,不得而知。
也许某天就能开发出能发X射线的LED。
早期的LED只能应用于指示灯、早期的计算器显示屏和数码手表。
现在开始出现在超亮度的领域,而在未来所有照明将被LED替代。
1.3LED产品的分类
LED产品分为五大类,第一,信息显现电子仪器、设备、家用电器等的信息显现、数码显现和各种显现器,以及LED显现屏(信息显现、广告、记分牌等)。
目前市场份额有100多亿元,潜在市场有几百亿元。
第二,交通讯号灯城市交通、高速公路、铁路、机场、航海和江河航运用的信号灯等。
现有市场份额有几十亿元,潜在市场有上百亿元。
第三,汽车用灯汽车内外灯、转向灯、刹车灯、雾灯、前照灯、车内仪表显现及照明等。
目前市场份额有十几亿元,潜在市场有上百亿元。
第四,LED背光源小尺寸背光源:
小于10英寸,主要用于手机、MP3、MP4、PDA、数码相机、摄像机和健身器材等;中等尺寸背光源:
10英寸~20英寸之间,主要用于手提电脑、计算机显现器和各种监视器;大尺寸背光源:
大于20英寸,主要用于彩色电视的LCD显现屏。
一切这些背光源目前市场份额有几十亿元,潜在市场有几百亿元。
第五,半导体照明[4]依据现有产品的应用范围,可分为六类:
室外景观照明、室内装饰照明、专用照明、平安照明、特种照明、普通照明。
2LED产品的专利现状分析
2.1专利基础知识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
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管理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及其继承人在一定期间内实施期发明创造的独占权。
专利具有“三性[5]”,专利的“三性”指的是新颖性。
创造性和实用性,这三个条件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因此也常把他们统称为专利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外公开实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从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其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子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申请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法规定:
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他们的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保护是指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在专利权受到侵害后,专利权人通过协商、请求专利行政部门干预或诉讼的方法保护专利权的行为。
专利保护可以保护专利声请人的智力成果不被他人窃取,在专利有效期间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法的专利不仅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能为自己带来合法收益。
是自己的智力成果发挥更大的效益,为社会作出贡献。
2.2LED产品中的专利
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国的LED相关专利申请共26156件,其中国内申请量为22122件,国外来华申请量为4034件,主要涉及LED原材料、LED设备、LED驱动电路、LED外延技术、LED芯片、LED封装技术及LED应用等领域[6].在中国LED技术相关专利中,发明专利只有9602件,占所有中国LED技术专利的37%,实用新型所占比例为63%。
从LED整体技术领域专利[7]的逐年分布情况来看,从1985年开始就有相关专利申请.从1985年至2001年,相关专利技术的发展一直比较缓慢,处于基础理论研究阶段,专利申请量极为有限.从2001年开始LED专利申请数量开始逐年增多,特别是2006年以后,增幅异常明显,至今仍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2.3LED产品专利分布
图2我国LED技术专利重点申请国家或地区的分布
从图2可知,在国内LED整体技术领域,从专利申请量看,国内申请量中,广东为4798件,台湾为349件,浙江为2080件,上海为1684件,北京为1529件,江苏为1430件.广东的专利申请量最大,占中国总申请量的18.4%,说明广东省拥有成熟的LED产业和研发基础.国外来华申请专利数量最多的国家为日本,专利申请数量为1590件,其他申请量比较多的国家为美国(815件)、韩国(669件)、荷兰(296件)。
表1中国国内LED重点专利申请人及申请量
排名
公司名称
专利持有量
1
富士康集团(台湾)
603
2
鹤山丽得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广东江门)
264
3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207
4
亿光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144
5
宁波安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宁波)
111
6
汪铁良(北京)
87
7
浙江大学(浙江)
68
8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台湾)
67
9
宏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61
10
北京巨数数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
56
