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与质量验收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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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与质量验收规程
附件1
湖北省地方标准DB
编号:
DB
备案号:
-------------------------------------------------
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和质量检验规程
(征求意见稿)
2016-x-x发布2016-x-x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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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建设工程编写规范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程由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规程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
为了提升公司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的技术水平,保障预制混凝土构件整体制作质量,实现生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在认真总结国内外在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实践中的经验和借鉴相关技术标准、成果,在广泛征求设计、施工、生产、监理、质检、建设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具设计和组装,材料和配件,构件制作,构件质量检验,构件标识和产品合格证,构件吊装、存放和运输,绿色生产。
本规程主编单位: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
1总则
1.0.1为加强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管理,使构件生产过程受控,确保构件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制作与质量检验,混凝土构件主要包括墙板、楼板、柱、梁、楼梯、阳台等,其它类型预制构件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本标准为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制作与质量检验的基本要求,设计文件对制作与质量检验有专门要求时,尚应按设计文件执行。
1.0.4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制作与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预制混凝土构件precastconcretecomponent
在工厂预先制作的混凝土构件。
简称预制构件。
2.0.2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precastconcretesandwichfacadepanel
中间夹有保温层的预制混凝土外墙板。
2.0.3叠合楼板prefabricatedlaminatedfloorslab
楼层的楼板由上下两层叠加而成,下层采用预制板形式,上层采用现浇板形式。
2.0.4叠合梁compositebeams
采用预制部分梁体作为预制楼板的支撑及叠合现浇层的承力底模,预制板安装就位,现浇叠合层混凝土而形成的叠合梁。
2.0.5预制楼梯precastconcretestairs
在工厂加工制作成型的混凝土楼梯构件。
2.0.6连接套筒jointsleeve
用于墙板、柱、梁钢筋连接的金属连接件,主要包括:
全注浆连接套筒、半注浆连接套筒。
2.0.7存放架stackingstand
预制构件存放和运输时,用于支撑和固定构件的专用架。
2.0.8起吊架drop-hangerframe
为保证预制构件在起吊过程中保持平衡和稳定所使用的专用吊架。
3基本规定
3.0.1预制构件的生产单位应有保证生产质量要求的生产工艺和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相应的试验检测手段。
3.0.2各项目建设单位应派专业人员或委托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构件生产现场或加工厂驻场,对该工程使用的混凝土构件生产重要环节和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
3.03各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有深化设计能力的设计单位对构件进行设计;不具备构件加工图设计能力的,可委托预制混凝土构件专业生产企业进行设计,经原设计单位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3.0.4预制构件的制作应有构件深化设计。
其设计内容应满足工厂制作、施工装配等相关承接工序的技术和安全要求。
各种预埋件、连接件、节点设计应准确、清晰、合理。
满足结构安全使用性能要求。
3.0.5预制构件制作前,设计单位应针对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设计交底。
由生产单位根据设计要求编制生产方案;生产方案应包括生产工艺、模具方案、生产计划、技术质量控制措施、成品保护、堆放及运输方案等内容;生产方案的编制工作应与预制构件平面布置图与预制详图设计、施工安装方案制定同步进行,以保证协调一致。
3.0.6构件生产过程包括模具及工装安装、钢筋及预埋件加工和安装、混凝土搅拌和浇筑等,分别按工作班次或生产批次进行检验和验收。
3.0.7预制构件生产应建立首件验收制度,生产企业生产的同类型首个预制构件,应由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生产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3.0.8构件生产过程中的模具组装、钢筋安装、混凝土浇筑、养护、脱模吊装、表面修补、存储、运输等各工序应制定相应操作规程。
3.0.9预制构件的各种原材料如混凝土、钢筋、连接套筒、连接件、预埋件、保温材料等预制构件组成部分的质量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10构件生产中工作班批次质量检验应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抽样检验时,除本标准各章有专门规定外,其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应具有完整的质量检验记录,重要工序应具有完整的生产操作记录。
3.0.11获得认证的产品或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产品,进厂或进场验收时检验批的容量可扩大一倍,且检验批的容量仅可扩大一倍。
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
3.0.12质量检验部门应根据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试验、检验资料,评定预制构件的质量。
当上述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均合格时,方可评定为合格产品。
预制构件部分非主控项目不合格时,可采取措施修理后重新检验评定。
3.0.13对合格的预制构件应做出表面喷涂或埋置RFID芯片两种形式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
合格证编号、构件编码、工程名称、生产单位名称、生产日期(批次)、出厂日期、质检员签字及监理部门签章等。
3.0.14检验合格的预制构件应及时向使用单位出具“预制混凝土构件出厂合格证”;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出厂。
3.0.15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和本标准规定后,方可进行脱模、吊装和运输。
3.0.16预制混凝土构件作为产品,按生产或出厂批次进行施工进场验收。
3.0.17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中,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按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并纳入混凝土结构子分部。
4材料试验检验
一般规定
4.0.1混凝土、钢筋和钢材的力学性能指标和耐久性要求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
4.0.2钢筋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钢筋应采用热轧带肋钢筋。
4.0.3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套筒灌浆连接接头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398及《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标准》JGJ107中Ⅰ级接头有关规定。
4.0.4预制构件中的受力钢筋宜采用通长钢筋,如采用焊接连接或搭接连接形式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4.0.5应将水泥、钢筋、保温板、灌浆套筒连接接头、混凝土标养试块等取样数量的30%且各不少于3组,委托具有见证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见证检测。