在我国国内LED整体技术领域,对专利申请量排名前10的申请人进行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从专利申请量排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台湾富士康集团,拥有LED专利603件;其次是广东江门的鹤山丽得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拥有LED专利264件;随后是台湾的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拥有LED专利207件;其他申请人专利持有均在50件以上。
在国外来华申请LED整体技术领域,对专利申请量排名前10的申请人进行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从专利申请量排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韩国三星集团,拥有LED专利349件;其次是荷兰飞利浦集团,拥LED专利285件;随后是日本夏普集团,拥有LED专利157件。
如表二
表2国外来华LED主要专利申请人及申请量
排名
公司名称
专利持有量
1
三星集团(韩国)
345
2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荷兰)
289
3
夏普株式会社(日本)
157
4
LG菲利普LCD株式会社(韩国、荷兰)
112
5
LG集团(韩国)
105
6
索尼株式会社(日本)
94
7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日本)
73
8
奥斯兰姆奥普托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德国)
64
9
3M创新有限公司(美国)
58
10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日本)
47
2.4LED专利现状总结
(1)在申请类型上,中国LED产业实用新型类专利多,发明专利少,技术含量低,实用性不高。
(2)从专利申请的省别来看,我国LED技术领域专利申请主要集中于广东、台湾、浙江、上海、北京、江苏等东南沿海地区。
(3)在申请人类型上,我国LED产业的专利申请人以个人为主,企业申请所占比例不是很高。
(4)从专利重点持有人来看,排名前几位的都是外国公司和台资公司(富士康集团,三星集团,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鹤山丽得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夏普株式会社),没有一家
大陆的企业,大陆企业在LED技术专利方面不占优势。
(5)从专利申请的发展态势来看,我国LED技术专利申请起步比较晚,在2000年以前发展一直都很缓慢,每年的申请量不超过500件,从2000年开始申请量迅速增长,而国外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LED专利申请量就开始迅速增加.
(6)产业链分布不均匀.我国LED上游技术的专利数量不多,专利主要集中于中下游领域,封装与应用占了大多数,而占整个产业链[8]主要利润的上游领域外延与芯片技术不成熟,因此我国LED产业在上游技术领域竞争力有限.
3LED专利纠纷案例分析
3.1LED专利纠纷典型案例
3.1.1国内纠纷案例
上海丽雨光电有限公司与鹤山丽得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中上诉人上海丽雨光电有限公司因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10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11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上诉人上海丽雨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丽雨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志永以及被上诉人鹤山丽得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山丽得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胡进到庭参加诉讼。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鹤山银雨灯饰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31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产局)申请了名称为“一种软管灯改良结构”的发明专利,即涉案发明专利,国家知产局于2007年1月17日发布授权公告,专利号为ZL200410032066.5。
2008年5月14日,国家知产局出具《手续合格通知书》,准予专利权人由鹤山银雨灯饰有限公司变更为鹤山丽得公司。
2008年6月30日,国家知产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1184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
宣告涉案专利权权利要求1、2、4-9、11、12无效,在权利要求3、10、13的基础上维持该专利权有效。
3.1.2国外纠纷案例
国际专利诉讼是1场企业资源动员的对战,台湾LED业者习于单打独斗,导致缺乏雄厚资源抗衡,但三星集团的规模与本钱雄厚,一旦与欧司朗开战,两虎相争的胜负难料。
LED照明正急速扩大市场商机,南韩三星电子(SamsungElectronics)近期大举抢进,让台系LED厂饱受跌价竞争之苦,如今三星在全球LED照明势力的崛起,台厂更须提高警戒。
针对三星的抢市,全球照明龙头厂之一欧司朗(Osram)则率先开了第1枪,启动全球专利诉讼战,指控三星及乐金(LG)涉嫌侵犯蓝光转换成白光与LED封装专利侵权;三星也不甘示弱,随即反控欧司朗侵权,全球LED专利诉讼大战再度烟硝四起,一场照明新旧势力的对决战即将进入白热化。
业界认为,2011~2013年将进入LED照明的高速成长期,而2011年上半LEDTV市场发展不如预期,更加速业界焦点从背光转向推动LED照明。
三星在全球IT市场虽已占据一线龙头的地位,但面对照明市场截然不同的通路!