4.0.6开关、插座、接线盒及其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验合格证,防爆产品有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号,实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安全认证标志;
2外观检查:
预埋管线、接线盒盒体完整、无碎裂,涂层完整。
4.0.7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4.1钢筋
4.1.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借GB50204)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4.1.2成型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类型、同一钢筋来源的成型钢筋,不超过30t为一批,每批中每种钢筋牌号、规格均应至少抽取1个钢筋试件,总数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4.1.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观察。
4.1.4成型钢筋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类型的成型钢筋,不超过30t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3个成型钢筋。
检查方法:
观察,尺量。
4.1.5钢筋、成型钢筋进场检验,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其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
1获得认证的钢筋、成型钢筋;
2、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
3、同一厂家、同一类型、同一钢筋来源的成型钢筋,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
4.1.6预埋件用钢材及焊条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复验报告。
4.1.7内埋式吊装及临时固定用螺母、吊杆进场时,应按其在预制构件中的实际预埋和固定方式制作试件,做抗拔试验,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同一批次进场的螺母、吊杆,不超过5000个为一批,制作3个试件。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本项为构件生产厂质量自控,自行制作试件并出具检验报告。
4.2混凝土
4.2.1混凝土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应采用强度不低于42.5级的硅酸盐、普通硅酸盐水泥。
水泥进厂时,应对其品种、代号、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编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
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代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2水泥、外加剂进厂检验,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其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
1)获得认证的产品;
2)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
3混凝土原材料中的粗骨料、细骨料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抽样检验报告。
4混凝土拌制和养护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采用饮用水时,可不检验;采用中水、搅拌站清洗水、生产现场循环水或其他水源时,应对其成分进行检验。
检查数量:
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水质检验报告。
5混凝土中的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的规定。
矿物的掺合料的惨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6混凝土用矿物掺合料进厂时,应对其品种、技术指标、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矿物掺合料的相关技术指标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技术指标、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合料,粉煤灰、石灰石粉、磷渣粉和钢铁渣粉不超过200t为一批,硅灰不超过30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7外加剂的品种选择与掺量应进行试配确定。
混凝土外加剂进厂时,应对其品种、性能、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外加剂的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性能、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混凝土外加剂,不超过50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8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
4.2.2混凝土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标准》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4.2.3混凝土原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存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和掺合料应使用筒仓存放,不同生产单位的原材料不得混仓,存储时应保持密封、干燥;
2骨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入杂物。
骨料堆放场地应位于室内,如位于室外时地面应做硬化处理,应采取排水、防尘和防雨等措施。
3液体外加剂应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应防止日晒、污染、浸水,使用前应搅拌均匀;有离析、变色等现象时,应经检验合格后再使用。
4.2.4生产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混凝土配合比重新进行设计:
1原材料的产地或品质发生显著变化时;
2停产时间超过一个月,重新生产前;
3合同要求时;
4混凝土质量出现异常时。
4.2.5混凝土生产设备和计量装置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和生产要求,计量装置在校准周期内,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静态计量检查:
1正常生产时,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2停产时间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重新生产前;
3混凝土质量出现异常时。
4.2.6混凝土搅拌原材料计量误差应满足表4.2.6的规定。
表4.2.6材料的计量误差(重量)
材料种类
每盘计量允许误差(℅)
累计计量误差(℅)
水泥
±2
±1
骨料
±3
±2
水
±2
±1
掺合料
±2
±1
外加剂
±2
±1
4.3连接材料
4.3.1工程应用套筒灌浆连接时,应由接头提供单位提交所有规格接头的有效型式检验报告,报告的内容和验收时核查的内容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的规定。
4.3.2灌浆套筒进厂时应抽取灌浆套筒检验外观质量、标识和尺寸偏差,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398的有关规定;灌浆套筒灌浆端最小内径与连接钢筋公称直径的差值不宜小于表4.3.2规定的数值,用于钢筋锚固的深度不宜小于插入钢筋公称直径的8倍。
表4.3.2灌浆套筒灌浆段最小内径尺寸要求
钢筋直径(mm)
套筒灌浆段最小内径与连接钢筋公称直径最小偏差(mm)
检验方法
12-25
10
尺量
28-40
15
尺量
检查数量:
同一批号、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灌浆套筒,不超过1000个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10个灌浆套筒。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5.3.3灌浆料进场时,应对灌浆料拌合物30min流动度、泌水率及3d抗压强度、28d抗压强度、3h竖向膨胀率、24h与3h竖向膨胀率差值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的规定。
检查数量:
同一成分、同一批号的灌浆料,不超过50t为一批,每批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408的有关规定随机抽取灌浆料制作试件。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4.3.4灌浆套筒进厂时应抽取灌浆套筒并采用与之匹配的灌浆料制作对中连接接头试件,并进行抗拉强度检验,抗拉强度不应小于连接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且破坏时应断于接头外钢筋;试件应模拟施工条件并按施工方案制作,接头试件的养护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和《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
同一批号、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灌浆套筒,不超过1000个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3个灌浆套筒制作对中连接接头试件。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4.3.5灌浆施工中,灌浆料的28d抗压强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的有关规定,用于检验抗压强度的灌浆料试件应在施工现场制作。
检查数量:
每工作班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楼层取样不得少于3次。
每次抽取1组40*40*160的试件,标准养护28d后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检验方法:
检查灌浆施工记录及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4.3.6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灌浆套筒连接接头试件,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抽样试件抗拉强度检验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为2000个。
4.3.7夹心外墙板中内外叶墙板的拉结件进场时,应对承载力、变形、耐久性能和节能设计进行确认,满足产品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夹心保温外墙板用拉接件,不超过10000个为一个验收批。
检验方法:
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测报告。
4.4其它材料
4.4.1夹心保温外墙板用保温板材进厂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吸水率、燃烧性能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规定。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且连续进场的保温板,不超过10000m2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4.4.2外墙板接缝处、门窗与墙板接缝处的密封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变形能力、防水、防火、耐候性能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满足《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482、《聚硫建筑密封胶》JC/T483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且连续进场的密封材料,不超过1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4.4.3瓷砖粘结剂进厂时,应对其品种、技术指标、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粘结剂的相关技术指标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技术指标、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粘结剂,每10t为一个检验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4.4.4建筑外门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型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夏热冬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检查数量:
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验方法: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
4.4.5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3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4.4.6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全数检查。
4.4.7带有饰面砖的预制墙板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生产厂应提供含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结果的形式检验报告,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结果应符合《建筑工程饰面砖粘接强度检验标准》JGJ110标准规定。
2复验应以每1000m2同类带饰面砖的预制墙板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应按1000m2计,每批应取一组,每组应为3块,每块板应取一个试样对饰面砖粘接强度进行试验。
5模具和工装安装检验
5.1一般规定
5.1.1预制构件模具除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定性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预制构件质量、生产工艺、模具组装与拆卸、周转次数等要求。
2应满足预制构件预留孔洞、插筋、预埋件的安装定位要求。
5.1.2应选用不影响构件结构性能和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5.1.3预制构件可预留与模板连接用的孔洞、螺栓,预留位置应与模板模数相协调并便于模板安装。
5.2模具安装
主控项目
5.2.1模具及所用材料、配件的品种、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设计图纸要求。
5.2.2用作底模的模台应平整光洁,不得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5.2.3模具的部件与部件之间、模具与模台之间应连接牢固;预制构件上的预埋件均应有可靠固定措施。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摇动检查。
一般项目
5.2.4模具内表面的隔离剂应涂刷均匀、无堆积,且不得沾污钢筋;在浇筑混凝土前,模具内应无杂物。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5.2.6预制构件模具安装的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6的规定。
检查数量:
首次使用及大修后的模具应全数检查;使用中的模具,同一工作班安装的模具,抽查10℅,且不少于5件。
检验批表格详见后附A-1表
检验方法:
观察,拉线、尺量。
表5.2.6模具组装尺寸允许偏差表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长度
梯段、梁、板
±4
尺量两侧取其最大值
柱
0,-10
墙板
0,-5
宽度
0,-5
尺量两端及中部
取其中最大值
高(厚)度
梯段、板
+2,-3
尺量两端及中部
取其中最大值
墙板
0,-5
梁、柱
+2,-5
侧向弯曲
梯段、梁、板、柱
L/1000且≤15
拉线、尺量最大弯曲处
墙板
L/1500且≤15
板的表面平整度
3
2m靠尺和塞尺量测
相邻模板表面高差
1
尺量
对角线差
板
7
尺量对角线
墙板
5
翘曲
板、墙板、
L/1500
水平尺在两端量测
设计起拱
梁
±3
拉线、尺量跨中
注:
L为构件长度(mm).
5.2.7固定在模具上的预埋件、预留孔洞中心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7的规定。
检查数量:
同一工作班安装的模具,抽查10℅,且不少于5件。
检验方法:
尺量。
表5.2.7模具预留洞中心位置的允许偏差
项次
检验项目及内容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预埋件、插筋、吊环、预留孔洞中心线位置
3
钢尺检查
2
预埋螺栓、螺母中心线位置
2
钢尺检查
3
灌浆套筒中心经位置
1
钢尺检查
6钢筋和预埋件加工安装检验
6.1一般规定
6.1.1在混凝土浇筑前应进行预制构件的隐蔽工程检查,检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等;
2.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质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等;
3.箍筋、横向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段长度;
4.预埋件、吊环、插筋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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