与产业模式,为求抢占市占,三星不惜流血降价打坏行情。
面对三星的杀价攻势,台厂只能暗自气得牙痒痒,但一向无心恋栈液晶背光市场的欧司朗,却发动了专利攻势,先后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美国达拉威联邦法院,以及德国法院递状,诉讼三星、LG电子=犯了其LED专利权;据了解,此次专利争议约有10多项,针对白光LED、LED背光模组等,主要被应用在电视背光或监视器中,欧司朗也要求上述法院禁止侵权产品进口贩售,并计划向三星、LG要求赔偿。
3.1.3国内与国外纠纷案例
专利问题一直是产业发展的关键,近年来专利纠纷激烈程度只有没有硝烟的“世界大战”的前哨战。
2012年的年初,美国337[9]调查盯上中国三类产品的13家企业,也只是再次将中国企业缺乏和忽视知识产权意识的问题推到风口浪尖。
2012年2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当地时间周三发布公告,对三类产品发起“337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在涉案企业中,有十余家为中国企业。
据某财经纸媒的报道,牵涉其中的照明企业在听闻消息后的第一反应是“吃惊”,同时表示:
“此前从未听说过什么‘337’”!
事实上,美国“337”这个不速之客并不是来的莫名其妙。
据资料显示,在截至2011年9月30日的2011财年,美国共发起了70项“337调查”,同比增长37%。
而过去十年中,美国对中国发起的“337调查”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中国已持续6年位居“337调查”涉案国家(地区)的首位。
此前更有网络媒体在报道中打字标题形容:
国内LED上市公司专利一触即发,7成专利或无效。
危言确实耸听,但却非空穴来风。
此前就有业内专家不讳指出:
“更值得关注的是,中国2.5万件LED专利,到底有多少是属于中国企业自己的,有多少LED专利是原创的,目前还是一个问号。
“最近又有两家深圳LED(发光二极管)企业在海外遭遇专利诉讼,最后均以和解赔偿收场。
”深圳市LED产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眭世荣进来对此忧心忡忡。
3.2LED专利纠纷案例产生的原因
通过分析前面几个案例我总结出纠纷案件出现的几个主要的原因:
首先,是我国企业和公司对智力成果的保护意识不够全面,缺乏和忽视知识产权意识,不重视产品的发明专利,只注重眼前利益;其次,是相比国外大企业,国内企业在专利方面相对弱小,不能否认现状是,国内的原创专利只是极少的一部分,造成这一原因,既有“先天”外在因素,也有内因使然;再次,由于专利是排他的权利,一个产业专利数量越密集,越容易增加产品上市后遭受其他竞争者专利的威胁;最后,是许多国内企业对知识产权这个概念仍很陌生,甚至有所误解,以致于发生专利诉讼时,无法及时应对。
3.3LED专利保护以应对纠纷案例
由于LED产品应用于各行各业,LED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
在LED产品专利上的问题将是持续性且是层出不穷。
未来可能性的改变虽然变幻莫测,也并非无迹可循。
随着照明应用越来越受欢迎,可以预见在专利对企业在面对竞争上也会愈加重要。
那么,我们在纠纷出现时应该怎样应对是目前面临的重大问题。
面对国内的纠纷案,LED企业应该完善专利管理政策和制度。
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出现专利纠纷是能够及时的作出应对,占领主动态势。
此外,企业应该积极申请发明性专利,逐步掌握LED产品的核心专利技术,从集中在中游和下游的技术专利想向上游转变。
同时,还可以在国外专利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对其核心专利进行改进,提高技术效果,从而申请其外围专利,这也是一种壮大自己实力的创新模式。
在此基础上,LED企业可以依法应对涉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和法律诉讼,并且根据上述例子,中国LED企业最好能够研究先进技术,准确判断市场发展趋势,完成专利规划申请,这样才能够有机会获得核心专利,促进中国LED产业占领LED专利的制高点。
“‘专利战’仅是市场竞争的一种手段,因此很多拥有专利的外资竞争对手,会将律师函直接发给中国涉嫌侵权LED企业在海外的下游客户。
”所以面对国际的专利纠纷案,因此,中国LED企业应大力加强技术创新,增加专利数量和质量,培养专利预警能力,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从而避开国外企业的专利壁垒。
主要有下面途径来突破专利纷争:
(1)政府与企业合办专利银行
面对国际专利战争,集合众人之力设立专利银行,日本与韩国为这方面的领先者。
早在2009年,日本就由政府与民间合作成立“产业革新机构公司”(INCJ)。
之前SONY、TOSHIBA、日立宣布将合资成立JapanDisplay,就是由INCJ出面主导挹注。
韩国也在2010年成立了IntellectualDiscovery,宣布将由政府与民间合作,强力在市场搜刮专利权,期待能在科技专利战中无往不利。
2011年8月,台湾设立LED“反诉型基金”,全力协助LED厂商迎接国际专利战。
(2)建立产业策略联盟
中国LED企业的专利实力还比较弱小,无论是采取外部策略--购买许可,还是采取内部策略--技术创新、申请专利,都需要花费相当多的时间和资源来积累实力,可通过协会或者成立联盟来联合应对涉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和法律诉讼。
目前,中国各省市尤其是珠三角和长三角,都已成立了多个LED相关联盟,并开始积极着手成员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3)与台商结盟,以欧美专利制约日系专利
通过获取美国LED企业的相关专利授权,来对抗日本LED企业的专利权主张。
台湾LED发展中,台湾LED企业的成长历史则是该方式的典型代表。
台湾按LED市场份额排序的话,目前约占全球LED产业产值的25%,仅次于日本。
其LED产业上取得重大突破,主要得益于日本大厂忽视的细分市场。
例如,台湾地区LED产业通过手机LED背光源产品作为切入点,成功实现大翻身。
但由于在专利层次的被动,其发展受到了很大的专利牵制。
因此,台湾地区的LED企业一方面提交各国专利申请,另一方面积极通过专利授权许可来获得市场进入资格。
在日亚化学、丰田合成等日本公司开放专利授权许可之后,台湾企业为了进入高端领域,也积极与日本几大LED企业谈判,部分厂商已获得日本LED企业在LED产业链上游产品的专利授权。
虽然台湾LED产业的全球市场市占率仅次于日本,但是其LED技术含量与日本、欧美的主要企业相比仍有一些距离,特别是Cree在高功率LED方面,还是市场的佼佼者。
随着中国大陆LED产业的发展,台湾地区LED产业纷纷将产业转移到中国大陆,以获得更廉价的劳动力、更低的营运成本和更广泛的市场空间。
加之此前台湾LED企业经历了多起专利诉讼历史,在某种程度上,台湾LED企业也达成了行业协会对于专利诉讼的联盟与调解。
这些都为大陆LED企业与台湾LED企业盟[10]、借监台湾企业发展经验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4)制定产业标准,尽早争取获得主流技术的专利许可
2011年4月5日,Cree与欧司朗(Osram)两家签署全面性的全球专利交叉许可协议。
此前,Cree已与日亚化学(Nichia)、丰田合成(ToyodaGosei)达成LED技术专利协议,并与飞利浦签署了一项类似广泛交叉许可协议。
而欧司朗也表示,已完成与日亚化学、丰田合成和飞利浦的全球专利互授。
至此,全球五大LED巨头已基本完成专利互授。
目前,中国LED业者很难从欧美日强大的专利交织网中脱颖而出,尽早争取获得主流技术的专利许可,将是短期内避免专利侵权之争的有效方式。
如:
2011年3月31日、4月8日,惠州雷士与上海亚明先后与美国LED外延芯片大厂Cree签署战略协议,两家此举也被业界看作是化解海外产品销售中的专利风险的重要方式。
同时,借由制订中国LED产品的性能标准,适当提高国外LED产品进入大陆市场的门槛,争取通过标准规范实现与国外企业的专利交叉许可。
4LED产品专利的相关讨论
4.1LED企业在专利利用方面的欠缺
(1)对专利制度认识不足:
这个方面在前面提到,这里详细论述。
专制制度的核心在域向社会公开创造性的就似乎成果,以换取一定时间和区域范围内的垄断权。
技术成果是否合适申请专利、何时申请专利、如何实施专利权保护、专利技术是否容易形成垄断等方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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